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所有的>十四 大回旋
  八九年春节,我回到青阳。我奇怪地发现艾早和赵三虎也已经早早地结束采购回到家里。按理说,年前应该是服装生意最好做的时候,跑单帮的人全都指着这个腊月挣下利润。艾早莫非有了收手的意思?

  艾早扎着一条餐馆厨师那样的围裙,在厨房里忙着烧开水烫鸡,摘鸡毛。敞口锅里冒出大团的热气,艾早的额发被蒸得垂挂下来,遮住了眼睛,她指挥我用一只夹衣服的木夹子把头发临时夹住,免得碍手碍脚。她对我说:“的确有这个意思。跑了这么多年,我够了。我其实不喜欢这种东跑西颠的日子。我想贷款开个服装厂,用香港那边的纸样和板型,做出来的衣服在内地销售。”

  “做来料加工的活儿?”

  “不,做自己的品牌衣服。”

  “谁给你那些纸样和板型呢?那是人家的设计专利。”

  “偷。”艾早龇开牙,快乐地笑着,“我跑了这么多年的货,广东那边的厂里有内线。”

  “艾早!”我哭笑不得,“那叫知识产权,你偷了人家的纸样要负法律责任。”

  艾早把光溜溜的肥鸡抓在手里,剪刀捅进鸡屁股,将肚皮一路剪开,扒出里面红红绿绿的肚肠、大团的金黄色油脂、由大到小整齐排列的蛋子。一股热腾腾的鸡腥味弥漫开来,直冲鼻孔,令人窒息。艾早利索地剥离那些内脏,眼到手到,快得叫人眼花。与此同时,她抿着嘴,宽容地笑着,根本就不理睬我的提醒。不屑理睬。在她眼里,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已经读得不通世情,迂腐可笑。

  她起身到水龙头下面去冲洗鸡肚子里的残血。水从龙头里流出来的时候是清的,冲刷过鸡身后变成血红、淡红直至带一点点的浑浊。

  “艾早!”我站在她身边,心里涌出来的全都是爱和责任。

  她轻轻用胳膊肘捅开我。“别站近,水弄到你身上,脏。”

  我叹口气,讪讪地走开。我们都大了,不再是从前亲密无间的样子。我们已经融入各自阶层的生活,有了自己的价值取向,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向目标靠近和获取。这个时候,如果插手对方的生活,感觉上总是有一些虚伪。

  晚饭后,我回艾家酱园看望张根本。这次回家我住在小偏院里,再去艾家酱园,像是走亲戚一样,很古怪。我给他买了一件上海产的鸡心领羊毛衫,是紫红色的。我同时也给艾忠义买了一件,却是藏青色。

  我认为张根本可以穿这种热烈和年轻的颜色吗?在我的印象中,他仍然是从前那个喜欢拈花惹草的风流男人?

  张根本刚刚一个人吃完了晚饭,在厨房里洗锅洗碗。只有两个碗,他却用了很多水,冲得水花四溅,地上都湿得打了滑。我抢过抹布,把他推出厨房,手脚利索地归置好一切,最后还铲一锹煤灰铺在湿地上吸水。

  “不错。”他笑眯眯地表扬我,“做家务还是一把好手。多亏你妈妈把你从小训练得好。”

  他领我去堂屋坐。堂屋高大深幽,从前李艳华喜欢把一些花花草草的小玩意儿四处摆放,屋子不觉空旷,现在装饰品通通被张根本清除出门,一进去就觉得冷清清的,孤灯冷灶的那种张皇。

  好像艾家酱园只有张根本一个人住着。如果有女人存在的话,我能够闻出气味。

  我很奇怪,李艳华活着时,张根本在外面风花雪月追奇猎艳,没见他有闲着的光景,现在李艳华不在了,他可以放手寻觅了,反而收心归家,过起了规规矩矩的日子。人是怎样一种复杂矛盾的生物啊,在人类的千篇一律的外表之下,有着多少种截然不同的神秘内心。正是这些不同的神秘支配着不同的思维和行动,世界才因此充满变数,令人期待。

  张根本脱下警服,又脱了从前李艳华给他织的已经毛边的圆领粗毛线衣,试穿我带给他的紫红色羊毛衫。为了配这件羊毛衫,他又特意穿上一件白色衬衫,好把衬衫领子翻出来,更加鲜亮和精神。他穿妥之后,走到里面房间的镜子前转来转去地看,扯扯袖子,拉拉领肩。他很满意。从前他就喜欢穿戴整齐,现在还是这副脾性。

  “我是不是还不算老?嗯?”他一边满意地打量镜子里的自己,一边问我,“我敢说,穿上这件衣服,我绝对是青阳城里的帅哥。”

  我抿了嘴,在旁边嘻嘻地笑。

  “你看你看,不相信!要不明天我穿上它,在大街上走一趟?”

  “大冬天穿一件羊毛衫上街,人家会笑你花痴。”我揶揄他。

  他认真地对我说:“小晚,等空下来,我再去南京一趟,好好给你挑个男朋友。上回的那个罗素太差劲,什么南大毕业生?对女人一点品位都没有。要不是他爸跟我的关系,我真想揍他一顿!”

  “你干吗不给自己介绍一个?一个人住这么大的院子,不冷清吗?”

  他摆摆手:“我不着急。”

  回到小偏院,李素清正在饭桌和北墙之间给艾好搭一个临时床铺:两张长板凳,搁上一块木铺板。我难得回青阳,是客人,艾好的床铺要腾出来给我睡。其实我也可以在外间搭铺,李素清不肯,她说主客有别,再说艾好是男孩子,应该让。

  真实的情况是,李素清对我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客气。我跟她的孩子曾经分属于两个姓,现在虽然回归了,可是心里的缝隙仍然存在着。

  我汇报了艾家酱园里的情况。李素清直起身想了想,啧了一下嘴:“这事我也奇怪呢。从前是馋嘴的猫,光想着吃腥,如今又戒了嘴,要立地成佛。”她压低声音:“我怀疑他那东西废了。”

  我明白她指的是什么,脸上一红。

  “不结婚更好,等他将来两腿一蹬,艾家酱园还是我们家的。”

  艾忠义在旁边咳嗽一声:“多远的事啊。”

  “谁叫他当年不把我们放在眼睛里?你说这个人有多么不要脸,文革那种时候,我们两个人被造反派斗得半死不活,他竟然趁火打劫,提出来交换房子住。”

  这个话题让李素清勾起许多的伤心,她开始唠唠叨叨讲个不停,全都是张根本当年在精神上对艾家人如何摧残的一点一滴的细节。

  “我这个人从不记仇,可我对张根本不能饶恕。”她面露怒色地说,“你们小姨就是他害死的,我始终这么认为。总有一天,等他这个公安局长被人撸了,我找他算账。”

  “那你不也成趁火打劫了?”艾早笑嘻嘻地在旁边插嘴。

  李素清噎了一下,把抱在手里的床单用劲往床板上一摔:“你们是什么意思?都跟我对着干?有本事找张根本较量去!”

  艾忠义和艾早对视一眼。艾早吐吐舌头,无声地做了个口型,我辨认出是三个字:更年期。我噗地笑出来。

  艾好在旁边已经哈欠连天。他晚上八点钟必须上床,要睡到早晨八点钟才醒。中午吃过饭还得再睡两个小时。如果睡眠不足,他会抽筋,昏厥。李素清的解释是,他整天背那些公式定义太费脑子,耗氧,只有睡眠才能补充体力。

  权且相信这是疗方,相信艾好有一天能够恢复正常,还是我们那个天才的可爱的弟弟。

  艾好睡了之后,我们挤到父母房间里,看一场女子排球赛。艾忠义那时候迷上了电视节目里的体育比赛,足球排球乒乓球一场不拉。他的宝贝集邮簿反而被冷落了,整个春节我都没见他拿出来翻弄过。李素清自然不喜欢体育,可她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了奇异的顺从,经常是端坐在一把木头椅子上,头低垂着,眼神蒙胧着,用打瞌□的形式陪伴丈夫。艾早很得意地说,老妈可厉害了,睡出呼噜声都没有从椅子上翻落过,可见平衡能力有多么好。

  排球赛不是现场直播,是重播,我注意到是半年前的一场赛事。中国队自然是赢家。球赛结束时,李素清恰到好处地从准睡眠状态中醒过来,评点赛事说:“每回赢的都是我们。”艾忠义温和地反驳,中国队输球的时候也多,但是输球不重播,只有赢了球才反反复复地放出来给我们看。“这叫长民族志气,让中国人开心。”

  艾忠义的说法很客观,可惜不是所有中国人都像他这么清醒。

  然后就散了,各自洗漱,睡觉。

  到半夜里,所有人在酣睡中都听见外间“轰隆”地一声响,有什么东西沉重地砸在地上,好像地震把屋顶震塌了。然后听见艾好短促地一声嚎,跟着就是惊慌的抽泣,夹着连续的喘气,活像一只叫春的哀嚎不止的猫。

  全家人穿着毛衣、棉毛裤,至多是披上一件棉袄,从两边房间里冲出去,拉亮电灯,审视艾好。原来是新搭的床板从中间折断,把艾好卡在地上动弹不得。大家慌忙上前,七手八脚拖开床板,把那个肥胖的家伙从地上拉起来。艾好只穿了一身内衣短裤,光脚踩在地上,在寒冷的空气中冻得簌簌发抖,身上灰白色的赘肉一嘟噜一嘟噜地打颤,嘴巴咧着,要哭又哭不顺畅,嗯嗯咽咽,可怜得叫人心疼。

  艾早眼疾手快地抓起被子替他裹到身上,又把鞋子塞到他的脚下,转身要想扶起那块床板时,李素清淡淡地说了一句:“放着吧,都已经断了,扶起来也不能睡人。”

  “那就让他睡我的床,我跟艾晚挤挤。”

  “不劳烦你们,要挤也是挤我们两个老的。”李素清说着,小心翼翼把艾好搀扶到她房间去。

  回到房间里,我有点奇怪李素清的态度,问对面床上的艾早:“妈什么意思?”

  艾早的声音不无伤感:“嫌我不嫁人。我这个房间应该是腾出来给艾好的。”

  “不会吧?”

  “就是这个意思。你不在家的时候,她常为这事发火。”

  我沉默了一下:“她是为你着急。”

  “我知道。如果我是当妈的,看见二十大几的女儿天天在眼皮子下面晃,心里也会烦。人之常情啊。”

  过了一会儿,她在黑暗中自言自语:“张根本的路子多,我明天就去找他,让他给我介绍对象。”

  我以为艾早是赌气,没有接她的茬。

  结果第二天她还真的去找了张根本。她去的时间很短,回来时脸上就有了一股狠气,在厨房里把锅碗刀板弄得乒乓乱响。我悄悄问她张根本跟她说什么了,是不是要把她介绍给瘸子瞎子,艾早大叫:“他敢!”

  过了一会儿,她压低声音:“你猜他说了什么?”

  “什么?”

  “他说,还介绍什么?艾家酱园空着,干脆你就来做女主人吧。他一边说,一边还笑!”

  我呆住了,心里怦怦狂跳。我猜到了张根本没说什么好话,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跟艾早开这样的玩笑,这是明摆的调戏艾早。

  昨天我还误以为他改邪归正了。狗到天边都改不了吃屎。

  我说:“艾早,下回他敢再说,你扇他!”

  “下回我不是扇他,我要杀了他!”艾早把一盆污水用劲地泼在院子里。

  艾早找来了赵三虎,对那张断开的床板进行加固,在背面钉上对角线交叉的两根木梁。这样一来,床板看上去活像一个人被宣布死刑后打上的标记。三虎看来看去觉得不吉利,在中间的断裂处又继续加钉了一些短的木条,破掉那个魔咒。三虎把床板架好,坐上去,用劲地颠几颠,说:“这回行了,睡头大象都没事。”

  艾好继续睡在堂屋的饭桌和北墙之间。家里每个人起夜的时候,都要顺便过去看一眼,观察床板的承载能力是否足够。艾好侧着身体盘踞在小床上,裹了一床大花被子,脑袋蒙得只剩一个黑黑的发顶,看上去像个巨大的花包,既幼稚又愚蠢。他呼出的气息从被缝里钻出来,变成无数温暖的小虫,在窄窄的空间里飞来飞去,砰砰地碰撞。

  可是李素清依然没有放过对我和艾早的唠叨。二十九岁——在她的眼中我们已经老了,油灯枯尽,鲜花零落,好男人不会对我们有兴趣了。

  “在等什么呢?”她经常坐在角落里,费劲地研究我们的心思。“到底想等个什么样的人呢?有钱的?有貌的?还是有才华的?”

  无论如何她不能理解,想要等的那个人是描述不出来的,尤其不可能用“钱、貌、才”这样笼统和直观性极强的词描述出来。他是遥遥地站在天边的一个幻影,你感觉到他的存在,又无法丈量出你和他之间的距离。他始终在空气中旋转,忽而朝南,忽而朝北,因此你无法确定他行走的方向,无法发力追赶。当他偶尔转身,直面对你,阳光又阻隔了他的视线,他依然还是没有看到你,感受你。

  这样的宇宙中的遥望和摸索,能够对我妈妈说得清楚吗?

  我干脆提前结束了探亲,回南京去。艾早送我到车站,她说:“你不够意思,丢下我一个人挨骂。”

  “要不你也到南京吧,在那边也能开工厂。”我怂恿她。

  “艾好呢?”她仅仅问了这一句。

  我只背一个小包,从前门上车。她站在车窗下,把网兜啦旅行袋啦举上来递给我。车上装的人太多了,不仅仅举步维艰,原地转身都有困难。热烘烘的汽油味在车厢里盘旋,让人对旅行这种事生出厌倦。终于车吭吭地开动,艾早退出几步,对我挥手。我发现夹在送行人群中的艾早还是很漂亮,鹤立鸡群的那种醒目。我妈妈的担忧实在没有道理。

  到了南京,回到我的简单而庸常机械的生活。寒假没有结束,校园里冷冷清清不见什么人。节令还在四九,天寒地冻,万物萧瑟,泡桐树和银杏树掉光了叶子,墙角的腊梅开着疏疏几点浅黄色花朵,放假前贴在校园里的广告被风撕成了碎片,晾在窗外的被单冻成一块硬挺挺的薄板,你没法儿预测哪一天才能化冻干透。在路上匆匆来去的人们都穿着灰色和蓝色的臃肿的冬装,大围巾把脖颈裹得严严实实,走路时呼出白气,鼻尖红成了萝卜。这样的节令中没有情趣可言。

  我试着给陈清风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他也提前回校了。他让我过去一趟,他从家里带来一大袋自制的花生糖和炒米糖,要分我一半。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他就说:“早知道你提前回南京,就约你在青阳车站碰面了,坐同一班长途车,有个伴。”

  我马上想到送我去车站的艾早。要是在那儿偶遇陈清风,她会不会跳上车跟着我们到南京呢?

  陈清风穿着深蓝色的中式棉袄,胸前一排盘扣的那种,脖子上围着浅米色围巾,围巾的一端垂下来,另一端折进衣襟中,像电影上三十年代的人,有沧桑和历史感,很耐看。他的头发一直是往前梳的,耷拉在前额,有点孩子气,不像他四十岁的年纪。寒冷让他的皮肤显得干燥,眼角皱纹多了,两边各有一条长长地延伸到鬓角,像是把他的面容从三分之一处割裂开来一样。男人有皱纹才好看,让人感觉凝重、端庄、舒适和安全。

  “艾早又赚了不少钱吧?”他倒了一杯热茶让我暖手,一边开着玩笑,“她那样的生活很有意思,可以到处走,到处看,我羡慕得很。”

  “艾早自己不喜欢走动。她想开个工厂,安定下来。”

  “真的?那我对她的看法错了,我一直以为她是静不下来的。”

  人们身上暴露出来的表象常常跟本质错位。陈清风误读了艾早,我一点都不奇怪。

  陈清风搬出一个大号的方形饼干盒,打开,抓出花生糖。“你尝尝。家里非让我带上不可。这哪儿是男人吃的东西?你不嫌弃的话,统统归你。”

  “家里”,指的是妻子。妻子做了这么多花生糖让男人带上,说明对男人是巴结的,心疼的,爱的。农村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到南京,费事巴拉地自制花生糖,是心意。

  然而陈清风轻轻地一转手,把它们全都送给了我。赠送的姿态是不领情,拒绝,至少也是没放在心里当个事。

  陈清风跟妻子的关系怎么样,他没有跟我们说过。从来不提,仿佛他的生活中没有那个女人。我还记得那年她坐在县广播站的院子里给陈清风洗衣服的样子:齐耳的短发湿漉漉披在脸上,头发下面是一个发红的鼻尖,一副粗糙发干的嘴唇。身上套着陈清风穿旧的汗衫,细薄的纤维透出里面一览无遗的内容。因为使用的是搓衣板,身子有节奏地往前一捣一捣,大而稀松的乳房顶着汗衫甩来甩去,黑色的乳头跟着蹦蹦跳跳,显得既活泼又蠢笨。

  陈清风有两个孩子,女儿已经读高中,成绩不错,作文尤其好,听说在《少年文艺》上还发表过习作,题目叫《乡村的傍晚》。陈清风觉得女儿继承了他喜爱文学的基因,深为自豪,时不时地要挂在嘴上说一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希望两年后女儿能考北大,替他实现一个梦想。他给我看过女儿的照片:长圆脸,溜肩膀,细腰宽臀,眉眼显得早熟,眼神里甚至透着一点撩人的风情。陈清风得意地说:“她就是太骄傲了,佼佼者易折。但愿她在考上大学之前别出意外。”他的儿子小两岁,上初中,不知道是不是缺少父亲教育的原因,是个调皮捣蛋的主,曾经留过一级,估计高中是不可能考上的。陈清风也作好了打算,让儿子读完初中就进工厂学徒。“那家伙天生不是读书的料。强扭的瓜不甜。”说这话的时候,他叹着气,脸上全是寥落。

  在青阳农村,女儿的前程无足轻重,儿子才是将来继承家业、顶门立户的人。陈清风的情况偏偏如此尴尬,他只能把读书人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从这一点来看,他的失意和寥落在情理之中,他对女儿的接近崇拜的溺爱也在情理之中。

  我尝了一块花生糖。好像糖稀熬制的时间不够,有点粘牙,远不如艾早的手艺。以前艾早在家里熬花生糖,要放进橘子皮、生姜米,还有一点点味精,香脆得怎么吃都不够。

  “艾晚,”陈清风看着我,“你有没有想过出国读学位?”

  我手里捏着咬了一半的花生糖,觉得这问题太突然,惊讶中不知道如何回答。

  “应该找机会出去看看。现在不同过去,只要国外有邀请,签证很容易。人不能一辈子呆在一个地方,做井底之蛙。世界为什么那么辽阔?人类自身为什么这么渺小?这是上帝故意埋下的伏笔:鼓励人们在辽阔之中行走,在行走中完善自身。”

  “这么说,你打算出国?”

  他沉默一下:“我有个同学在美国,正在帮我申请做访问学者。我希望你也有机会过去,我们在美国见面。”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怂恿我出国,而且约定我们“在美国见面”?他觉得一个人背井离乡过于寂寞,希望有个旧友故交跟他互帮互学支撑岁月吗?

  他留校做校刊编辑已经好几个年头了。他每天上班,读很多枯燥的学术稿件,分出一二三等不同层次,写审稿单,去主编那儿力争自己的版面,排版,校对,一校二校三校,最后把新出厂的刊物打包,分寄作者读者,关注刊物上的文章有什么反响,聆听同事们对版面分配不公的抱怨,对刊物质量不尽如人意的抱怨,还有主编对封面版式和发行量的抱怨。那些经由他的手裁剪修订后在刊物发表的文章,跟他本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发表它们感觉不到快乐,更谈不上成就。他想抛开这一切,去寻找另外一种活着的方式,另外的乐趣和辉煌,这符合他的性格。

  他走了,也许对艾早是个解脱。她可以死心塌地嫁人,生个孩子,打理她的工厂,把我父母和艾好照顾得无微不至。

  那就让陈清风走吧。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开学前,教研室主任找我谈话。他是个年近五十、行事谨慎的人,我读大学时他教过我的课,学问不错,但是不善于开口,如果不强打精神,很难把他的两节大课善始善终地听完。他很少找人个别谈话,尤其我这样的单身女教师,所以我走进他的办公室时心中忐忑。

  他穿着一件深颜色的过时的中山装,领口袖口磨得发白,胸前有油迹,还有粥斑。当年学校里有很多像他这样不修边幅的老师。他的头发也有许久没有洗了,脑油气味很重,白色的头皮屑一片片地沾在发丝上,肩上也落了薄薄一层。我非常想伸手帮他拂去那些头屑,想来想去还是忍住了,我认为他不会习惯这样过于亲密的动作,那会吓着他。

  一开始,他问了我一些很私人的问题:一个人在家做不做饭啊?跟同事相处怎么样啊?对教研室工作有什么看法啊?他的不苟言笑的性格很不适宜问这些家常化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对,我们彼此都觉得谈话吃力。他坐在一张简易沙发上,双手交握放在腿间,上身挺得很直,脸上努力要做出和蔼可亲的笑容,实际上每一根皱纹都透着紧张。

  终于他把话题转入正事。系里要主办一个国际性的高分子化学家论坛,有大量的会务工作要忙,得从各个教研室抽调人手,教研室主任打算把这个差事交待给我。

  我松了一口气。这么小的事情,弄出这么紧张的气氛来,难怪他脑袋秃顶得厉害。

  “会务工作很重要,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干好……”他身姿笔挺,眼神肃穆。

  “你放心,我能够干好。”

  “葛一虹教授不容易相处……”

  “你也放心,我绝对服从她。”

  他难得地露出笑容。“拜托了。”他说。

  我明白了他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为什么如此为难。葛一虹是我们的系主任,年近六十的老太太,有世界知名度的高分子化学家。她两次结婚又两次离婚,没有儿女,性格专横,说一不二,在系里很少能见到她的身影,因为她总是风一样地来去,从不跟她助手之外的人交往闲谈。系里每年都要给她更换秘书,那些可怜的人不是自己辞退自己,就是被她毫不客气地赶走。人们背后都说,为老太太工作,第一要皮厚,第二要厚皮,否则是自寻崩溃。

  我不在乎。我年轻,根本就不存在面子问题。再说仅仅是做一次会务,一两个月的事情,就算每天挨骂一次,总次数也还是有限。

  我去会务组报到,被分配做秘书工作。我的临时同事有二十多个,有从学校外办抽调过来的,有接待处的,有系办公室的,还有像我这样原属于各教研室的年轻老师。我们系里还是第一次操办大规模的国际会议,大家都有点紧张。会议上的事情环环相扣,有时候一个环节关注不到,会导致全盘尽失,这是校外办主任在预备会上反复敲打我们的话。

  葛一虹在预备会开到一多半的时候推门而入。她矮胖,肤黑,五官粗疏,看人的神气带着嘲谑,或者干脆就是不屑。但是她的一头花白的头发烫得很有品味,蓬松在耳后,泛出几道浅浅的波浪。她的服饰同样讲究,是一套豆沙色的精纺毛料西服,搭配了一条色彩热烈的真丝围巾,两耳上甚至还配有一对硕大的珍珠色耳环。脚上是一双咖啡色低筒靴,靴面沾着一层浅浅的灰尘,可以想像她走路时匆匆忙忙的姿态。

  “都做好了吃苦耐劳的准备吗?”她一屁股坐下来,目光锐利地扫视我们,开口就问了这一句话。然后,她简短地介绍了会议的前期筹备工作,会议的宗旨和意义,与会者的大致情况,大会论文的提交情况。“中国人的历来习惯,事情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得最好。对我们这个国际会议同样如此。请大家同心协力,打一场漂亮的大仗。”这句话说完之后,她不等大家反应,抓起桌上的材料袋,起身便走。

  这个率性的老太太,她的确是一阵风,刮过会场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会务上的工作非常繁琐,尤其在资讯并不发达的八十年代,光是联系来自国外的几十个与会学者,就已经让人焦头烂额。我们不断接到来自美国英国这些发达国家学者的询问:“你们有电邮地址吗?”不,我们没有。我们知道国际上有了互联网,可我们没有连接上去,没法儿从电脑中实时收到对方的信息。我们没有移动电话,系里只有办公室的一台座机可以拨打国际长途,大部分的联络工作靠信件,国际航空信,一星期到十天可以送达,看你是否有运气赶上最近一趟航班。

  与会代表们寄来了他们要在会上宣读的论文。英文的原件。每份都要大量复印,以便会上人手一册。字体和格式不符合规范的,要重新替他们打印。还得翻译成中文,再打印出若干份,因为会上有来自中方的学者,大量的旁听者,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听懂英文发言。我的工作是打字,把英文中文统统输入电脑,然后打印。不久之前我买过一本“五笔字型输入法”的教材,自学过一阵,现在派上了用场。系里惟一的一台装上“五笔字型”软件的PC机,几乎成了我的专用工具,我从早到晚坐在机器前,十指翻飞,看着那些黑色的单字像小人儿列队军训一样,一个跟着一个翩翩而出,笑眯眯地立正和稍息,最后乖乖站进自己的位置。我很有成就感。系里还没有一个人的打字速度比我更快。

  葛一虹也向大会提交了论文。她体恤我们的忙碌,坚持由自己打印复制。她打英文稿用的是老式打字机。老太太挺直腰板端坐在桌前,紧抿着嘴,全神贯注,下手很用力,字键被她按出咔答咔答的声响,子弹扫射一样。随着手腕的用力,她的两侧肩膀耸上去,衣服上厚厚的垫肩像两块盾牌张开,头颅缩进脖子里,下巴上的垂肉一颤一颤,显得很辛苦也很吃力。我们经常从门缝里偷看她专心打字的模样。大家都说,老太太脾气不好,心肠挺好,从来都不肯因为自己的私事麻烦别人。我们还杞人忧天地议论,照老太太的性格,到她老成了木乃伊模样的时候,她怎么照顾自己呢?

  她尝试在那台PC机上打印她的中文讲稿。她用拼音法。但是她对拼音远不如对英文那么熟悉,常常是手举在空中好半天都不知道该按哪个字键。这样的速度比一年级小学生写字还慢。她歪着头,无奈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字,神情沮丧得可爱。

  “葛教授,我来帮你吧。”我自告奋勇地站出来。

  她抬头看看我,一开始并不特别相信,觉得我的水平不可能比她高出很多。但是她还是起身,把屏幕前的位置让给了我,好像是不忍心伤害我的热情。我调出“五笔字型”的软件,立刻开始了令她眼花的打字表演。我的两只手动得飞快,键盘发出令人愉悦的啪啪声,字体几乎是一片片地涌出来,然后又一行行地后退,流畅而且优美。我承认熟练劳动能给人带来愉快,那是动作的协调性、节奏感以及连贯的旋律所具有的美妙,如原始舞蹈一般精彩。

  葛一虹吃惊地问我:“你一分钟能打出多少字?”

  “没算过。一百个字吧?”

  “天哪。”她说。她觉得这个速度有点吓人。

  然后她一直俯身看我打字。她微微地张着嘴,表情陶醉,如同一个孩子面对着令她惊喜的玩具。她身上有烟味,咖啡味,还有淡淡的男性香水味。种种复杂的气味钻入我的鼻腔,使我倍加兴奋。我们两个人同时沉浸在速度的魔力中,流连忘返。

  国际会议开幕的酒会上,作为大会主席的葛一虹照例要致一个欢迎词。秘书组把撰写欢迎词的任务落实给了我。初稿出来后,葛一虹大加称赞,当众表扬了我,认为写得有文采,化学系还从来没有出过这么好的文章。其实她不知道,稿子是经过陈清风帮我润色的。我认识陈清风这么多年,这是惟一一次求他帮忙。我像是在讨葛一虹的好,一心要让她赏识我。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仅仅是虚荣心?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很多时候,当我们格外卖力地去做一件事的时候,行动并不受思维支配,仅仅是想要去做,非做不可。

  葛一虹要求我自己把这篇欢迎词译成英文。但是她对我的译文很不满意。她叫我去她的办公室,当面给我修改。有很多语法上的错误。还有一些习惯用词的错误。形容词用得也不准确,还有更好一点的选择。当一个别扭的句式出现时,她大声地读出来,夸张了那种别扭,让我面红耳赤。她嘲笑我不会使用被动语态。“Thepartyhasbeenplannedsincethenewyear.”(这个聚会自新年起就已筹划了。)可是我仅仅用了“plan”,而没有用“hasbeenplanned”,诸如此类。“谁教了你们大学英文课?”她有点恼怒地问我。“四年大学加三年研究生,英文都学了些什么?”

  我喜欢看她紧皱眉头的不满姿态。被她面批过一次英文翻译,我忽然感觉自己在语法问题上大有长进,许多从前模糊的知识点变得清晰。我忍不住地有了冲动,眼睛里看到的每一个句子都想用英文翻译一把。

  教研室主任有一次在楼道里碰到我,他难得微笑着说:“艾晚,葛教授大概很赏识你。如果她留下你做办公室秘书,你觉得怎么样?”

  我几乎吓出一身冷汗。喜欢老太太是一回事,做她的秘书又是另一回事。做秘书,意味着我从此要跟文字和会议打交道,我的七年专业课白学了,我指望着熬成副教授、教授的梦想也破灭了。不,我没有这个准备,这不是我想做的事。

  幸亏教研室主任的一句提醒,使我没有在老太太跟前陷得更深。我适时而止,没有进一步卖力表现。否则的话,五年之后,我不可能得到去美国布法罗大学进修专业课的机会。

  初夏。有一天我偶尔经过从前住过的大学宿舍,发现泡桐树又开花了,紫色的花朵层层簇簇,堆云叠雪,颜色看起来比从前更浓更艳。树龄跟花的颜色有关系吗?应该不会。可能是我有好几年没有注意到泡桐树的缘故吧。

  女孩子们迫不及待地换上了夏装。跟我的大学时代相比,服装的变化似乎比时局和政治的变化来得更快。典雅的公主裙,夸张的泡泡裙,狂野的牛仔裙,妖娆的鱼尾裙,还有大摆裙,铅笔裙,一步裙,超短裙,蝙蝠裙……五花八门的裙装把这个面孔单调的工科院校打扮起来,校园里百花盛开蝴蝶翩,空气是热烘烘甜丝丝的,走路走得稍快一点,心里会荡漾,脸上泛出红潮,肌肉发酸,眼神恍惚,脚步不知不觉飘起来,喝多了米酒一样。阳光晒在皮肤上,不像盛夏有刺人的灼疼,但是时间久了也会发红,手摸上去微微地发烫,感觉像发着低烧,人不难受,反而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愉悦。

  晚上八点多钟,我做完手头的一个催化剂的实验,从教学楼出来,拐到小卖部买了几个面包,拎着回家。在实验室闷了一天,身上满是化学药剂的酸味,衣服黏在身上,像是在热烘烘的空气里发酵了,被那些化合、聚变、分裂之后变得面目全非的分子们浸泡得膨胀了,紧紧挤压着皮肤,使汗水无法排泄。我迫切希望回家冲个澡,换上干爽的睡裙,就着一袋榨菜片,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电视节目。或者读几页小说也不错,我刚从图书馆借来一套《川端康成文集》,那些优美讲究的文字需要靠在床头慢慢地读,就像含食话梅一样,先用唾液浸湿,把果肉泡开,再吮出咸咸甜甜的滋味,咽下去,获得满足。

  单元门洞里黑漆漆的,大概楼道灯又坏了。在我们这儿,公共设施总是比私人物品容易损坏。楼道里的空气有点闷,有一股石灰和水泥受潮发霉的甜腥气。家家户户房门紧闭,隐约能听见电视剧里人物对白的声音,很激烈,还夹着不顾一切的哭闹。电视剧总喜欢夸张人物情绪,把喜怒哀乐的动静弄得很大,仿佛非如此不足以成“戏”。有趣的是那一天全楼道的人家不约而同收看了同一部电视剧,所以我几乎是一路追着哭声闹声上楼。

  我家门口的楼梯扶手边倚着一个黑影,听见脚步声,黑影转身。“艾晚!”

  我拍着胸口喘息:“艾早,你吓死我了。干吗不去学校找我?”

  “刚刚对门老师上楼,说看到你在小卖部,我想你快回来了,找岔了反而不好。”

  我打开门,艾早把门口的行李提进屋。是一个纸箱子。打开看,里面装着日本产的“夏普”微波炉。

  “哪儿来的?”

  “张根本让我带给你的。一个日本华侨回青阳,送了他这个东西。他说你用最合适。”

  我抿嘴笑:“是他受贿的吧?”

  艾早跟着笑:“你管他!”

  她把微波炉从纸箱里搬出来,自作主张地替我安顿到冰箱上。炉子很沉,我上去搭了一把手,才放置妥当。这么沉的东西,不知道她是怎么从车站弄过来,又一个人搬到楼上的。艾早这个人实在是能吃苦。

  我看了一遍说明书,然后拿了两个面包放进微波炉,试试怎么用。

  “加热要几分钟?”我征求艾早的意见。

  “两个馒头应该是两分钟,面包不知道。”

  我把旋钮拧到两分钟。过不多会儿,叮地一声响,炉膛里灯光熄灭。开门取面包,烫得我差点儿扔出去。等热气散尽时,发现原本松软的面包已经僵缩成婴儿拳头大小的面团,里面干硬板结,用劲咬一口在嘴里嚼,像牛筋,无法下咽。

  艾早惊讶不止:“天哪,真厉害,多开一分钟就成这样!”

  把面包扔进垃圾箱,我们下楼去街边的小吃店,一人要了一碗馄饨,一客锅贴。

  已经是九点多钟,小吃店里全都是下了夜自修出来吃宵夜的大学生,成双结队,嘻嘻哈哈,有的还胳膊套着胳膊,一分钟都不肯分开的模样。在校园里不敢公开的恋情,在小吃店里没有了顾忌,呈现出人类相处最自然的状态。

  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情侣们出校门都是一前一后,像地下党接头。时代的确大大不同了。

  艾早这时候说:“我得告诉你实话,我来不是专为送微波炉,是有事跟你商量。”

  “办服装厂的事吗?”

  “不,结婚的事。”

  我刚好咬开一只锅贴,热乎乎的猪油顺着我的嘴角淌下去,险些滴在衣服上。

  “我不能再耗着了,我们两个人总有一个得结婚,不然爸妈会疯掉。”

  总有一个,那就是她。在我们两个人之间,担责任的那个总是她。我很难受。

  “那个人是谁?”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很紧张。我太在乎艾早。

  她轻轻叹口气:“赵三虎。”

  我没有说话。有很长时间,我们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旁边的一个小女生这时候尖声叫了一下,原来是男孩子用调匙喂她馄饨,没喂到嘴里,掉在她光溜溜的腿上。

  “你是存心的!”小女生嗲声嗲气说。

  “对不起对不起……”男孩站起来为她擦拭,又弯了腰,撮起嘴巴,吹她腿上被烫红的地方。

  艾早噗哧一笑,扭头对我:“小晚,在我们两个二十岁的时候,有人喂过我们馄饨吗?”

  我想了想:“我喂过别人。”

  “谁呀?”

  “寒假回家,李艳华生病了,我喂过她蒸鸡蛋。”

  艾早大笑,前仰后合,弄得小女生和她的男友都转头看她。我开始也笑,后来又觉得心酸,笑容僵住了,眼泪慢慢涌出来,把视线里的一切弄得漫漶不清。

  没有人喂过我们馄饨。也许别人有过这个念头,可我们不给对方机会。那么,我们把二十岁的年华给了谁?谁是那个可耻的窃春者?

  我们从来没有打开心里的一扇门,走进一个春光旖旎的世界去。或者说,那扇门从来没有为我们打开过。根本没有人阻挡我们这么做,封闭心灵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就怪不得我们身边的那些人——艾忠义、李素清、李艳华、张根本、胡妈,还有陈清风,甚至还有那个实习医生。每个人都愿意给我们爱,让我们过得更好,可我们也不知为什么就变成了这样。

  艾早探过身,隔着油腻腻的小桌子,握住了我的手。她的眼睛里似乎也有什么东西在闪烁。她的手有一点粗糙,指骨硬硬的,不像我在实验课上接触到的那些女孩子的手,一个比一个柔若无骨。她的面容也见老了,眼角细碎的皱纹开始明显,肤色发干,眼神不那么清亮。我明白我自己同样如此。我们是双胞姐妹,她的面容就是我的影像。

  时间真的是一口深潭,站到潭边,低下头去,穿过漆黑的潭水,我还能看见艾早小时候的样子:穿一件深绿和淡绿交织的粗格布衣服,翻领,两个贴袋塞得鼓鼓囊囊,里面有橡皮筋、弹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有路上拣到的玻璃糖纸。下身是一条草绿色的裤子,裤裆肥大,膝盖处两个鼓鼓的包,往两边撇着,如同长着一双古里古怪的罗圈腿。她嚼着一根甜芦秆,把渣子往桥下吐,嘴巴被芦秆戳得通红,像绿树上开出来的一小朵红花。

  “艾晚,”她摇摇我的手,“我是特地赶过来跟你商量的。你要是觉得三虎不合适,我可以马上放弃。”

  我说:“三虎人好,从小就对你好。你那一次剪碎了毛主席像,我吓得只会哭,是他奔去找张根本救下了你。”

  她笑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张根本戴着大檐帽,白手套,腰背笔挺,就像个神,他一到学校,校长马上就放了我。我从此认为大人们都像张根本那样,没有他们办不到的事。”

  “那就跟赵三虎结婚吧,起码他会把你当神。”

  我们在各自的床上辗转反侧,都没有睡着。我不习惯睡这张行李床,太软,人睡下去就窝折在中间,翻身要费很大的力气。可是艾早睡在我的大床上,同样窸窸窣窣不得安宁。她一定在想着结婚这件事,在踌蹰、徘徊、矛盾和伤心。我不能主动挑起她的话头,这事一说开,她很可能黯然放弃,从此不肯再提。

  我还隐约觉得,艾早到南京找我,实际上是想要通过我的口,把这个愚蠢的主意打消。她会回家向我父母汇报:瞧,是艾晚说了不合适,艾晚是大学老师,应该信她。

  什么样的人才是艾早合适的呢?我闭着眼睛,把我认识的男人从脑子里过了过,结论是:好像还没有一个人配得上她。艾早太优秀,起码在我心里至高无上,而男人们都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们无法像一张宽大柔软的毛毯,裹住她,温暖她,融化她。

  第二天早上,艾早终于跟我提起陈清风。“我还是应该告诉他一声。”她说。

  “你准备在什么时候办事?”

  “国庆节。你有假期,可以回家。”

  “时间还早,你不必现在就说。”

  她狐疑地看着我。

  “是这样,他可能不久要出国了,他有个同学帮他办成了访问学者。如果他出了国,你根本就不必去说。”

  她眼神有些迟钝,脸色白惨惨的,就那么一言不发地看着我。

  “艾早……”我轻声唤她。

  她忽然哆嗦一下,打了个寒噤似的。“那我更应该看他一下。最后一次。”她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像提了要求又害怕不被答应的孩子。

  我能说什么呢?艾早最不能去见的就是陈清风,她很有可能在看见他的一瞬间里改变主意,再一次把世界关闭。可是我想不出理由拒绝。

  我出门买了豆浆和包子,回来在微波炉打热,当作早饭。这一回我使用机器有了经验,知道把时间放短,如果食物还不够热,可以再加个几十秒,总之不能一出手就到极限。

  其实感情也是这样,如果出发点就是顶点,那么往下的路就没法再走,因为所有的道路都通往深渊。

  “需要我陪你去吗?”我问艾早。

  “最好。”她咬着包子说,“我就是去打个招呼,不想再生出别的事来。”

  刚好我上午没课。当老师的就是这一点好,时间自由。

  我们走出门,坐公交车去南师院。艾早穿着一条墨绿色细条灯芯绒的连衣裙,铜盆领,袖肩上打了几个褶,脚上一双黑色的半高跟皮鞋,头发用一条浅色发带束在脑后,走起来微微晃荡,朴素但是时尚。我的衣着比她老气:棕色长裤,米白色系带衬衫,棕色平跟凉鞋。那时候老师都不大敢穿裙子,怕被批评为“自由化”。系主任葛一虹老太太敢穿一身套裙,那是她地位特别,别人有想法也说不出口。

  一路上车下车,艾早默默地走在我前面,什么话都不说。有时候她走得快,我得小跑几步跟上。她对这条路线的熟悉程度,远胜过我。这么多年,她独自坐上火车贩运服装时,她睡在青阳的老屋里彻夜无眠时,她无聊地守在小店里等着买主上门时,心里一定无数次地走过这条路,她用想象中的旅行支撑她的寂寞岁月。

  走到宁海路上,眼看着前面右手一拐就是南师院大门,她忽然收脚,差点儿把跟在后面的我弄个踉跄。

  “艾晚,回去。”她说,“我不想去了。”

  “你怎么一会儿一个主意啊?”我埋怨她。

  “我不能见他。这是个蠢念头。”

  “你想清楚了?”

  “我就是怕我想不清楚。不去了。你什么时候见到他,帮我说一声。”

  “等他从国外回来时,你就是赵三虎的太太了。”我开了句玩笑,想把气氛弄得轻松点。

  她点头:“是,那时候我是结过婚的女人,我这辈子已经有了结果。”

  她也想说得轻松,可是她脸上的笑容很僵,就像一幅画得拙劣的肖像画,让人看了之后不知道给一句什么样的评价才好。

  陈清风从北京签证回来,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他走之前有些东西要寄存在我这儿。他这次访学不属公派,要办留职停薪的手续,还要上缴学校住房,所以他不带走的衣物书籍只能暂存在我的家里。

  “如果你出去了不回来呢?”我在电话里嘻嘻哈哈。

  “那你就扔了它们。不,拿出去换麻糖吃。”他也笑。

  星期天,他借了一辆三轮车,自己把东西运了过来。我从窗户里看到他的身影,飞奔下楼,帮他搭一把手。装书的纸箱有好几个,都很沉,我们把旧床单撕开挽成结,一人一边地拎着,慢慢往楼上挪。来回几趟之后,陈清风汗如雨下,上气不接下气,头发一绺绺地黏在额头上,样子很狼狈。他嘲笑自己,说他真是老了,体力明显不如从前。“十几年前我骑车带你们下乡,一路上轮子蹬得飞起来,玩儿一样,是不是?”

  我回答他,十几年前,坐在他车后的艾早恐怕还没有这一箱书沉。

  “别安慰我,老了就是老了。”他用手里的旧床单擦汗。“所以我不想放弃这次的访学机会。我赶的是最后一趟车。来吧,还有两箱,坚持一下。”

  东西全部搬上了楼。狭窄的门厅里横七竖八全是箱包,没有插脚之地。我们顾不上喝水擦汗,一鼓作气地归置东西,把纸箱一只摞一只地靠墙堆好,把衣服和被子塞进壁橱,容易受潮的物件里还放置了樟脑,用报纸隔开。

  “我以前不知道你有这么能干。”陈清风说,“你和艾早在一起的时候,她遮挡了你。”

  “她的确比我优秀。”

  “也不能这么说,人分各种类型,合适的才是最好。”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指的艾早和赵三虎,我把艾早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他时,感觉他是真心替艾早高兴的。

  我去厨房里烧了水,晾着,准备冲果珍喝。“你喝果珍可以吗?家里没有茶叶。”

  “白开水就行。”陈清风已经打开电视,目不转睛地收看新闻。

  电视里有学生闹学潮的镜头。一些大学生头上绑了布条,东一堆西一堆地坐在广场上,要求政府给予更多民主。

  “你们学校有没有人上街?”陈清风回头问我。

  “不太清楚。学校不允许老师过问,怕乱套。”

  “北京闹得更厉害些。首都到底是首都,风吹草动都能被各地关注。不过,像这样闹下去的话,结果不会太好。”

  陈清风欲说又止。他刚从北京回来,可能听说了更多的消息。他坐在我的床沿,眼睛紧盯在电视屏幕上,脸色被映得时红时绿,变幻莫测的样子。他的上身还往前倾斜,姿态中有一种急迫和焦灼。我知道他一向关心时局,从前在青阳广播站,他和一帮朋友们就喜欢聚而论道。可是他从来都不喜欢跟我谈论天下大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学化工,他认为科学跟政治是两码事。而他自己学的是文学,文学距政治更近。

  “这个夏天不会安稳。”他自言自语。

  我想,如果这样的话,他还是早点出国最好。

  陈清风第二天就回了青阳。出国之前,他得把家里的事情料理一下。他妻子承包着村里的土地,女儿正读高中,儿子正是调皮捣蛋令人头疼的时候,他这一走最起码一年,对老的小的都要做一番交待。

  我参加了葛一虹的课题组,研究一种高分子聚合物,是用于航天材料的。课题跟我的研究方向并不十分对口,我不清楚葛一虹怎么会挑上我。教研室的同事们对此有些看法,认为我背后对葛一虹用了手段,把老太太哄上了手。我们主任还意味深长地点头说:“艾晚,看不出来啊!”大家都明白,参加了葛一虹的课题组,就意味着国家重点项目,意味着成果、论文、出人头地、出国深造机会。知识分子一辈子奔的不就是这些吗?Χiυmъ.cοΜ

  我没有办法解释我的清白,只好不说。我每天从早到晚地钻在实验室里,嗅着熟悉的化学药剂的气味,观察电脑屏幕上闪烁不停的光标,记录成百上千的数据,把我跟世界之间的大门关闭到最小。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过理发店,刘海是自己对着镜子剪出来的,其余头发用一个腈纶发圈草草绾在脑后。我穿一件特别耐脏的酱黄色工作服,衣服上满是硫酸烧出来的小洞,举起袖子能嗅出布缝里的氨水味。化妆品从来都跟我无缘,艾早曾经送给我一套“CD”彩妆,是她从深圳沙头角进货时买回来的,我把腮红、眼影和唇膏什么的分拆开来,转送给课题组的几个女同事。我不想让自己变得出色,只希望学校里没有人注意我,没有人研究我。

  葛一虹呢?我很少能见到这个风一样来去的老太太。她也从不直接过问我的工作。这样最好,非常好,免得我面对她时总要想一个问题:她真的认为我重要吗?

  有一天,上班的时候,我接到了艾早打到实验室的电话。

  “艾晚吗?艾晚是你吗?”

  “是我。”我回答,同时心里开始发沉。如果不是万分紧急,艾早不会往实验室打电话找我。

  艾早说:“如果你附近有人,那么你只需听,不要说话。你千万要沉住气。”

  我说:“好。”我的腿肚子开始发紧,抽筋。

  “陈清风出事了。他打死了一个学校老师。应该算过失杀人,但是也可以判成恶意杀人。我不想让他判刑坐牢。现在张根本把这事暂时捂在手里。我中午会把陈清风送到车站,你在南京接住他,带到你家里住几天。四天之后他会坐上飞机出国,出去了就能把案子压掉。无论如何,这四天之内,你要看住他,别让他出门。艾晚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用劲地绷住面孔,不让同事和学生看出我的异常。可是放下电话之后,有好一会儿我无法挪步,因为整条右腿抽筋抽得僵直了,像打上了石膏一样梆硬梆硬。

  一个学生走过来问我:“艾老师你病了吗?”

  我牵动嘴角,做出笑意:“腿有点麻,没事。”

  “你工作得太辛苦了。”年轻小伙子面带怜悯。

  我鼻子忽然一酸,差点儿就要掉泪。

  傍晚,我在中央门汽车站接到了陈清风。他大概有好几天没有料理自己了,胡茬长,头发也长,脸盘瘦了一圈,更显得一双耳朵奇大。他衣服皱巴巴的,鞋子沾满了乡下的黄泥巴,手里拎一个临时买来放置物品的塑料编织袋,走路时步子一踮一踮,有点惊弓之鸟的慌张。我完全想不到陈清风会成了这个样子,他比汽车上走下来的那些跑单帮的贩子还要狼狈。

  “艾晚!”他喊了我一声。

  我摆手,让他不要说话,急匆匆带着他过马路,上了一辆公共汽车。我在车上占了一个座位,让他坐下,自己站在他前面,有意无意挡着别人的目光。其实我明白这里暂时不会有追缉他的人,这样的动作是下意识的。如果车上真有便衣,一眼就可以看出我的不自然。

  下车之后,我没有带他走大路,一连穿了几条小巷,从学校后门处插过去,躲躲闪闪地进了楼门。我心里怦怦地跳着,生怕有人拦住我跟我搭讪,那样的话我也许会崩溃,会拉着陈清风拔腿就跑。

  还好,正是晚饭时间,家家户户忙于餐桌上的团聚,没有人愿意在这时候多管闲事。

  进家门之后我才松一口气。不过是一扇薄薄的门,但是感觉上我们得到了庇护,安全了。我接过陈清风那只不伦不类的编织包,扔在门后,催促他去卫生间洗漱,自己进了厨房,用最快的速度做出一锅蛋炒饭,一小盆西红柿榨菜鸡蛋汤。

  陈清风探出一颗湿淋淋的脑袋,问我:“有剃须刀吗?”

  “噢,我没有。吃完饭我给你买去。”我回答。

  他擦干净头脸出来。胡子虽然没刮,但是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走前把衣服留在我这儿,现在拿出来换上,又换了一双家常布鞋,人立刻显得清爽许多。

  “吃饭。”我招呼他,一边把碗筷摆上桌。

  “从明天起我来做饭。我会做。”

  “用不着这样。明天我从学校食堂打饭回来。”

  他有些不安地看我,仿佛在判断是不是说错什么话,让我生气了。他的这副神情让我心里发疼,眼睛酸涩。我解释道:“平常我很少做饭,突然去买菜买米什么的,别人可能会猜测。艾早嘱咐我要保护好你。”

  他沉重地叹口气,一言不发坐到饭桌上,扒自己面前的一碗饭。

  吃饭时,我从他简短艰涩的叙述中弄清楚整件事的过程。

  他的女儿,陈亦知,在中学里成绩特别好,班主任隔三差五把她叫到宿舍吃小灶,辅导汉语修辞和古文解读。这位老师跟陈清风不相上下的年纪,身材奇短,头颅奇大,形象非常怪异。人长得怪,脾气也怪,跟学校同事很少搭讪。结过一次婚,老婆是白癜风患者,半边脸红半边脸白,模样也挺吓人,后来就离了。有一个儿子跟着老婆过。老师叫陈亦知去宿舍补课,开始别人也没有生疑,因为这人不是个风流倜傥的性子,与人相处自卑多过潇洒,人家一般不把他往那方面想。后来补着补着不对劲了,陈亦知的成绩不升反降,语文英语数学历史统统考不过班上同学,整天神思恍惚,人瘦得风吹就倒,有一天上晨操还真的晕倒在操场。陈清风老婆以为女儿读书辛苦,杀鸡买鱼给她进补。没用,女儿还是一副怠倦迟钝的样子。前几日陈清风到家,立刻察觉到情况不对,叫过女儿细细盘问,这才知道女儿遭遇了变态狂,那个武大郎一样的语文老师不仅占有了陈亦知,还专门弄来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金瓶梅词话》,照着书上写到的场面,依样画葫芦地耍着这个眉眼带风情的女孩子。十六岁的陈亦知被他耍弄得似痴似魔,又恨,又怕,又上瘾着迷,说又不好说,哭更不敢哭,人变得三迷五道非人非鬼。

  陈清风问明情况,当时就觉得天昏地转。这个成绩优秀的女儿是他的掌上明珠,一生的希望和寄托,他连考中文系念文学课的路都给她设计好了,读大学要用到的书都预备下了,一心要培养出一个中国的“伍尔芙”或者“杜拉斯”。这样的好苗子糟蹋在一个“武大郎”老师的手里,他如何不感觉心里滴血?

  陈清风这一口闷气憋在心里,不撒一撒火简直就要死掉。他从屋檐下抓了一把锄头,先是把家里南窗北窗的玻璃捣个稀烂,还不能熄火,掂着锄头走二里路冲到学校,把那个武大郎老师的宿舍一通乱砸。那人跟过去抢他手里的锄头,他情急中胳膊一甩,锄把子刚好捅在那人的太阳穴上,人当即倒地,腿连蹬两下,一条命归了黄泉。

  陈清风闭了眼睛,拇指和食指捏着两眼之间的鼻梁根,摇着头说:“我没想到一个人的生命就这么脆弱,当时真的一点儿没有在意……”

  我看着他额上深深的皱纹,想象当时他气急败坏的情景。通身都是书生意气的陈清风,双眼圆瞪铁锄高悬会是什么模样,我简直想不出来。如果不是女儿被摧折的生命令他绝望,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疯狂到这样。

  电话铃突然响起来。陈清风的身子轻轻一震,睁眼看我。我同样一声不响地看他。我们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惊惧。

  我拿起电话。是艾早打过来的:“接到他了吗?”

  “接到了。”

  “那好,你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没有意外,我就不再打电话给你了。”

  她说得非常匆忙。匆忙而且简短,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我不知道青阳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张根本那边是什么情况。我想,一切都有艾早,她会把事情安排妥当。

  我带着钱包下楼,去附近的商店给陈清风买日用品。

  夜色温柔。路灯把街边的车辆行人照出橙黄的光晕,像缓缓移动的电影镜头。被太阳晒了一天的路面散发出热烘烘的紫外线的气味,略微有一点呛鼻。商店里都亮着灯,不多的顾客在仔细挑选东西,柜台上的电视机播放的是相声,马季和唐杰忠,两个正当盛年的艺人神采飞扬,把台下逗出一阵阵的哄笑。摆自行车摊的是一个下岗工人,没有营业执照,白天不敢露面,天黑了才抓紧做他的生意:打气、补胎、紧链条、给车轴上机油、换刹车皮……围着他的是几个半大男孩,他们蹲着,尖尖的屁股蹭着地面,手托腮帮,看得目不转睛。

  流水一样的生活,波澜不惊的世界。鼓楼广场此刻应该还有学生在静坐,要求跟省委领导对话,讨论什么是权利和自由。隔着一公里远的我居住的这个街口,已经成了远离政治旋涡的世外桃源。没有人知道桃源深处藏着一个命案在身的人,不久之后就会被追捕通缉的人。此时此刻我应该怎么做?陈清风又应该怎么做?我们都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那就听从命运安排吧,随波逐流随风飘荡吧。

  我走进街边的百货商店,一个柜台一个柜台地转悠。男人日常生活需要用一些什么,我并不确切地知道,只好看了再说。我买了一把鹰牌剃须刀,一包吉利刀片。我记得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都用剃须膏,打在脸上会涌出白雪一样的泡沫,我问营业员有没有那种东西,她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目光看我,生硬地回答说,她们店里没有。又说,穷讲究什么?用肥皂就行。原来肥皂也可以搓出白沫的,我居然没有想到。肥皂我家里有,所以没有再买。我又买了牙刷、牙膏、洗脸和洗脚的毛巾,买了两套内衣裤和袜子,我想他离家匆忙,可能把随身换洗的内衣拉在青阳乡下了。想到他那双沾满黄泥的皮鞋,我又买了鞋油、鞋刷,准备帮他好好打理一下。我甚至还买了一小罐发蜡。陈清风用不用发蜡呢?不清楚,买了再说。还有烟,陈清风是抽烟的,我要了“红塔山”牌的烟,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

  全都是男性用品。散发出家居和床第气息的用品。长到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为任何一个男人买过如此私密性的东西。没有为张根本和艾忠义买过,也没有为罗素买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一生中惟一的一次,以后还会不会再有这种机会。我抱着这些琐碎用品往回走的时候,心里充塞了柔软和欢喜,眼角不知不觉地就有一点潮湿。

  回到家里,陈清风已经自作主张地架好了行军床。他把外屋吃饭的桌子挪到屋角,所有的椅子架到饭桌上,腾出来的空间刚好能把那张帆布床展开。他接过东西,谢了我,然后说:“明天早晨我会撤了这张床,到晚上再打开,不会把家里弄得太乱。”

  我愣着,想不出回答什么好。我说我喜欢这样的乱?我不介意外屋多出一张行军床?我感谢命运把他送到我身边,因为我心里一直爱慕着他等待着他?

  半夜里我坐在里屋床上,睡不着觉,流出眼泪。一些沉重和灼热的东西堵塞在我的胸口,胀得我必须大口呼吸,所以我过一会儿就要挺胸抬头,像鹅一样地伸长脖颈,让新鲜空气在我的肺部打一个回旋。我还感觉到闷热,气压低得像梅雨天,要把身体里面的汗水榨出来,又不让空气及时带走,黏在皮肤上,做成了薄薄的茧。我赤脚下床,踮了脚尖去拿毛巾擦汗,小心不让陈清风听出来我的走动。他也许睡着了,也许跟我一样辗转难眠,因为他还没有脱离危险,心事比我更重。

  我们现在的处境危险吗?会有人冲到我家里来,从我面前把陈清风带走吗?不可能,只要艾早不说,没有人知道他是和我在一起。真正的危险来自我自己:我的欲望,我的选择,我想要做的事,我用十年的青春做准备,此刻已经距离很近的事。

  我可以做到什么程度?我相信我会快乐,可我不知道陈清风会不会快乐。欲望是两个人的事情——他喜欢过我吗?

  我不想抵制自己,抵制没有用,人在生命中积存很久的东西需要一个突破口,冲垮堤坝,水流漫泻,然后身心得到平衡。我愿意扒开自己的身体,把缺口露出来,制造这场洪灾。我是个无耻的女孩,一旦决定就会无所顾忌的女孩,我盼望爱和美好,哪怕只有四天的短暂。

  艾早不会责怪我,她已经决定跟赵三虎结婚了,我甚至觉得她是故意这么做的:把她挚爱的男人送到我面前,希望我能够替她实现心愿。我们是最好的姐妹,最亲密相知的姐妹。

  我下床,站了一分钟,把呼吸调匀。月光从窗外漫进来,地上涌动着白花花的潮水。潮水如雾一般涨起来,淹没了我的脚踝,小腿肚,膝盖……我终于感觉到凉意,沁人心脾的冰凉,像我小时候坐在闸桥上,把小腿贴住陈年的青石板一样。我低头看着白雾,轻轻地一迈腿,雾气被搅动,四下流散,在脚尖处打出一个旋。但是又有更多的纯白色的物质涌过来,填补了刚才的空白,让我飘飘欲仙。

  我就这样一步一个惊奇地走到门口,拉开房门。陈清风忽地一下子从行军床上坐起来,一声不响地看着我。他的眼睛在黑夜中微微发亮,像是镶嵌在半空中的两块淡绿色琥珀。

  如果时间是深潭,那么我现在必须远远避开,以免不小心滑进去,跌入从前。我费了将近三十年的努力,就是为了走进此刻,得到现世的欢愉,我一分钟都不想放弃,不想得而复失,让快乐像鸟儿一样从我手中飞走。

  我仰面躺着,头枕在陈清风的胳膊上,微笑着盯视天花板上的一筒光亮。那是屋外某个灯源穿透窗帘射进来的光。我宁可想象它割开屋顶,把黑暗撕出一道裂缝,让我的视线延伸出去,以飞跃的姿态去审视从前。

  我看见县广播站院子里的泡桐树,盛夏时节老门房把一桶凉水泼在树根上,尘土扬起来,发出“嗤”的一声叹息。陈清风坐在回廊上看书,头顶上吊一个灯泡,成千上万的飞虫顺着同一个方向旋出黑圈。他手里的合订本《世界地理知识》纸页泛黄,散发出陈腐霉烂的气味。我还看见我骑着自行车跟随陈清风下乡,他在车后座上带着艾早,一路上讲述着美国作家辛格的童话故事。坑洼不平的乡村路面无穷无尽地在田野里伸延,猪在泥沟里打滚,鸡在草垛上踱步,牛拉着犁头一步一步庄严地走着,尾巴愤怒地拍打背上的蝇虻,农人们抬头看路上的行客,眼睛里一片空洞茫然,皱纹密布的脸上,汗水浑浊如泥汤。

  然后就是人迹罕至的松树林,腐烂的松果和针叶堆积出厚厚的地毡,爬虫、甲虫、蠕虫在毛茸茸的土层里穿梭忙碌,空气中是新鲜的松香味和腐殖土的泥腥味。艾早把凉鞋脱下当锹,刨开一个浅坑,埋进松脂,信誓旦旦地声明,五十年之后再来挖出琥珀。陈清风大笑着许诺,如果有一天他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他就去寻找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送给我和艾早——两片名字叫做欧里和楚珐的树叶。

  现在陈清风就要离开了。离开之前他躺在我的身边,呼吸沉稳,嘴巴里带着淡淡的烟味,洗得干干净净的身体鱼一样光滑,皮肤在灼烫之后回到冰凉,维系着熟睡后需要的低温。

  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他喜欢艾早。他先在青阳,后在南京,可是这两个地方都不能让他的灵魂安静。与此同时,艾早一直在天南地北地闯荡行走,用不多的本钱,赚出养家的费用。我以为陈清风的灵魂会附着在艾早身上,四海漂泊,实现他的渴望。可是陈清风告诉我,不,不是这样的,他灵魂的一半需要动荡,另一半却寻求安静。当他用意念行走了地球的许多地方之后,他盼望守着一个安静的女孩,在她身边休养生息。这样,他实际上喜欢的是我,与他灵魂的另一半丝丝吻合的人。

  我说,我该怎么告诉艾早?关于我们两个在这间屋子里的契合?我该如何坦白我的欲望和私念?

  什么都别说。陈清风盯住我的眼睛。几天之后我就走了,我走了一切就不存在了。

  如果我再想你,怎么办?我能够在哪儿找到你?

  陈清风一把揽住我的头,把我搂在他的怀抱里。我听到他的心脏咚咚狂跳,如非洲大地骤起的鼓声。

  白天,我没有去上班。批评也好,扣工资也好,开除也好,统统不管。与我此刻巨大的幸福相比,身外之事显得微不足道。地震和战争都不能把我从这间屋子赶走。

  我多么喜欢身下这条带紫薇花的床单,繁复清秀的花朵一串串地包裹着我,缠绕着我,像是水流包围着鱼。我嗅到紫薇盛开的香味,有一点点甜,有一点点刺鼻,还带着黄昏降临的幽秘。我的肌肤紧贴着这层棉质的织物,无比踏实也无比放松。身边我爱的这个男人,他的身体覆盖着我,他的呼吸缭绕在我的发丝间,跟我身下的花朵一样美好和绵长。我用手指紧扣住他,一时一刻舍不得放松。我真希望这屋子是个巨大的黑洞,在一瞬间把我们两个同时吞噬进去,进入宇宙循环,变成两粒紧密相吸的尘埃,和太阳月亮永远相伴。

  我贪婪吗?一点儿也不,因为我的身体如此年轻,需要滋养。大地荒凉,灵魂千孔百疮,每个人都在迫切地等待慰藉,如果没有爱情降临,那我们就会死,就会毁灭和销蚀。

  让太阳落下,黑夜重来。让我们彼此赤裸着躺在紫薇花朵上,缠绕成花枝的模样。让我们的口唇打开,呼吸交融,心和心的跳动合成一拍。让我们的爱从大地生长,种子又返回大地,孕育出新的更多的爱。

  我拿着一个钢精锅,摇摇晃晃地走出楼门,到饭馆里买吃的。我的影子在阳光下很淡很淡,好像有太多的物质被蒸发出去了,体内密度下降,人变得薄而透明。另外,我不能适应外面的炎热,明亮,嘈杂,它们需要足够的体力来承载和享受,可是我只想远远地逃离这一切,回到紫薇花的床上,沉沦为一种无耻的形式。

  面馆老板娘忙碌着为我赶做两份炒面。她扎着一条油腻腻的围裙,头发用过多的摩丝固定在头顶,顶着一朵鸡冠花似的。面条在油锅里滋滋炸响,两面煎烤,结成金黄的硬壳。放进木耳、青菜、一小撮肉丝,再喷上酱油,洒进味精,手端起锅把颠上几颠,让作料和配料跟炒面融合,热腾腾倒进我的钢精锅里。

  “你病了吗?”她抬起肥胖的手臂,试一试我的额头,“我看你脸色不怎么好。要是不舒服的话,炒面太油了,最好吃点稀饭。你想要稀饭吗?”

  “我还是要炒面。”我告诉她。

  “那好吧。想吃稀饭的话,随时再来。”

  老板娘太热心了。我是她的熟客。我担心她热心过头,等会儿把稀饭送到我的门上。不过也没有什么,她不会想到陈清风是一个逃犯,他看上去像是我老家的亲戚,我们许久不见,有很多话要谈。

  饿得久了,吃什么都是喷香。一锅炒面被我和陈清风分食得干干净净。我想,我其实应该去菜场买些东西,给他好好地做几顿饭。我干吗舍不得花那个时间呢?一分一秒流过去的是恐惧还是永恒?

  洗过碗筷之后,我又进卫生间洗了个澡。水流冲刷在皮肤上,周身被冲去一层污垢似的,重新变得轻快和松弛。我忽然又有了欲望,想要冲出去紧紧地抱住陈清风,就这么湿淋淋地抱住他。我惊恐地想到,四天之后他坐飞机离开,我生活中的这个黑洞怎么补上?

  四天之中,床头的电话一次都没有想过。我们深陷在沙漠之中,被世界遗忘。很多年后有人偶尔地发现我们时,呈现在他们眼前的会是两具干尸,焦黑,萎缩,枯硬,手敲上去梆梆作响。

  谁还会想起我们原来的模样呢?紫薇花床单的碎片已经风化成泥了,一丝一毫的痕迹都不会留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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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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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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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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