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御兵>第三十一章 分道扬镳
  此时,欲阳城城府里却多了份热闹,原来正是赵存瑞闹的鸡犬不宁,在富丽堂皇的大殿内

  寝殿内云顶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果真是给自己带了一个太子名号!这要是传出去还不得定上一个叛国的罪名,那自称太子的赵存瑞正心烦着,塌坐在沉香木椅上一手撑着头,一手搂着薄绸缪衣的宫女,旁边坐的正是这欲阳城刺史青云燕,不过脸色稍微比赵存瑞红润一些,手中端着一杯龙井茶,揣摩着尬笑,只不过这赵存瑞却是满脸写着怒气,尽管那扭绕身姿的宫女在一边挑逗,也被赵存瑞一脚踢倒在地,脚上是丝毫不留情,忽骂道:“你他娘的给老子滚!看见就心烦。”

  而在大堂之上的还有一个人,正跪在赵存瑞脚下,不停的磕着响头,脸上冒出血将那羊毛毯染成嫣红色也没停下来的意思,只是恳求这杀人不眨眼的赵存瑞放自己一马,不然恐怕自己的尸首就要流落在门外狂吠的狗口之中了。

  忽然,赵存瑞把脚伸在那蒙面人脸前,不再磕下去,“来,抬头看着我。”这时的语气略显温柔,若是不仔细察觉,就感到没有丝毫恶意般,赵存瑞咧着嘴笑起来,“没事,不怪你们,只怪我,怪我是个不长眼的狗东西,把你们这帮废物请去帮我杀人,就给我办了件这么蠢的事?”那蒙面人吓得连忙哭丧道:“谁知那小子那么强!用剑鞘就杀死了那两个弟兄!我才迫不得已就……”

  “就跑了回来?那你为何不去死呢?怕了?”

  说罢赵存瑞脸上的笑意全无,只留下狰狞的面容,便朝门外招了招手,随后走进来两个牵着黄耳的奴仆,“既然你不陪你弟兄同生共死,我就满足了你这个愿望。”赵存瑞呲着牙又笑起来,看了眼一旁的青云燕,青云燕僵硬的露出一副微笑,饮下杯中的茶。

  “云燕呐,一会儿帮我下个通缉令,就说太子有令,若有谁捉到武会榜眼就可来我这领四百两黄金,先到者先得!”赵存瑞起身舒了舒精骨便被下人搀扶着离开此地,而还坐在上面的青云燕瞅了眼那被两头黄耳所分食的蒙面人,觉得有些晦气,便在鼻子前扇了扇腥味,匆匆离开……

  转眼,说起来就已经到了惊蛰,不知何时就越过了暑夏,但也好歹欲阳城的气象并没从前那么烘热,至少有了一丝凉风做伴。

  也就自然欲阳城的风俗庙会开始盛行起来,要说那大相国寺最为热闹,游人乃是络绎不绝,文玩字画,琴棋钟鼓样样俱全,尤其是那酒肆,更是瓦房两头不见太阳,进去了也便很少再出来,不过城中心那公示牌上却多了一张让人膛目结舌的通缉令,那便就是黑字红纸写在上面的朝堂通缉令,众人围在一起,交头接耳,面面相觑,交谈甚杂,有的人更是看热闹,看出了那些污言秽语,“想必那榜眼一高兴就去调戏了人家姑娘,给人家姑娘一直告上了官府,这才把他给逮住了!嘿嘿果真是嚣张至极。”

  “真是如此?那可真是个丧门星!”

  “没想到还调戏人家姑娘,我可听说这姑娘可是那薛家的大闺女呢!”

  “你若是没听错!这恐怕不可能吧,薛家的大闺女胖如肥猪,是个男人见了都会糟心,你可别把那榜眼想得如此污秽。”

  就这样一人说起便就是十传一一传百,闹得满城风云,毕竟朝堂上发出四百两银子来通缉,不是犯了什么天大事,就是惹怒皇室王亲,好些的人也只能长叹一声,好命若短呐!

  宋辞却是下山之前买了壶酒才打探的消息,幸好他跑得快,不然的话早已被那帮用铁锹拍死在街路上,只回顾他刚刚兴冲冲买酒的时候,就便有人指着他说:“这不就是那榜眼吗?”刚想要炫耀一番,便被人拿着钉耙倒打一钩,幸好闪的快,不然的话,恐怕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宋辞满脸大汗,手中的酒都被撒了一地,等到回上鼓山时就剩壶底最后一点,宋辞糟心了,骂了句:“这帮狗杂养的,我天没惹地没骂,就差点死在街头上!”xǐυmь.℃òm

  正在树下坐着乘凉的野爷大腿压二腿,嘴里叼着根菜叶,笑眯眯的说道:“又遇见何事了?”

  “你可知就在刚刚我下街买酒的时候,就无缘无故的被一帮人用农具追撵着打,我惹谁了我?”宋辞没好气的说道。

  野爷从怀中掏出一卷红帖来,扔给宋辞,便说道:“这是我今天下街时,顺便撕下的通缉令,估计和这个有关。”

  宋辞拆开红帖,仔细一看,便皱了皱眉头,脸色失惊,“这…………”

  上面写的正是:如今朝堂之上发现一名重犯,此人蒙混过关武会榜眼,并且使用手段不恰当,在接受太子询问时,带有行刺行为,因此被判为重犯,若是有线索者,提供则可领赏三百两白银,若是捉住者便可在太子跟前顶上三百两黄金,钦此!

  宋辞被逼的无话可说,只得看着这红帖气得说不出话来,满脸通红。

  “依我看,这欲阳城你和我二人都待不下去了,暮色之时,便起身,等会儿我叫人备好马车,我们就离开此地!”野爷突然说道。

  宋辞愣了愣,又问道:“我们去哪?”

  野爷闭上了眼睛,感受一丝秋风的吹拂,便开口说道:“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宋辞依然不理解,又疑惑的问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一直都想闯荡江湖吗?这是个绝佳的机会,离开此地,而我觉得自己的功力大,不如从前,我准备去终南山闭关修炼两年,这两年之内你我都各自为好,谁能笑到最后就由天命决定。”野爷忽然语重心长的说道,说白了今日便就要动身离开此地,若是要多呆,恐怕会迟早死在这里。

  宋辞硬咽了一下,却是说不出话来,同样是愣在原地。

  野爷起身伸出手来,恰好有一只白鸽飞到野爷手腕上,鸟脚上绑着指头一般大小的信封,野爷缓缓地取下来,随后便放开白鸽离去,打开手中的信封一看,便抬头对宋辞说道:“马车我已经找人备好了,等到卯时你就离开此地,走得越远越好,两年之后便可以再相见!”

  野爷说罢便径直走向马厩,其中拴着一匹汗血宝马,“这是我前几天与一个友人喝酒之后赠与我的,他说在危难时候往往马可以帮人逃跑,现在我理解了,果真是如此。”野爷轻轻的抚摸着那汗血宝马,似乎不像有什么脾气,而是低嘶一声,身上的毛发光泽水润,从这就可以看出来极为珍贵,恰好也派上了用场。

  用这一句:汗血盐车无人顾,千里空收骏骨,来形容更是不为过,犹如一头古驰在云雾般的飞龙一样,散发着一股特殊魅力。

  野爷一脚便跨了上去,两手拽住缰绳,松动有力,便驱驰一声,像是气势雄壮,四蹄生风的骏马,奔腾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显示出一股巨大的力量,那强劲的铁蹄,仿佛响着"嗒嗒"的蹄声,让宋辞一见也心生佩服,“那么就两年之约!两年之后,我一定要看到你的人,若是你出了什么事,只能说明你根本没资格当我师父!我的师父野越昙是这江湖上屈指可数的天下第一!”宋辞长喊一声。

  那落日下的野爷向宋辞微微一笑,便招了招手,“来日方长!”话音刚落,马蹄声便在深谷里传响,果真是汗血宝马,就早已不见了踪影,只留下长嘶一声。

  而此时的宋辞手中紧捏着野爷留给他的剑鞘,不知不觉中,那剑鞘上面刻着“宋野”两字,被秋风吹袭在手中,吹起了少年脸上的发梢,“两年之期,我让你见到什么叫做万人之上!”宋辞心里暗念道,脸上坚毅从未消失。

  突然,一阵马车声驱驰而来,而坐在上面正是一个看似年纪不大的马夫,便朝着宋辞喊道:“快上车吧!太阳马上要落山了!”宋辞看了眼这马夫,残旧的胡渣遗留在脸上,眼睛旁边印着一道不浅的刀疤,一股让人敬畏的气息缠绕着马夫旁边,宋辞谢过之后便上了马车,而令他想不到的是马车里装着一副崭新的斗笠,与一件蓑衣,但上面唯一不同的是有一个“御”字,金丝花纹描边,上面有铁甲所护,看起来坚硬无比,刀枪不入,宋辞心中略些感激,突然马车驾驭起来,马夫回头一笑,“这位先生,您要去哪里?我这马车可是天下最好的马车!保你走哪哪通顺。”

  宋辞熟悉似的笑了笑道:“师傅,这江湖既然那么大,您能走到哪里,我们就停到哪里!”

  便在落日余晖下,一辆马车驱行而去,同样也留下长嘶一声在青云之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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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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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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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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