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所有的>七 松树的眼泪
  贾铭用车子给我搬来了两盆菊花,一盆是金黄色的,花瓣细长卷曲,一层一层很饱满地向花蕊部分蜷缩,像是已经长大的身体要重新缩回到婴儿,缩回到母体,没有发育成形之前的状态。另一盆是紫灰色的,花瓣肥厚舒展,光泽如丝绸一样温润,比肩而立的两朵花球分不出大小高低,也说不上谁淡谁浓,它们盈盈绽放的样子,就像是一朵克隆了另外一朵。

  贾铭随口说了一句:“这盆紫色的,像不像你和艾早?”

  话一出口,他忽然想到艾早正遭遇的事情,怕我伤感,马上打岔:“今年的菊花开得真早,学校这才刚刚开学。”

  我把花盆搬到阳台上背阴的一面。“我小时候,菊花都要到下霜才开,可见它们喜阴耐寒。如今的栽培技术太过先进,花和人都无所适从。”

  贾铭顺便从超市买来一些菜,他把浇花的小喷壶交接到我手上之后,就去厨房里准备晚饭,说要给我煲莲藕排骨汤。

  我浇完了花,也跟着去厨房,看着他哗哗地放水冲洗排骨,然后又在锅里煮开一遍,水滗干,冲去浮沫,肉和骨头都洗出岩石般的灰白,才正式开始坐水炖煮。

  我感慨:“我小时候,胡妈是绝对不允许把肉洗成这样的,她说肉洗多了就没了肉味,不鲜,又没营养。”

  贾铭又在水池子里哗哗地冲洗藕段,一边笑着回答:“现在不同过去,鲜度不够放味精,营养过剩会发胖。”他忽然关了水龙头,抬头看我:“你怎么啦?总提你小时候的事?”

  “是吗?”我说,“真不好意思。我自己没有觉得。”

  他把湿淋淋的手搭在水池边:“我是替你担心。你现在的年龄还不该有怀旧情绪。”

  “情绪这东西,”我伸手拈起他衣肩上的一根落发,“自己没法控制。就好像一个生手骑上了一匹儿马,天知道那马会把你带到哪儿,你不得不随便它走。”

  贾铭显得有点激动:“艾晚,我会帮助你,让我来做那个牵马的人。”

  我把拈在手里的头发举起来,对光照了照。发丝的一端是黑的,另一端却已经呈现出灰白。由黑变白的过程,不是渐进,是从三分之一的地方突然截开,果断地从一种色彩跳到了另一种色彩。

  贾铭的头上,有了多少根这样黑白间杂的头发呢?

  我应该嫁给贾铭的,被他照顾的感觉真好。就像现在,我们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上喝汤,贾铭把盛好汤的青花瓷碗小心放在我的手边,把小瓷匙递到我的手上,一边还嘱咐着:“烫!小心点。”他一眼不眨地盯着我,直到我安全地喝下第一口汤,才放下心去一样。接下来他又询问我咸淡如何,要不要蘸点酱油,藕块的烂熟程度是不是正好,他一定要看着我一勺接着一勺把一碗汤消灭得差不多了,才端起自己的一碗,用调匙搅和几下,稀里哗啦倒进喉咙。

  我真的应该嫁给贾铭,像他这样的男人世上不多。我从前熟悉的那些做丈夫的人,陈清风不是这样,张根本和艾忠义也不是这样,他们都比他更加自我,他们不会煲汤给对方喝,更不会把看着对方喝汤当成自己的享受。

  贾铭的另外一个优点就是恋家,他虽然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橱柜公司,但是他不喜欢出差,离开南京,离开他公司的办公室,离开他整洁舒适的家,都令他畏惧。他驱赶着公司里的其他人员代替他外出:订货啦,看样啦,签合同啦,参加会展啦。有时候因为他的缺席,已经谈成的生意会白白泡汤,公司职员们难免抱怨,贾铭自己并不在意,他说他不能为了赚钱把我丢下不管。他像孩子一般粘住我,摸摸我的头发,拉拉我的手,真心诚意地说:“艾晚,有你什么都够了,只求你这辈子不要离开我。”

  艾早跟我谈过贾铭的事,她说我们两个人很相配,我们都喜欢安静,习惯在某个地方呆得长久,对物质没有过多追求。她感叹说,贾铭这样的男人就像出土文物,存世的概率越来越小,因此,如果我一不小心弄丢了他,出动雷达部队都追不回来。

  我承认艾早说得很对,可是我为什么心里如此烦躁呢?我越是享受贾铭的照顾,背后越是感觉出有一股蛮横的力量,在拉扯我离开,在制止我深陷其中。

  谁在嫉妒我的安逸和平静?什么样的生活是我最终的需要?

  我非常惶惑。父母生了我和艾早,把果断给了她,把迷惘给了我。

  贾铭又在我碗里添了一大勺汤。把汤勺放回锅中时,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那个女孩跳楼的原因,我调查清楚了。”

  我抬头,惊讶:“哪个女孩?”

  他说:“从十八楼跳下来的女孩啊!你不是打电话问我为什么晚报没有报道吗?”

  我记起来了,我从互联网上看到的那则消息。

  “是这样的,她爱上了教她们班数学的男老师,给人家发了好多次手机短信,还威胁说,不理睬她的话,就自杀。男老师怕真的出事,就告诉了女班主任,班主任当然要找学生谈话,了解情况,结果女孩抹不开面子,真的回家跳了楼。听说女孩跳下去时,她妈妈已经在门外掏钥匙开门了。一步之差!”

  我呆望着贾铭的脸,无言。想像那女孩和她母亲一道房门生死相隔的情景,心里不由得哆嗦。

  “女孩的爸爸跟我公司的副总认识,所以我的消息都是事实。现在的孩子,唉,也不知道整天心里想些什么。”贾铭沉重地起身,准备收拾桌上的碗筷。

  我抢着在他前面站起来,动手收拾。我不能过分心安理得地享受一个男人的照顾。可是我站起来的时候动作过大,挂在胸口的琥珀饰物被桌边卡了一下,皮绳忽然断开,琥珀骨碌碌地滚落在桌底。

  贾铭马上低头:“我来拣。”

  我探身抓住他的手:“不,我来。”

  他奇怪地望着我,有点惊讶我的过快的反应。

  我弯腰钻进桌底,伸手抓住那块琥珀。

  温润的一握,在掌心里不松不紧,多边形的每一条棱角都极为光滑,贴紧了皮肤,那样的真切和舒适。它就像陈清风的生命,被我紧紧地握着,我们肌肤相亲,灵魂相合。

  早在一九七六年元旦之后周恩来总理去世的那段日子,青阳城里很多人就已经领教过了电视节目的魅力。人们呼朋唤友地从大街小巷拥进几个购置有电视机的单位,里三圈外三圈,踩在凳子上,攀在树干上,挂在屋檐上,想方设法从那个小得可怜还雪花频闪的十四寸屏幕上着到长安街出殡的场景。所有的人都惊讶万分:生活中普普通通的面孔可以在魔鬼般的镜头里同步重现!

  从那之后,能够自由出入那几个拥有电视机的单位,随时随刻观赏到令人称奇的电视节目,成为小城里的一种特权,成为一件身价倍涨无比荣耀的事情。

  八月,有一天张根本下班回来很早,吃过晚饭他换了一件白色的确良的短袖衬衫,笑眯眯地招呼我:“张小晚,跟我到县广播站看电视去。”

  我甩着正在洗碗的湿淋淋的手,奔过来问他:“什么节目?”

  “罗马尼亚电影。”他心情极好地眨眨眼睛。

  李艳华正端着茶杯往嘴巴里送药,听到这话马上撇嘴:“我当是什么好东西呢!罗马尼亚电影也叫电影?从前我看好莱坞电影的时候……”

  张根本不客气地斥责她:“少宣传那些事啊!不看看你什么出身。”

  李艳华哑巴了。非劳动家庭出身是她的软肋,在这个问题上她从来都是心怀戚戚。

  我飞快地从洗菜盆里捞起碗,沥干,绞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了,然后净手,用牛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换上一件淡粉色府绸布小褂,一条藏青色三角短裙,甩掉脚上的木拖板,登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追着张根本往外走。

  李艳华在我身后冷笑。我知道她是因为心里嫉妒:张根本招呼了我,没有招呼她。可是我也不害怕:张根本要做的事,她不敢反对。

  八月中旬还是酷暑季节,被太阳暴晒了一天的院子正在反吐出热气,粉色的凤仙花和艳红的美人蕉憔悴不堪,母狗黑子趴在一只倒扣的水桶上享受肚皮下那一点点可怜的凉意。张根本大步流星走得很快,他衬衫的最下面一个纽扣大概没有扣好,迈步时衣服的下摆飘开,忽闪忽闪像粉蝶翅膀一样。

  我紧走几步赶上他,小心提议:“我们叫上艾早吧。”

  他那天真是心情不错,扭头看看我,一摆手:“行,叫上吧。”

  我立即扭头,冲向门口的小偏院。我兴奋的声音在夏日傍晚的空气中极速荡开,像是撒到艾早身边的一把碧绿的饱满的豆荚。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调整,艾早的身体看上去已经大致复原。我妈妈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所以同学当中没有人知道艾早出过那样的事情。实习医生就像一个影子,阳光下一闪便不见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只有我明白艾早受到的伤害。她一直保留着养病期间剪出来的那些窗花,期盼有一天能够交到实习医生的手上。那些窗花是艾早为他剪的,少女的初恋顺着剪刀的尖刃流淌出去,沾着红,染着绿,有一些羞涩,还有更多的憧憬。她对我说,她不恨那个实习医生,他不是故意要伤着她的,相反,她想念他身上酒精和药棉的气味,有时候放了学,她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医院后面的巷子,只是为了闻闻那股味道。

  我妈妈希望我经常把艾早叫出去散散心,家里有一个艾好成天窝着不动拿书本当饭吃,已经够叫人心烦了,她不想女儿也退缩回来变成一个同样沉默的人。所以我一说要去广播站看电视,我妈妈马上催着艾早换衣服出门。

  艾早的衣服十分素净:米色小碎花的圆领短袖衫,浅蓝色的确良的长裤。裤子是我妈妈新给她做的,裤缝笔挺,裤腿修长,臀部也包得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合身。我妈妈最近给她做了好几身衣服,似乎有点讨好艾早的意思。她是在检讨从前对艾早关心不够呢,还是乞求艾早不要再给她弄出麻烦呢?也许两种意思都有吧。总之,艾早穿着这一身素色而且体面的衣服,再把头发挽上去,露出长长的脖颈,就显得比我成熟了很多,完全是一个端庄沉静的年轻女人的模样。

  我们在县广播站门口碰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皮肤微黑,欢眉笑眼,辫子盘在头上,穿着一条式样很夸张的连衣裙:领口是方的,袖子的肩部像鸟儿翅膀一样高高撑起,跟她的脑袋组成一个有趣的“山”字形状,腰间紧紧勒着一条硬邦邦的腰带,勒得仿佛呼吸都有点艰难。她看到张根本,笑靥如花地扑过来,表情异常地丰富:“哎呀你怎么才来?人家都等了很久了!”

  张根本顾及我和艾早在场,把她推开一点,皱皱眉头:“怎么穿了这么件衣裳?跟只花母鸡似的。”

  “不好看吗?”她拎起裙摆原地转一个圈,“电影里的马科斯夫人就穿了这件衣服,人家还是自己琢磨着裁剪出来的呢,费了好多心思呢,人家以为你会喜欢嘛!”

  难怪我看着眼熟,来我们国家访问的菲律宾总统夫人的确是穿着这么一件衣服,我们都从新闻电影短片中看到过。总统夫人穿着这种衣服会见毛主席时,毛主席就低头亲吻了她的手。毛主席之前还没有亲吻过其他女人的手,可见漂亮衣服自有它的魅力。

  张根本对我和艾早介绍:“她在服装厂工作,姓洪,叫洪果,你们喊她红果儿吧。”

  我和艾早对视一眼。现在我明白张根本看电视为什么要叫上我了,我不过是为红果儿做了个掩护,醉翁之意不在酒。

  县广播站是执掌政府舆论大权的地方,对进门的闲杂人等向来盘查很严。可是张根本的派头更大,他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甩着胳膊长驱直入。门卫探出身,眼瞪着我们三个明显是来蹭电视看的女孩,想制止又不敢,那副皱眉嘬牙的苦瓜样,让我的心里一个劲想笑。

  我们从楼梯上去,到二楼会议室。青阳城当年最大的一台二十一英寸黑白电视机就搁在这个大房间里。电视机前密密麻麻排满了狭长的条凳,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前几排的座位,正昂着脑袋四处张望,脸上洋溢着早来早好的庆幸和快乐。张根本跟其中的不少人认识,他们热络地打着招呼。有人赶紧让出位置,请张根本落座。他嘿嘿地笑着,像个首长一样地摆手。然后他在中间的一张条凳上坐下。红果儿马上挤过去,挨坐在他的身边,山头一样耸立的袖肩紧贴住张根本的白的确良衬衣,一双灵动的眼睛左顾右盼。而张根本神态自若,怡然大方,看起来对这样的陪伴已成习惯。

  我和艾早知趣地坐到了最后。张根本回头找过我们一次,招手让我们往前。艾早很坚决地摇头。

  结果当天晚上的罗马尼亚电影并没有如期播出,临时转播了白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的中共“十一大”。我和艾早听了不到十分钟,觉得百无聊赖,就挤出人群,下楼到院子里转悠。

  我们都没有料到在院子里会碰到一个认识的人:陈清风。当时他只穿一件旧得毛了边的汗背心,一条晃晃荡荡的西装短裤,趿拉着塑料拖鞋,坐在一排平房前回廊的藤椅上看书。那盏灯应该是临时从房间里拉出来的,挂在廊柱的钉子上,二十五瓦的灯泡马马虎虎照亮了藤椅周边一小块地方,他的身影仿佛被一束追光灯凸现,看过去好像是从三十年代的旧电影里剥离出来的一个场景,陈旧却又安详。

  第一眼认出他的是我。艾早骑车跟他相撞跌倒时,因为惊慌疼痛,没有在意背她上医院的那个人的长相,可是我有印象。我撕过他的衬衣,还知道他抽烟,身上有烟味。特别是,他的牙齿不像一个抽烟的人,非常整齐,密密的,不那么洁白,但是闪闪发亮,温润如玉。

  我拉了拉艾早的衣角,把远处灯光下的陈清风指给她看。艾早惊奇地扬起眉毛:“是他吗?”这时候,我们两人嘴里都咬着一朵刚刚从院墙角落里摘下来的美人蕉的花。这种花的根部有很甜的一兜蜜,无聊的时候我们就喜欢吮着花茎玩。

  那天院子里的星光很亮,地面上仿佛铺了薄薄一层水银,树啦,花啦,砖石铺出的甬道啦,砌在院里的水池啦,一口被遗忘在院子里的瓦缸啦,全都在星光下熠熠生辉地凸现着,所以陈清风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我们。事情几乎过去了一年,陈清风认出我们却丝毫没有费劲,说明他的记忆力极好,又或者是他一直把我们两个记在了心里。他的目光在我们两个脸上轮番停留过之后,下意识地往下,瞥了一眼艾早曾经受伤流血的脚腕,尔后又抬上来,龇牙一笑:“怎么不看电视了?”

  艾早反问他:“你怎么不看?”

  我有点惊奇的是,艾早已经很长时间不主动跟人讲话,此刻她却突然地活跃起来,抢在我前面开口。

  陈清风扬起脸,往楼上会议室的窗户看了看,带了点自负地:“那些大报告,我不用听都能背出来……”

  有几秒钟的时间我们都沉默着,不知道往下如何再引出话头。然后陈清风像是忽然想起来,站起身,把藤椅往我们这边推了推:“坐……”

  艾早笑得很放松:“还是你坐吧,我们两个人呢。”她不由分说把对方推着塞回到椅子里,又拉着我,屁股一抬,坐到了走廊高高的栏杆上。

  栏杆很窄,硌人。木头也特别容易吸引热量,被太阳烘晒了一天之后,此刻在屁股下面微微发烫。我们坐着,感觉视线有点高,看陈清风的头顶几乎是俯视,而他的视线又差不多跟我们的腿面平行。这样一来,我开始担心我的裙子太短,盖不住大腿,心里有小小的紧张,不停地用手拉扯着裙边。

  艾早穿的是裤子,所以没有我的尴尬。她因此比我放松很多,两条腿悬在空中,悠然地晃荡着,问陈清风看的是什么书。

  对方就把书举起来,递到艾早的手里。一本文革前的《世界地理知识》合订本。十六开本,装订的纸张很马虎,缝线用的是纳鞋底的麻绳,很不专业。

  “我从废旧品商店找出来的。”他欠身,往前探着脑袋,紧盯住艾早手里的书,仿佛那是一件珍宝,他生怕艾早一不小心摔碎,毁掉。“书太少了,找到一本好书很难。”他感叹。

  书旧得真像老古董,纸页泛黄,边缘发黑,我坐在旁边都闻到了一股陈年霉烂的味道。艾早想要看清楚其中的一页,不得不把书举起来,凑近挂在廊柱上的灯泡。她抱怨说:“干吗不弄个瓦数大点的啊?”

  陈清风认真解释:“太亮了招虫子多。”

  我一低头,才发现地上已经躺了无数的小虫尸体,都是稀里糊涂撞上灯泡后一头栽死的。说话间,还有更多的小虫仍然环绕在灯前,一圈圈地疯狂飞舞,不撞个鱼死网破不肯甘心。

  “你学地理的?”艾早把书还给了陈清风,又盯住他的眼睛,表示好奇。

  陈清风想了想:“实际上……我是学中文的。可我喜欢行走,对地图这些东西着迷。”

  艾早炫耀:“我弟弟能背出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首都名称。”

  陈清风笑了:“那我不行,有一些很小的岛国记不清楚。像太平洋中的瓦努阿图、基里巴斯、西萨摩亚什么的,太冷僻,记过就忘。”

  “那你出过国吗?”

  “地图上的旅行算吗?”

  我们一起大笑。我不清楚陈清风有多大年龄,但是他看上去年轻。他笑起来的时候,笑纹是慢慢从嘴角漾开的,下巴有一个浅浅的圆弧,鼻孔张得很开,显出一种知足常乐的温厚。但是他的眼睛会发出不平常的光亮,瞳仁深处闪闪烁烁,仔细看时,就会觉得那里面充满异数,是化学的不稳定式,代表着他的难以实现的渴盼:漂泊,游走,随意,向远方。

  一个人面孔表面的东西和瞳仁深处的东西,彼此对立,又和谐地并存。它们在此后的岁月里,共同支配陈清风的灵魂,使他的身体呈现出令人着迷的特质。

  我记得那个晚上我们在走廊里还说了很多好玩的事情。陈清风刚看了那册合订本的《世界地理杂志》,他现学现卖,告诉我们新西兰的毛利人见面是如何行“碰鼻子礼”的:他们把屁股撅着,脑袋拱出去,鼻尖顶着鼻尖,模样像两只斗架的鸡。在太平洋另外的岛国上,土著女人们为了脖子修长,从婴儿生出来就一年年地往脑袋下面堆叠项圈,成年后个个都变成长颈鹿。还有个国家,女人以耳垂肥长为美,所以从小在耳朵上挂铁环、石头、成串的玻璃珠儿,把耳朵拉得能够垂到肩头上,一走一晃荡,像脑袋两侧挂着两片帽檐……艾早听他东拉西扯地说,笑得前仰后合,有一次幅度过大,差点儿从栏杆滑落到地上。陈清风也笑,肩膀一耸一耸,细密的牙齿非常迷人。黑的、绿的、褐黄色的小飞虫在我们头顶上绕来绕去,撞到灯泡,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空气慢慢地凉爽下来,晚饭花和蔷薇花的香气变得浓郁。看门的老头儿往院子里又洒了一遍水,水被地面吸收时咝咝冒泡,像是土地在呻唤。

  很多年之后想起来,那个夜晚的情景有点像梦,我们所谈论的发生在遥远国度上的趣事,我们背后水银般的星光,凸现在追光灯效果中的陈清风的身影,以及楼上会议室里中共领导人读报告的腔调,都有那么点非同寻常,仿佛超越了那个时代的现实,让我们提前看到了生命中的另一种可能。

  艾早求张根本帮忙,在县文化馆弄到了一张借书证。张根本办这些事情不费吹灰之力。艾早第一次去的时候,带了一个很大的书包,准备横扫馆内藏书,来个满载而归。可是进到阅览室之后大失所望:稀稀拉拉的几排木头书架上,除了《毛选》四卷,就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还有浩然的《金光大道》、《艳阳天》,姚雪垠的《李自成》,几本《赤脚医生手册》,一些革命斗争故事的连环画。艾早绕着书架慢慢转了一周,又转了一周,夹着空荡荡的书包出了门。

  “蒙人啊!”她对我诉说,“又没有书,办什么阅览室?”

  她还说:“连一本地图册都没有。青阳城里就没有人关心世界吗?”

  她这么一说,我明白了,她不是为自己借书的,她想替陈清风分担求书的烦恼。“书太少了,找一本好书很难。”不,不是这样的,艾早要证明给他看,好书有,喜欢读书的人也有。艾早不希望陈清风在这个问题上失望。

  艾早瞪大了眼睛,目光炯炯地在她的周围寻求书籍。她排除了小说,也排除了诗歌、戏剧、故事集,只寻找跟地理有关的文字。她借口求教作文闯进语文老师的家里。老师是五十年代的下放右派,以家中藏书丰富闻名,文革中学生们拼死帮他转移了几大箱的书籍,那些可怜的“人类精神财富”才得以劫后余生。艾早一边请教着“作文的主题思想怎样才能拎出来?”一边用眼角贼一样地四下偷窥。最后她摸清了老师家中只有古典名著,没有地理读本。之后她把重点放在废旧品商店。陈清风的那套合订本《世界地理杂志》是从废品店淘来的,艾早认为她也可以同样侥幸地淘到宝物。她一连好多天捂着口罩去翻那些店里的垃圾,回家之后双眼通红,是被灰尘迷的。她很奇怪去废品店的人怎么只卖报纸:“书呢?难道没有人再去卖书?”

  有确没有人再去卖书了。文革已经结束,出卖知识的时代已经过去,十年浩劫之后所剩无几的书籍都成了宝贝。而新版的图书,那些经过有关部门审慎核准才得以重见天日的政治、历史、文学、经济和法律的圣典,它们还要再过两年才能摆上新华书店的木制柜台。

  艾早最后还是从书痴艾好的手中抢到了一本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她把书的故事复述给我听:哈克不堪酒鬼父亲的虐待,结识了从种植园逃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个人一块儿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而下,一路经历了许许多多惊险和怪诞的事情,也领略了密西西比河流域壮美险峻的自然风光。艾早说:“了不起的故事!陈清风会喜欢的。可以当地理杂志读。艾晚你想想,乘木筏游历美国啊!”

  艾早说完这句话后,我马上想到一个可能:陈清风是中文系的大学生,他也许早就读过了这本书。

  “那也没有关系。”艾早不在乎地,“他还可以再读一遍。好书还怕多读吗?”

  她这么说,我就无话可答了。于是我陪着她去广播站,给陈清风送书。

  艾早一路上都显得兴奋,不停地把书从帆布书包里掏出来看看,放回去,再掏出来看,再放回去。这书看样子曾被无数的人读过,封面剩下一半,末尾少了两页,书页还起皱,变薄变脆,感觉稍不留神就会让手指在书上捅出个窟窿。我很担心艾早兴奋过度,翻来倒去把书弄坏了。要真是弄坏的话,可怜的艾好就没法对他的同学交待。以前艾好弄丢过人家一本《历代名画录》,结果赔出了他自己的一套《水浒传》。艾好心疼得几天都没有说话。

  我们在闸桥上碰到了张根本。他穿着一身便装,开了一辆军绿色的警用摩托,大热天气,手上却套了一双浆得很挺刮的薄纱手套,显得那么讲究,神气。他停下车,身子从车座上探过来,下巴点一点艾早手里缺头少尾的书:“天天盯我帮你弄借书证,就借了这么一本小破书?”

  艾早不答话,下意识地把书藏到了身后。跟张根本的摩托车、跟这双洁白的薄纱手套共处在一个空间里,艾早手里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忽然变得可怜巴巴,有几分狼狈。

  “大学要考试招生了,邓小平都有指示了。”张根本居高临下地,“你们两个有空多看看正经书,过两年考大学,别在外面架着膀子晃来晃去。还有,交朋友要慎重,女孩子家……”

  他知道我们跟陈清风的交往了吗?还是没有实际内容的泛泛而谈?

  艾早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她想说的是:你自己又是怎么做的?实际上,我心里也这么想了,可是我不敢公然表示这种不满和不屑。

  张根本从我们脸上没有看到他所期待的反应,只好叹口气,从车斗里摸出一包什么东西,扔到我怀里。“早点回家,免得你妈妈啰嗦。”说完他油门一踩,摩托车喷出一股热浪,绝尘而去。他手上的白手套在极速奔驰中拉出一条白线,像空气划过去的闪光。

  我低头,发现怀里接住的是一袋话梅。一定是哪个相好的女孩子塞给他,他做个顺水人情扔给了我们。我打开,往艾早嘴巴里塞了一颗,自己也含了一颗。话梅又酸又咸,一时间我们满嘴口水,牙床僵涩得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儿,艾早忽然碰碰我的肩,问我一句:“艾晚,你说他在外面会不会有个儿子?跟别的女人生出来的?”

  我吃惊地瞪眼看她。这个问题太刺激了,简直是匪夷所思,真亏她想得出来。

  可是再一转念,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于是就猜,如果有儿子,那孩子会是什么模样?也像张根本这么神气活现、招摇撞骗吗?艾早还学张根本骑摩托的样子,胳膊张开,肩膀耸起来,头伸到前面,嘴里“嘟嘟嘟”地哼着,往桥下冲了几步。

  然后我们肩膀搭着肩膀,拉扯在一起,疯笑。李艳华说得一点不错,我只要跟艾早凑在一块儿,就不是文静的张小晚了,就成了艾早的翻版,跟她一样疯疯癫癫的女孩。

  广播站的门卫老头儿拦着我们不让进去,说陈清风下乡采访去了,宿舍里没人。

  “你让我们进去看看!”艾早把那本《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抱在胸前,苦苦要求。

  老头儿从花镜下面瞪着我们:“没人还看什么?”

  艾早决心蛮扯到底:“没人为什么不能看?”

  老头儿笑起来,拿两个小姑娘没办法:“进去吧进去吧。不摸摸门锁你们不死心噢。”

  我们双双扑进院子,直奔回廊。老头儿远远地透过窗玻璃监视着两个非法入侵者。

  陈清风的窗台上有薄薄的一层灰。挂灯泡的廊柱已经空了,电线被重新牵回房间,隔着窗户玻璃,好像看见灯头挂在蚊帐的钩子上。艾早莫名其妙地生出忧虑,担心陈清风晚上开灯看书会引燃蚊帐。我说不会,陈清风又不是小孩子,这点常识他不会不懂。我们接着开始争论陈清风床底下的箱子里大概藏了多少书,我说有一百本。艾早坚持说有一千本。我认为不可能,我们学校那么大的图书馆,总共才有不到三千册的书,还包括教材和教辅。于是我们就说定,等陈清风回来了问问他,谁输了谁给对方买一副扎辫子的玻璃绳。

  第二天艾早一个人又去过一次,陈清风仍然没有回来。第三天,第四天,艾早上下午放学都会绕过去看看。她好像来了劲儿,非得把那本《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递到陈清风的手里不可。到第五天,她垂头丧气地站在我面前。“我去过了。”她说,“他下乡刚回来。”

  “书给他了吗?”我问。

  “给了。他说马克·吐温是大作家,可那本书是小孩子看的书。”

  我憋不住地笑起来。艾早怒气冲冲地看着我:“可笑吗?这可笑吗?”可是过了没多会儿,她也跟着我一起笑。我们都觉得这事挺荒诞。

  最后艾早通知我:“陈清风后天还要下乡。他同意带我们一块儿去。后天是星期日,你负责把张根本的自行车借出来。”

  起先是陈清风自己骑一部车,我和艾早合骑一部车。我的车技比艾早好一点,所以她坐在我后面,我带着她。出城拐到乡村公路上,就不行了,石子路面被各种拖拉机、独轮车、载货的小卡车压出一道一道坑坑洼洼的车辙,碾压厉害的地方,路面简直就像被人扒开,五脏六肺都翻弄出来了一样,糟糕透顶,我的双手在这样的路面上把不稳龙头,车轮一个劲蹦蹦跳跳,根本不听我的指挥。艾早就下车,坐到了陈清风的车后。

  陈清风的车技好,带上艾早丝毫不显得吃力。那些车辙、洼坑、凸成馒头状的路面,他总能扭转龙头,轻快地让过去,流畅得像是跳舞。他说是因为他经常下乡、走惯了这种乡村公路的缘故。他在县广播站当通讯员,日常工作就是往下面跑,到四乡八镇采访,碰上一些有意思的事,赶回来写成文字稿,让播音员播报出来。有些稿子也会往地区和省里寄,会在省报发表。我问他什么是“有意思的事”,他笑笑,好像不太愿意回答似的:“就是你们在报上常看到的那些事吧。”

  初秋的田野是一种沉甸甸的绿,庄稼刚从漫长夏季的干旱和暴晒中缓过气儿来,又知道不久之后将是生命的结束,枝枝蔓蔓就拼命吸吮着地里的养分生长,放眼望去一片蓬勃,一片撒着欢儿的兴旺。那一年农村还没有分田到户,社员们必须踩着钟点出工,成群结队地聚在同一块地里忙碌,我们经过那些人头攒动的地块时,会有很多人直起腰来朝我们张望,皱纹密布的面容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神一片空洞和茫然。那时候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一年之后,安徽凤阳的一个小村子里,十八户农民秘密签定的一个分田到户的契约,会从此改变他们自身连同他们脚下这片土地的命运。

  艾早规规矩矩坐在陈清风身后,不用操心看路也不必费力气蹬车,久了她就无聊,提醒陈清风说,他应该讲点儿什么。陈清风讲了一个南极帝企鹅的故事。帝企鹅繁衍后代的程序跟人类迥异,跟它们的很多同类生物也有不同,是由母企鹅下蛋,公企鹅孵卵。公企鹅像个任劳任怨的老妈妈一样,把蛋搁在自己的脚背上,用肚皮捂着。南极洲的严冬来临,狂风肆虐,太阳也冻成了蛋黄,它瑟缩着站在冰天雪地里,几乎是靠消耗自身脂肪来孕育一个小生命的成长。

  “母企鹅不管了吗?”

  “冰层太厚了,母企鹅也打不到食,它自身难保。”

  艾早沉默了一会儿:“是不是低等动物的很多行为比高等动物伟大?它们一点儿都没有私心杂念?”

  陈清风嗬嗬地笑:“有可能吧。简单的反而是崇高的。”

  艾早被这个故事勾出瘾来:“你再讲一个!”

  陈清风又讲了一个关于树叶的故事,他说这是美国作家辛格写的童话。深秋降临到一片森林,落叶像金黄和鲜红的酒液泼洒在地面,枝头上只剩两片分别叫欧里和楚珐的叶子,它们深信,是因为同胞姐妹的彼此相爱,才使它们一次次地逃过风雨和寒夜而留存下来。严冬渐渐来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们互相鼓励着活下去。“只要一片叶子维持不坠,就决不撒手。”它们在猛烈的暴风雨中,庄严地讨论着什么是爱什么是美。“在我们所有的力量中,爱是至高至美的,与宇宙同样伟大和永恒。”当欧里最终消失不见时,楚珐哀求大树把欧里还给它。大树沉默不答。于是楚珐毅然决然表示:“既然你已经把欧里从我身边夺走,那就把我也拿走吧。”这两片曾经在秋天的枝条上战战兢兢度日如年的树叶,终于获得了解脱的快感,体会到了躺在大地上与宇宙一体的幸福。在它们从萌芽到坠落的漫长季节里发生的,不是死亡,而是拯救。

  陈清风讲述这个故事是在一九七七年九月,隔了整整一年,写这个故事的作家辛格获得了由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的一九七八年诺贝尔文学奖。m.χIùmЬ.CǒM

  很久之后,在我和艾早分别长大成人,我们终于被风吹落到地球不同的角落之后,我常常会想起陈清风说的这个故事。陈清风不是巫师,他应该不会预测到我和艾早未来的命运,他讲这个故事的初衷,也许是刚刚阅读过辛格,也许是因为我们相似的面孔而灵机一动。不管如何,这是一个巨石一样压在我心里的声音:森林里有无数树叶,只有我和艾早彼此相爱,一片维持不坠,就不能撒开另一片的手。

  决不。我说,我不会撒手。

  决不。

  接下来的经历同样神奇,陈清风刚说完森林和树叶,路的两边就出现了连绵不断的各种林木。先是一段白杨树林,挺拔耸立的枝干泛着银色光亮,叶片薄而透明,浅绿中微微地染了灰白,把林中筛漏的阳光摇曳成满地碎金。然后出现的是水杉,羽状的树叶如抖开的水袖,排排列队的美人在原野中寂寞而又婀娜地起舞。再下来是松树,是塔松、罗汉松,还是紫皮松,我不能确定,总之那些树干粗壮沉郁,树皮一片片地鳞状凸起,龟裂剥绽,看上去树龄不会年轻。

  陈清风招呼我们下了车,到林中歇脚。我们惊奇地发现自己踩上了陈年落叶铺就的地毯,脚下软和得让我们忍不住轻唤。弯下腰,就看见了遍地掉落的松果,它们经过一年的风化,已经褪成土灰色,脚尖轻轻一碾就碎成粉末,扬起一小股带松香味的灰烟。墨绿色的爬虫、黄色的甲虫、黑色的蠕虫在松软的土层里穿进穿出,努力搬运着土块和它们需要的食物,也许什么也不干,仅仅是玩耍。

  陈清风告诉我们,这些树林是三十年代本地一个很有想法的实业家开垦栽种出来的,那人雄心勃勃要在漏水漏肥的沙土地上建大片林场,又不清楚哪种树木最适宜在此地生长,就试种了这么几片树林,每个树种占地一百公顷。除了白杨、水杉、松树之外,再过去还有榆林,还有榉树林、樟树林、白果树林。“后来,”他说,“树长起来了,那个实业家却在抗战逃难时死在云南。再后来,他的儿子去了台湾,据说现在定居美国。森林收归国有。树都活着,可是林场始终没有建起来。”

  “为什么?国家不再想建林场了吗?”

  陈清风拿一根树枝,专心挑逗地上的一只爬虫:“国家只想种粮食,高产丰收。几亿张嘴巴要吃饭。”

  艾早发现了松树上好玩的东西,大惊小怪地送来给我们看:“这是什么?黏乎乎的。里面还有树叶,还有小虫子!”

  我伸头看她的手掌,一团蜜黄色半透明的软体物质颤颤地趴在她掌心中,边缘毛糙,像玻璃弹子儿被小孩子滚动得太狠,失去了表面的光滑纯净。一截枯黄的松针和一只深褐色的小甲虫静静地躺在那团东西中,甲虫的腿脚都张舞着,呈现出挣扎呼救的姿态。另外,在艾早细嫩掌心的衬托下,我还看见那里面密布着无数细小的气泡,跟街上吹糖人的小贩在一口小锅里熬出的热腾腾的糖浆一样。

  陈清风也走过来看,还伸出一根手指,轻轻触了一下那团东西。“松树的眼泪。”他说。

  “什么?”我们都没听清。

  “从松树伤口中流出来的树脂,有人叫它‘松树的眼泪’。”

  艾早抬头看我。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碰撞,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松树的眼泪”,如此华丽又如此忧伤的一个名字!那一瞬间我们都感觉艾早手里的东西活了起来,有了温度和呼吸,并且在呻吟和呜咽着。

  陈清风看见我们屏息静气的样子,觉得好笑,问我们知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琥珀”,我想了一想,说知道,好像《红楼梦》里就提到过,挂在脖子上的饰物?陈清风点头。琥珀就是脱生于松脂。比如艾早手里的这一团,如果这时候突然间地震了,松脂被埋到地层深处,里面的成分经过千千万万年的挥发聚合,凝固成美丽的天然化石,就是琥珀。埋下去的松脂是什么形状,长出来的琥珀便是什么形状。松脂里包融进去的树叶小虫,将来的琥珀里历历在目。

  艾早目瞪口呆地愣在松树林中。她把掌心抬起来,仔细地研究这团松脂。她不敢相信眼前软乎乎的东西会在千万年后变成一颗美丽的化石。风卷起地上掺和着松针和树皮的腐殖泥土,在她的脚边打着旋涡。一只淡黄色的小虫落在她头发上,慢慢爬动。她手心轻轻地握着一团松脂,怕握疼它,手指只弯出很浅的弧度。

  突然她扭头,奔向附近最挺拔最粗壮的一棵松树,把凉鞋脱下来当锹,飞快地刨土。泥土四下飞扬,艾早前额的发丝上很快就沾了细碎的腐叶草根。她刨出一个瓦罐那么大的浅洞后,仔细地往洞底撒上一层枯叶,然后把松脂放进去,再撒一层枯叶,重新填埋好泥土,站起身来,用劲踩实。

  迎着我和陈清风惊讶的目光,她笑眯眯地解释:“我想要它变成琥珀。假如我在五十年后还活着的话,我就来找它。”

  我提醒她,变成琥珀需要几千万年,她不可能看得见。

  “五十年很长的!总会变一点点的吧?会是一块软软的琥珀,握在手里像橘子软糖,对吗?”她在对我说话,眼睛却盯着陈清风,向他求援。

  陈清风于是说:“有可能啊,一块软糖一样的琥珀。”

  艾早笑得非常灿烂。她开始点数,从最靠路边的一棵树往里数,确定她埋下松脂的地方。“第十二棵!”她报出数字。

  陈清风感觉有趣,开玩笑说,既然我们对琥珀如此着迷,那么,如果有一天他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他就去寻找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送给我和艾早一人一块。

  “如果没有呢?”艾早严肃地看他。

  “没有什么?”

  “两块一模一样的。”

  陈清风蹙眉,用手指轻敲脑袋,做出苦思冥想的样子。忽然他张开双臂,张牙舞爪地扑上前来:“那就把你们两个变成琥珀!”

  我和艾早拉着手跑,笑得喘不上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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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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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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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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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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