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望着眼前坍塌的墙面,我陷入了沉思……
已经忘了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对这堵墙产生了兴趣。我想,也许是从那年打算给家里装修时开始的吧。m.χIùmЬ.CǒM
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就一直和母亲生活在这间房子里。房子不大,也很破旧,但是却承载了我幼年的无尽回忆。我从小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不过我并不是什么没有父亲的野种,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我的记忆中确实有父亲存在,不过可能因为当时太小了,所以只是依稀记得曾经有过一个我咿呀唤作父亲的人存在,而他长什么样子,则全然没有记忆了。
父亲从什么时候开始消失的,我也同样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和母亲搬到这间房子里后,父亲就永远地消失了。等年龄稍大了一些,上小学的时候,看到别人都有父母接送,我也曾经问过母亲“我爸爸哪去了?”母亲告诉我,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出车祸死了。我又问“那他长什么样子?有照片吗?”母亲回答我,没有。
虽然在几十年前,照相机并不普及,但是家里居然没有一张父亲的照片,也确实让人感觉很奇怪。这个疑问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才想到的。
那些年,一直都是靠母亲打零工供我读书。尽管家境贫寒,所以家里没有什么家具,衣服和杂物都是堆放在一些纸壳箱子里。用家徒四壁这个词来形容真的一点也不过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每每看到家中没有家具遮挡,空荡荡的墙壁,就感觉到一阵心酸。
我记得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因为感觉家里的墙壁光秃秃的,很丢人。所以用彩笔在墙壁上画上了房子、草地和大树。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挨了此生第一次的打。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母亲是责怪我弄脏了四周的墙壁,后来才逐渐明白,她所在乎的仅仅是其中一面而已。
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我读书很刻苦。无论是中考还是高考,都是全校第一。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也考上了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
自从上大学起,我就很少回家了。因为有奖学金再加上勤工俭学,所以从那时起,我也再没有管母亲要过一分钱。大学毕业后,我放弃了很多条件优越的工作,回到了从小长大的城市,目的就是想离母亲更近一些。
再后来,我参加工作了,一切一帆风顺,我也很快升到了公司的管理层,收入也开始丰厚起来。起初,我打算再买一套大点的房子,让母亲搬来和我一起住,但是母亲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那所老房子。于是我退而求其次地打算把老家翻修一下,这样可以让母亲过得更舒适一些。然而,听说装修需要把墙面的大白和水泥完全铲平,再重新刷保温涂料。母亲就说什么也不同意了。也正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对母亲一直极力维护的那面墙产生了兴趣。
我曾经背着母亲偷偷丈量过老房子的屋内和屋外,结果发现其中一面的墙体要比另外三面厚很多,而这面墙正是母亲一直极力维护的。
那面墙里应该埋藏着什么秘密。这个想法从那时起就一直盘旋在我心中。而墙中的秘密则一直如同一只被我误吞进肚子的小兔子般,不时的用那小小的爪子挠着我的心脏。我曾经好多次想要砸破那面墙,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然而,因为母亲的存在,一直未能如愿以偿。
又过了好多年,母亲年轻时操劳的恶果终于爆发了,她的身体开始越来越差。我曾经很多次劝她住院,但是她总以在这间房子里生活了一辈子,不愿意离开为由而拒绝。我知道,其实她放心不下的是那堵墙。无奈,只好把医生请到家里给母亲看病,并且聘请护士来在家中照顾母亲。
医学并不是万能的,钱也不能让人长生不死。母亲在病榻上躺了半年之后,还是撒手人寰了。把母亲的尸体送到殡仪馆后,我独自回到了这个从小长大的房子。回想着从前的点点滴滴,不禁泪如雨下。这时,我的视线终于停留到了那面墙上。这个困扰了我多年的秘密,如今随着母亲的故去,终于可以完完全全地浮现在我面前了。想到这里,我从床下的工具箱中翻出了一把锤子,开始拼命地砸起墙来。
虽然这只是一把用来钉钉子的很小的锤子,但是面对着这个有着差不多四十年房龄的老房子,它还是显得强壮无比。在我一番番的狂砸乱敲之下,墙皮开始逐渐脱落,然后是水泥墙面,最后,随着一块块砖头的迸飞,墙终于被我打通了。
一切都如我多年前的预料一般。这面墙果然是夹壁墙,里面还有差不多30厘米的空间。我用锤子奋力地砸出了一个可以容纳身子探进去的洞,然后借着手机的光亮,把身体探了进去。
手机的光亮随着我手臂的颤抖而摇曳不止,在这忽明忽暗的光亮中,我终于见到了那个让我多年来寝食难安的秘密……一具完整的森森白骨。
气喘吁吁的我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望着这个开着一个大洞的墙面。已经失去了涂料和水泥保护的墙面光秃秃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上面好像鬼画符一样刻着一堆弯弯曲曲的文字。
母亲死守了几十年的秘密,墙中的森森白骨,自从我和母亲搬到这里就消失不见的父亲……即便我不是一个推理爱好者,也很容易从这一连串事件中推理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真相……
[十年前]
望着眼前洁白的墙面,我的眼泪忍不住再次掉了下来……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没怎么念过书,因为在乡下,女孩子都是不念书的。那年我刚刚18岁,身边的玩伴一个接一个嫁人了。而我并不甘愿在乡下待一辈子,于是有一天趁爹妈不注意,我带着装着仅有的一点衣物的一个小包包离开了家。
来到了县城之后,因为觉得这里离家近,我怕爹妈会找到我,所以打算走得更远一些。于是随便上了一辆长途汽车,目的地是哪,我也不知道。
经过了几小时的颠簸后,长途汽车终于到站了。这是一个比县城更加繁华和热闹的城市。大街上都是在乡下没有见过的高楼,马路也平平整整的,人们身上的衣服也都五颜六色的,非常漂亮。
兜里的钱因为刚刚买了车票,已经剩下没多少了。所以我打算先找个工作,以前听一些去城里打工的玩伴说,我们乡下姑娘,在城里只能给饭店刷盘子洗碗,所以我也决定找一家饭店。
于是,我决定去人多的地方转转。人多,工作的机会可能就会更大一些。后来才知道,我当时去的那个热闹的地方就是本市最有名的商业街。
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是“招工”两个字还是认得的。所以,当我看到有一家饭店的玻璃窗上就贴着这样一张白纸时,连忙兴奋得跑了过去。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没有留意到那张白纸,我的人生也许会完全不同。
想到这里,我转头看了眼正在床上睡熟的小宝。看着他睡得香甜的样子,我忍不住破涕为笑,也正是因为有了他,才让我即便经历了如此不幸的人生,也不感到后悔。
就是在那家饭店里,我认识了小宝的爸爸,但他却不是我的老公。他是一个有夫之妇,当时涉世不深的我一开始就成为了他的目标。关于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我真的不想再提起了。总之,最后我怀了孕,然后生下了小宝。
本来我以为生下了孩子,那个人就会和我结婚,但是过了好几年,他却丝毫没有要离婚的意思。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是离不开他老婆的,他的生意全都是靠着岳父资助的。也许是看我追他太急,而且可能也对我失去了兴趣,他决定与我分手。不知道是不是怕我去他家闹,还是可怜我们孤儿寡母,他最后还是给了我一笔钱,让我离开这个城市。
对他心灰意冷的我本来不打算接受这笔钱,但是一想到以后照顾小宝各方面都需要钱,所以最后还是咬了咬牙收下了。
离开那个男子后,我思考着自己的归处,老家是不能回去了,当初我就是偷偷跑出来的,现在如果带个没爹的孩子回去,我怕爹妈被村里人笑话。所以,我打算还是先找个住处。起初我打算租房子住,但是仔细考虑之后,发现还是买房子更划算些,于是我就开始四处打听哪里有便宜的房子卖。
很快,我辗转打听到了一处便宜的房子。这是一户独门独院的平房,交通还算方便,房价也不贵。我算了下,用那个人给我的钱支付房款后,还能剩下一些钱用来日常过日子。
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样子看起来很斯文。我问他为什么要卖房子,他叹了口气,说因为急需钱做生意,所以才卖掉房子的。
本来我就对这间房子很满意,一想到还能帮眼前这个男人救急,所以我就更加坚定了要买这间房子的决心。
两天后,我和他就办理了房屋转让手续。临走时,那个男人一直对我说,这间房子对他很有意义,他将来如果做生意赚了钱,一定要买回来。我对他笑了笑说,可以。
就这样,我带着小宝搬进了这间房子里。可是,自从搬进来之后,我就感觉有一面墙始终怪怪的。这面墙的颜色与其他三面墙明显不一样,似乎刚刚粉刷过没多久。为什么这间屋子只有这面墙被重新粉刷过呢?莫非这墙里埋藏着什么秘密?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我就开始仔细打量起这面墙,结果发现在墙边有一小块没有刷到大白的地方有砖面裸露着,上面似乎刻着什么花纹。我仔细辨认了下,居然是字!奇怪,墙上怎么会有字?想到这里,我连忙翻出了小刀和锤子,决定把墙上的大白通通刮掉。
墙面还是潮湿的,很容易就被我刮得露出了砖面。当我刮掉全部的涂料,这面墙完完整整地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吃惊得发现,墙上竟然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在和那个男人生活的几年里,我抽空去了夜校学习,已经可以看书和读报了,所以墙上的文字尽管模糊,在我努力的辨认下,还是完整地读了出来。
“亲爱的娟:
今天已经是你离开我的第三十天了。每次回想起我们在一起快乐的日子,我都忍不住要伤心落泪。我知道你的父母嫌我穷,离开我都是他们逼你的,所以我不怪你。为了能让你的父母接受我,我决定卖掉这间母亲留给我的房子,用这笔钱去做生意。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飞黄腾达、赚大钱的。到时我一定回来找你,让你的父母同意我们在一起。因此,我在这里立下誓言,有朝一日,我一定会带着你回来看我写下的这段文字,然后我们永远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读完墙上的文字,我因为那个负心汉而哭干的泪水再次决堤了。只不过,这泪水更多代表的是感动。从这段文字中,让我感受到了世间还是有真情存在的,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好像那个负心汉一样。
因此,我决定帮助那个房主保管好这段文字。一直等到他带着他的女朋友回来的那一天。
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如今小宝已经长大了,去了别的城市读大学。而我等的那个人却一直没有出现。不过不管如何,我都会继续在这间房子里等下去……
[三十年前]
望着眼前刚刚粉刷完毕的墙面,我终于露出了微笑。
事到如今,我还是想不通当初小娟为什么要离开我。如果是因为我家穷,那么在她刚认识我的时候为什么不说?或者她是有了外遇?就是那晚我在路上碰到的那个和她有说有笑的同事?
反正不管如何,如今她再也不会离开我了。现在的她正全身赤裸地躺在这面墙的里面,身体应该已经和墙面一样冰冷了吧。那天,她回到家里,突然收拾行李要和我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却什么也不说。情急之下,我把她重重地推向一边,结果她的头撞到了墙角,就这么一声不吭地死了。
望着小娟逐渐变冷的尸体,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要去派出所自首吗?我还很年轻,可不想就这样在监狱里过上一辈子。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的情绪终于慢慢冷静了下来。这时,我看见了在墙边堆放的砖头和水泥。这些建材本来是我打算和小娟结婚时扩建房子用的,现在应该用不上了。
不,现在它们应该还有别的用处,就是用来把小娟的尸体藏起来。我以前曾经在一本武侠小说中看过在房子里砌一堵墙把尸体藏进去的剧情,没想到今天居然会派上用场。我先把小娟身上的衣服都扒了下来,然后和她那并不多的行李一起丢进炉子里烧掉。然后我就把浑身赤裸的小娟的尸体小心地放到了墙角,然后一层层地摆放起转头……
转眼间,一面墙就这样完成了,我连忙又在墙上刷上了水泥。
但是,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让我继续住在这间藏有尸体的房子里,我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要不把这个房子便宜点卖掉?想来想去,也就只有这个办法了。而且有了卖房子的钱,我还可以拿去做生意,或者离开这个城市。
事不宜迟,第二天我就去了房屋中介那里刊登了信息,顺便也去了小娟的单位,帮她请了假,就说她家里有急事回老家了。
过了没几天,就有买主上门了,那是一个大概二十几岁的女孩,还带着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小男孩。
因为我要的房价并不高,而女孩对房子也觉得很满意,所以当场就同意要买下。我们商量好在两天后就去办更名手续。
送走女孩后,再次望向这面墙壁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这个女孩住进来后,有一天打算对房子进行改造,到时万一砸开了这面墙,里面的尸体自然就会暴露。而那时,警察通过对前任屋主的排查,应该很快就会找到我。想到这里,我心想这间房子还是不要卖了。但是,不卖的话,我又不能闲着这间房子自己却搬到别处去住,这样更加会让人感到怀疑。
于是我的心中天人交战,为卖还是不卖而犹豫不决。经过了再三的思考,我决定还是卖掉房子,之后我就可以用这笔卖房款远走高飞。不过,在新房主这边,我也要想一个办法,让她不去动改建房子的脑筋。
到底怎么样才能让那个女孩一直把房子保持原样呢?想来想去,我想起了和女孩闲聊时打听来的她的身世。她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女孩,涉世未深又被别的男人骗了,还生下了孩子,其实也挺可怜的。而自己何不也从“可怜”这方面下手,杜撰出一个自己被女朋友抛弃的故事,制造一个同病相怜的假象。然后我再略施小计,让女孩一直替我完好地保管着这间房子。想到这里,一个计划终于在我脑海中逐渐成型……
熬了大半夜,我终于用凿子在墙上刻下了这段文字。这些字虽然看起来有些像鬼画符,但是仔细看的话应该还是能够辨认出来的。我反复读了几遍,里面讲述的故事几乎都要把自己感动了,骗过那个女孩应该也不在话下。
为了不让女孩产生怀疑,我用涂料把刻好文字的墙面刷上了大白。但是为了防止女孩不留意到这面墙,我故意留出了一些空白,露出一些文字,这样应该就会让那个女孩注意到了吧。想到这里,我再次露出了微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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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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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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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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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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