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好像身边站着两个少年裘马的虚影,还有一个冷冷清清的白衣女子。
后来,那两个虚影不见了,只剩下那一袭白衣陪着他。
再往后走,那个白衣女子也消失在了金色的晨曦里。
旭日是纯澈圣洁的,带走了同样纯澈圣洁的人,只留他一个人在地狱,在血海里,在魑魅魍魉中沉沦。
只剩他一个人,他越走越寂寞,越走越清冷。
走到最后,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
越走越疯魔。
君千策恻侧笑着,忽然摘下了髻上旒冕,看也不看,丢入池水之中,惊起一片锦鲤踊跃,照的湖中的人影越发歪扭狰狞。
他在这片狰狞里,拆了发辫,披散下如墨的头发,斜侧在湖边,任由粼粼水光将他脸庞映得阴晴不定。
“好啦,发冠丢了,发髻也散了,老刘,你再帮我想想,还差些什么,本座才能回到登基前的模样?”
“这……”
“是发带吧?”君千策看着倒影,说道,“弟子最普通的那种蓝色发带。宫里还有吗?”
“有的,尊上登基第一年,脱下死生之巅的弟子服时,曾交代老奴放好。若是陛下想要,老奴就帮您去拿过来。”
“好极了,你去吧,除了发带,其他的也一并取来。”
刘公去而复返,手里捧着一叠陈旧的衣物,君千策便坐起身,指尖触上棉麻的质感,忽悠悠的往事翻上来,像是枯叶一般落在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上。他一时兴起,随意拎起一件外袍,想要披在身上。
可是少年时的衣衫,已经太小了,任凭他怎样摆弄,都再也穿不回身上。
陡然暴怒。
“为何穿不上!为何回不去!!”
他犹如困兽在笼中兜着圈子,脸上神色疯狂,眼中精光骇人。
“这是本座的衣衫!这是本座的衣衫吗??!!你可曾错拿!你一定拿错了!!!若是本座的衣衫,为何会穿不上!!!为何会穿不上——!!”
老奴已见惯了主人疯魔的模样。
曾经也觉得君千策这样很可怕,但是今日却没来由的,觉得这个男人很可怜。
他哪里是在找衣服,分明是在找那个再也回不来的自己。
“陛下。”老人幽幽叹息着,“放下吧,您已不再是昨日少年人了,又何必执着于此呢?”
君千策:“………………”
君千策原本正在发着滔天的怒火,闻言恶狠狠地回头,盯着老人枯木般的脸庞,却好像是被什么噎住了一样,到底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眼尾发红,不住喘着气,很久后才说,“不再是……?”
“不再是。”ωωω.χΙυΜЬ.Cǒm
“……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
那个三十二岁的男人脸上,便第一次浮现一种孩提时才会有的茫然无措,他闭上眼睛,喉结攒动,垂头立在旁边的老奴原以为他睁开眼时会暴戾地露出臼齿獠牙,撕碎眼前的一切。
可是君千策再睁开眸子时,眼眶却有些湿润了。
或许是这样的湿润,淬灭了他心头的烈火。
君千策开口,嗓音是沙哑疲惫的:“好……好……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他无限倦怠地放下了衣袍,在石桌边坐下,把脸埋进掌心。
过了很久,他才说:“那就绑个发带吧。”
“……尊上……你这又是何必……”刘公忍不住说道。
“本座命已该绝,死的时候,不想太孤独。”君千策说这句话的时候,依然没有放下手掌,没人瞧得见他脸上的神情,“想换身行头,觉得还有故人陪着。”
刘公叹息道:“那是假的。”
“假的也好。”
君千策说道。
“假的,也比没有要好。”
他就走到了清风阁深处,来到了红莲池边,叶忘昔的尸骸躺在那里,和睡着了也没有什么区别。
只见她着一件浅白色的裙,身披淡蓝色的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长发垂肩,用一根水蓝的绸束好,玉簪轻挽,簪尖垂细如水珠的小链,微一晃动就如雨意缥缈,上好的丝绸料子随行动微动,宛如淡梅初绽,未见奢华却见恬静。眉清目秀,清丽胜仙,有一份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清新,尤其是眉间唇畔的气韵,雅致温婉,观之亲切,表情温暖中却透着几分淡淡的漠然。
只是她现在睡着,倒是少了几分冷冽,多了几分温柔。
他的师尊向来清冷矜傲,可是他也知道叶忘昔其实向来是嘴硬心软的。
就像是海棠花一样……
师尊的身上一直都有海棠花香,这种味道总是让自己觉得很安心。
海棠无香,纵然千般好颜色,却无香,没有温和的话语,给不了人亲近的感觉,只是给别人的温情,都是一样的,而且更纯稚澄澈。
就像师尊喜欢的诗一样
二月巴陵日日风,春寒未了怯园公。
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
海棠,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
即便是最艳丽的西府海棠,也只是更加红艳而已,没有香气。
就像他的师尊一样。
看起来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却让人无法轻易靠近,可是其实是一个很温柔的人。
其实他的师尊那张骄矜的面容下,藏的是一颗温柔的心。
叶忘昔的温柔,已经到了骨子里。
所以到了后来,叶忘昔浸透了自己生命,是披与自己长发的光,是拂过脸颊的风,是流过指隙的泉。
她是他的年年月月,日日夜夜,是她的一世人间。
无论世事如何,只要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与他而言,都是最好人间。
所以,让他觉得安心的,并不是海棠的香味,而是一直陪着自己身边的这个人。
君千策席地而坐,他托着腮,笑着说道:“师尊。”
他就走到了清风阁深处,来到了红莲池边,叶忘昔的尸骸躺在那里,和睡着了也没有什么区别。
风送荷香,他看着满池莲花里,那个闭目阖眸的人,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好像是许多许多年前一样……
那个时候,对于叶忘昔他还是敬重的。
他们也还……算得上亲近。
至少在他看来是如此。
对于叶忘昔,他似乎总有一腔很饱满的情感,但那情感太复杂了,里头酸甜苦辣那么多,他也品不出来自己对这个人是恨多一点,还是别的感情多了一点,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待这个人怎么样。
明明他的许多次心动都是因着那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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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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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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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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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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