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所有的>一 树叶上的眼睛
  天很热。睡觉之前,我到浴室里冲了第二次澡。喷淋头的某些部位已经有了锈斑,看上去仿佛经久不擦的污渍,疤疤癞癞,叫人心里像吞了苍蝇似的恶心。莲蓬头出水的细孔也有点堵了,水流变得很不均匀,一边的流速快,水线密集,打在皮肤上唰唰地响,熨帖到恰如其分,另一边却是勉强和无奈,有点像苦了面孔很不情愿的做爱。

  贾铭不止一次地提议说,这房子该重新装修。他说,即便我们结了婚,搬到他那儿去住,也得把该安置的事情安置妥当。

  他知道我姐姐艾早会时常过来小住。几乎每隔三两个月,她都会从深圳飞过来,看一看我儿子艾飞,带他出去吃顿饭,逛一逛动物园,然后再飞走。艾早不可能跟我们住进新家,所以这房子要给她留着。

  贾铭就是这样一个办事稳妥的人。他的那个规模不大的橱柜公司,也被他用这样的方式管理得清清爽爽,有条不紊。能找到这样一个人做我的丈夫,应该说是我的幸运。我已经四十多岁了,贾铭比我大五岁,我们两个人到中年,相守就是幸福。这一点,我们彼此心里都很清楚。

  贾铭的公司里有现成的熟练工,木工水工电工都有,如果我想装修房子的话,工人们招之即来,用不着我支付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成本。可我就是迟迟不愿意让他动手。我拖延不动的原因,是舍不得让陈清风的最后一点气味和踪迹在这儿消失。一九八九年春天,我从学院后勤处拿到了这房子的钥匙。十月,陈清风如惊弓之鸟一样在这里呆了四天。之后他远去他国,再没有踏回故土一步。他在我床前的地板缝里留下了一根短发,发根上还带着一星皮屑,十几年中我让它留在那道隐秘的缝隙中,以为它会静静地陪伴我一生。我的抽屉里还有他用过的一只指甲钳,一只粗糙的一次性木梳,一把从小店里买回来的简易剃须刀。我小心地保存它们。偶尔拿出来,我会清晰地回忆起陈清风使用这些东西时,他的神态、动作、情绪,他盯视我时眼睛里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嘴角的一边略略抬上去,显出一种意味深长的惊讶。还有,如果他用剃须刀刮胡子,他会把上颚鼓出来,唇边绷在牙齿上,这样的话,皮肤拉开,可以刮得干净一些。

  如果我要装修房子,这些东西都会被搬家工人一古脑儿地丢弃,送到某个垃圾转运站,被垃圾处理机压成粉末,成为尘土,随风飘逝。

  不,我不想就这样地失去它们。在陈清风去世之后,更不愿意失去。我宁可让水龙头锈着,让地板开裂着,墙漆剥落着,橱门摇晃着。我留下他的头发,他的指甲钳、木梳和剃须刀,就如同留下了我的青春年华。人的一生不能两次趟过同一条河,这是希腊哲人的名言,最早陈清风背给我听、令我年轻的心中有阳光照亮的一句话,我永远都记得。

  我关了水龙头,拿一块浴巾擦干身体。水汽模糊的穿衣镜里映出我的头颈和胸腹,颈部依然纤细平滑,胸腹却已经略显松弛,肌肉纹理都呈出向下的姿态,仿佛一件穿得太久、无法再挺括有形的衣服。而就在半年之前,有一次在医院做妇科体检,一屋子的女人轮流脱去衣服,我旁边的女人使劲盯着我的胸脯看,她惊叹说,怎么会有这样年轻的乳房!她还说,你看看我的,都快挂到肚脐了,真是没意思啊。那时候我心里骄傲,我知道我的乳房是因为思念而翘挺,就如同我的目光永远会抬高,越过千山万水,去关注世界另一边的风景一样。

  仅仅半年,沧桑巨变。哀痛的心情可以修复,身体不能,它的悲伤不可逆转。

  套上一件带圆点的棉布睡裙,我先去客厅隔出来的角落里看艾飞。我喜欢看他熟睡的模样。十岁的男孩子个头已经齐到我的肩膀,睡在那张行军床上,尤其显得长手长脚,仿佛随时随地都会虾一样地弹跳起来,蹦出我的视线。壁挂的小空调机嗡嗡地响着,不间断地把空气压缩、压缩,再轻轻地吹出去。艾飞把毛巾被团作一堆抱在胸前,睡得神闲气定,裸露的皮肤上散发出儿童特有的甜丝丝的气味,草莓棒糖的味道,冰淇淋蛋筒和新鲜面包的味道。每次我嗅到儿子皮肤上的气味,就要想到我和姐姐艾早,在我们两个十岁的时候,身体上不会有这样的甜香。十岁之前我们没有吃过冰淇淋,没有见过面包和草莓,我们的零食是五分钱一斤的萝卜,两分钱一包的炒蚕豆,和一角钱装满一脸盆的半生不熟的西红柿。我们那时候身上总是有汗馊味,从酷热的阳光下走进屋里时,额头上鼻尖上挂着亮晶晶的汗珠,皮肤的每一个毛孔中嵌满灰尘、油污和缺少冲淋设备而永远腻在汗毛上的肥皂的干沫。我妈妈李艳华走过来闻我的头发,她会皱着眉头说:“你馊得像块抹布。”

  就是这样,像一块抹布:破碎,灰暗,油腻,气味难闻,被大人们用两个指头拎起来,在锅台和饭桌上扔来扔去。

  卧室很凉爽,洗澡之前我已经提前打开了空调。薄纱的窗帘被微风吹拂着,旖旎得像一个人独自的舞蹈。透过窗帘,星空微明,远处建筑工地上起重机的灯光像一颗烟头,时明时灭,缓慢地移动,给夏夜增添了一种幽深和惆怅。草地上有虫子在断断续续地鸣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老家俗称的“纺织娘”。我从小害怕虫子,总是对那些腿脚众多、行动迅速的小东西们敬而远之。我姐姐艾早会知道。她什么都懂,偶尔碰到不明白的东西,总是翻书、询问、打听,直到弄得一清二楚,很小就是这样。

  我关闭手机,看着它的屏幕亮起来,出现“SEEYOU”的英文字样,而后陷入沉寂。深渊一样的黑暗,死亡一样的亘古。

  床头的电话线也被我小心地拔下,放在旁边。最近几个月来,睡前拔掉电话线已经成了我的必做功课。如果有一天忘了没拔,深夜一点钟的时候电话铃声就会惊心动魄地尖叫起来,利箭一样地刺破睡眠之茧,让我的心脏狂跳。陈清风的儿子,那个有点变态的三十出头的男人,会在电话里一百遍地逼问我:“他给你留了多少钱?钱在哪儿?”

  我曾经无数次地担心,有一天走在路上时,会有一个面容酷肖陈清风的男子,胡子拉碴,衣服的拉链裹紧脖子,脚上一双脏兮兮的旅游鞋,迅雷不及掩耳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劈头一声喝问:“他给你留了多少钱?”如果我不说,或者打眼色向路人求救,他会伸手抓住我的脖子,用劲挤捏,非要挤出一个他满意的回答不可。甚至他会出于冲动而杀了我,用一把尖尖的杀猪刀,手起刀落,我脖子里的鲜血喷出,染红路面,让行人掩嘴惊诧。

  还好,这样的情况没有发生,陈清风的儿子只限于电话追逼。我怀疑他的职业是类似夜间守门人的角色,半夜三更,万籁俱寂,睡意连绵,他用电话骚扰的方式提神醒脑,寻求开心。他未必相信陈清风给我留了钱,骚扰仅仅是一种发泄,他把他从小到大对父亲的不满,通过一根细细的电线,通过半夜偷打公家的长途电话,恶毒而又酣畅地倾泻出来。他选中我来做这个承受秽物的垃圾桶,是因为他恨我,他们全家人都恨我。

  可我只是在他三岁的时候见过他一次。那一次他跟着他的妈妈和姐姐到县广播站找陈清风,他把脏兮兮的大拇指含在嘴巴里倚在房门口,上身穿着一件带条纹的小背心,下面光着屁股,皮肤的颜色和泥土相似,小鸡鸡上还沾着一些饼屑和石灰屑。他妈妈埋头在洗一大盆衣服,穿着一件男人穿旧的汗衫,透过泛黄稀薄的布纹,能看见里面荡来荡去的乳房和两个黑黝黝的乳头。

  当时,艾早的眼神尖利带刺,她满面通红地发问:“你们是谁?怎么会在这儿?”得到准确的答复之后,她奔过去拣起地上的一捆芹菜,用劲砸在洗衣盆里。灰白色的污水受惊溅起,子弹般四射,女人和孩子的身上都沾上了污糟糟的肥皂沫。而艾早回身就走,肩膀端着,迈着大步,伤心欲绝。

  从那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陈清风的儿子。他们母子三个我都没再见过。可我知道他们一直在跟踪我,监视我,而且是咬牙切齿地恨着我。

  每当深更半夜他把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总是睡眼蒙眬地拿起话筒,努力地从梦境中挣脱出来,疲惫应答:“没有钱。从来就没有钱。”

  他恨恨地呵斥:“你胡说!肯定有!”

  我说:“的确没有。我们之间不谈这个。”

  “不,一定有!你这个婊子!你这个狐狸精!”他大声叫,“我要杀了你!”

  我放下电话。睡眠就这样消失了。天亮之后我昏头昏脑爬起来,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我的脸苍白肿胀,像死亡多时的鱼的肚皮。眼球突出,血丝爬满了眼白,眼睑松松地垂挂着,手指按上去,生猪油一样地颤颤巍巍。一夜之间,我提前进入老境,颓废而懈怠,成了我儿子艾飞的祖母。琇書蛧

  贾铭帮我打电话到电信局服务台,要求开通一个防恶意骚扰的功能。服务小姐娇嗲地笑起来,说,先生,对不起,固定电话还没有开发这个功能,您可以开通“来电显示”,选择不接某些号码的电话。贾铭说,可是在选择之前,电话铃已经响了,骚扰已经发生,怎么办?小姐出了个主意:要么您选择去公安局报案?

  贾铭真的去了一趟派出所,回来告诉我说,手续太麻烦了,动静太大了,要申请,要开证明,要调查核实,审批,立案……还是拔了电话线吧,天长日久地打不通电话,对方会忘了这事的。

  于是,那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拔掉了电话线。拔掉电话线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床边。早春二月的天气,我把被子裹在身上,仍然觉得冷,心中备感凄凉。我知道这不是陈清风想要的结果。不管他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笔钱,这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后来我就睡着了。我出乎意料地睡得非常踏实,就连做梦也没有让我醒来。我记得我做了一连串的梦,一个套着一个,有点绵延不绝的意思。比较清晰的一个,是关于陈清风的。梦中我和艾早推搡着又拉扯着,一脸傻笑地闪进县广播站的院子。我们都是十六岁的年龄,穿碎花的棉布套头衫,藏青色三角裙,浅蓝色塑料凉鞋,额前剪出齐齐的刘海,过于浓厚的头发扎成两个毛刺刺的刷锅把,如果不小心把手指插进头发里,会摸到粘腻腻的头油和污垢。

  我们在广播站的两层小楼里上上下下地奔跑,焦急地寻找陈清风。楼里却空无一人,像唐山地震发生后小城里万室皆空的样子,黑洞洞的门窗后透出瘟疫般的死寂和苍凉。我们两个人的凉鞋啪嗒啪嗒地敲打在水泥楼板上,发出来的回声阴森而恐怖,仔细听上去,是一种叹息,沉重的、悠长的、呻吟一样的叹息。艾早找得不耐烦了,生气地跺一下脚,大声喊:“陈清风!你在哪儿?”

  院子里的一棵泡桐树忽然哗啦哗啦地响起来,恶作剧样地重复着艾早的话:“陈清风!你在哪儿?”我们抬头看,蓦然发现每一片树叶上都长出了一只眼睛,无数双眼睛在树间快乐地摇晃,眨动,闪闪烁烁。眼睛后面似乎还藏有戏谑的笑声,古怪得让我们头皮发麻。我和艾早争先恐后地跳起来,伸手去够那些眼睛。我们每蹦起来一次,身子就会长高一截,离那树上的眼睛更近一寸。艾早比我长得更快,她的指尖已经触到了叶片。我急得要哭出来。我对树上的眼睛喊:“留给我!”

  这时候喀嘣地一声响,地面莫名其妙地裂开一个坑,泡桐树整个儿陷了进去,速度飞快,逃遁一样。等我和艾早省悟过来,眼前已经踪迹全无,好像树木压根儿就没有存在过。于是我们两个人拼命地用手刨地。手指所触之处,泥土如面粉一样松软。眨眼工夫艾早刨出一块淡黄色的琥珀。那块琥珀大小如一只土豆,圆润,柔滑,婴儿皮肤般地腻手。我指着琥珀喊:“眼睛!”艾早哇地一声惊叫起来,抬头看我。

  我们都认出来,这是陈清风的眼睛。陈清风的眼睛藏在琥珀里,晶亮无尘,如一滴硕大的泪珠,凝视着我和艾早。

  我应该说一说陈清风的死。陈清风的死的确与我有关。

  一九八九年陈清风出国定居。两年后他女儿跟去读书,老婆也同时办了移民,在老家只留下一个农村户口的儿子。他们一家最后的定居地是加拿大多伦多。九四年我被学校派往美国布法罗大学进修,陈清风频繁往返于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线上,争取一切机会陪伴我。第二年我回国,生下了我们的儿子艾飞。陈清风仅仅是在电脑里见过艾飞的照片。

  今年的年初,春节过后,我决定跟贾铭结婚。我打电话把消息告诉了陈清风。陈清风接完电话,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脸上泛出一层潮红。沉默了不到十秒钟,他对家里人说,他要出门,去邮局。但是他没有说去邮局干什么。

  加拿大的冬天照例寒冷,多伦多的二月大雪封路,滴水成冰。陈清风出门没有开车,一步一步走到邮局,办完事情,再走回家。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选择走路。在那样的天气里,人们一般不在室外行走。果然他滑倒在坡道上,一个跟头摔成脑溢血。他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片刻都没有苏醒。一星期后他溘然长逝。

  在那漫长的黑暗无边的七天时间里,陈清风的大脑细胞有没有活动?他想起我了吗?他又想起艾早了吗?他想起我们当年在县广播站里大声朗读的那些诗歌作品了吗?他记起我们在江边树林里埋下的松树香脂了吗?我无法知道。连守在医院里寸步不离的他的家人都无法知道。

  办完丧事,他老婆和他女儿在家中检点遗物,惊讶地发现家中居然没有一张存折。加拿大的华人都有攒钱的习惯,陈清风做过一段房地产经纪人的生意,虽然是小打小闹,但是九七年香港回归前后,多伦多房价如火箭飞升,他确确实实是赚了一笔钱的。钱呢?除了口袋里的一点零钞,寻遍家中不见存款。陈清风的钱蒸发了,在家人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临死前一直昏迷,没有来得及留下只言片语,存款的去向成了一个谜。

  全家人细细分析,得出结论:陈清风死前把全部存款留给了我,他去邮局是给我寄一张巨额支票的。

  可是我收到的不是支票,是一块琥珀。一块挺昂贵的琥珀,但是远不值他家人想象中的钱数。

  这样才有了陈清风儿子深夜里的电话。他认定是我得到了遗产,我应该吐出来,还给他们家,最起码也要平分。

  可我确实没有钱。我也不可能接受陈清风的钱。

  我睡觉之前有一个习惯:要看几页小说。好看不好看倒在其次,需要的仅仅是阅读本身,是文字在眼前一个接一个掠过去的快感,是睡眠之前的姿态。贾铭对我的这个习惯非常无奈,他认为这是一种强迫症,应该治疗。他说,太奢侈了,临睡前必须看书,这太奢侈了,如果发生战争,成了难民,每日颠沛流离,从哪儿弄到台灯给你看书?从哪儿弄到软垫给你当靠枕?我说,那我就选择不逃难,最好是在亮灯读着书的时候,让一颗导弹炸死。

  我最近正在看的一本书是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这本书我已经看了无数遍开头,始终没有读完第一部《在斯万家那边》。没有办法,我不是做文学研究的人,普鲁斯特的文字再妙,于我也不过是一些絮叨的呓语。如果大师还活着,知道我把他的作品当作睡眠安慰剂,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

  我这天晚上看的是关于“圣伊莱尔街的钟楼”这一段。普鲁斯特仔细地描写着小时候从巴黎到贡布雷的火车上远眺钟楼的美景。我知道接下去他应该写到暮鸦从塔楼里飞出去盘旋的片断了,因为我已经不下十次地读过了这段文字。之后不久,当我厌倦了那些贡布雷的亲戚和街坊们,我又会合上书页,再一次地从开头读起,旁观普鲁斯特对自己睡眠状态的条分缕析。

  这时候我听到了房门被敲响的声音。因为空调机运行的轻微噪音,一开始我没有判断出敲门者是谁。我的心情顿时紧张。深夜敲门和深夜电话一样,带来的消息绝不可能是福音。但是我也知道不会是坏人,坏人入室是不敲门的,他们有更加便捷和随意的方式。

  我跳下床,在吊带睡衣外面匆忙地披上一件上装,走出卧室。走出去我就听清楚了,敲门的是贾铭。我不由自主地松一口气,就手又将披上身的衣服扯去,扔在沙发上。然而我心里仍旧惊讶,因为贾铭从来没有深夜来访的经历,他这个人一向做事稳妥,循规蹈矩。

  贾铭是开车过来的,车钥匙还握在手中。他爬楼爬得有点急,说话的时候微微喘气,发福的脸颊上沁着一层细汗,“雅格狮丹”的细方格领子有一边没有翻好,卷心菜一样地窝着,弄得好像从别人手里匆忙抢了这件衣服套上身似的。这也不像他平常的作风。

  “艾晚你先不要急。”他一上来就试图堵住我的口。

  “我没有急。”我说,“我还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他愣愣地看着我,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一直把我领到卧室,强迫我在床边坐下。我在想,他是不是怕我吓晕过去,因此提前做好准备,让我倒下去的时候是床垫而不是地板承载我的身体。

  “艾晚你千万不要急。”他第二次说了这句话。

  我几乎有点火了。我不喜欢男人过分的婆婆妈妈,这也是我跟贾铭交往多年不能下决心走进婚姻的一个原因。

  “是艾早出了事。”他握紧了我的手,“艾早杀了张根本,然后去了警局自首。就在今天晚上,一个小时之前。”

  我没有吓晕,倒在床上,而是绷直了身体,用劲甩脱贾铭的手。他简直疯了,会说出这样可怕的消息。

  艾早是我的孪生姐姐。张根本是艾早的前夫。其实,张根本也是我们的表姨父,而后又成了我的养父,因为我表姨妈李艳华不能生育,五岁时把我领过去做女儿。当年艾早宣布嫁给表姨父张根本时,我妈妈李素清当场痛哭,责骂艾早是自己“作死”。

  现在的情况是,艾早真的“作死”了:她杀了张根本,也就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当然“杀”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用词,艾早不可能拿刀杀人,她用的是药。她一直守在旁边,看着张根本完全地咽气,才锁了门奔向警局。这是张根本公司里的律师在电话中简单说出的情况。贾铭说,律师其实要找的是我,可是我的手机关了,家中电话一直忙音,律师迫不得已找到了贾铭。

  张根本公司的律师,知道我的电话还不算奇怪,他能够找到贾铭,就有点匪夷所思。所以我猜测,一定是艾早把贾铭的号码给了律师。她希望我在第一时间得到这个消息。

  贾铭又把我的手抓过去,放在腿上,用劲地摁着,仿佛摁着一只想要逃窜的兔子。隔着米黄色休闲裤的布料,我发现他的大腿肌肉绷得死紧,而且轻微地哆嗦。他的惊恐和担忧一点儿都不比我更少。

  “艾晚,我们该怎么办?”贾铭慌乱得没了主意。

  我大概是不可能指望他了。我没有任何人可以指望,只能够独自面对。想了一会儿,我告诉他说,我要搭早晨的头班飞机飞往深圳,先找到那个律师,问明详情,再做打算。

  “情况不明之前,我们什么都没法去做。”

  贾铭表示要陪同我飞去深圳。我执意要他留下,照顾艾飞。其实我是想单独见到艾早。我能够理解她的行为。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明白,而且认为她自有道理。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永远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不能确信贾铭能不能明白,所以我不要他去。

  贾铭强迫我上床再睡一会儿。他也明白我不可能睡着。“闭上眼睛,养一养精神。”他这么说。

  我们俩肩并肩地躺在床上,隔了婆娑曼舞的窗帘,看外面起重机的红灯在远处缓慢移行。他一直抓住我的手,放在他胸口处。也许他是怕我像艾早一样,突然犯下一个可怕的错误之后,从此在人间消失,要趁我一息尚存时感受到我手心里的体温。他蛮横地夹住我的手臂,一动不动,姿态僵硬,呼吸粗重。他的心跳很急,咕咚咕咚,擂鼓似的,让我的一只手跟着这个节奏起伏不停。我们彼此无言,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这一夜十分漫长,如果推迟一个小时天亮,我就会发疯。

  上了飞机之后,我才发现贾铭帮我收拾行装时,把那本《追忆逝水年华》放到我的手提包里了。是匆忙之中随手抓进去的呢,还是他想用这本书提醒我保证睡眠?不管怎么说,带着一本普鲁斯特的小说去处理一件杀人凶案,这非常荒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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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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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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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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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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