所有的盘缠放在唐欢那里自然要比放在我这里安全,但前提是我和唐欢一路同行,绝不失散。否则,我只有两个下场,要么身无分文流落街头,贩卖毒药,而后被官府刑拘;要么就是饥饿难耐,最后服毒充饥死于他乡。
师父将我们送到山脚下才停住脚步,再三叮嘱唐欢要护我周全,这一次任务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一旦失手很有可能挑起两国纷争,无论如何不能表露身份,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定要想办法嫁祸益国。wWW.ΧìǔΜЬ.CǒΜ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原来集安堂早已在各国声名远播。
道别师父以后我和唐欢产生了分歧。
此次出行两个人,两匹马,一只鸟。鸟当然是不归,两匹马,一匹是追风,一匹是闪电。
闪电的脚程比追风要快上许多,所以唐欢提议我们两人共乘闪电,将包袱放在追风背上。我觉得不妥,追风本就脚程缓慢,若是跟丢了我们的衣物和盘缠岂不是不保。
商议再三,最后决定由唐欢带着自己的包袱骑闪电在前面开路,我骑着追风带着不归紧随其后,若是中途我跟不上速度,不归便飞到唐欢那报信。
很久以后我才质疑,如此重要的任务,为什么要带着追风这匹体型肥硕且行动困难的马?
唐欢解释道:“这样别人才看不出你是集安堂派出去刺杀萧王的。”我自是不能苟同他的说法。
红日西沉,霞光漫天,一人一马,行于林荫古道之上,笃笃的马蹄踏碎一片寂寥。
我眺望远处,隐约可见唐欢和闪电的踪影,不归在我肩头休息一阵后,便又展翅在我头顶盘旋起来。
若不是任务在身,此次出行可以算做一次旅行,只是想到临时行前师父说的话,便少了那份看风景的心情。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问师父,我爹是谁,为什么会被萧王所杀?那时的我也并未深刻体会到杀父之仇的意义。
为了迁就追风的速度,唐欢一路走走停停,三日之后我们才抵达都城桐詹,也就是说距离萧国都城还有一个月的路程,前提是一路上我们不出任何状况。
桐詹最大的客栈叫福来客栈,本着此次出行的一切费用皆由师父报销的原则,我和唐欢便入住于此,稍作休整。安置了马匹,要了两间上房,便和唐欢来到一楼大厅点了几道酒菜,不紧不慢的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忽觉腹痛难忍,心道不妙,不会是中毒了吧?可是吃饭之前我明明洗了手,而且随身带着的毒药并未接触吃食。
唐欢见我眉头紧蹙,放下筷子出声询问。我突然就想到四天前在集安堂喝的那碗粥,哀怨的看了他一眼,道:“你果真在粥里放了毒药?”
“嗯?”唐欢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半响才拍着脑袋说:“如果真的有毒怎会这么多天才毒发,手伸过来,我给你把把脉。”
我乖乖把手伸给他,如果真的中毒倒也不用担心,唐欢可是这世间数一数二的解毒圣手。
唐欢按着我的脉搏半响,默默收回手,凑到我近前小声道:“你是不是月信来了?”
“……”
因为这事我一整天没和唐欢说话,虽然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最起码的羞耻之心我还是有的,我羞耻的不是来月信,而是我来月信居然要一个男人来告诉我。
晚饭时,一群人的到来彻底打破了我和唐欢的僵局。
我正有气无力的埋头往嘴里扒拉米饭,种地一般洒落一桌子的米粒,还好不归深知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将那些散落的米粒一一啄了去。我准备放下筷子的时候,客栈门前缓步走进一行人。
走在最前面的男子,看模样二十出头,一袭白衣胜雪,长发整齐的绾成髻,剑眉下狭长的眼眸勾人魂魄,仿佛是看到了我几近花痴的目光,他微微勾起唇,荡出一抹笑意。
我发誓全集安堂甚至包括桐山下的申禾村,没有一个男人的长相可与之相比。当然,这话我只能在心里说,若是讲给唐欢听,他一定会掐死我。
白衣男子一行人在我们旁边的桌子坐了下来。为了更好的观察这一群形迹可疑的人,我放慢了吃饭的速度,一粒米一粒米的喂进嘴里。
唐欢随着我的视线扫了一眼隔壁桌的人,很不识相的开口道:“你是不归吗?这样吃吃到天亮都吃不完。”
白衣男子发现了我的目光,朝我略略点了下头,算是打了招呼。如此合我心意之人若只是萍水相逢真是太可惜了,正在埋怨上天为何不安排一场轰轰烈烈的相遇之时,门口又走进数人。
来人个个身着黑色劲装,手持三尺长剑。进了客栈扫了几眼,便把视线停在唐欢和我的身上。
虽然是去完成刺杀行动,可是只要尚未出娄国境内,我和师兄也没多少担忧。
领头的黑衣人走到唐欢近前,上下打量一番:“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到哪去?”
黑衣人虽未表明身份,但只凭问话方式可看出十有八九是官府的探子,明面上三国和谐共处,暗底下相互之间都潜伏大量的细作,有细作就一定有调查细作的人,所以这些探子指不定是哪一路的。
唐欢面色平和,看不出半点情绪,不答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的身份你还不配知道,老实交代,不然就跟我们走一趟!”黑衣人说着已将长剑架在唐欢的脖子上。
我有些慌乱,客栈人太多,此时撒些毒药出来不仅会伤及无辜,还很有可能暴露身份。
可是唐欢若是出了事,我一个人想要完成任务也是十分困难的。
权衡利弊了良久,还没做出决定,隔壁桌的白衣男子在随从们的再三阻拦之下悠然的走到我们近前,抬手推开了架在唐欢脖子上的长剑,语气平平道:“你们如此行事,未免也太明目张胆了。这位兄台和这位姑娘一看就知道是私奔出来的,你又何必为难他们呢?”
满心感激看向他的眼神瞬间就哀怨起来,我和师兄看起来很像私奔出来的吗?
黑衣人的视线转向白衣男子,半响不怒反笑,问:“你是何人?”
白衣男子缓缓答道:“在下未央。”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未央看起来如此神秘,大抵和他的名字有关,像我和师兄的名字放到哪里都是普通群众的典型。上天给了未央一张好看的脸,未央的父母又给了他一个好听的名字,我顿时有些替师兄愤愤不平起来,和狗同名也就算了,还长了一张无法让人血脉喷张的脸。
后来唐欢给我分析,如果他长了那样一张脸会发生两种可能。
一,我司空见惯,产生审美疲劳,觉得他甚至还没有常人好看。二,我每天至少八个时辰血脉喷张,最后不治而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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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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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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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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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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