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林枫结束了一天的习练,来到祝平房中,只见祝平的文案上放着大量的图纸,而他本人还在绘画。
林枫见状便到另一张文案旁,翻开文案上所放的兵书进行参悟。
不一会儿,祝平结束了绘画,唤林枫过去。
祝平看着林枫:“武艺重在实战,单靠苦修是无法到达上乘境界的,目前我在武艺的其他方面已没什么可教你的,我毕生所学已尽数传授于你了,你所欠缺的便是大量的实战,只有大量的时间才能让你真正掌握我所教你的一切。为师准备让你独自外出一趟。”
“老师,去哪里?”
“塞北,当年我归隐前安排麾下将士,约有一支千余人的弟兄,不愿离去,我便将他们集中起来,留在了塞北,现在想来,在塞北应该以是一直不小的部落了。”
林枫不禁皱眉,祝平看到他的表情,接着说:“那以前与弟兄具是我的死士,不必担心,为首的是我当年救下的一个鲜卑奴隶,也是我后来收下第一猛将独孤平。他精通铸造,你带这些图纸,让他务必以上成精钢按图打造。”
说着,祝平又取出一枚血红色铁牌,正面一匹狼昂首嗥叫,背面一个大大的“平”字。
“执此令,独孤平会相信你所说的一切。此次外出,务必记住:胆大心细。好了,今晚不必学习兵法,好好休息,明天一早便出发吧。”祝平又说。
林枫接过一切便回到了自己房间。明天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次远行,林风有些兴奋的睡不着觉。
不知不觉,一夜变过去了。
林枫又是一袭黑色劲装来到祝平的房间辞行,室内却空无一人,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和一个信封和一把剑,纸条上写着:小枫,我去后山了,不必再来找我此行,信封里是你此行路线图,这与这把剑,拿着它路上用吧,珍重!
林枫拿过信封和剑向屏风深施一礼,便转身离开了。
在林枫走后不久,屏风后走出一人,赫然正是西凉画戟王----祝平,他望着林枫离去的方向,笑言道:“臭小子!感觉倒是挺敏锐的,不愧是我祝平教出来的徒弟。”
……
且言林枫出祝府后便一路向北赶路,只一日的时间便进入到了陇西郡城,城池外有大量的难民城池。
林枫不禁纳闷,难道是黄巾起义爆发了?怎么有这么多的难民?
于是他拦住一位老者:“敢问老叟,为何众多百姓都在想郡城逃难?难道太平道爆发了?”
“小伙子,太平道是在中原爆发的,咱们这没有,只是黄巾贼一起来,咱们这儿各处的山匪都也出来祸害百姓了。”说完老者边继续向郡城走去。
来到城中,林枫寻得一处饭馆,草草吃过之后,便又出城了。
夜色渐渐袭来,天地间苍茫一片,暗淡的光线下,仅能看见几个树状黑影,忽然一道黑影在林间急速穿过,不一会儿,黑影来到山脚下。
黑影忽然停了下来,一柄长剑握于手中,面庞仰起,显出一张清秀却又通着刚毅的面庞,眉宇间也蕴含着丝丝令人熟悉的霸气。
赫然正是林枫,就在今晚,他要进行他人生中的第一战,也正是这一夜开始鼎定他“天狼”之称。
林枫纵身一跃,潜入路旁树林之中,从身上取下白天在陇西郡买的硬弓和箭矢。
做完这一切后便席地而坐,从包袱里取出大量食物,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实在有失高手风范。
过了一会儿,地表渐渐传来阵阵颤动,似乎有大量人向此方向行进,林枫也停止自己的“用膳”,将食物放回包袱,目光看着不远处,透出阵阵兴奋。m.χIùmЬ.CǒM
“二狗,昨晚的那个小妞儿长得可真带劲,让老子看了就想把她抢回山寨。”黑暗中一个小喽啰眉飞色舞地说。他身旁还有大量的山匪,显然是山匪又要乘夜色下山打家劫舍。
另一个土匪面带鄙夷地回应道:“嗤!就凭你?那个小妞旁边的小子的那把子力气,要不是大当家出手,你别说和小妞儿快活了,你的小命保得住保不住还不一定!”
“我那是一时大意,要是今晚再出来一个不知马王爷长几只眼的混蛋,你看我不活剥了……额……额……”正在说话的那个山匪正在吹大话,忽然双目瞪得像铃铛一样,口中时有时无发出呻吟。
也许是那个叫二狗的土匪发觉了他的异常,回头看他,却发现一支雕翎箭从后面贯穿了他的脖子,叫二狗的土匪立即大喊道:“有……额……额……”
瞬间,他就遭遇了和同伴一样的命运,又是一支雕翎箭,也同样贯穿了他的脖子,而他只来得及喊出一个“有”字。
嗖……嗖……嗖…….箭矢在土匪队伍中穿梭,由于那个叫二狗的土匪发出了异常的声音,土匪们都已警觉,林风也不再顾忌,尽全力拉开弓箭,像土匪群中射去。
由于林枫异乎寻常的臂力,整张硬弓被拉得像满月一般,携带着巨大贯穿力的箭矢给土匪们带来了大量的伤亡,不少箭矢都如穿糖葫芦一般,穿过数人的胸口。
山匪毕竟是乌合之众,死了十余人后,他们才在所谓的大当家的号令下联合起来向箭矢发出的方向冲去,在他们那简单的脑袋看来,对方藏头露尾的放冷箭,必定是不敢于自己短兵相接。
可是他们错得很离谱,直到真正交手后,他们才明白自己的想法有多么愚蠢。
在山匪冲到距自己约三四步时,林枫才停止房间,见弓箭往地上一扔,抄起长剑,林枫凭借惊人的爆发力,动若脱兔般冲进人群,死一批饿疯的恶狼冲进了人群。
再冲进人群的那一霎那,林峰的长剑就向前刺去,一个照面,正前方的山匪就被林枫杀了。
这些山匪基本上都没练过功夫,手中的家伙也是五花八门,大多拿的都是木棍(你以为刀剑是那么容易就搞到的!),身上自然也没有什么护具。
林枫抽出插在山匪身上的长剑,双腿不动,以腰为原点,上半身原地转了一圈,片刻间,山匪们手中得出木棍都被拦腰砍断。
但这群亡命徒又怎么会因此而停下,反而都哇哇大叫的冲着林枫跑去,林枫收剑撤步,一个后空翻跃出人群。
林枫的脚尖似是沾了一下地面,整个人如离弦的弓箭一般向山匪们的后背袭去。
山匪门岗刚反应过来,打算转身追林枫,可身子刚转过来,脖子却正迎上冰冷的剑锋。
寒光一闪而过,五个山匪的脖子同时溅射出细细的血流,嘴巴都张得像是要吃人,可是他们已没有机会用嘴去表达他们内心的惊诧,所以只好用瞪大的双眼去表达。
那个山匪的大当家看见自己的人和对方刚一交手就死了五个,面目狰狞地挥起手中的大刀向林枫砍去。
林枫虽不在乎他那三脚猫的功夫(最起码对林枫来说是这样),但他却明白狮子搏兔尚需全力,狂妄自大是最愚蠢、最低级的错误的错误。
挥剑与山匪首领战至一处,山匪首领的大刀走的是大开大合的路子,如果是常人与他以命相搏,自然很吃力,可是它偏偏遇到了林枫,这是他一辈子第一次感到恐惧,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山匪首领一刀劈向林枫的头部,林枫横剑架刀,可是刀在劈向一半时,忽然改变路线,向林枫的脖子斜斩而下。林枫只好低头躲闪。
林枫自然也有变招,在身子向下躲闪时,瞬间全身蹲下,使出一个扫堂腿,同时剑尖向上停在空中。
山匪头领不曾注意,一下子就被林枫踢倒,可他还来不及作出反应,头颅便落在林枫早已等着的剑尖上。
“呲----”血流溅出,划破漆黑的夜空,显得那般妖艳,令人不寒而栗。
这世界上永远没有只占光,不吃亏的事,特别是打架,只要打架,即使胜利的一方也绝不会少挨打,更何况林枫现在是以少敌多,而且是以命相搏。
在林枫成功让长剑扎进山匪首领的脑袋的同时,林枫也受到了数十根木棍的强力击打。
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林枫很明白,所以他愿意为此付出代价。现在匪首已死,林峰更无所顾忌,施展出浑身解数。
灵活地在人群中游斗,时不时便有一抹寒光划过一名山匪的脖颈,战至此刻,双方都以适应,不会再为任何人的倒下而引起心境上的任何变化。
只是山匪们不禁纳闷:“这小子到底他妈的是不是人,死了这么多人,他还像没事人一样?”
殊不知林枫此刻也是在苦苦支撑,这次玩大了,整天看电视剧,主角们杀群山匪很随意,可是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哎!闭门造车害死人呀!!!
不知过了多久,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林间已是一片寂静,只有一地的山匪尸体,地上用血画出一个狼头,气氛显得那么阴森。
当然如果人们仔细在附近观察的会发现,离树林与二里地出明显有一处人呕吐过的的痕迹。
林枫又不是天生的杀人狂,谁第一次杀了那么多人都会有不良反应的。(别告诉我你就没事)。
之后塞北三十七寨匪寇在数月之间全部被杀的鸡犬不留,现场无一例外,都有一个用血画出的狼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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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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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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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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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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