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御兵>第七章 欲阳之行
  野爷跳下马车,激动的看着并开颜大笑起来,脸上才有了喜悦。

  不远处的黑烟让他很兴奋,他那个真正熟悉的地方回来了!

  随后,没等宋辞怔过便坐上马车准备欲扬长行,却万万没想到马车下的轱辘丝毫不离开半步,这……

  野爷不耐烦的跳下了马车,下面所见到的景象让他惊讶不已!拉车的黑马早已瘦的不成马样,只能说皮包骨头没有肉,肚边上的肋骨看的一清二楚,四条马腿时不时的发抖,难以离开半步,野爷这才想到现在已经三天四夜没给它吃饭,一直都是天黑路行,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一个小心狡诈的野爷看到此景也软下了心,更别说马车里的那两个人看到如此景象该说他是何人了。

  野爷有些难做,在原地犹豫半刻,还是选择了不昧良心,便苦苦地弯下腰拍了拍清可见骨的马头,一边说道自己的苦衷一边解开缰绳,“马先生啊,我真不是有意如此,没想到你竟能瘦成这种模样,本想在城里给你大吃一顿,可是我看你撑不到那会了,我放了你,你潇洒荒原吧!”

  不知说这句话的时候,野爷脸不脸红,他们三个人吃饭都何等困难,再加上给马买粮草,口袋里的钱都不够用,将缰绳解开之时,马儿还是站在原地颤抖着双腿,强烈的表现出想去却不能去的心情,如果这条马能变成人的话,早已把野爷杀了个千刀万剐。

  野爷略些尴尬的一笑,随后……自己扛起马上的缰绳,往城门边大步跑去,简直比马还快!……回头望去那条马还是征征的站在原地,过了不久,才轰然倒下,去了西方极乐世界。

  ……

  一坎巨大的城门前,等到敲响第九道钟声的时候,才移动巨大的城门缓缓打开,城外的人陆续不断地向其中前行,蜂拥而上。

  里面有荒野流失的难民,有着一番事业的商人,也有一些平民百姓,各种百姓现状,在这里都已经体现得完无体肤,这几年却还打着北宋是王道的名号四处宣扬,内行人看来早已是外强中干。

  野爷抹了头上一把汗,心中愁想:还是老了,放在以前年轻的时候,别说拉,就算扛起来也能跑上个五六里。把马车放在了一处,上去摇醒了两人,宋辞在刚刚磕在石头时都已经醒来,而燕余柔则跟着他一同而起,野爷似乎白费了条心。

  “这是哪里?”燕余柔看了看远处的城墙和黑漆漆的大门,不禁问道。

  “欲阳城,以后就在此地扎住,伢城就不要多想了。”野爷收拾一番,戴上了斗笠,葫芦瓶,一把匕首和一把长剑,可那腰中的刀鞘始终背在后面不用。

  燕余柔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也并没有再问下去。

  宋辞走出马车展了展腰,这才发现拉车的马儿不见了,难道是放任了?但凭野爷的性格岂会如此,便对着马车内说到“野爷,咱家的马丢了,你知不知道?”收拾一半的野爷停下了手中的活,“知……道。”口吃的说道,顺即又低下头捣鼓着,“我放的,和你没关系的不要多问。”

  宋辞开天荒的感觉到了野爷还有正直的一面,这才舒服的点了点头,收拾好车厢里的东西后,便丢了马车,三人踉踉跄跄的走向城门去……

  附庸着城外的百姓一同跟上,走向了城内。

  此时,一团江湖气息一拥而上,瞬间人耳目一新,这欲阳城丝毫不比伢城差了多少……

  “绿竹巷,幽径长。纤手如玉,净琴为君张。弦挑流水洗客愁,眉间心上,千千结丁香。”

  欲眼望去,一名戴着白色面纱的娇滴女子正坐在城中双手抚摸着古筝,富有节奏的弹奏起江湖风云。

  一阵南风起,一个披头散发的学士正独自在一边摇头大晃的念叨千古名句,这若是放在北宋盛期,围观的人绝不少于两百以下,可惜现在没落了文学,也只有这些人站起来稍微反抗,“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谁的诗句,当年盛世鼎名的范仲淹,他的岳阳楼记简直就是名传天下,之后他便已经成为世间所知。

  当年的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能在京城换上两口饭吃,可谓极致。

  野爷似乎又回到了从前,宋辞更是享尽了江湖之风,则燕余柔……却没有丝毫反应,脸上也没有多大的表情变化,而是一脸平淡的看着,似乎对她来说一切都很习惯。

  野爷在人山人海的闹市中摆了摆手,示意着他两人跟着他走。

  终于过了喧闹的街市,这才得以安静下来,“你们两个跟着我。”野爷门布袋中取出一支火把,四处杂草丛生,看起来好像很久没人住过了,野爷点燃火把,烧开了挂在屋角的蜘蛛网,这间屋子的墙壁都被爬山虎所侵占,野爷若有所思的说道:“我曾经给它取名绿意山庄,如今却太过于绿了。”宋辞疑惑的问道:“你曾经来过这?”

  野爷微微点了点头,心中刚想有感而发的时候,燕余柔打破说道:“该不会以后我们就住这里吧?”

  野爷一颦一笑,又是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若不是还能看出来大概的轮廓,都已经不知道它是个房屋了,或许这间屋子里最值钱的就是门外的青石了,宋辞并没有感到什么,而是高兴着有房住了,他生在贫穷之地,有这种待遇早已经很满足,而且还带着一个练武的院子,并没有很差。

  燕余柔也难为情的点头同意,野爷看两人一致,便扔给了一个火把和一把匕首,“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开干,先把院子里的草清除了。”

  话音刚落,宋辞就满腔热血的走向里面,举起手中的火把烧着枯草,野爷嘿嘿一笑“果然是老子看中的人”也举起了火把和他参与其中,只剩下燕余柔还在一旁犹豫不决,过了几刻,也只能勉强加入。xǐυmь.℃òm

  转眼间便是中午,院子里的枯草已经烧的差不多,呈现出一副还算是家的味道,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得清,这里以前的确是一个武院,里面还悬挂着沙袋和木桩,另一边摆放着兵器库,上面的刀剑都已经生锈,野爷推开久违的屋子,一阵死寂的味道扑面而来,扑出了许多飞蛾,唯一让他激动的是,那个铺满灰尘的桌面上还放着他临走时的一件极为重要的东西,“岳气山功”他曾经最喜欢的一本武林秘籍,如果此书放在江湖必定是一场腥风血雨,过了整整十几年却还完好无损,正是天意。

  还有墙上挂着的一块透明玉佩,据说这是由晶石所造,一个喝酒的朋友送给他的,被他称叫什么琉璃,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个念想罢了,也没再管就挂到了墙上。

  野爷铺好了木板,摆好了所带的东西,便叫来宋辞指着地上的木板说:“你把他收拾一下,这今晚就是你的床。”相反宋辞并没有矫情,很是兴奋,长途跋涉几天终于有地方住了。

  “那我的呢?”燕余柔地上仅有的两个木板说道。

  野爷对着角落里的大炕撅了厥嘴:“那不就是嘛。”

  燕余柔直皱着眉头,要不是是她的救命恩人早就动手了,“我不住。”转过身去,气呼呼的说道。

  野爷并没有给她面子,“住就不住,像是我请你住似的。”

  燕余柔气无可发,转身就向外走。

  野爷喃喃道:“给你脸了,还是。”

  随后又对宋辞说道:“小子过来!”指着墙壁的一把黑剑说道:“这把剑我就给你,你自己把它弄好。”

  随后扔给了宋辞,上面生满铁锈,但宋辞也凭着功夫也能磨成针的信念不一会就坐在院子里打磨起来。

  野爷这才舒心的在屋子里拽了把木椅,躺在院子之中翘着二郎腿,抿了口酒,又感叹道回到了以前的生活。

  转头日落而下,宋辞也早已磨好了铁剑,在院子里凭着自己的三招两试练了起来,让他出奇意外的是,这把剑非常的称手,而且看起来很是漂亮,野爷眯了一下午的盹,这才醒来,看着宋辞嘿嘿哈哈的练着,皱着眉头眯着眼睛,连忙说道:“停下停下,别丢我人了,就你那三招两式连猴子都打不过,可别糟蹋了我那把守龙剑。”

  野爷从袖子里掏出一本泛黄的武林秘籍,毫不关心的扔给了宋辞,“你先拿着这个练,不懂的就问我,还有!院子里的东西看到没有?每个练习上五百遍。”

  宋辞虽然很是精疲力尽,但还是痴笑着点头,点翻开手中的那本“江湖绝剑”装模作样的装弄起来……

  到了傍晚,一阵晚风徐徐吹过,宋辞满脸滴着汗拼命的打着沙袋,而放在一旁的“江湖绝剑”被风吹的沙沙响,旁边躺在木椅上野爷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微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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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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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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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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