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觉得伸到正羽背后抱住他的手已经冻得跟鬼爪子似的冰凉了。正羽一直轻轻地拍着她的背,等着她慢慢地抽抽噎噎地停下来。
王晶抬起头看正羽,他眼里仍然是贼特兮兮地一片晶亮,一如那个,和她一起看恐怖片的少年。
当中的十年,仿佛没有过去,他们也从来就在一起,相拥的刹那,熟悉而亲密。
“外面风大,我们上去吧。”正羽在王晶耳边低低地说。
王晶在他身前转过身来,背贴着他的胸膛,他依然用大衣裹着她,然后他们一步一步地蹭着往前走,上楼梯的时候,走得磕磕碰碰的,王晶不小心踩到他的脚,就没心没肺地笑。
“你羞不羞?又哭又笑的。”正羽笑着叹口气,心里想,听说眼前这位是心理咨询师,怎么她自己的情绪还这么多变?
楼道里的灯光有点昏暗,王晶忽然转身对他作个鬼脸,伸出舌头,把一把长长的头发拨到脸前扮贞子,正羽唬了一跳,随即一手将她搂得更紧,另一只手毫不客气地就伸到她头上,一阵猛烈的摇晃,弄得她头发乱成一团。
王晶头都晕了,整个人索性靠到正羽身上。
正羽忽然轻声哼了起来: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
又是老好罗大佑,又是他们一起听过无数次的那些歌。
王晶也安静了下来,转头默默地上了楼,开门让他进了屋。
忽然想起来,他们好象还从来没有单独在一个房间里呆过,高中时都不敢往家里带,一直到毕业那年的暑假,也还是一大帮同学一起互相串门儿,今天这个家里,明天那个家里,只顾着吃吃喝喝,打游戏,看电视,象一群喂不饱的饥民,路过贵境就会把别人家里的冰箱洗劫一空。琇書蛧
那时候自然想都没想过要到宾馆开房间之类的。好不容易等到上了大学,第一个学期没过完,他们就分了手。
王晶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她至今后悔高考那年,因为临考前发了一场高烧,所以考试成绩只勉强够得上本科线,她跟正羽原本约好了一起考北京的学校的,谁都没想到王晶,这个一直功课第一的学生,居然只能被一个她顺手填的第二志愿的学校录取。而这个学校所在的城市,离北京很远,离家乡倒是很近。
她也曾经想过,如果当时复读一年的话,一定能考到北京的理想的大学,最重要的是,可以跟正羽在一个城市。
可王晶一向是全班成绩最好的一个,还常常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各种竞赛,拿过不少奖,也算是个“风云人物”了,让她回去复读,太伤自尊了。
所以最后,她还是去了录取她的那个学校,却因为这样的距离,跟正羽分了手,想来不是不遗憾的。
不过他们的分手是在大学第一个学期,那时候她就算选择复读,也一样与他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以他们两个人都不服输的性格,也许还是会发生一样的事,一样的结局。
所以,是注定的吧?
进了屋,两个人在沙发上坐下,王晶开了放在沙发边的一台石英取暖器,石英管烧得红彤彤地散着热气,那热气慢慢地笼过脚面,热乎乎的感觉顺着小腿爬上来。
屋子很小,一会儿就开始暖和起来,又也许是因为,他们一直彼此依偎着,所以慢慢地也不再觉得寒冷。
正羽脱了大衣,扯了扯外套前襟上一大片濡湿的印子,“你这是眼泪还是鼻涕?”
“你管呢?反正我糊都糊上去了。”
“那你赔我一件毛衣,要温暖牌的。”
王晶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只织过围巾,这么多年没织了,搞不好早忘了怎么打毛线了。”
正羽也笑了,他知道,王晶会一点点针织活儿,高中时替他织过一条毛线的围巾,手工奇差,针眼忽大忽小的,他也照样兴高采烈地戴出去,还得意地跟他几个铁哥们儿说:
“我女朋友送我的,温暖牌。”
那个词是从港剧里学来的,王晶其实痛恨做这种落后的手工艺品,但就是想亲手替自己心爱的人织一件毛活儿,那也是她这辈子至今唯一的一件毛活儿,一条不到两米长的围巾,用了她整整一个冬天的时间,等到终于围上他脖子的时候,已经快要开春了。而老好吴正羽,仍然耐着日渐高涨的气温戴了好些日子,直到满大街都再不到一个人戴围巾了才作罢。
呵那些日子,一想起来总是充满了这样那样的好笑的事,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微笑。
王晶站起身来,想去倒杯水,正羽一把拉住她的手,顺势又把她拖到他身边坐下,双手环住她,“不许走。”
“给你倒杯水,喝点什么?”王晶拍拍他的手,示意他放开一下。
正羽还是不松手,顺势把头枕到王晶的肩膀上,眼睛望着别处,耳语似的说:
“大一那年的寒假,我一下火车就去你家找你,可是到你家楼下的时候,看到你跟一个男生一起拎着行李往你家里走......”
王晶愣住了,她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一回事,有个男生,跟自己一起?
王晶努力地回想,有些困难,十年前的事了,已经没什么印象。
电光火石间,她忽然想起来了.....
天啦,竟然是这么一回事?!
“那个男生是我大学同班的同学,寒假他到我们家乡那儿旅游,我们班就我一个家在那儿的,就帮他订了我妈他们单位的招待所,他跟我一趟火车,到了自然要帮我先把行李放回我家。”
说着,王晶忽然觉得难受,居然是这么小的一个误会,居然!
而彼时他们大约都足够骄傲,他没有问,她也没机会解释,就这样完了,莫非真的应了那句话:
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
.....
这个话题让两个人都有些难受,一时间都沉默了下来。
正羽忽然用力紧了紧怀抱里的人,象是下了决心:
“过去的就算了,我们重新开始还来得及,好不好?”
王晶被他紧紧地箍在怀里,抬头对住他的脸,这个场景,他的这句话,她仿佛已经等了一辈子了。
不想再说话,只是凑上去吻住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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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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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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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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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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