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后,李爷回来了,他和丰强已经不管这朝廷的事情,但这件事他必须传信让皇上知道,毕竟皇上到现在都没有停止寻找自己弟弟的儿子。
“师父,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嗯?”李爷疑惑的皱眉。
“请师父不要把爹的身份和位置透露给他们知道,我想……我想等几年,等爹娘都有本事,至少脱贫后,如果现在把爹暴露,恐怕我爹会有危险,就算有人护着,我爹一点本事都没有,回到王府,岂不是会被欺负会被看不起?”
李爷捋了捋胡子,微微点头,“那你觉得要如何?”
“师父你可以传信说有小王爷的踪迹,就在这一方,但别说具体的位置,然后剩下的就交给时间,我想等我和大哥他们有本事护住爹娘,再让爹娘知道这件事。”
苗小兰这话一出,所有人沉默。
“三年时间够了吗?”等了许久,李爷妥协了,谁让苗小兰说他宠爱的弟子。
“够了!”苗小兰点头,只要把这些有的没的事给解决完,接下来就专心专注于事业。
娘的绣工这么好,多加学习和练习,肯定能成为天底下绣工最好的绣娘。
爹虽然看似没什么厉害的赚钱本事,但她爹的学习能力不差,她到时候要多教她爹点东西,为以后认亲做铺垫。
大哥和幺弟,以后谁能考个状元,都是个好的兆头。
就这样,李爷传回去的信内容就成了苗小兰希望的那样,就是说已经有小王爷的消息,但要彻底查到还需要个两三年,对于某些人来说,两三年很快就过去了。
这番折腾下,苗小兰忘记问方初尧胸膛烙印的事,以至于好些年后想起这个事,都懊恼自己当初怎么忘记了,不然早就有答案了。
赶在天亮前,苗小兰回了家,但困意已经被磨没了,剩下的只有疲倦。
天灰蒙蒙,冯氏起来做早饭,却发现苗小兰坐在客厅中发呆。
“小兰,你怎么醒这么早?”冯氏一脸慈祥的走过去。
“啊,因为我待会儿得一大早去一趟镇上。”苗小兰回过神。
“这样啊……那娘现在去给你烙饼,你先填着肚子。”
“好!”苗小兰点点头,刚好肚子也饿了,“对了娘,爹的脚板是不是有红色胎记啊?”
“是啊,你问这个做什么?”冯氏一脸迷茫。
“没事,问问。”苗小兰干笑,怕娘再问这么多,她连忙催促娘去烙饼。
这就是完全的确定了,她爹就是身份尊贵的安王的儿子,也是消失了三十年的小王爷。
天亮,苗小兰拿着还热乎的烧饼去找李爷,然后跟着徐政华一块去镇上,而她师父和师伯,还有小胡子爷爷去忙别的事了,还顺带带上方初尧,说是去长见识。
来到镇上,温小雅在府里焦急的等待苗小兰,她不知道苗小兰会跟着她舅舅一块来。
得知她舅舅回来的时候,温小雅失望了,因为她紧接着就要跟舅舅走了,小兰却没来。
温家所有人都在依依不舍的送温小雅,可温小雅如今期盼的只有苗小兰这个好友。
“傻丫头,想我没!”苗小兰的声音突然从门口处响起。
温小雅看过去,发现跟在徐政华后面的人儿正好就是苗小兰。
“你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送我了呢!”温小雅惊喜的小跑过去。
“我怎么可能不来?”苗小兰轻笑,看了一眼屋里的人。
除了温家人,还有徐老夫人,当然,还有跟在温子晨身旁的红月。
苗小兰跟着温小雅走进去,给府里几人都请了个安。
“这是送给你的,看看喜不喜欢。”苗小兰把装着手链和戒指的盒子递过去。
温小雅满心欢喜的接过来,“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打开的时候,那粉色的光芒让众人都忍不住注目。
就算是见过不少好东西的徐老夫人和徐政华都为这东西赞叹。
“哇,好好看!”温小雅双眸亮晶晶,爱不释手。
“我来给你戴上。”苗小兰把手链取下来戴在温小雅白嫩的手腕上。
粉钻镶嵌的手链,链条是淡银色的,这粉钻的形状不一,却带着别样的风情。
“这是戒指,虽然我知道女的给你戴戒指会有点奇怪,但……但也不是不可以……”
苗小兰微微红了脸,把戒指拿出来给温小雅戴上,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第一次给人戴戒指,竟然会是自己在这异世的好姐妹。
“好看,我很喜欢,我以后都会戴着的。”温小雅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手上的两物。
“那必须戴着,这可是我亲自打磨出来的。”苗小兰挑眉,她为了这个,在空间熬了这么久,还把空间给熬到关闭了,可见她多有诚意,“以后戴着它,我都能认出来了。”Χiυmъ.cοΜ
“那不戴你就认不出我了吗?”温小雅不悦的瘪嘴。
“当然……”苗小兰勾唇,“也能认出来!”
温小雅笑颜逐开,得此闺中好友,是她的福气呀!
“对了,这戒指的里面那一圈刻着咱们俩的字,愿我们以后得友谊长存。”
“嗯!”温小雅点点头,摘下来仔细看了一眼里面的“雅兰”二字,笑意不减。
少顷,在大家依依不舍的目光下,徐政华和徐老夫人带着温小雅离开天和镇。
这一别,两个小姐妹再次相见,已是多年后了。
如今没了岳家,温家的家产也回来了,温家的茴香楼再次开业,只不过这地点换了,至于如今的香楼重新开张,温家本来想关了这香楼,但一想到香楼这么多人靠这个维持生活,便于心不忍,说可以让他们继续把这个香楼开下去。
但打理香楼的人是温家人亲自挑的,在苗小兰的干预下,打理香楼的那个人就是易容后的林荷花,林荷花说离开香楼不知道如何生活,所幸就留下来。
因为林荷花帮了大忙,所以苗小兰便给林荷花争取了打理香楼的机会,可以不用接客,也能好好的过日子,而且林荷花心地不坏,不会做出那种拐卖强迫之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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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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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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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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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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