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歌突然被抓包,不禁有些不好意思,慌忙松开了手,笑容带着几分局促。
男人缓缓放下撑着下巴的手,直起身,懒懒地打了个呵欠。
“你说呢?除了等你,还能因为什么?”
叶霆轻轻勾起唇角,那身带着血迹的月白长袍早已被换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件长衫,将他身上的杀伐之气很好的收敛起来,只余淡淡的书卷气,温柔儒雅。
沈长歌一个没注意,就被他晃了心神,再回过神时,不禁有些不好意思,“温寄芙身上的伤已经治好了,蛊虫也被祛除了,我还给她洗澡洗头,从头到脚的清理了一次,这一次等她出来,一定会脱胎换骨,比从前的温妃娘娘更加明媚艳丽的。”
叶霆却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揽住她的腰按在怀里,让她坐在自己腿上,语气带了几分探究,“那你有没有仔细检查过,她的身体状况?她……还能活多久?”
听到这话,沈长歌叹息着摇了摇头,“之前估算着怎么也有一个月,可现在看来,能撑过半个月就很不错了。”
温寄芙的身体早已经千疮百孔,现在全靠一口气撑着,她还用鬼王丹参的须子熬了汤给她,能帮她慢慢滋补身体,但是能撑到什么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想到这里,沈长歌就又叹了口气,“其实我倒是觉得她挺勇敢的,当初敢抛下一切跟赫连裕私奔,如今也敢放弃余下能苟延残喘的几十年,只要这短短一个月,若是我,肯定做不到。与其就这样像泡沫一般消失在你的生命里,还不如就那样赖在你身边,你好也罢,不好也罢,至少我都能看见。若是先你离去,我怕是连死都不能安生。”
“嘘。”
男人带着热气的声音从耳边传来,纤长的手指堵住她的唇,那英俊的眉微皱,还带着几分愠怒。
“举头三尺有神明,不许胡说,若是让神明听见记住了,怎么办?”
看着男人认真的模样,沈长歌忍不住笑,脱口而出就要说这世间怎么可能有神明?
可是转念一想,这似乎不太符合她古代人的设定,于是就换了个说法,“神明每天那么忙,哪有时间听我一个小小凡人的话?”
“总之不许你胡说。”叶霆难得严肃几分,从背后将她牢牢抱住,沉默良久,才缓缓道,“我这几日,总是做不好的梦。”
沈长歌把玩着他的手指,“什么梦这么可怕,连咱们叶大将军都被吓到了?”
叶霆垂眸看了她一眼,眼神闪过一丝晦涩不明,“我梦见……你打开了一本书,而后拿到了什么东西,再然后一道白光闪过,你就离开了这里,到了一个很神秘的地方。那地方有很高的方块,会不拉马也能跑的铁盒子,还有小小的的铁盒子,只要将手指放在上面就会亮起来,然后还能跟盒子里的人说话……”
沈长歌原本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故意说什么情话逗她开心。
可是听见他说这些,沈长歌的心一下子就紧了起来,连同脸上的笑容都变得凝固了。
这叶霆说的方块、铁盒子不就是现代的高楼大厦、汽车和智能手机吗?
可他怎么会梦见这些东西呢?他明明没有见过啊!难不成……他也穿越了?
沈长歌的脸顿时变得一片煞白,“你还记不记得,我打开的是什么书,拿到了什么东西?”
叶霆摇头,“记不清了,就记得你走了之后,我到处找你都找不到,就去了护国寺找方丈,结果方丈说,你是去了天上。”
沈长歌这才松了口气。
看来真的只是个梦。
要是方丈说出她去了什么现代啊未来啊之类的话,沈长歌估计今天一晚光想要怎么跟他解释都会头疼死。
正在沉思的时候,忽然,沈长歌就觉得手上似乎多了什么东西。
下意识地挣扎,手腕却响起了一阵叮铃的声音,似是铃铛。
果然,她低下头,就看见手腕上绑了一道红绳,红绳上坠着几个小小的铃铛,正随风作响。
叶霆伸出手,他的右手腕上也绑着一道稍粗些的红绳,红绳上坠着铃铛,和她的响成一片。
沈长歌不禁疑惑,“你不是在梦里去的护国寺么?这又是从哪儿来的?”
“梦醒后,去了一趟北疆的国寺,在那里求来的。”叶霆将下巴枕在她的肩窝,“据说这铃铛内有一蛊虫,只有两人心心相映,才能让铃铛响起来,而这红绳也是由蛊虫变得,用一滴血滴在上头,就会认主,主人一旦出了什么事,这红绳也会崩裂,否则平日里解不开也剪不断,比铁还坚硬。”
“这么神奇?”沈长歌又仔细端详了几分手腕处那平平无奇的红绳和小铃铛,忍不住怀疑道,“你该不会是被人骗了吧?我怎么瞧着这铃铛很普通啊?”
“求个心安罢了。”叶霆也没有纠缠,而是将她搂得紧些,再紧一些,“该休息了,过几日我们就要离开,还要到宫中去与太后请辞。”
“好,那我就先去睡觉了。”
沈长歌正要起身,腰间的力量却一重,强行将她压在了他的腿上。
“你……”沈长歌诧异回眸,却见叶霆伸长双臂,直接将她横抱了起来,“青禾说你那间房闹了鼠灾,所以今晚你只能到我的房中睡。”m.χIùmЬ.CǒM
男人一幅理直气壮的模样,沈长歌却气得差点笑出来,“你我房间不过一墙之隔,这老鼠怎么不钻你屋子,专钻我屋子?我看八成就是你放的。”
“嗯?长歌变得聪明许多呢。”叶霆浅笑,眉眼温柔,踢开门,又将门勾脚关上,抱着沈长歌轻轻地放在柔软的床榻之上,从背后搂住她的细腰,“但就算是我又如何?为了留住你,我愿意不择手段。”
“傻瓜。”
叶霆没再说话,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亲了亲她的耳垂,而后和衣而睡,夜里再无半个噩梦。
难得一夜好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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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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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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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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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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