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执导的情报全部告诉秦安后,沈琦并没有在这里停留太久。
不管是沈琦本人还是秦安,两人心里都很清楚。
此番一别,日后断然再无见面的机会。
对于沈琦“临死之前”的托孤言辞,秦安感触并不算深切,唯独他最后说的那番话,则深深触动了秦安的内心。
泥腿子出身。
对啊,一个是从乡下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城主义子的,另一个则是脑子不大灵光的半大傻子,攀上枝头成了梁王府的姑爷。
两人何其相似?
又何等的与众不同?
沈琦能够如此坦然赴死,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终究不是沈文柏亲生的儿子,能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是因为沈天生没有露面的想法。
而在沈天生表露出继承城主位的想法时,沈琦的下场便已经注定。
垫脚石,莫过如此。
而早先的秦安和沈琦几乎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秦安还多了一个貌美如天仙的“夫人”,还有一份不愁吃喝的生活。
挡箭牌罢了。
如今,垫脚石碎了,而挡箭牌则从最开始的草绳编制,一朝变成了精钢打造。
内核变了,用处自然不同。
挡箭牌,有机会成为遮风挡雨的盾墙。
从远处收回目光,秦安转头看向房间的桌子。
桌面上摆着两页纸张,从开头的文字足以确定这两张纸张的用处。
房契。
这座房子的房契,算是沈琦给出的彩头,但秦安很清楚,沈琦此举,只是为了让他能够更加用心的保护自己的妹妹。
秦安走到桌子前,将房契叠好放入怀中。
沈琦一去不复返,在死之前,他可以将身后事托付给自己,那自己呢?
自己死后,身后事又将托付给谁?
若自己身亡,父母双亲还能否继续留在梁王府,不愁吃穿,安享晚年?
若自己身亡,那个才进入梁王府几日的小女孩能否活下去?
秦安深吸一口气,将心中繁杂思绪尽数压下。
曾几何时,秦安一直都觉得只要解决了沈琦,肯定会少去极多的麻烦,但现在看来,事实却并非如此。www.xiumb.com
其中最至关重要的一点,沈琦的话中透露出几条很重要的情报。
沈天生绝非善茬,如果不小心,很有可能栽到他的设计中,万劫不复。
另外,城主府身后,还有一个交州总兵的存在,只不过,由于对方暂未下场,所以秦安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多。
最后,也就是福禄街的安排。
秦安一直都觉得自己的安排还算是比较隐蔽的,但是沈琦却一句话道破自己的想法,可想而知这其中必定还是出现了纰漏。
等找到合适的时机,一定要将整件事情好好琢磨一下,查缺补漏。
秦安整了整衣襟,顺带着收拾好自己的心情。
沈琦走了,但他还在。
而且他还有事情需要做,别忘了,他的袖口里可是还放了一张邀请函呢。
赵家赵大小姐专程派人送来的邀请参加诗会的邀请函。
下楼,离开院门,随手上锁。
站在院门外,秦安这才意识到,沈琦留下的这栋房产居然位于梁城之中最为奢华的一处街道。
这条街名字极其霸气,名为千户街。
千户何意?
一千住户?
不,这条街的名字是指,住在这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堪比千户百姓,以一家之力比拟千户人家,是为千户街。
最容易证明这条街名不虚传的,自然是位于街中心位置的赵家,而赵家左侧是城中同样富庶的王家,而赵家侧对门,则是经商有道的孙家。
如此种种,不知凡几。
有城中好事者曾统计过,说是千户街的各家各户的财产叠加起来,足以买下整座梁城。
正因如此,也导致了千户街成了城中唯一一处寸金寸土的地方。
试想,谁若是能在这里买上一栋房产,本身就是自身实力的一种象征,而某天出门“不巧”碰到某家的大少爷,再“不小心”看对眼?
岂不是一桩一见钟情的美事?
秦安转头看了眼身后的二层小宅院,哑然失笑。
这栋房子,可比牛角巷那栋小院子值钱多了,不曾想,沈琦临走居然还给他留下这么一份惊喜,倒是让人意外。
想归想,但秦安依旧还是朝着街中心位置的赵家走去。
赵家大小姐举办诗会,城中有功名在身的青年才俊或是饱读诗书的有志之士纷纷到场赏光。
赵婉茹在梁城素有才女之名,有倾慕者将赵婉茹流落在外的诗词归拢整理,出了本名为《晴雪集》的诗册,销量极好,更是将赵婉茹的才名传扬开来。
如今,赵家召开诗会,人人接踵而至。
当然,这些人中有多少人是仰慕与赵婉茹的文采,又有多少人是想要借着诗会一亲芳泽,财色双收,则无从得知。
秦安走到跟前的时候,赵家的下人正在迎来送往,看起来格外热闹。
赵婉茹虽是才女,但终究是女子。
大明朝虽然允准女子读书,但女子在外面抛头露面终究是不好的,更何况,赵婉茹还待字闺中,自然要避讳一些。
秦安将赵婉茹亲手写就的邀请函递给下人。
那下人看到邀请函后,本就笑容洋溢的面孔,笑容竟然又变得浓郁了几分:“公子,里面请。”
一边说,下人又将邀请函递回给秦安。
见状,秦安难免有些好奇:“这东西,不收回去?”
“回公子话,小姐说了,这邀请函送出后,自然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下人客客气气的躬身行礼,而后解释道:“所以,不管公子留作纪念也好,转卖他人也罢,赵家都不再过问。”
“哦?”
听到这话,秦安顿时来了兴趣:“这东西,还能卖?”
“公子说笑了。”
下人笑容一僵,没有在这件事情上继续跟秦安扯皮。
开玩笑,自家小姐亲手写的邀请函那可是可遇不可求的,什么傻子会真的将邀请函卖出去?
秦安笑了笑,瞥了眼邀请函。
早些时候拿到邀请函的时候他并没有深究,听说这东西居然还能卖钱,才算是来了丁点兴趣。
不看不知道,随着观察,秦安这才发现,这邀请函做的着实称得上讲究。
邀请函外表是用上好的青竹为封,内里则是用浅红色的绢帛,其上还涂有一层淡淡的金粉。
跟邀请函的材质比起来,信函中的文字丝毫不落下乘,娟秀的小楷字体,尽显优雅的同时,竟然还透着几分大气。
不难看出,这份邀请函着实是下了几分苦功夫的。
而且随着摩挲,邀请函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檀香,更显弥足珍贵。
秦安正在观察邀请函的同时,有人闻讯凑到跟前:“敢问公子,可是想要出手邀请函?能否让在下看看邀请函的成色?”
“若是成色尚可,在下定然给出令公子满意的价格!”
秦安愕然转头,看着那个要买邀请函的书生打扮的人,眼神古怪:“阁下可是……黄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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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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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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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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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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