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靠在梧桐树干站了有一个小时了。把藤椅横着堵在店堂门口打瞌睡的烟杂店营业员,人称“黑麻子”的六指老头儿,几次睁开眼睛,歪过头,偷偷地观察和打量我。他不知道我在盛夏的正午傻瓜一样站在街边干什么。其中一次他甚至还起身,递给我一茶缸子晾在他手边的薄荷凉茶,然后提醒我可以坐到他的店堂里等人,店堂总是比树下要阴凉一些。我不敢喝他的茶,虽然当时我渴得能饮下一整口井里的水,我想起他就是用手上翘起来的怪异的小指头往茶缸里抓茶叶,甚至还会用那根指头仔细抹去杯口的茶沫,心里就别扭得反胃。我推说不渴,拒绝接他的茶缸,同时又用一个假笑表示了歉意。我现在已经长大几岁,懂得用虚假掩饰一些东西。再说,我不能偷懒坐进店堂里,因为坐进去了我就看不见街对过巷子里的那扇门。李艳华交待给我的任务是:盯紧那扇门,看看张根本进去了多长时间。
我感觉自己汗水流尽、皮肤滚烫、差不多成了一只晒熟的红虾的时候,我的肩头上突然被人拍了一掌。我惊惶地回身,才发现张根本戴了一顶像电影演员那样的直筒窄边的草帽,穿着白色罗纹汗背心和米色的确良西装短裤,笑眯眯地站在我身后。他旁边还站了个女人,这女人我认识,城中新开张的百货公司营业员。因为她的漂亮,百货公司刚开业的那几天,一拨又一拨的人拥向她的布匹柜台一睹芳容。我和艾早也去看过一次,我们共同的看法是,有一点像电影《刘三姐》里那个演刘三姐的黄婉秋。她好像跟张根本约好了故意穿成一种招摇的“情侣装”: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真丝双皱短袖衫,下身一条米色的确良长裤,尤其是头上也戴了一顶草帽,宽边,软顶,帽侧钉着一个用蓝丝带打出来的蝴蝶结。我在青阳城里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洋气的草帽,一时间竟有点呆愣。
张根本似笑非笑地说:“是她让你盯着的吧?”
我张口结舌,本来就热得通红的脸,那时候一定红得发了烂。
“□(song)女人!”他低低地咒骂了一句。他嘴边的咬肌紧起来,纠成一个疙瘩,在脸颊处缓慢地滑动,看去让人无端地慌张,觉得接下去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一个强悍男人的引而不发最让人恐怖。
我抬着头,着迷地看着那个女人,又心慌意乱地看着张根本。汗水从我的头发根里源源不断流出,蜿蜒地爬过额头,有的在眉毛处受阻,滴滴答答地落在下巴上或者地上,有的越过眉毛挂在眼帘,很狼狈,同时也把眼睛渍得生疼。
张根本掏出一块格子图案的男用手绢扔给我:“擦擦!你看你那副猫样。”
我用他的手绢擦汗。手绢是刚洗过的,有一股好闻的阳光和香皂的气味。
也许是我的狼狈模样让他好笑,他终于哼着鼻子笑起来:“你还侦察我?你知道不知道我是侦察兵出身?”他伸出手,在我的额头上试了一试,“呀”了一声:“烫得像火!你要中暑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哭了起来,有一些伤心,也有一些委屈,还有一些任务没有完成的惶惑。
他抓住我的肩膀,把我的身子掰转过去,催促说:“回家回家。告诉你妈妈,就说我说的,没屁眼儿的事情少做!”
说完这话,他转头对女人扬了扬下巴,两个人就一前一后地走了。从后面看,两个人一样的草帽,一样的白色上装和米色下装,身材都是高挑挺拔,连走起路来的起落摆动都一样,真的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回家之前,我没有忘记看一眼烟杂店里的挂钟:一点五十六分。就是说,张根本在那个女人的家里耽搁了整整一个午休的时间。
六指老头儿缩在躺椅中看完了一出好戏,幸灾乐祸:“晚上回家,你爸爸要罚跪床踏板了。他之前跪过没有?”又说:“回去让你妈想开点,是男人都花心,我年轻时也这样。”
我差点儿笑出来,心里想,谁会稀罕长六根指头又是满脸黑麻子的人?除非她自己的手指头同样多了一根。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李艳华在门帘后面上马桶,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臭味。我进门之后下意识地瞥一眼床前的踏板,思忖着人的膝盖跪上去会是什么感觉,骨头是不是硌得很疼?
这屋子毕竟是艾家酱园几十年的老屋,房间高而且深,屋檐又阔,阳光轻易照不进窗户,屋里有一股陈年的阴森气,我进门不到两分钟,身上的汗水很快就收了干,汗毛居然乍了开来,凛凛地发凉。
李艳华坐在马桶上,很惬意地出恭,同时隔着一道花布门帘,听我汇报。每次都是这样,我盯梢张根本回来之后,时间、地点、人物,事无巨细,都要描述得详尽而精确。偶尔我出于紧张遗漏了什么,或者嫌啰嗦故意略去细节,李艳华总会聪明地发现,然后一针见血指出漏洞,让我惊惧而羞愧。
“你说他们两个人戴了一样的草帽?”
“是的。”
“一模一样吗?”
“不是。一个是宽边,一个是窄边。”
我知道李艳华隔了布帘能看到我的脸,可是我在外面看不见她的。
“烂货!”她恨恨地往地上啐一口唾沫。我能够想象出她此刻咬牙切齿的模样,她脸上白皙细嫩的皮肤会因为憎恨而皱成碎片。“贴上来的贱东西!骚到大街上去了。”她的声音恶狠狠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枪膛里迸出来的一样。
我用指甲抠着自己的手心,考虑着要不要把张根本叫我转告的话说出来。后来我决定不说。我已经十二岁了,知道世界上的事情孰轻孰重了。张根本一天到晚难得在家里照面,大多数时候我必须跟李艳华独处,我应该服从她,尊敬她,做她的密探、仆人、甜饼、饵食。我是心甘情愿这样。我这样做了之后,才能在他们两个人之间获得一个自由的转身。
整个暑假中,我一天一天地游荡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里,在张根本的身前身后,在他那些不停变换着的女人的身前身后。我不知道张根本是不是极度地讨厌我,他当初答应李艳华领养我,现在是不是后悔得肠子发青。他肯定没有想到,把我收纳进门抚养多年之后,我居然成了寄生在他身上的一个尴尬的脓包,一颗随时都会拉响的炸弹,一抹怎么都拂不去的碍眼的尘埃。盯梢任务繁重的这个暑假,最早的一天,我曾经在清晨四点被李艳华摇醒,睡眼惺忪地踏着张根本的露水脚印出了大门。最晚的一天,街边的梧桐树都已经垂下枝叶打起了哈欠,我还像一只可怜的病猫一样蜷在人家檐下,等着张根本从桥下的理发店后门出来。
我无法理解张根本对于女人的喜爱。在我看起来,那些女人大多数不如李艳华,没有她漂亮,没有她会撒娇弄痴,没有她这么好的护士职业,更没有一个宽敞气派的艾家酱园。可是张根本不嫌恶她们。他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体贴,风趣,轻松,和谐,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一种满足快乐。他眯缝着细细的眼睛,仰头大笑,下巴颤动着,喉结像老鼠样地上下窜动,连带着他的整个身子一起一伏,搭上一股风就能够飞起来的感觉。他会凭借自己的权力和关系,全心全意地为她们办事:孩子上学,老公调工作,单位里评先进,房子维修,买几斤计划外红糖,一挂猪油,甚至就是叫个工人往家里拉煤球。他在工作之外有非常多的精力,不把这些精力往女人身上用出去,说不定就会炸翻了他自己。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形象。青阳城里,张根本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手腕,有本事,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天生有女人缘。他把自己的形象公开化之后,做什么都不会畏手畏脚,相反还故意地往大处、往明处、往极致处靠一靠,弄得一部分群众反而因此对他生出亲切和敬佩,觉得这个人魅力十足,是条汉子,也是青阳城的一个异数。
李艳华一天一天地坐在马桶上,咀嚼和吞咽着这些秽气。她表面精明,实际蠢笨,想疼了脑仁儿也想不出对付张根本的办法。慢慢地,她接受了这个现实:只要张根本不跟她离婚,不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里,不把工资收入拿出去花,那就眼不见为净。
“张小晚,”她坐在马桶上对我掏心窝子,“我现在只有你了,老了以后全都要靠你,我把你从五岁养大,将来还要让你在艾家酱园结婚,你可不能没有良心。”
她的声音带着很重的鼻音,呢喃似的,像一个女人刚刚睡醒之后对男人索求的娇嗲。我很奇怪她干吗要对我这么说话,除非她把我当成了张根本。
暑假一开始的时候,艾早就决定了要在这两个月当中学会游泳。
说起来原因非常简单。上个学期中,北方的一个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在青阳县中招走一个女生。这事在县城里引起的轰动,一点儿不亚于不久前林彪的飞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落。人们都传说,这女孩子被招过去是要培养当间谍的,那学校就是培养间谍的学校。人们还说,女孩子的长相也就是中等偏上,学习成绩同样不算拔尖,被选中的原因,是她会游泳,拿过地区青少年游泳比赛的冠军。她将来要被培养了当“水鬼”,专门潜入海底,炸敌人的军舰、鱼雷、潜水艇。
“艾晚你想想,当间谍哦!”艾早把裤子褪到腿根,坐在公共厕所里跟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两只眼睛亮得像两颗小小的太阳。
大概因为我总是在张根本和李艳华的夹缝中生活的原因吧,我那时候已经变得很有城府,做事喜欢思前想后,不会轻易表态,更不会冲动、盲动。我告诉她说,当间谍肯定要求家庭成分好,这一条她就不够格。再就是,要有强有力的人推荐她,也就是俗话说的“走后门”,这也不行,艾忠义和李素清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有这样的“后门”关系吗?
“他呢?他也不能做到吗?”艾早盯住我的脸,嘴巴嘟开着,鼻尖上闪着一个油光光的亮点。
我明白她指的是谁。在我们家所有的孩子中,张根本惟独对她有一种降贵纡尊的屈从和迁就。可是她凭什么就认为他会在所有的事情上为她效劳?
“我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她。
艾早皱着眉头看了我好半天。她大概对我的缺乏激情和不予配合感到失望。
但是艾早不是一个轻易就会被困难击退的人,相反,事情的某种艰巨性会刺激她的斗志,让她显露出平常少见的个性坚定的一面。那段时间,每次走在街上,艾早都是目光炯炯,捕捉着马路上走过去的每一个穿军装戴领章的人,尤其是那种中年的看上去像大学老师的人,她会猜测他们是不是仍然在青阳城里寻找目标,那所外国语学院还要不要再招收一些学生。她常常激动不已地跟着他们走上很久,梦游一样,身不由己一样。她好像忘了那年她才十二岁,连中学校门还没有跨进去。
艾早决定要学会游泳。技能就是资本,艾早小小年纪已经悟到了真理。
要学游泳,赵三虎现成的就是老师。胡妈家住在闸桥下不远,三虎从小在水边长大,会走路就会在水里扑腾。三虎拍着胸脯向艾早担保,一个星期就能把她教会。当然他也保证了同时教会我。
三虎把他家里刚刚箍好的一只扁木盆顶在头上,带我们去城外的护城河。他很内行地跟我们说,闸桥下的河水太脏,水底下淤泥多,脚一踩下去,污泥翻出来,水又臭又浑。护城河比较好,水底下是砂土,怎么扑腾都没事。
去到河边,我们才发现在这条河里扑腾的人很多,大部分是放暑假的孩子,有一些我们还认识。大家穿的都是家常的短裤,男孩子光裸着晒得油亮的上身,女孩子有一件花布做的背心。河中漂浮的救生用具也是各式各样,比较高级的是汽车轮胎,次一些的是晒干的大葫芦,然后还有木盆,木板。还有几个孩子把家里的门板卸下扛过来了,一块门板两边簇拥了十来颗黑黑的脑袋,很有气势。每年护城河里游泳都会淹死人,但是每年夏天河里都是孩子的天堂。家长们管不住,也没有特别要管的意思。哪家没有三五个孩子啊,总不能有三五双眼睛整天盯着吧?
三虎的确游得很溜,他是自学成才,用的是“狗爬式”,入水之后始终抬着头,两只胳膊一个劲地扒拉着水,两只脚把水花打得飞溅,动静很大,气势逼人。他最得意的一件事情,就是他能够游到对岸,再转个身子返回,脚踩着河底站起来时,头发还是干的。
三虎带过来的木盆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和艾早把鞋子脱在岸上,一人抓着木盆的一边试探下水。三虎在木盆的前方,身子倒退着往前游动,一边扯着木盆往前。木盆渐漂渐远,慢慢地离开河岸,往河心逼近。河边的浅水被太阳暴晒一天,微微发烫,却是烫得恰到好处,氤氲地包裹住我们的身体,有点痒,皮肤像茶叶被泡开一样舒展。先是短裤浸饱了水,漂起来了,然后花布小衫也漂上水面,木盆两边蓦然开出的花儿一样。河水由温热而微凉,到脚底感觉到冷的时候,脚尖忽然就一滑,再也踩不到实处。心里刚觉一慌,一声“救命”差点儿要冲出嘴巴,身子却神奇地腾空而起,不由自主地漂浮起来。水流从我们的脖子、肩、胸口和肚皮下面哗哗地冲刷过去,酥痒得让我们一个劲地要叫。花布的衣衫和短裤被水流牵扯得左右摇荡,带动着我们的身体忽上忽下。三虎的脑袋冒在水面上,龇开牙,对我们嘻嘻地笑。他的眼睛被河水渍得发红,鼻尖被太阳晒脱了皮,一块白,一块黑,像花狸猫的脸。夕阳照着他脸上的水珠,金光灿灿,一颗一颗黏在他脸上的金豆子似的。www.xiumb.com
聪明的艾早干什么都聪明,她只花了不到三天时间就推开木盆,一个人独自在水中扑腾。她仿照三虎的姿态,在水中高昂起脑袋,注意不把头发弄湿,不需要捏着鼻子换气,以为这就是游泳的最高境界。她学会脱手之后,木盆成了我一个人的玩具。我常常把屁股坐在木盆里,腿脚和胳膊浸在水中,让三虎推着我,陀螺一样地在河心打转。我的手脚搅出的浪花遮蔽了天空和太阳,然后又呼啦啦雨点样地撒在我脸上,呛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还有时候我会将木盆反扣,让自己像乌龟一样爬在上面,下巴抵住木盆的边,手掌张开,慢慢地往前划。
有一天傍晚,我们如往常一样在水里嬉戏时,眼尖的三虎一抬头,恰好看见张根本推着一辆自行车走在护城河大桥上。他之所以把车子推在手里,没有骑,可能就是看见河里这些冒来冒去的脑袋,觉得好玩,是个乐趣,他要慢慢地走一走,延长这个快乐。
三虎在水里跳起来,先喊了艾早,又喊了我,我们三个人一齐扬手,在水中冲着他大叫。“嗨!”我们说,“嗨嗨!”我们把手掌窝起来套在嘴巴上,然后又把手臂张开乱挥乱舞,把自己弄得有点疯癫。
张根本架起自行车,打个眼罩,终于看见了泡在水里的我们三个。他一只手搭在桥栏上,肩膀一耸一耸,嗬嗬地笑着,也很开心的样子。
艾早游到桥下面,站起身,扬脸招呼他:“跳下来吧!你敢不敢跳啊?”
张根本低着头逗她:“我要是跳下水,你要负责救我。”
艾早笑嘻嘻地:“救你就救你。”
艾早话才说完,张根本已经甩掉了短袖上衣和脚上的皮凉鞋,胳膊张开,像只巨大的鸟儿一样,从桥上飞身扑下。他入水的时候,脑袋把水面顶出一个窟窿,尔后整个身子噗地沉入水中,就像一只秤砣一样,刹那间不见了踪影。
我们三个呆呆在站在水边,好半天不知所措。我们都没有料到张根本真会脱了衣服下水,更没有料到他下水之后会立刻沉没下去,中间甚至都没有一个过渡的时间,或说是过程。我还没有学会游泳,自然谈不上救人。艾早算是会了,也只能在浅水里扑腾两下。三虎的技术最好,可是他蹬起身子游出一米之后,又站下来了,因为他实在不知道如何去救一个大人,一个几倍于他的体重的成年人,而且这个人还不知道沉在水底何处。他觉得非常惶惑。
还好,在我们三个人傻愣不动的时候,河水的远处咕地冒出一个极大的水花,接着张根本的脑袋冒了出来。在他的小半个身子钻出水面的同时,他开始了令我们眼花缭乱的游泳表演。他先是蛙泳,再是自由泳,尔后蝶泳,最后干脆像一只人皮筏子一样仰浮在水面之上,斜了眼睛,得意地看着我们。短短几分钟时间,他已经在我们面前来回往返了几趟,在所有游泳的孩子中间激起了巨大的惊喜和兴奋。他的箭一样的游泳速度,他的标准到完美的姿态,他的山一样压过来的气势和浪一样飞起来的神采,让我们一个个地都成了水中木偶,站着的,蹲着的,在岸边坐着的,在水中浮着的,在门板上趴着的,全都不说话,不出气,不知道如何表示出心里的赞叹。
张根本游完几个来回,站起来上岸。他背对着我们,扯开西装短裤的裤管,让兜在里面的水哗哗地流出来。然后他先脱了汗背心,绞干,穿上,再脱下西装短裤,同样地绞干,穿上。天气炎热,绞干的这两件衣服上了身,不出十分钟就能干燥如常,他回去时走在路上不会太过难堪。
他走前没忘了回头叮嘱我:“注意安全。早点回家。”
满河的孩子们这才醒过神,呼啦啦地围过来,打听这人是谁。
艾早很得意地仰起脸:“是我姨父。”又补充:“他不是一般人,当过侦察兵的。”
答案这就出来了:当过侦察兵!难怪有这一身好本事。
艾早半个身子泡在河水中,哗地对三虎转过身:“三虎,我现在知道了,我们以前的游泳方法是错的,头不该仰着,要闷下去,闷下去速度才能快。”
三虎说:“真的吗?”他试着把头闷进水,身子浮起来。可是他的屁股抬得太高了,重心发生了偏移,人在水面上笨拙地打了个滚,仰面朝天地翻过去,手脚舞动半天,才又重新翻回来。
三虎有点难为情,眼巴巴地望着艾早,期待她能笑出来。笑出来就表示原谅了他,他的心里就会松快些。
艾早偏偏不肯笑,她湿淋淋地上了岸,就手把穿在身上的衣服绞了绞,拉着我回家了。
第二天大人们一上班,艾早开始折腾自己。她把一张长条凳扛到天井里,趴上去,回忆着张根本的各种游泳姿势,手舞足蹈地模仿他,还要求我作点评,到底像不像。条凳又窄又硬,她做完一套姿势站起来的时候,肩窝和腿根处都留下了笔直的两条红印。有一次她趴在凳子上划着手臂自由泳时,重心没弄好,一骨碌地滚下地,捎带着把条凳也带翻,重重地砸在她胸口,疼得她光张嘴不出气,把我吓得要死。
走路的时候她就练憋气,嘴巴闭紧,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子,目不斜视地往前,碰上谁都不招呼。走出几十步后,她的脸孔开始涨红,接着发紫,步子飘起来,两条腿踉踉跄跄打架。这时候她还要坚持几秒钟,才放开手,靠在墙上,腰弯着,大口地喘气,痛苦得像一条离水过久的鱼。
三虎来看过艾早几次,对她的这种自虐式训练敬佩得五体投地。他回家也想照艾早这样练,拿个脸盆放满水,把脑袋扎进去,闷着。不巧胡妈过去看见,拎着他的耳朵起来,一个大嘴巴子扇过去:“作死啊!”
那时候胡妈已经离开我们家。孩子都大了之后,如果家里还用个保姆,那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不能被常人接受。
可惜暑假很快过去了,开了学之后,河水也就凉了,艾早在理论上操作熟练的这些花活儿,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实践,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如果不用三虎的“狗爬式”,能不能从护城河的此岸顺利地游到彼岸。
北方的那所军校好像也没有再来招过生。街上走过去的现役军人很少,复员和转业军人很多,他们的军装没有领章和帽徽,因此艾早对他们不屑一顾。
艾好在这一学期读四年级。其实他的年龄满打满算才八岁。
艾早对弟弟艾好的感情很复杂,她宠爱着他,同时又鄙夷着他。艾好不再是小时候那个撅着屁股躲猫猫的小胖孩儿了,他变得瘦长,苍白,脸上很滑稽地戴着一副塑料边框的眼镜,走路时往前伸着细细的脖子,大脑袋仿佛安在弹簧上那样摇摇晃晃。他的胳膊腿都僵硬,笨拙地支棱着,洗脸、刷牙、拿筷子吃饭……干什么事情都别扭,任何简单的事情到了他那儿就变得复杂,能够把他为难得哭出来。
艾早皱着眉头对我抱怨说:“他怎么这样啊!他洗过一回碗,你猜猜怎么着?三分之一的碗被他碰出了牙边!妈妈回来不怪他,还怪我。我该着是家里洗碗的吗?”
可是大多数时候她又会无比自豪地告诉我:“艾好真聪明!他已经能够把圆周率背到小数点后面一百位了。我们数学老师说,艾好的智商起码有一百八。智商是什么?”
我当然不知道智商是什么。我们猜测了半天,最后确定,它应该是一个人脑袋的周长,脑袋越大的人,当然就越聪明。艾好的脑袋显然比我们的大,他能够背一百位数的圆周率就不奇怪。
我妈妈说,艾好读书像吃字。自从他四岁认识字,真的就把书当饭吃了,没完没了地吃,生吞活剥地吃,整咽整拉地吃。哪一天他手边没有书读了,他就会发癔病,脸上发红,鼻尖出汗,身子摇摇晃晃,有时候还手脚抽筋,喘气艰难。为了源源不断地供给他书,全家人都被动员起来:妈妈把县中图书馆的藏书几乎借了个遍;爸爸搜罗了邮局资料室里的全部政治读物;艾早和我轮番地进出我们所有同学的家庭,不管是古的,今的,文学的,科学的,中国的,外国的,只要看见书,觍着脸皮借回来再说。
手里有书的日子,艾好格外的心平气和。他像一只安静的猫咪一样坐在窗口迎亮处,两条腿并得极拢,书摊开放在膝盖上,脖子长长地伸在前面,目光在字里行间来回穿梭,蜘蛛织网一样,飞快地把那些字句织进脑子里,打包,压实,收藏入库。他那时候的嘴巴总是微微张开,呼吸有点急促,无论春夏秋冬,脑门上沁着细微的汗。如果一不留神,有人或者有声音惊动了他,他就会浑身一震,被电流击中那样,身子先是蜷缩起来,蜗牛入壳的那种本能,然后再把头慢慢抬起,茫然四顾,试图弄清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他一点儿也不能明白,人活着为什么要吃,为什么要睡,地球上为什么有生,为什么有死。他温顺地服从父母,服从老师,被艾早呵斥着做这个那个,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他的生活。与肉体休戚相关的事情,与他的灵魂毫无瓜葛。别过来烦我!请不要打扰!不要!他微张的嘴巴里,是没有喊叫出来的这一声呜咽。
这一年,青阳乡下的一个小学老师发明了叫做“珠心算”的数学教学法,经他之手,就像点石成金一样,那些看似木讷愚钝的乡下孩子个个都成了算术神童,一个小学生站在台上加减乘除,下面三四个珠算高手同时拨动算盘,最后总是遗憾地停手,因为台上的孩子已经抢在前面报出得数。
此法一出,万众哗然,四乡八镇的学校争相推广,一批又一批的学生站到台前,成了加减乘除的表演家,魔术孩,小巫师。又有越来越多的教育专家从全国各地赶到青阳,学习、观摩、考察、培训。青阳城解放之后从来没有出过大名,谁也想不到因为一个“珠心算”法的发明,短时间内成为神童聚集的圣地。
从省里的教育研究部门来了两位专家,主持青阳全县范围内的“珠心算”大赛。艾好代表他的学校,经过层层淘汰,一路过关斩将,最后站在县人民大会堂的庄严舞台上,和磨头镇小学的五年级选手展开绝杀。那一天像是青阳城的盛大节日,大会堂的台阶上竖起了热闹的彩旗,县革会文教副主任亲自到场主持,台下自动赶来观战的群众老老少少数以千计,台上的考官一字排开坐了满满一排。艾好穿着一套我妈妈特意给他新做的衣服:一件草绿色的衬衫,配藏青色长裤,黑色松紧口布鞋。衬衫的领口做得太大,艾好细瘦的脖子像一根竖在石臼里的舂米棍,左右地摇晃,总让人担心会不会折断。那条裤子因为考虑到冬天要罩棉裤,所以现在穿着也大了,裤脚挽起了好几道边,显得臃肿累赘,艾好时不时地要将裤腰往上提一提,否则裤子就会掉下去绊住他的脚。我妈妈坐在台下一直后悔,嘀咕了好几次,怕艾好因为这条裤子分了心神,不明不白地输给那个磨头镇孩子。
台上的两位专家,一位高而胖,秃顶,面相庄严。另一位虽然瘦,却是鹰钩鼻,目光炯炯,鸟儿飞过去都能认出公母的那种眼神。这两个人往那儿一坐,不怒自威,台上台下的气氛立时紧张,大人孩子紧闭了嘴巴,大气不敢多出一声。
胖的那位是主考官,由他出题。第一道:2864加4682。题目刚刚脱口,两个孩子同时回答:7546。
胖子和瘦子交换了眼神。太简单了。再来:393872加上6483再减去19487。仍然是在题目报出口的瞬间,两个孩子异口同声:380868。
考官有点惊异。胖子张了张嘴,想说一句什么,忍着没说,再报一道题:3099690除以4545乘以682。
这回艾好稍稍领先了一秒钟时间,回答:465124。
台下微微地骚动起来。这么大的一组数字,脑子过一遍都不可能记住,神童算出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他的对手,那个眉眼俊朗神情自信的五年级孩子,显然地不太服气。也许就是多咽了一口唾沫的时间,输给了八岁的小弟弟。那孩子抬起眼睛,从眼梢里瞥了一眼艾好。
考官决定再给一次机会:66564除以258乘以39再加上49260。
五年级的学生怕艾好再抢了先,不由分说先霸住题目:“我来。”稍迟几秒钟,他带着点矜持地报出答案:59322。
这回轮到艾好愣在那里。对方的这一手很厉害,临场制造了一个时间差,显然是由高人事先策划过的方案。看得出来对方是赛场老手,而艾好毕竟年幼,初次上阵,经验不足。
艾好舔着嘴唇,脑袋惊慌地转来转去。对方的抢答已经打乱了他的心理节奏,好像是在一只吹得很鼓的皮球上突然戳了一刀,空气噗地一下冒出来,皮球立时绵软。艾好太小了,他不知道适时地调节自己,就显得有点不知所措。
我爸爸很气愤,几乎就要冲上台跟人理论。怎么能这样呢?这不是玩手段吗?不是小人吗?艾好的校长扯着爸爸的后衣襟把他拉住。校长比较地沉得住气,他寄希望于下一次更大规模的决赛,他已经看明白了,只要对艾好再加点拨,这孩子会无往不胜。
可是两个考官一阵交头接耳后,由瘦的那个突然发难,出了一道叫人意想不到的题:6375625,开根号。
场中一片惊愕。教算术的老师们都知道,这道加试题已经超出了“珠心算”的范围了。“珠心算”只能算加减乘除,因为算盘上是不可以开根号的。
五年级的磨头镇孩子涨红面孔,呆愣不动。他恐怕还没有听说过“开根号”这个词。一九七三年的小学算术教材中,小数和分数之外,再没有太多的内容。他踮了脚尖,惊慌地往台下张望,希望得到辅导老师的哪怕一个简单暗示。但是那一年手机和传呼机都还没有发明,台下的信息无法即时传递到台上。那孩子绝望得肩膀都塌了下来。
于是场中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到了小艾好的身上。人们的心里怀着一丝希望,更多的却是怜悯和同情:太难为孩子了!这才多大点人啊,这不是考试,这是整人啊!
艾好看不懂人们的眼神。他对自身之外的世界完全不懂。他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脖子在大号衣领中可怜地转了转,心平气和地吐出一个数字:2525。
场中静默了足有三分钟,然后很多人站起来,激动地鼓掌。我妈妈一边拍手,一边眼泪哗哗。我爸爸转身一个劲地跟艾好校长握手,也不知道握的是什么意思。
事情已经很明确了,如果五年级的磨头镇孩子获胜是靠了娴熟运用“珠心算”法,那么艾好显然不是,他什么方法也不靠,他天生就对数字敏感,他是地地道道的神童、天才、奇迹。
艾好那天回家后显得极度疲劳,脸色苍白,还蹲在廊下呕吐了一次,不过只呕出一些黄绿色的味道刺鼻的酸水。艾早偷偷告诉我说,艾好把胆汁吐出来了,他吓坏了。李艳华主动回艾家酱园拿来一包葡萄糖粉,冲水给艾好喝了下去。然后艾好一头栽在床上,沉沉入睡,身上的衣服鞋子都是我妈妈后来帮他扒下来的。他没有吃晚饭,第二天早上也没有吃早饭,死人一样地睡到中午。
两个专家回省城时,跟我父母以及艾好的校长商量,想带艾好过去,会同医学界人士、科学界人士,给艾好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看看这孩子的大脑是否有什么异常或超能。我爸爸不太放心艾好一个人离家,可我妈妈坚持认为艾好跟着专家过去没有问题。我妈妈是老师,对于儿女成功有着超乎寻常的渴望。
艾好离家才不过两天,专家一个电话打到他的学校,说是孩子不见了,从他住的房间下楼到食堂,就这么几步路,艾好居然就走丢了,不知道人到了哪里。
我妈妈接到消息慌了神,张着嘴巴一句话说不出来。我爸爸飞跑到公安局找张根本。张根本当即开着局里的警用吉普,载我爸爸去了省城。张根本在艾好住的旅馆里指着两个惊慌失措的专家说:“如果孩子被人拐走,我让你们坐牢!”
我爸爸和张根本都没有去过省城,吉普车在偌大的城市中满街乱转,毫无目标,一点消息也打听不到。张根本急中生智地给他在省公安厅的战友们打了电话,请求协助,仍然没有结果。短短两三天时间我爸爸胡子拉碴,嘴角起泡,人瘦成一个骷髅样的空壳。
结果自然是虚惊一场,旅馆的清洁工打开底楼储藏室拿扫帚时,发现了惊恐发抖的孩子。原来艾好不知道自己的房间号,在楼道里迷路后哪儿也没敢去,一个人躲在储藏室里,哭了睡,睡了哭,差点儿没有渴死饿死。
他怎么就不知道找服务员呢?他怎么就不去服务台问问房间号呢?他怎么不去食堂讨要点东西吃呢?他就是没有。如果他有这样的急智,他就不是艾好,而是艾早,或者其他某个孩子。艾好是天才,天才的行为和思想总是有别于常人。
张根本把虚弱的艾好平放在吉普车的后座上,带回青阳。他绷着脸对我父母说了一句话:“别去图那些虚名,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这句话其实有点伤人,是把自己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语气中有着不满和不屑,还有不耐烦。张根本花了几天时间找艾好,他觉得自己有资格这么说。
我的父母一声也不响。
秋天的时候,我爸爸又一次被邮电部门隔离审查了。他前一回侥幸逃过了“清理阶级队伍”的运动,这回不能再让他逃过“批林整风”的运动。解放以后,每逢大的运动来临时,单位里总要有人被拎出来当一回替死鬼,这已经成了规律,人人心里明白。只要你出身不够硬,历史上有污点,迟早会被拎出来,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爸爸收拾铺盖进牛棚不久,妈妈被学校指派带学生下乡学农,支援农村秋收秋种。这也是一件不能拒绝的事情,如果上纲上线,就是知识分子对于劳动实践的态度问题。
这样一来家里就窝囊了:艾早十二岁,艾好八岁,最小的艾多五岁。尤其窝囊的是,艾多是个重症脑瘫儿,需要有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地护理。
我一直忘了说艾多,因为他的形象在我脑子里已经变得很淡。他总共活了五岁,讲述我们家庭的故事可以将他忽略不计。
婴儿时期的艾多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他长得非常漂亮,令人心醉的那种娇美。他的皮肤白得像花粉,笑起来的时候,脸颊总是带着淡淡的红晕,害羞一样。后来我们才知道,他的那种笑其实是毫无意识的,类似于新生儿的神经系统本能运动。因为没有意识,他的眼睛才能长成海水的那种碧蓝,清澈见底,没有一丝杂质。另外,他鼻梁也长得高,鼻尖微微地翘上去,女孩子一般秀气。下巴上还有个可爱的凹陷,圆圆的,浅浅的,我们把小手指头伸进去的时候,指尖上会感觉出丝绒一样的柔腻。我妈妈每次抱他出门,总会有认识和不认识的路人围过来看他,惊叹他的完美。“像个女孩儿呢。”人们口中朴实地赞美着。
老人们有句挂在嘴上的话:七坐八爬。就是说,小孩子应该在七个月的时候能坐起来,八个月的时候满床乱爬。可是艾多满了七个月之后,连脑袋都抬不起来,胳膊腿都是软的,面条儿一样,你放成什么姿势,他就一直保持着那样,自己不会动,更不会提醒别人去帮他动。
我妈妈觉得不对头,让李艳华带着找了儿科最好的医生,反反复复检查,又抱到地区医院检查,被确诊为重症脑瘫。无药可治。
此后的几年中,艾多一直瘫软在床,吃饭要人硬塞进嘴巴,屎尿要用尿布接着。而且情况越来越差,胳膊腿由软而硬,一点点地变成僵直,摸上去像是棍子一样。越长越大的脑袋已经歪到肩上,连带着眼睛和嘴巴也歪过去,模样有些可怕。尤其在他发病的时候,整个身体吃力地顶成一个弓形,手指蜷成鸡爪,喉咙呼呼作响,满头满身的大汗。任何一个人在那时候走近他身边,心里都会闪过一个念头:这孩子死了就不受罪了。
可我妈妈舍不得他死。她怜爱这个孩子,觉得是自己把他带到世上受罪,该受罚的是她。有时候她会一个人独自坐在艾多床边,静静地看他的脸,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下来。
我妈妈带学生下乡学农,放心不下艾好,更放心不下艾多。可是她又不能不去,不去就要被批判,贴大字报,斗私批修,不把自己弄个体无完肤过不了关去。当老师的都爱面子,我妈妈尤其不肯为了工作被人说三道四,所以她在学校里一个“不”字都没有说。
艾早是长女,十二岁勉强可以当家。妈妈给她二十块钱做家用,家里家外的事情嘱咐又嘱咐。拜托了李艳华每天都来看看,门窗火烛什么的。还特地把我叫过去,请我多多协助艾早,有什么事情姐妹之间打个商量。“艾早是司令,你就是参谋长。”妈妈在我们头顶上一人扣了一顶高帽子。我当时就很激动,平生第一次被委重任,感觉好得不行。
妈妈走了之后,第一天风平浪静;第二天艾好的手上割破一个口子,艾早牵他到医院找李艳华上了紫药水,裹好纱布,也便没事;第三天艾多忽然拉起肚子,一天大便了四次,还把被子弄得污糟不堪。艾早要给他换尿布,要洗尿布,要换被褥,还要买菜,做饭,伺候炉火,督促艾好早上洗脸晚上洗脚,忙得陀螺一样,小脸儿都瘦了一圈。艾多第五次拉下来的时候,艾早心里不由火起,劈手在他瘦棱棱的屁股上打了一掌。艾多别的不懂,打骂还是知道的,屁股一疼,立刻撇了嘴,哭得一个劲地抽气。八岁的艾好见弟弟挨打,少有的乖巧起来,主动去厨房淘米煮粥,结果米箩又打翻了,白花花的大米洒了一地,艾好不等艾早来骂,已经吓得大哭。可怜艾早自己还是个孩子,听着两个弟弟的哭声,看看家里混乱一团的样子,索性眼睛一闭,也哭个够吧!
那一天是小偏院里悲哀和哭泣的高潮,三个人都在哭声中把孤独的情绪释放个够。
第四天,情况回到正常,日子也有了规律,可以有条不紊地过下去了。
李艳华起先还去偏院看看,后来觉得艾早把一切料理得挺好,不需要她再插手,就支派我去替她“视察”。她说,她身体不好,艾多身上的味儿太大,她闻见总要作呕。
一星期之后,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地区来了一股寒流,收音机里预报,未来几天将要降温十度。
艾早开始操心我妈妈的冷暖,她打开柜子把妈妈的衣服拣视一遍之后,决定下乡去给她送一件夹袄。艾早曾经听妈妈说过,她下乡的地方叫窦家庄,出了城门一直往南,大约走十里路就到。艾早要求我陪她同去,因为她还带着艾好和艾多,一个人恐怕弄不过来。
艾早从来都是我的主宰,她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我们提前一天买好十个烧饼,备好了艾多要换的尿布,我还偷出了张根本的军用水壶,灌进满满一壶的开水。我们把准备工作做得很细,还研究了应对所有事情的方案。想到很快就要见到妈妈,而且是用这样突然的方式去见她,我们的心里就忍不住兴奋。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起床时张根本和李艳华还关着房门睡觉。我给他们留了一个纸条,简单地写了几个字:下乡送衣服。
艾好自然是跟着我们走路的。艾多怎么办?艾早的办法是:先用绳子把他五花大绑,再由我帮忙绑到艾早背上,背着他走。艾早背累了之后,换我来背。好在艾多瘦得一把骨头,背上之后没觉得有太多分量。
我们这支小小的、奇怪的队伍就这样开开心心出发了。艾好斜背着他的书包,里面有一本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一本他自己的课堂作业本。作业本是要带给妈妈看的,证明她不在的日子里艾好的学习没有拉下。《静静的顿河》是我从同学家里搜罗过来,给艾好看的。他能不能看懂我不知道,同学家里就只有这一本残破不全的小说。我的肩上是沉甸甸的军用水壶,左手拎着装在淘米箩里的十个烧饼,右手拎着用包袱皮包着的我妈妈的夹袄。艾早在夹袄里还塞进去一把木梳,妈妈走时匆忙忘带了。艾多被我五花大绑在艾早的后背上,脑袋不住地左右晃荡,身子虽然瘦,脚却是长长地伸下来,一直拖到艾早腿弯处,一路上磕打着。他毕竟是个五岁的孩子了。
路上有不少人回头看我们。主要是看艾多。他们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一个小瘫孩儿被一个小女孩儿蛤蟆驮田鸡样地背着。艾早很讨厌这些目光,她有时会停下来,凶巴巴地回瞪他们,直把对方瞪得面露羞惭,狼狈而走。
秋天的农村景色绝佳:稻子黄了,棉花吐白了,山芋地一片碧绿,高粱和玉米的头上顶着穗穗深红。有的地块已经收过了稻谷,农人正在赶着耕牛犁地,准备冬小麦的播种。那些黑牛黄牛慢悠悠地走着,一边甩着尾巴拍打背上的蝇虻,耳朵也在一扇一扇,挺可笑的样子。随处都有吃草的山羊,肚皮下的白毛脏成了疙瘩,只有胡子还算干净,吃一口草,胡子就翘上一翘,像个饱读了诗书独自吟哦的私塾先生。狗在田埂上追逐,偶尔跑得性起,身子几乎拉成一条直线,精力充沛到不知道如何是好。场院里有觅食的鸡,也有鸭和鹅,它们的神态一律安详,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子,似乎是散步为主,食物可有可无。
艾好从来没有下过乡,更没有见过这些乡下的牲畜,他不住地东张西望,满眼都是新奇。有时候看得入神,落在后面了,连忙小跑几步跟上。艾多一路都在傻笑,涎水把艾早的背上打湿了一片。谁也不知道他想些什么,笑个什么劲儿。
走过一半路时,艾早已经累得够呛,汗水把头发一丝一丝地粘在眼睛上和鼻尖上,她连抬手掳开这些发丝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喘着气抱怨说:“艾多这家伙真沉。越走越沉。”
我要求换我来背。艾早解开捆绑艾多的绳子,像搬运一个沉重包裹一样地把他搬到我背上,而后再把绳子绑紧。我马上就体会到了艾早的不易:背上的家伙一点不懂借力,死沉死沉地坠着,就跟坠了个石块似的,像有两只手用劲往后掰着肩膀,如果不把脖颈尽量地往前伸,把胸部往前探出去,超量的重负会把整个人扯得咕咚仰倒。
“你说艾多要长到几岁才会死?”艾早跟在我身后,伸手托着艾多的一条腿,希望帮我减轻一点负担。
“不知道。二十岁吧?”我猜测。我曾经听李艳华说过,艾多这样的人不会活得太长。
艾早叹口气:“他今年才五岁,如果二十岁死,还要活十五年。”
我们都不说话了,都在想着十五年该有多么漫长。
我妈妈一点儿都没有想到我们会去看望她,她被一个农家孩子从田里叫回住处之后,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四个,好一会儿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她急急忙忙从我背上解下艾多,放到地铺上,又揽过艾好,替他掸去身上的灰尘。然后她小跑着出门,从农民家里要了一罐茶水,还要来一钢精锅煮熟的山芋,催着我们吃。她一句称赞我们的话都没有说,但是她的眉里眼里都是笑意,看得出来心里是高兴的。她从锅里挑了一个最大的山芋给艾早,又把茶水倒好了递到她手上。艾早长这么大还没有受到过这样的礼遇,这是妈妈从心底里感激她的表示。
在我们就着茶水啃烧饼和山芋的当儿,闻讯赶来了许多好奇的老乡。她们围在门口,胆子大些的进屋站在桌边,眼睛轮流地在我们四个人身上打转,还叽叽咕咕地笑,议论。她们对我和艾早是双胞胎尤其好奇,不住地喷嘴夸我们长得洋气、好看。尔后她们又把关注的目光投在艾多身上,真心诚意为我妈妈可惜:好好一个男孩,怎么就是个废人。
“这怎么养啊?多遭罪啊!”她们叹着气说。
有一个年轻女人问我妈妈:“不是说城里有福利院,专门收一些瞎子瘸子呆子吗?李老师你怎么不把这孩子送过去啊?”
我妈妈顺着她们的意思答:“没办法啊,送不掉呢!”
还有一个女人走过去拨弄艾多:“瘫得厉害呢!头都抬不起来呢!”
另外一个女人惊叫:“看他的手!怎么像鸡爪子啊?”
艾早一直坐在桌后,神情就像一只刺猬,警觉而又愤怒。她明显责怪她们说得太多,已经侵犯了我们全家的自尊,让我妈妈备感尴尬。她突然跳起来,冲进人群,大喊大叫地把她们往外拨拉:“走!你们走!我们家里的事情别人少管!”
艾早在这样的时候常常没有理智,她想做就做,我妈妈拦都拦不下来,赔礼道歉都来不及。那些好心而又饶舌的女人们惊慌四散,以为城里的孩子都是这么厉害。
老乡们走了之后,我妈板了脸训斥艾早:“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懂事!人家说几句又怎么了?发什么小姐脾气?”
艾早哭起来,说:“是我的弟弟,我就是不要别人多嘴!”
我妈妈转身,去抱地铺上的艾多。那家伙居然还在没心没肺地笑,嘴巴歪得像个破瓢,手指痉挛着,出大力气的样子。我妈妈忽然眼睛一红,眼泪就滴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我们都走得累了,艾早和我频繁地换来换去背着艾多,觉得比背一筐石头还要沉重许多。可恶的是艾多居然还在艾早身上撒了一泡尿,大概是我妈妈喂他喝水喂多了。这泡尿大得出奇,不光浸透了兜着他屁股的尿布,还渗出来把艾早的衣服弄得又湿又臊。艾早气得跺脚,解开艾多的绳子,把他往地上用劲一墩:“就没见过你这么讨厌的人!”
艾多无助地躺在路边上,脑袋歪着,身子又开始一挺一挺,要发病一样。他胳膊腿僵直起来的样子像只蚱蜢,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难闻的臊味,小时候让人百看不厌的那张天使面孔,现在变得寡白、苍老、皮包骨头,叫人恶心。
艾早又气又恼地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抬起头,盯住我和艾好的眼睛,说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我们把他扔了吧。”
艾好倒退一步,吃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脑袋转来转去,一副张皇到极点的样子。他不敢出声,就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希望由我来替他作一个决断。
我在那一刻忽然觉得身子发冷,冷得双肩止不住哆嗦起来。我仔细看地上艾多的眼睛,越看越觉得那双白多黑少的眼睛里面藏着一个魔鬼,冰冷,邪恶,嘲讽,还带着嘿嘿的冷笑。这双眼睛天生就是要戏弄我们的,要折磨和纠缠我们的。我不知道艾早看出来没有,我想我应该提醒她警惕。
“派出所发现我们扔了艾多,会抓我们坐牢。”我找出一个反对理由。
艾早不听,她决定了做一件事情时总是不管不顾。她说:“那好,我们举手表决,我们三个人,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放下。”她说完,立刻把自己的胳膊举了起来。
我迟疑了半天,没有动弹。我觉得这件事情实在太大了,大到绝不该由我们几个孩子举手决定。
“艾好,你!”艾早简短地命令着。
艾好偷偷瞥我一眼,一声不吭,双手绞在肚子前,扭来扭去。
“举还是不举?你怎么这么没出息?”艾早骂他。
艾好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脸涨得通红,浑身都在哆嗦,紧张得就快要昏厥过去。
艾早脸也红了,却是因为失望和愤怒。她这时做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一把拉起艾好,大步地扯着他离开乡村大路,直奔河边一棵歪脖子柳树。柳树的枝杈也就半人来高,粗粗的,像一根横在河边的长条凳。
艾早命令艾好:“坐上去!”
艾好的哭声顿时又加大,屁股还拼命往后赖着,两只手去扒艾早牵着他的那只手,要挣脱和逃亡。
艾早一提劲,不由分说地抱起他,踮了脚,往树杈上一送。“罚你在这儿坐一天!明天这时候我们再过来接你。”
艾好的精神已经快要崩溃,所以他不顾一切地滑下地,哭着把一条胳膊举起来:“我同意!我举手了!姐姐你别扔下我……”
二比一,我必须服从。我们就把艾多扔在了路边,三个人沉默地往回走。艾早被尿湿的后背已经干了,留下一个浅黄色的污渍,还有一阵一阵飘出来的臊臭。艾好嫌气味难闻,一边走,一边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孔,看上去像患了严重感冒的人。西斜的阳光把我们的身影拖得很长,我们三个人互相踩着对方的影子,急急忙忙地向前,如果单看影子,还以为我们此刻正纠缠一团,厮打不开一样。
艾好走着走着忽然站住了,揪住我的衣角,面露恐惧地:“姐,我听见弟弟在笑……”
我一哆嗦,浑身的汗毛都噗地竖了起来。我惊惶地转过身去,望着大路的尽头。艾多太小了,把他放在路边,很快就被路边的草棵和荆棘遮掩不见,可是我分明也听到了一种异样的声音,凄厉、尖锐、绝望,又缠绵,有点像深夜里猫头鹰的笑,又有点像春天里猫儿叫春的哀嚎。
艾早同样地站立不动,辨别从远处传过来的,或者说是从我们心灵深处传过来的若有若无的声响。她脸上的神情,迷惘、迟疑、沮丧。
我拉了拉她的袖子,用目光征询她的同意。她以半梦半醒的那种混沌看着我,点了点头。于是我拔腿往回走,从一百米开外的地方,把艾多拣了回来。
不知道艾多是尿湿裤子躺在泥地上受了寒凉,还是知道被他的哥哥姐姐遗弃而受了惊吓,总之回到家里的那天夜里他就开始拉肚。艾早后来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拉肚子拉成那样:仿佛把五脏六肺都打成了泥浆,要从肛门里倾巢推出。艾早那晚通宵未眠,不间断地给他替换尿布,擦洗屁股上红白黄绿的污物。每次她把他的尿布从裤裆里抽出来,稀屎都会跟着喷薄而下,像无数根金箭从肛门里噗噗地射出。他的小床,床上的被子、褥子、衣服、毯子全都不可避免地沾上了污秽,整间屋子里弥漫着熏人的恶臭,仿佛搁着一缸做坏的大酱,或者是一筐臭了太久的鸡蛋。连熟睡的艾好都被这种恶臭熏醒,迷迷糊糊地起床,无比惊讶地望着一地黄黄白白的布片。
天亮的时候,艾多整个人因为脱水而完全变形,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被一层透明的暗黄色的薄皮包裹着,肋骨和关节清晰凸现,看上去就是一具可怕的骷髅。他痉挛着手脚,嘴巴一直张着,在哭,可是哭不出声音,只是一个劲地抽气吐气。他的眼睛糊满了浅黄色的眼屎,眼白也是浅黄色的,浑浊不堪。嘴唇发青,中间带点浅浅的紫,唇皮一片一片鱼鳞似的翘起来,又因为干燥而蜷曲,成了扎手的尖刺。整张的皮肤,从头到脚,蜡黄,晦暗,好像家里存放太久的一卷黄表纸。
艾早终于意识到情况似乎不容乐观,一大早她就敲开了艾家酱园的大门,把李艳华请过去帮她拿个主意。李艳华用手帕捂着鼻子进屋,只看了一眼,马上叫起来:“艾早,还不送他去医院!”
李艳华自然明白艾多是没有救了,可是她不想让他死在家里,如果就这么在家里死了的话,我父母以后会追究她的责任,毕竟是托了她照管的,毕竟艾早还是个担不了责任的十二岁的孩子。
艾早手忙脚乱地用一床被子把艾多裹上,抱起来就往医院跑。艾多此时已经轻得没有太多分量,艾早抱他一点不觉吃力。李艳华带上我和艾好,跟着到了医院急诊室。李艳华必须做出全力救治的姿态,哪怕只是做给医院同事们看。可是此时艾多全身的血管都已经收缩,输液的针头怎么也扎不进去。急诊医生叹口气说:“算了,就让他去吧,这孩子活着也是受罪。”
艾多在急诊床上静静地躺到中午,咽下最后一口气。死时他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很大,三个黑漆漆的深洞一样,令人恐怖。
张根本亲自找到邮政局革委会的头头,说明了艾忠义家里发生的情况。我爸爸于是被临时放出来处理丧事。可是丧事完了之后,邮局革委会的头头们好像忘了我爸爸还是被审查的对象,谁都没有提起他的去留问题,我爸爸重新开始了低眉顺眼的办公室生活。
我妈妈接到消息从窦家庄赶回城里时,艾多已经装进一口小小的棺材,葬进了城郊坟地。我爸爸说,早点葬了,别让妈妈看见他儿子死后的模样。我妈妈没有最后看一眼艾多,心里难受,不知道应该对谁发火,在艾多从前的小床边低头闷坐两个小时,然后眼圈红红地出来,抬手打了艾早一个耳光。
艾早没有哭。她心里也觉得是她自己的错。因为是她先起了遗弃艾多的歹心,艾多才用这样自绝生命的方式来惩罚她。
过了一天,艾早跟我两个人坐在公共厕所里交谈情况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令我惊诧的话,她说:“其实他们要感谢我。”
我几乎立刻明白过来,这个“他们”,指的是我的父母。艾早用这样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艾多的死亡事件,使我惊悸,我记得我扭过头,不敢看艾早的眼睛,心里怦怦直跳,一阵发冷,又一阵发热。我觉得我心里有一种很黑暗的东西,它们像蛇一样慢慢爬上来,绕在我的颈间,让我一时难以呼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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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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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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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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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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