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所有的>三 开陆虎车的人
  贾铭在清晨开车把我送到机场。候机厅里空空荡荡,只有几个扫地的清洁工和拖着滑轮包晃来晃去无所事事的早行的旅客。有个人站在报亭前看玻璃窗内的杂志封面,一边旁若无人地吃着手里的一个糯米饭团。糯米饭包油条是南京人喜欢的早饭,可是他吃几口就要低头看一看饭团里面的内容,饶有兴致地琢磨米粒和油条之间的粘合度,这种研究性的神态,又不像常吃这种点心的人。他穿着一身黑色:一件短袖衬衣和一条休闲长裤。衣裤的款式都很普通,中规中矩,然而看得出来那不是普通商店里买出来的大众品牌,那种内敛的品质,不动声色的尊贵,极其注重细节的裁剪,绝对是价格不菲的国际大品牌的风格。

  贾铭看见我盯着那人吃饭团的样子,就问我是不是饿了,我告诉他说,我现在只担心机票能不能买到。贾铭捏了捏我的胳膊,表示安慰。

  六点半钟,售票处终于有了人影,是一个满脸倦色的小伙子。贾铭飞快地奔过去,问他最早一班去深圳的机票是几点。

  “八点。还有最后一张机票。全价。”

  贾铭愤怒地叫起来:“宰人啊!全价机票加燃油税,要一千五百块!昨天报上还登着机票四折。”

  小伙子嗤了一声鼻子:“报上的消息能信?现在是旅游旺季,机票都没什么折扣。”

  我赶快捅捅贾铭,让他息事宁人。国内航班的机票贵,服务差,这已经是常识,跟一个售票员有什么可争的?

  买好票,贾铭的脸上依旧有愤懑之色,说:“我就看不得民航这帮人牛气冲天的样子。一张飞深圳的机票,我公司的工人一个月都挣不回来,太不合理。”

  可是贾铭前天给自己买了一双皮鞋,三千多块钱,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合理。贾铭这个人,有时候太偏激,得理不饶人,我觉得这是男人的不成熟。我突然想起了张根本,如果换了是他,他会皱起鼻子,目光一闪,嘿嘿地一笑。一笑之间把什么都包含进去了:生气、不满、轻蔑、指责、抗议……很多时候,微笑比语言更有力量。

  可是张根本已经死了。我姐姐艾早杀了他。他们一起生活了六年时间,一起打江山,创业,把公司业务做得红红火火,双双跻身于深圳的富豪行列,居有房,出有车,食有肉,青阳城里的旧朋故友提起他们就要艳羡得眼睛滴血。可艾早居然把张根本杀了。

  我想不出来为什么会这样。

  按照登机牌上的指示,我找到9号登机口,在等候区里坐下。我只带了随身的一个小包,是真正的轻装简行。

  穿黑衣服的小伙子坐在我旁边,打开一个皮质外壳的手提电脑,开始用手机上网。我知道手机上网是很贵的,看他那副神闲气定的模样,我猜测他不是外企高管,就是IT精英,至少也是某家外国公司的品牌代理。我无意中瞥了一下电脑屏幕,发现他已经进入一个聊天室,正跟一帮网友聊得开心。他打字用的是拼音输入,盲打,指尖飞快地触键,键盘发出极流畅的哗哗声,听上去令人愉悦。我心里想,这样的打字速度,应该是无数次通宵上网聊天才练出来的。

  他发现我对他的兴趣,停止打字,转头对我一笑:“苏州你去过吗?”

  我点头。

  “胥门?”

  我摇头。

  他脸上有孩子样的得意:“我昨天去了。”

  我说:“一般人到苏州不去那儿。”

  他笑得更像个孩子:“所以我要去啊!我在网上跟朋友打了赌,赌胥门这个称呼的来历。”

  “胥门是什么来历?”

  “我说,胥门因为是伍子胥主持修建的,所以叫这个名称。有一个网友认为我是望文生义,他说伍子胥这个人不会利用修建城门替自己树碑立传。我不服气,前天从深圳飞过来,昨天去苏州看了胥门。”

  “结果呢?”我好奇地问他。

  他脸上露出羞惭:“我错了。胥门这个称呼真不是因为伍子胥,是因为这道门通往苏州姑胥山,最早叫姑胥门。”

  我很惊讶他的认真,也惊叹他有这样的闲情,为了跟网友考证一个地名,竟然千里迢迢飞过来,眼见为实。

  “这没什么。”他轻描淡写地说,“也有时候是别人错。我们常做这样的事,挺有趣。”

  这时候登机口的门打开了,值机小姐站到了检票台后面,开始招呼旅客登机。他手脚利索地收起电脑,起身排队。我抓紧时间上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时发现队伍很长,可是他已经在身前空出一个人的位置,示意我站进去。他把他的绅士风度做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热情,又不拿腔拿调。他身上剃须水的味道也特别清爽,有一种淡淡的薄荷香味。

  “要我帮你提着包吗?”他问。

  我礼貌地谢了他。其实他手里的东西比我多,有一个牛津布的电脑包,还有一个体积更大的软皮旅行袋。他把那个袋子拎在手中时,胳膊上的肌肉鼓起来,显得结实,健美。他一定是那种轮番使用各种器材折腾自己的“健身虫”。

  进了机舱之后,我才发现我们两人的座位居然又在一起。原来他选择了靠窗的座位,我选择了靠走道的座位。他对我们的巧遇备感惊奇,执意要站起来,郑重其事地跟我握一个手。他介绍了自己的名字:李东。名字倒是朴素无华。我也对他说了我的名字。我们互致敬意。

  飞机起飞后,他很快地把插在前面椅袋里的报纸和民航杂志翻了一遍。杂志里有一篇谈论南京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章,其中提到“南京白局”。他问我什么是“南京白局”,我说,有点相当于北京的大鼓书,天津的评书,东北的二人转,那一类的街头艺术。

  “你确信?”他有点严肃地看着我。

  我马上迟疑起来:“不怎么确信。我没有见识过。”

  他想了想:“下回到南京,我要去看一看。”

  这我完全相信。我甚至想到下个星期六他也许就会迫不及待地飞过来。我告诉他说,如果真想看,到了南京要去夫子庙,听说夫子庙有这一类的民间艺术表演。

  “要是我飞过来,你愿意陪我去看吗?”他盯着我的眼睛,目光是真诚和热切的。

  我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我觉得此刻我们两个人的感觉很错位,我在为艾早的杀人凶案心急如焚,他却是一副雄心勃勃玩遍天下的快乐面孔。冰火两重天。

  我把座椅调至睡眠的角度,仰了身子,闭上眼睛,以此宣布要暂时地跟外部世界隔绝。他好像还凑过来仔细地看了我一下,因为我的脸前被他呼吸的气流弄得微微热了一热。我让自己保持一动不动的小憩状态。他转过身去,不再说话。过了几分钟,他的座椅咯嗒一响,也放低下去。

  此后的航程中,我们一直假寐。飞机发动机就在我的座椅附近轰鸣,前前后后的邻座都在兴奋地说话,但是声音非常遥远,似乎是从另一个世纪或者另一个星球断断续续地传来,听上去恍惚如梦。乘务员推车过来发了一次早餐,以为我和李东都在酣睡,就没有打扰。我什么都不想吃,没有饥饿感。

  两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深圳黄田机场。同一时间有好几班飞机到达,所以航站里拥挤忙乱,这里那里都是拖着行李箱闷头赶路的人,身前身后一片滑轮摩擦地面的噪音。贾铭掐准时间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一切都好,还说艾飞已经去少年宫上美术课了,今天老师要教他们画一个石膏手,他挺高兴。接完电话,我想起来应该跟李东道声再见,可是人群中已经不见了他的一身黑色。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排在等候出租车的队伍中时,李东又一次出现。他是开了一辆很漂亮的越野车,从停车场里特意绕过来的。我注意到了那辆车在花坛附近拐弯时的流畅,那是一种机械运动制造出来的美感。有很多人都抬头看那辆车。

  他在路边停下来,打开车窗,招呼我:“上车,我送你进城。”

  我觉得不妥,委婉谢绝。人群中有目光从车的身上转移到我的身上。我穿着一身藏青色修身连衣裙,一双白色软皮凉鞋,唯一醒目处是脖子上挂的一块琥珀,一块温润朴实的蜜蜡饰品。我的年龄和我的装扮,应该不会让人产生歧义。

  他拍拍方向盘:“上车吧。顺路,没别的意思。”

  这时候我发现,如果我再僵持下去的话,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会让我更加难堪。

  上车以后我才猛醒,这辆车的名字叫“陆虎”。我在艾飞收集的汽车图片中见过这款车型。艾飞说,这是他喜欢的车。艾飞喜欢的车都是价格昂贵、外型超酷的车。难怪刚才有那么多人对这辆车看了又看。

  开陆虎车的小伙子。

  我再一次感觉不安。在我的生活中,还从来没有跟这种时尚阶层打交道的经验。贾铭开的车是“帕萨特”。陈清风在加拿大开一辆“日产丰田”。张根本活着时,司机为他开车,是比较老款的“奔驰”。开陆虎越野车的人是怎样的生活状态,我完全不知情。

  “你去哪儿?”拐上了广州往深圳的建成多年已经破旧的高速公路之后,李东转头问我。

  我跟艾早的律师约在事务所见面,所以我告诉李东,在罗湖火车站附近。我问他那附近有什么酒店可住,我强调说,不要太贵。

  他打开车上的一个电子导航系统,一边开着车,一边拿遥控器熟练地搜索。从我坐的副驾驶座上,只看见一块一块红红绿绿的市区地图在半块砖头大小的屏幕上掠过。

  “五月花酒店,行吗?”他征询我的意见。

  听上去不是太豪华。跟着我想起来,“五月花”应该是一艘船的名字。十七世纪初,一群逃亡状态中的英国人驾着这艘三桅帆船飘过大西洋,落脚在新大陆,制定了著名的“五月花公约”,而后开始拓荒者的充满传奇和艰辛的生活。在他们的后人手中,终于诞生出一个了不起的美利坚合众国。

  “没错啊!”李东利索地换挡,右脚点着油门,在车海人河中把他的“陆虎”开得左右逢源。“开那个五月花酒店的老板,听说是从宁夏过来的人,西部移民。从宁夏到深圳,不必横渡大西洋,可也得过黄河,过长江,挺了不起。”

  我望着他优雅地搭在方向盘上的那双手,问他:“你是移民吗?或者你父母?”

  他不直接回答我:“走在深圳街上的人,十个人当中起码有九个是移民。”

  我忽然又想起艾早。艾早也是这个城市的移民,还有张根本。当年他们是随着大潮游进这个欲望之海的两尾鱼,经过惨烈的生存搏斗,经过大鱼吞吃小鱼的优胜劣汰,他们幸运地活了下来,长成为某一个级别的“鱼王”。可是为了什么,曾经的王后要起杀戮之心?张根本,我从前的养父,一个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商业国王,他对于艾早还会有什么样的威胁和伤害呢?

  我不急着去酒店了,我想先赶到律师事务所,弄清这个巨大而阴森的秘密。我觉得我已经被一种无形之影压迫得透不过气。

  李东什么也没有说,把陆虎车开得更快更急。他坐在我的身边,离我这么近,一定能够感觉到我的心急如焚。他感觉到了却没有主动提问,只是把车速提高到一个与“焦急”适配的程度,这是一种修养和文明。

  电梯口拥满了人。因为不在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四部电梯只开了两部,其中一部还只停十五层以下。人们都急着办事,免不了骂骂咧咧,还说要投诉这幢大楼的物业管理会。穿制服的保安无动于衷地站在一边,大概他已经看惯了每天、每时这样的混乱。他没必要费口舌过去安慰,调解,这跟他的饭碗没有关系。他个子矮小,皮肤黝黑,眉毛上有一个破相,脸颊上还带着长年累月在田间劳作留下的晒痕。也许还要过个十年八年,这种带有身份标志的痕迹才会完全地从他面容上消失,使他成为一个底气十足的深圳人。

  一个穿白色上衣和玫红色裤子的女人,大概要上到高层,可是稀里糊涂挤进了只达十五层的电梯,片刻之后一脸愤怒地随着电梯又下到一层。保安忍不住噗哧地笑了一下。那女人有点恼羞成怒,张口就骂了一句广东粗话。保安听懂了,他面红耳赤。我看见他的一只手在裤袋旁边动了一动。如果是在工作场所之外的任何地方,他可能就会豹子一样扑上去了。可是在这儿,他只能选择忍耐。他也用他的家乡话嘀咕了一句什么,声音却很小,完全是自己给自己解气。

  高层电梯终于来了,穿玫红裤子的女人顾不上再吵下去,一个箭步插到我的前面。她身上有一股浓得发腻的香水味,也许是摩丝或者啫喱水的味。她的头发高高盘在头顶,用太多的化学材料固定得僵直梆硬,仿佛脑袋上顶着一个黑乎乎的鸟窝。这样的发型,十年前我到深圳的时候,见得很多,没有想到十年之后在这儿还有市场。深圳城市的变化很大,可是深圳本土人的生活观念并不想跟城市发展同步,他们有自己的习惯和喜好。

  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四层。大楼进门处的一面墙上钉满了各间公司、中心、办事处、事务所的锃亮铜牌,其中就有一块写着“二十四层A座:宏伟律师事务所”。

  从电梯门出来,拐一个弯就是A座。透过一排玻璃门,事务所的标牌用黑色的隶字铺排在迎门墙壁上。推门进去,室内空调打得很低,冷不丁地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个很年轻的女孩,长着讨人喜欢的大眼睛和小虎牙,笑微微地从桌子后面站起来,问我有没有预约,我说了“纪宏林”这个名字。女孩点点头,说一声:“请跟我来。”

  我们走过了一个一个用玻璃钢和铝合金制品隔开的空间。宽敞的空间里,每张桌上都有一个白色塑料的姓名牌。姓名牌后面的主人都很年轻,有人在接听电话,有人在电脑上起草文件,还有人用裁纸刀和订书机装订材料。他们无一例外地紧张,严肃,脸上有一种与年龄不太相称的老成,甚至是漠然。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去时,他们知道不是自己的客户,眼皮都不抬,完全的与己无关。

  纪宏林的姓名牌钉在一个房间门上。沿着走廊大概有五六个这样的房间,彼此紧挨,亲密共存。我猜这些房间里的律师应该具有更高级的身份,是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些房门全都紧闭,门内悄无声息,气氛不无神秘。偶尔外面的某个桌上有电话铃响起,坐在桌后的年轻人接听之后,立刻起身,拎起手边早已准备好的一份文件,小跑着走近其中一扇门,抬指轻轻一敲,尔后转动门把手,恭身闪进,回手习惯地将门又关上。我很难猜想门内律师手里代理着一个何种性质的案件,是替一个被玷污的灵魂伸冤讨债,还是筹谋着将一个原本清白的好人打入地狱?无论如何,每一扇紧闭的门内都是一个小小的战场,文件和文件、档案和档案时时刻刻都在厮杀搏斗,硝烟弥漫中打出钞票的腥甜。

  纪宏林是一个小个儿、精瘦、剪着一个利索的平头的中年人,一件浅灰色衬衫扣得严严实实,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一枚圈形婚戒。他面前的桌子上,除了电脑之外,电话机,传真机,扫描仪,手机,笔形录音机,超薄相机,U盘……全部高科技的电子设备一应俱全,闪出金属特有的幽秘之光。拍纸簿上搁着一支拧开套子的黑色钢笔,刚刚他就是用这支笔在签署一份文件。我已经好久没见人用过这样老派的书写工具了,一瞬间又觉得恍惚起来,仿佛时间沿着这支笔杆倒退了二十年。

  最现代的和最传统的,在这间小小的律师办公室彼此相安,和谐共存。

  他起身,客气地跟我握了手。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他眼睛里曾经流过一丝诧异。或者说,是一种近似于恐惧的惊讶。他心里想的肯定是,艾早明明已经投案自首,怎么又会在他的办公室里出现?

  很多人第一次见到我们姐妹之后,心里都会惊叹我们的相像。我们生下来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尔后渐渐出现差异,二十岁的时候差异明显,甚至高矮胖瘦都有区别,没有人相信我们是一胞双胎。到了现在,容貌却又有重合的趋向,眉眼神情,声音腔调,步态动作,惊人的相似,活像由一个克隆了另外一个。

  纪宏林伸手向墙边的沙发:“你请坐。我们早晨已经通过了电话,不算陌生。”

  我迫不及待提出要求:“我姐姐在哪儿?我想见她。”

  他苦笑一下:“对不起,这不可能。她现在是杀人嫌犯,就连律师见面都要事先申请。”

  “你申请了吗?”

  “我提出保释。四十八小时会有答复。”

  “这就是说,我要一分一秒地等完四十八个小时?”

  “其实你不需要等。以我的经验,像艾早这样的情况,保释要求基本不可能答应。我提出要求,不过是要走完一个法律程序,以免留下遗憾,也是给家属一个交待。”

  他嘴里的每句话都像一颗子弹,简洁,冷峻,置人于死地。

  “为什么?”我问他,“艾早为什么要这样?他们已经离婚十年了!”

  他摇了摇头。“他人是地狱。”他说,“黑暗而幽深的地狱。我们这些置身事外的人,无法窥见一个人完整的内心。”

  “张根本的太太呢?她在场吗?”我想说的是,张根本被杀时,他年轻的老婆是否亲眼见到?她做出了什么反应?

  纪宏林告诉我:“半年之前,张太太办妥了投资移民,带着小孩子去了澳大利亚。”

  我张大嘴,惊愕不止。这事张根本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艾早也没有提起。

  纪宏林又说:“其实我已经没有义务介入这个案件,因为张总的公司不久之前已经清盘,作为张总公司的律师,我跟他之间同时结清了一切。如果你需要我继续服务,你要签署一份家属委托书,另外,我必须按小时收费。你同意吗?”他冷静地看着我。

  我还没有从刚才的惊愕中走出来。我此刻的模样,一定像个傻瓜,浑浑噩噩什么都不知情的傻瓜。

  我问他:“为什么清盘?公司不是一直做得很好?”

  纪宏林摊开手:“是张总的决定,我不清楚原因。张总把公司股份卖给了一家香港商业集团。谈判时间很短,几乎没有什么讨价还价。”

  “一定有原因。”我说。

  他沉吟一下:“也许张总倦了,不想再做下去了。”

  说到这里,他打开抽屉,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桌上,用中指推到我的面前:“艾早委托我转交你这张银行卡。她说是张总卖掉公司后分给你的一笔钱。你是张总的养女?”他忽然问了我这句话。

  我迷迷瞪瞪地看着他,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拿出一些文件,一张一张地递给我:“这是银行卡的签收单。你把卡号写在这儿。这是律师委托书。你需要委托我吗?”

  我需要委托他。我在这儿只有他这一个指靠得上的人。

  我拿起他递给我的大号钢笔,在文件上签了字。

  “纪律师,请你想办法尽快见到我姐姐。求你一定要帮她!”我的声音里有一点颤抖。

  “我会尽力。这是我的责任。”他很严肃地回答我。

  可是他没有给我吃定心丸,也没有给我开任何空头支票。

  我们握了手,然后我从他的办公室里走出去。猛地一下子,我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空落,五脏六肺都抽走了,腹内空空,走路飘忽,平衡尽失。

  法律是一堵冰冷的墙壁,我撞上之后才稍稍清醒。原来我此行见不到艾早,这事比我想象的更加严峻。

  关键就是,艾早有了一个明确的身份定位:杀人嫌犯。

  一九九四年春节,我第一次到深圳。

  艾早和张根本刚刚结束了他们在海南的资本原始积累期,转战深圳,注册了一家公司,购买了高档生活区内的商品住房,雄心勃勃着手筹建一个张姓商业王国。

  艾早给我打来电话说,房子装修好了,专门给你留了一个客房,来住几天吧。她还说,知道你很快要去美国进修,你要是来,我给你好好买几身衣服,深圳的衣服多得让你挑花眼,你关在南京的校园里,想象不出华服美鞋可以怎样地重塑一种人生。

  我爸爸妈妈催促我接受邀请。艾早离开青阳整整五年,没有回过家。爸爸妈妈嘴里不说什么,心里一直惦记她,不知道她跟着张根本变成了什么样。一九八九年张根本变卖了我们家的房产,带着全部卖房款携艾早登上长途客车时,爸爸妈妈发誓跟他们断绝关系。老两口都是好面子的人,说出去的话没有理由再收回,所以我成了他们跟艾早之间的联络员。

  艾早开着新买的美国车去机场接我。车是他们从海南买回来的,海关走私货,比市场便宜近一半。几年之后走私车像鸟儿一样落满了那个热带海岛,通过海口和湛江之间的轮渡源源不断运往大陆,终于酿成震惊全国的大案。那时候张根本已经把美国车换成了正经渠道进口的奔驰车,开始享受财富带给他的极速飞升。

  艾早的气色很好,看上去似乎比我年轻,大概如她所说,是用了一种瑞士产的生物化妆品的缘故。她穿着一套藏青色的裙装,上衣短而窄,领口一直翻开到腰线,饱满的胸部有呼之欲出的危险。沿衣边用仿水晶的小钉子镶出一道亮闪闪的线条,使朴素沉稳的藏青色立刻改了面孔,端庄中透出华贵,华贵中又有一点点俏皮。她脚上的鞋,手里的包,都是跟衣装精心搭配出来的,相补相衬,说不出来的和谐。我在见她的第一眼,恍然明白了什么叫一个人的“着装品位”。

  当时我在牛仔裤里面还穿着一条厚毛线裤,脚下是咖啡色腈纶绒的保暖鞋,一件紫红色的晴纶轧花棉袄已经脱了,鼓囊囊地抱在肘弯里,跟身边很多走出机场的北方旅客一样,既老土,又狼狈。

  艾早先是正面端详我,又抓住我的肩,将我反身过去,从背后打量我。她一句嘲讽我的话也没有说,先把车开到国贸中心,给我换装。在琳琅满目的品牌店里逛了一圈之后,她帮我挑了一条咖啡色的针织背心裙,里面衬一件薄薄的奶白色羊毛衫。她还给我配了一条披肩,一个米色手袋,一双褐色皮鞋。我们在商场的试衣间里换上新衣服,然后她把我脱下的冬装卷成一大团,塞进两个带拎手的购物袋,轻轻松松地出门。她是用商场消费卡付的账,我甚至没有看清一共花了多少钱。

  出了商场门,艾早用她的“大哥大”电话跟张根本联系。张根本已经在楼下的粤菜餐厅里给我们订了位。张根本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跟你姐姐越来越像了。”

  可是张根本的模样跟几年前有了不少变化,他开始发福,一件肩头和肘弯处镶着咖啡色软皮的毛衣绷在肚子上,笑起来的时候,鼻尖上沁出闪亮的油脂。从前总觉得他的脑袋有点小,还有点尖,透着机巧和精明,现在因为胖,脑袋上长了肉,不觉得小了,可是前额却又秃了顶,额头无端地宽出来,成了大片的跑马地。

  张根本摸摸他的头,问我说:“小晚,你是不是看我老了?”

  艾早不客气地回答他:“你怎么会不老?我和艾晚都已经三十多岁了。”

  张根本“啊”地一声,像是刚刚意识到我的长大。尔后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你怎么还不结婚呢?你要是结了婚,我也可以抱个外孙子啊!”

  我偷看艾早一眼,心里无端地跳,忍不住地慌张。

  艾早没有发觉我的异常。她笑着在我面前放下一杯新鲜芒果汁:“艾晚你别理他,他是自己想儿子想疯了。”

  那天的晚饭让我大开眼界,因为张根本居然点了一只两斤多重的澳洲大龙虾。穿白衬衣黑背心的俊美侍者将龙虾囚在一只桶里送上来给张根本过目的时候,龙虾的两只巨钳还在绝望地舞动。在这之前,我仅仅是在我们教研室主任家里见过一个龙虾标本。他去海南岛旅游,从一个旅游品商店买到了那只张牙舞爪的大虾王,孩子样的如获至宝,千里迢迢捧到了南京,掉下来的一只钳子还是后来用胶水粘上去的。张根本点的这只龙虾,比我们主任挂在墙上的那只更加威武神气,我差点儿提出来别吃它了,由我带回家做标本。我甚至还想,我可以把龙虾标本送往青阳,让我的父母见识一下张根本和艾早的生活状态。

  可是我终究没有开口。那只虾,生吃、盐灼、须尾烧成咸泡饭,就着啤酒和果汁,一点一点进了我们的胃肠。

  那晚我们还吃了青蟹,吃了鲜贝,吃了清蒸的石斑鱼。张根本很会吃鱼,他拿一根筷子竖着往鱼背上一戳,就知道这条鱼欠了火候还是蒸得老了。几年当中,他一定是吃了无数条清蒸海鱼,才历练出这样的手感。

  我实在不知道他对我的款待为何如此隆重。他是我的养父,他供我念完小学、中学、大学又在南京就业安家,即便他对我摆出为父的尊严,有一点爱理不理的矜持,那也是该着的,我不会有丝毫怨言。

  席间我几次要说到我的父母,都被张根本岔过去了。他不想谈论他们。从前他就对我父母不屑一顾,现在依然如此。他在骨子里瞧不起知识分子,尤其是那种有点迂,有点倔,又有点自以为是的人。

  走出国贸中心,上了艾早的车,我才想起来,从见面到现在,我还没有喊过他一声“爸”。当然,当着艾早的面,这称呼会使大家难堪,所以我不喊是对的。我问艾早,他怎么不一块儿回家,艾早说,这会儿就回家了?还有一局麻将等着他呢。我说他什么时候爱上搓麻了,他的手气好吗?

  “他不能手气好。”艾早笑了笑,“他去了就是要输钱的。”

  第二天一早,艾早接到一个电话。她在电话里跟对方聊了一会儿,好像还谈到了付钱不付钱的事。放下电话后,她迟疑地问我,愿意不愿意跟她走一趟?

  “谈生意吗?”

  “不,去抱个孩子回来。”

  我目瞪口呆。这简直太有宿命意味了。张根本二十五岁的时候抱养了我,到他五十多岁的时候又想再一次抱养一个孩子。

  “男孩女孩?”我问艾早。

  “男孩。他只要男孩。”

  张根本从青阳我父母家中带走艾早时,就知道她这辈子不能生育。这事儿我父母甚至不知道,但是张根本知道。当年就是他驾驶着带车斗的警用摩托,把她从乡下卫生院的治疗室里抱出来,送往邻近的地区大医院,救活她一条命的。张根本的那辆摩托,被艾早身上流出来的血弄得触目惊心,他找个修车铺又冲又洗,还换掉了车斗里的海绵坐垫,才算是掩踪灭迹。

  所以,一九八九年张根本跟艾早结婚,思想上有了这一辈子绝后的准备。

  但是现在不行了,张根本的事业做大了,他比从前的任何时候都更盼望着有个儿子。有儿子才能接班,儿子才能让他享受到拼搏成功的乐趣。

  艾早来到深圳之后,要做的事情之一,是频繁地为张根本寻找一个养子。

  最早是张根本的司机从火车站附近拣了一个。拣来时发现是个男婴,张根本曾经欣喜若狂,以为是上天特意对他的眷顾,刚瞌睡就送来了枕头。回家养了几天,觉得不对,男孩儿尿频,从早到晚尿布上没有干爽的时候,走近小床就闻见一股尿味。仔细扒开孩子的屁股看,才看见小鸡鸡的后面还隐藏着另外一副完整的女性器官,有阴道,也有尿道。尿水是从后面的尿道里源源不断流出来的。张根本感觉很晦气,叫他的司机偷偷把那孩子又送回了火车站。

  第二个孩子,张根本花了一万块钱、两条“红塔山”香烟,才从人贩子手里买了过来。买卖人口是重罪,张根本这么做可算冒了大险。孩子到手时小脸发紫,哭都哭不出声,人贩子信誓旦旦说没事,从贵州过来一路辛苦,把孩子熬的,养一养就会活蹦乱跳。结果养了不到三天,小家伙一命呜呼。原来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

  两次下来,张根本很受打击。可是他并不死心。这个人做事向来不屈不挠。他把任务交待给了艾早。他说艾早,这世上没有人比你更理解我,没有人比你更相信我,你如果帮我办成了这事,将来公司财产一半是你的,一半是这孩子和艾晚的,如何?

  艾早回答他,别跟我提财产,我这个人不贪财。

  我们这回要去的是深圳老街上的一个私人诊所。有个打工的女孩不幸怀了孕,在诊所里偷偷生下孩子,自己没法留,要送给一个好人家养。

  艾早手里捏着一张记有门牌号码的纸条,领着我在东门一带走街串巷。艾早对老街地形并不熟,又不敢胡乱打听,弄得我们两个鬼鬼祟祟活像做特务。那时候老街上房屋破旧,店铺一个挨着一个拥挤杂乱。卖服装的店面算是干净,但是高高低低的衣架一直挂到马路边上,弄得行人只好从那些牛仔裤老婆衫的空当里侧身而过。卖西洋参、当归、黄芪、益母草以及干贝、参鲍、鱼翅的店铺把他们的货品用扁扁的笸箩一样样重重叠叠地陈列出来,活像一个人当街袒露了自己的五脏六肺,浓烈的腥鲜气味熏人作呕。卖头饰、玻璃珠串、镀金项链和塑料电子表的店铺一律袖珍得可爱,如果有两个人同时进门挑货,彼此必须达到一个默契,侧身共处,才能把自己的身体安置下来。

  所有这些店铺的老板都是深圳本地人。上午的生意不那么忙碌,他们有时间趿拉着塑料拖鞋,在狭窄的街巷里东家西家地窜,把铿锵的广东话说出一股恶狠狠的腔调,听上去好像彼此在吵架。他们都长着一张轮廓分明的黝黑面孔,男的穿一件金利来或者是港产“鳄鱼”的无领套衫,下面的休闲裤松垮垮地系在肚皮下,显得闲适而自在。女的穿色彩夸张的针织套装,脖颈和手腕上戴着光灿灿的金饰。很多人的嘴里还镶着金牙,说话的时候,如果迎着光,嘴巴里就会光彩夺目,整张面孔都会因此而生动和灿烂。

  “窦氏妇科”的招牌是一块临时挂到门外墙壁上的木板,漆成棕色的底板上写着工工整整的宋体黑字,倒也有几分庄严。诊所的门关着,有人进去,必须敲门,里面的护士把防盗铁门拉开一道缝隙,问明来意,才开门迎客。挺神秘。但是又让人心生戒备,总觉得黑乎乎的屋子里似乎隐藏着罪恶,时时刻刻都有阴谋存在,毒蘑菇一样在角落里滋生,尔后长大和惊爆。

  诊所的医生是男性,小胡子,鼻梁上架一副半框眼镜,看人时有点不屑一顾,好像我和艾早不值得他亲自接待。他把我们扔给了他的助手,一个头发烫成鸡窝状、皮肤很粗、长得人高马大的北方女人。

  “那啥,你俩先看看孩子。”她刚洗了手,在污渍斑斑的白大褂上飞快地擦着,转过身,一撩帘子去了里屋。

  里屋传出嘀嘀咕咕的说话声,听上去仿佛是北方女人跟医生商量着什么。我和艾早一言不发地等在外屋,一边很无聊地看着墙上的挂图。挂图的内容全部与怀孕和生产过程有关,细致地描绘出了阴道、子宫和子宫里蜷缩的胎儿。最早的胎儿像一片豆瓣,临产前的胎儿就已经成了一只剥皮青蛙,一根粗粗的脐带从胎盘里衍生出来,连接在胎儿鼓突的肚脐眼上,看上去像一条不怀好意吮吸胎血的蛇。

  北方女人又一撩门帘,肘弯里托一个襁褓出来。我们立刻凑上去看那个孩子。孩子的胎毛乌黑,小脸又红又皱,睡着时还在用劲地吮吸,弄出一副挺痛苦的模样。

  “可要看仔细喽,孩子能吃能睡,啥毛病没有。”北方女人解开襁褓,很负责地给我们看婴儿的生殖器,肚脐眼,还有手指脚趾。她的一只大手随意地把孩子翻过去调过去,孩子在她的翻弄下依旧安睡,没有一点脾气。

  “那妹子是湖南人,年轻,泼得很,生孩子跟下个蛋一样,一点没费劲。生完躺了一半天,打个车走了,留个电话号码给我,让找着人家给她打个电话。”

  “多少钱?”艾早平静地问。

  北方女人眯起眼睛,机警地看着我们。“你俩谁要领?”她问。

  艾早指指她的鼻子。

  北方女人把婴儿往襁褓中马马虎虎一裹,手指对艾早勾了勾。艾早会意,跟着她进了里屋。

  片刻之后艾早一个人出来,神色依然平静,看不出有什么讨价还价的迹象。

  “走吧。”她招呼我。

  出了门,走在深圳冬天的阳光里,我问她:“他们想要多少钱?”

  艾早说:“一点补偿费吧。他们不敢多要钱,要多了就是贩卖人口,要坐牢。他们才不傻。”她在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

  晚上张根本回家,在水龙头下哗哗地洗手。回家洗手这个动作是我熟悉的,小时候我从外面回家,李艳华也总是盯着我洗手。医院里工作的人都有这个习惯。

  “怎么样?”张根本在哗哗的水声中大声问。

  我知道他问的是:那婴儿怎么样?

  艾早把一盘带着绿叶的沙塘桔端上桌,同时扭头看了我一眼。

  “不怎么样。”她说,“残疾,手上长了六根指头。”

  我猛地张大嘴,差点儿把一瓣刚放进嘴巴的桔子咽下去。

  张根本扯下一条毛巾,走到客厅里擦手。“怎么会呢?不说是一个很健康的男孩吗?”他的神色突然有些焦灼,目光狐疑地盯住艾早。

  “六指琴魔。金庸小说里的人物。”艾早噗地笑起来,好像这件事情本身有一种很荒诞的意味。“张总啊,你不会愿意要个有六根手指的儿子吧?我听说六个指头不吉利,破财。你会要吗?”

  她仰起脸,目光迎着张根本,有一点顽皮,又有一点坏坏的笑。

  张根本转过脸,求救一样地看着我。他知道我从来不对他说谎,所以他在等待我的一句实话。

  我只好含含混混地一笑,说:“几根指头都一样啊!”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艾早开始征询张根本的意见:去哪儿吃晚饭?吃上海菜,还是再试试四川菜?之后,我们穿衣出门,再没有提起关于那个婴儿的话题。www.xiumb.com

  我走了之后,事情又持续了一段时间,先后有三四个孩子进入过他们的家庭。最长久的一个呆了差不多三个月,都已经会喊爸爸妈妈了,还是被艾早坚决地送走。艾早说,那孩子长着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想想看吧,一岁大的孩子就已经露出这副要命的贼相,长大了会成什么?他是来继承张根本的家业,还是糟蹋张根本的名声?

  这个孩子送走之后,张根本终于偃旗息鼓,彻底地死了心思。

  人世间的事情,有时候怪异,有时候诡秘,有时候呈现出球面的圆润,有时候凸显出立体的锥状,还有时候是魔方,你往哪面翻,看到的都是不同的组合,翻出一头大汗,也难以获得一整面相同的色块。

  细想起来,张根本的这一生好像都是被艾早牵在手中的。这个混世魔王,这个在青阳城里呼风唤雨的公安局长,这个见色眼开的流氓,贪婪的无产者,心狠手辣的掠夺者,笑里藏刀的阴谋家,他可以对李艳华,对我的父母,对陈清风坏事做绝,但是他惟独对艾早无计可施。很早之前就是。在我们姐妹还梳着羊角小辫,满头大汗玩着“跳格子”游戏的时候,张根本对艾早就有着莫名的惧怕和敬畏。他笑嘻嘻地接受艾早对他的白眼,享受着她偶尔露出的不屑和尖刻,帮助她收拾各种棘手的残局,从来没有反驳和违拗,从不。

  在领养孩子的问题上,他们之间依然维持着这一神圣的格局:艾早说不,张根本就必须跟着说不。

  一九九四年春节之后,我离开深圳的前一天,艾早带着我上街狂购礼物。

  她给我买了一只深红色的带拖轮的“大使”牌旅行箱。给妈妈买了一件浅灰色薄呢大衣,一双英国产“其乐”牌软底皮鞋。给爸爸买了一只“菲利浦”电动剃须刀,一瓶“轩尼诗XO”。甚至给长住精神病院的艾好买了一双很漂亮的“耐克”旅游鞋。她带给胡妈家人的是两盒包装精美的“金莎”巧克力。胡妈的家人太多,没法儿一个个地买东西。而她最想孝敬的胡妈本人,却已经在两年前患癌症去世。

  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我们坐在“新雅”酒店的咖啡店里喝咖啡。咖啡厅的窗外棕榈婆娑,紫荆花开得蓬蓬勃勃。一个穿白纱裙的年轻女孩在高台上低头弹琴,《致爱丽丝》,琴声清幽可爱。大厅里弥漫着咖啡和烤焙点心的混合气味,热烘烘诱人食欲。

  我弯下腰,试图把所有的礼物装到那口“大使”牌的箱子里去。拿起那瓶“轩尼诗”的时候,我掂一掂分量,对艾早说:“你知道的,爸爸从来都不喝酒。”

  艾早仰靠在椅背上,淡淡地回答我:“喝不喝是他的事,我买,是我的心意。”

  我不说话了,把“轩尼诗”另放一个拎袋,准备上飞机时随身提着。

  有一个男人从远处的旋转玻璃门进来,走向酒店服务总台。他穿着一件米黄色风衣,风衣的腰带没扣,有一端拖了下来,从我们坐着的侧面看,拖下来的腰带像一条尾巴。

  “陈清风,他不是去美国了吗?”艾早突然直起身,微微地俯向前,问我。

  我万万想不到她在此时此刻,如此突然地问了我这个问题。我有点发愣地看着她,思索着应该怎么回答。我想我不能告诉她,陈清风其实已经去了加拿大,那样的话,她会进一步问我:你怎么知道?

  不,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走的时候,说是去美国。”我口齿不清地回答,就好像嘴巴里含着一块方糖。

  艾早刚刚亮起来的眼神又暗了下去。“我以为你知道。”她说。

  “我可以打听。”我承诺。

  “有可能的话,你帮我找到他。”她脸颊微微一红,“他已经走了四年多了。四年零四个月,是不是?他还不知道我到了深圳。”

  我鼻子一酸,忽然地想哭。我赶快把咖啡杯端起来,装做要喝的样子,用杯子遮住脸。

  晚上,跟贾铭通了一个电话,简单说了说跟律师见面的事。他安慰我说,想见艾早的确不可能,她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按规矩,宣判之前不允许跟律师之外的人接触,怕串供。

  “规矩?”我忍不住抬高声音,“你认为那些人是百分之一百按规矩办事的吗?如果是张根本,如果张根本在这儿,他一定能帮我见到艾早。”

  贾铭沉默了一会儿。大概我的这句话有点刺伤了他。片刻之后他小心提醒我:“可是,艾早恰恰涉嫌杀害了张根本。”

  “这不是真的!”我忿忿地冲着他叫,“不是真的!这里面肯定有事!”

  贾铭连连劝慰:“好了,艾晚,律师会帮你弄清楚。要是能够保释出来,那更好,你可以当面问问你姐姐。”

  我平静下来,觉得把火发在贾铭身上没有道理。案子发生在深圳,贾铭人在南京,如果指望他帮到我,他就必须有“通天”的关系,把电话打到北京,再从北京下达指令到深圳。可是贾铭只是个普通人。

  “艾飞呢?他在吗?”我换了一种口气问。

  “在,他在,晚上吃了一个麦当劳的汉堡,一份薯条,还有一杯草莓奶昔,这会儿正看动画片。要喊他接电话吗?”

  “要。”

  艾飞拖延了好一会儿,好像有点不情愿中断他的动画片来接电话。“妈妈,”他开口就问一句,“深圳放《金刚》了吗?”

  “什么?”

  “《金刚》,今年的美国大片。”

  “哦,宝贝儿,没有。……也许放了,我不知道。”

  他有点失望,再也没有兴趣问我别的事情。“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不想住在贾叔叔家,他的电脑不能玩游戏,网速太慢。”

  “别这么说。你可以看看书,把暑假作业做完。我会尽快回去。”

  “那好吧。”他简单地应付一句,挂断了电话。

  我关上手机,在床边呆坐了半天,心里憋闷得好像塞了一大团抹布。十年前在深圳过的那个春节,每一天历历在目,可是这一次飞过来,见到的是这么一个家毁人亡的结局,让我的心里怎么都不能接受。下午在医院停尸房,那个戴着白手套的老头儿把抽屉拉开,让我看张根本躺在里面结着薄霜的尸体时,我闭上眼睛,眼面前出现的却是七十年代他戴着大盖帽白手套骑在摩托上的样子。我不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那个笑起来的时候抖动着喉结、一只胳膊放肆地搂在女孩子肩头、眼睛看人总是带着一种轻蔑和嘲讽的不可一世的张根本,他怎么会无助地躺在冰屉中,白白地让这个世界的声光财色从他身边汹涌地流过去呢?

  我起身去卫生间,在脸上补了一点妆,又沾水湿了湿头发,让发型蓬松起来,然后出门。我想在这个城市随便地走一走,走到精疲力竭时,再回房间睡觉。艾早不在身边,我要学会自己调节自己的情绪。

  下到酒店大堂,就听见附近什么地方隐隐约约传出喧闹声。信步走过去,才发现那是一个附设在酒店里的音乐酒吧。穿牛仔裤和吊带衫的男男女女从一个软包皮的单开门进进出出,爵士鼓和电吉他声便时不时顽固地挤出门缝,跳荡活泼的灯光也跟着追出来,争先恐后地给路人提示出诱惑。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念头,我竟然跟在一对勾肩搭背的年轻情侣后面进去了。我在南京还从来没有进过这一类的酒吧,因为年龄,也因为某种身份的定位。然而这是在深圳,没有人认识我,我也实在无处可去。

  软包皮的门扇刚刚在我身后关严,一种震耳欲聋的巨大声浪立刻将我包围,令我措手不及,目瞪口呆。酒吧里弥漫着浓郁的美国爆米花的甜香味,现酿啤酒的苦涩味,灯光照在地毯和皮革上的陈腐味,以及人的皮肤上散发出来的带油腻味的热烘气。酒吧中间的全透明玻璃舞台上正有一个黑衣女郎的热舞表演,她的黑色镂空皮靴的鞋跟恰似一只细长的香槟酒杯,剧烈地敲击着方圆不过桌面大小的钢化玻璃,很多时候鞋跟距边缘不过一指来宽,仿佛稍不注意就会一脚踩空跌落舞台,顷刻间香销玉殒。她的黑色的皮短裙勉强盖住臀部的大半,露出来的大腿纤细结实,从裙边到膝盖的那一段,灯光像一道道彩色河水在皮肤上流淌。时不时地她还故意地把短裙再撩起一点,让观众看到她的丁字形黑色镂花底裤。其实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动作已经形不成太多的惊爆效果了,可是出于礼貌,仍然会有人凑趣地尖叫,唿哨,自己把自己弄兴奋起来。

  我不知道我坐下来之后应该喝什么酒。我对酒吧消费完全是不在行。幸好打领结的侍者知人解意,见我拿着酒水单一派茫然的样子,建议我先要一杯果汁。在他的引导下,我要了一杯据说有养颜功效的木瓜汁,加冰。

  在我还没有注意的时候,热舞女郎忽然表演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腰身如杂技演员一样向后仰倒,身子弯成一个翻倒的U形,从她身后观众的手上,用嘴巴叼起一朵长枝玫瑰。狂欢一样的掌声中,她嘴叼玫瑰妖娆谢幕,漆黑的眼睛里波光闪动,额头、鼻尖和脸颊上流金溢彩。

  我很茫然地跟着观众们鼓掌,咧开嘴微笑。其实我一点儿没觉得那女孩的舞姿有多么抓狂。上中学的时候我和艾早在文艺宣传队练过舞蹈,我们每天都要在脏兮兮的帆布垫子上练习下腰,腰翻过去双手触地,那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最笨的女同学都能做到,只不过那时我们穿膝盖鼓包的卡其布长裤,里面的内裤比如今的超短裙要长出很多,宽松,肥大,花布上印着向日葵,星星,月亮,长耳朵的小狗和胖乎乎的猫。

  木瓜汁不好喝,有一股怪怪的沤溲味。我不该相信什么木瓜美容的话,喝一杯木瓜汁无论如何变不成美女。我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往杯子里加进两块方糖时,耳边忽然有人喊我的名字:“艾晚!”

  回头看,居然是李东,开陆虎车的人。

  我们都没有想到彼此能在这里又一次见面。李东穿着条纹的圆领套衫,雪花黑的牛仔裤,手腕上还有一根酷酷的不知道什么材料的链饰。他指着不远处的包厢区,说他还有几个朋友在一块儿喝酒,那里地势高,他一眼看见了我,过来打个招呼。

  “你一个人?”他有点惊奇地问我。

  我说,我就是一个人,无处可去才误入这个年轻人的圣地。我还说,我是第一次泡酒吧,连酒都不会点,点了一杯很难喝的木瓜汁。我把杯子里的木瓜汁举起来,给他看。

  他哈哈大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和脸颊上就有了细细的皱纹,显得有阅历多了。我喜欢他这种开怀大笑的模样。

  “去我们那儿吧,大家一起。”他诚恳邀请。

  我谢了他。我一向不太习惯跟陌生人交谈。

  他好像觉得不可以就这么走开,把一位女士晾着不管不合规矩。所以他索性坐下来,招手又要了两杯啤酒。他告诉我,这家酒吧的啤酒不错,老板专门请了一位德国酿酒师常年指导,酿酒设备也是由德国进口。“你尝尝,口感是不是不错?”

  我喝了一口刚送上的啤酒。酒杯里的冰块在手中叮当作响。我忽然想到,他推荐我住这个“五月花酒店”,其实是因为他熟悉酒店里的酒吧。

  “怎么样?”他睁大眼睛,注意我咽下啤酒后的表情。

  我点点头,说不错。实际上我根本就喝不出不同啤酒之间的不同口味。

  他又问我事情办完了吗,哪天回南京,我告诉他说,我要等一个四十八小时的回复,所以还得再住一天。他仍然没有追根究底。其实,如果他坚持问下去,我也许就会说出艾早和张根本的事。我太想在这个城市里找一个人诉说了,因为张根本的发迹是深圳的传奇,张根本的暴亡也是深圳的梦魇。但是,我不是祥林嫂,所以不可能在别人不问的情况,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

  我们就说了一些非常公众的话题:关于这个城市的风貌,关于深圳和南京的不同,关于旅游,关于媒体的“八卦”,甚至又一次说到“南京白局”。他对飞机上看到的那篇文章念念不忘。他说他今晚回去就会上网,找几个南京网友探讨一番。

  喝完一杯啤酒之后,他彬彬有礼地告辞,回到他朋友的包厢。他一走开,我立刻起身,离开酒吧。我已经被超分贝的音乐声弄得头疼欲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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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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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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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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