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旁若无人的在眉目传情,真是气煞了南风明玉,死死地攥紧了拳头,她差点咬碎了一口银牙!
好,很好,简直是好的好!林皎月那个小贱人,竟敢当着她的面勾引她的凌轩哥哥哥。
凌轩哥哥是她的,是她堂堂南风家大小姐的,除了她之外,其余的人谁也不准窥觑,敢抢她南风明玉的男人,那就必须要做好承受她怒火的准备!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才离开短短的五年时间,她的凌轩哥哥竟然就和别人结婚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南风明玉咬了咬牙,然后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她的眼神狠毒的像是一条吐着蛇信子的毒蛇,正盯着自己的猎物伺机而动,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林皎月,你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林皎月突然觉得背脊一凉,靠在墨凌轩怀里的身体微微僵了僵,女人天生就有对危险的敏锐感,就在南风明玉向她走来的时候,她全身上下就冷飕飕的,一种危险的信号从她身体的毛孔里冒了出来,让她头皮发麻!
不好!南风明玉难道要发疯了!
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林皎月立刻警觉了起来,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吃亏什么的,只要陆清欢那一次就够了!
就在林皎月思考着怎么样才能不让南风明玉得逞的时候,南风明玉已经快如闪电的冲到了她面前,扬起手,一巴掌就要打下去,林皎月下意识的就往墨凌轩怀里躲,气得南风明玉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南风明玉的手离林皎月只有一厘米的时候,墨凌轩眉头一蹙,伸手就扣住了她的手腕,让她再也无法动弹半分!
扣住南风明玉的手用力的往边上一甩,南风明玉一时没有站稳,差点就摔到了地上。
她的身手了得,何时沦落到如此狼狈的地步,如果不是因为出手的那人是墨凌轩,她早就出手还击了,当然,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她爱墨凌轩成狂,还有一点是因为她无论如何也打不过墨凌轩。
曾经在小时候,她仗着自己有着极高的天赋,不断的在军区大院里到处挑衅,可以说是打破军区无敌手,可是她这个从来都不会输常胜将军在遇到墨凌轩之后,就彻底的沦为了过去式。
南风明玉第一次和墨凌轩切磋的时候,输给了墨凌轩后非常的不服气,总觉得墨凌轩是因为运气好才险胜了她一场。
自尊心超强的她为了找回场子,她第二个周末又去找了墨凌轩比武,可结果是再一次惨败,对,那一场比试用惨败来形容丝毫不为过,因为那简直是单方面的虐打,那时候她内心震撼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xǐυmь.℃òm
也是在那个时候,她才知道,第一次她挑衅墨凌轩的时候,他已经给她留了天大的面子,她输了,输的心服口服的同时,也输了那颗少女萌动的芳心。
南风明玉是南风家的大小姐,是京城的公主,到哪儿不是被捧着宠着的,墨凌轩虽然是墨家的子嗣,但她配他却是绰绰有余。
可是当她提出要和他订婚的时候竟然被拒绝了。
南风明玉身为南风家的大小姐,无疑是心高气傲的,被墨凌轩如此不留情面的讽刺,她对他是又爱又恨,她甚至想过墨凌轩不过是墨子瑞不要的儿子,他的身份根本就配不上她,连给她提鞋都不配。
从那以后的一个月内,南风明玉都故意不去留意墨凌轩,不去想墨凌轩,她开始和京城的古家的古大少走到一块儿,她以为墨凌轩知道了之后会伤心,会愤慨,可结果再一次让她失望了,墨凌轩不仅没有伤心欲绝,反而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般,最后连她是谁都说忘了,这样的侮辱,她南风明玉怎么能够接受!
不,不会的,因为她是南风明玉啊,她是这个京城最尊贵的女人,她不信邪,不相信自己会输,更不相信自己会得不到一个墨凌轩。
往往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尤其是像南风明玉这种骄傲霸道身份又尊贵的,不可一世的女人,越是无法掌控在手的男人,她们就越是挠心挠肺的想要去征服,那种迫切地想要把对方收入石榴裙下的欲望,像是野山上的藤蔓,疯狂的滋生着。
那时候南风明玉无数次想直接用强的,只要她霸王硬上弓成功了,那么她相信墨凌轩一定会被她征服的,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墨凌轩也不会例外!
而且她对自己很有信心,因为她有着美丽无双的面孔和令男人着迷的魔鬼身材,更别说她身后庞大的利益了,她虽然自大狂傲,但是她有的是资本和筹码不是么?
南风明玉做事从来都是能够今日完成的事情,绝不会退到明天去做,既然有了这个想法,南风明玉当天就派人去绑架墨凌轩,可无论她派来多少人过去,都是空手而回,在一次又一次听到了失败的答案后,她再也没有耐心了,打算带着人亲自出马,可她没有想到只是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她连墨凌轩的身都进不到了,墨凌轩的身手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南风明玉自尊心大受打击,从小她爷爷就夸她是练武奇才,还不到五岁就把她丢到部队里去训练,她苦练了十几年,打败军区大院无敌人,可最后却连她喜欢的男人的身体都摸不到,这让她如何不伤心不愤怒!
自那以后南风明玉每天天未亮就开始起床训练,比平时多了好几倍的量,也比平时更加认真和疯狂,所有人都以为她疯了,却没有人知道,其实她是在较着一股劲,是的,因为她不甘心就这么被墨凌轩甩到了千里之外。
她南风明玉,永远也不会输!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几个月之内,她武力提升的速度非常惊人,就连她爷爷和部队上的几个元老也说是一个奇迹,对她赞口不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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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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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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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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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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