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连忙摇头,眼中噙着泪水。
林静闲叹了一口气,轻声道:“我就知道...”
他转身就走,缓缓向董府外面走去。
在筵席的中央拖出长长的血迹,仿佛一推就倒,可是无人敢上前。
在即将走出董府的门槛时,他站定了身躯。
林静闲回头冲着众人朗声道:“天下欺我,欺我林静闲是孤身一人。”
“就算我是一人,但我迟早也要把这苍天揉碎,狠狠欺它!”
夜里,依旧是万人空巷。
唯有一个少年满身鲜血地缓慢走在街道上,走多远便留下了多远的血迹。
背影落寞,孤孤单单。
路过穷酸门户时,门童对少年善意提醒道:“喂,你身后还跟着人呐!”
“我知道...”林静闲有气无力地应道。
他还是头也不回地一路向前走着。
后面的人在等他倒下,而他...
在等刀!
最后他来到了胡不喜客栈,从马厩里拽住一把横刀。
紧接着,客栈紧闭的门户外就出现了一阵凌厉的刀光剑影。
几具尸体倒在这里,血染红灯笼。
林静闲不做停留,越走越远。
最终他来到了一片芦苇荡,在一间破屋子里的床榻上躺下。
林静闲枕着双臂,透过房梁缝隙看着昏暗的夜空。
淅淅沥沥的小雨顺着房梁断断续续滴落在他沾满血污的脸上,好像是为他洗去污迹。
睡梦中,林静闲眼角处的莲花状疤痕散发荧辉。
如流水般漫到他的全身,包裹住的伤口,瞬间就止住了鲜血。
伤口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结痂。
翌日一觉醒来,雨下得更凶了。
林静闲从床榻上站起身来,仍旧是全身酸痛,恐怕连刀都握不住了。
他走出小屋以后,过了西桥,就看见胡善在一个胡同里站着。
“掌柜的。”
林静闲冲他摆手打了个招呼。
胡善点点头,道:“你去忙你的。”
林静闲耸耸肩膀,出了胡同向青鹊街走去。
就在林静闲走出胡同之后,胡同深处突然有一个握着刀朝林静闲奔去,不过被胡善伸手拦住了。
没等那人说话,胡善一拳将他头颅像西瓜似地轰烂,当场惨死。
胡善刚杀死这个人后,就有一个老太太颤颤巍巍从巷口出来溜达,连伞都不拿,好像是去收衣服。
胡善无奈道:“傻老太太,会感冒的。”
老太太头也不回,没好气道:“多管闲事。”
“嘁...”
胡善不再说话,将脚下尸体踢进芦苇荡之中。
除却这具尸体之外,水面上骇然浮动着十余具尸体。
看样子,胡善应该是替他的那个记账先生守护了一夜。
青鹊街中小巷。
一袭朱红丝绸袍子的董虞握着一把三尺乌锋立于青石板上,脚下尸横遍野。
死去之人,大多是穿着吏服的衙役,也有身上悬着腰佩的董家之人,但都伏尸在此。
雨水夹杂着血水将小巷的街道染红了,极为凄惨!
董虞发丝湿漉漉地披在肩膀上,也全身是伤。
此时他悠然转过身来,对着来人咧嘴笑道:“你来了。”
林静闲皱着眉头看着他,然后看了他脚下一具没了人样的尸体问道:“铸术境?”
董虞点了点头,回答道:“他叫侯三。”
林静闲打着伞,安心说道:“董家没了,你以后做什么?”
董虞沉吟了一会儿,良久才摸了摸腰间剑鞘,道:“回到我原来的地方。”
“那我以后叫你什么?”
“还是叫我董虞吧!”
正说着,他朝林静闲伸出了手心。
林静闲会意,将那枚剔红腰佩还给了他。
董虞接过,放在怀中,突然对少年抱拳道:“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未来。”
“而你我理念并不相同,也许在将来的某个时刻...”
董虞咧嘴笑道:“我可能会成为您的敌人。”
林静闲同样施之以礼,抱拳道:“不胜感激!”
最后,林静闲目送着身穿一袭朱红袍子的董虞带上斗笠,一瘸一拐地消失在雨幕中,不见背影。
少小离家老大回。
他董虞在外修行多年,见过了许多人许多事,不及老大便回了家,回了家便拆了家。
因为他知道。
董家对他来说是个羁绊。
若是董家一直存在他将无法在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所以他要回来亲手了结董家。
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他董虞心狠手辣,或许也有人说他大义灭亲。
但不管什么,他董虞都不会再听到了。
临了,林静闲去衙门转了一圈。
他发现官老爷贺秋明的头颅不知几时被挂在了匾额上,暗红的血迹在衙门的鸣冤鼓上题着几个大字。
林静闲顺着读。
“祭...奠...秋...娘。”
林静闲笑了笑,脑海中突然想到了那个脸上涂满胭脂却比女人还要妩媚的那个男子。
他似有所感抬起头看向下着绵雨的阴郁天空。
突然,一片雪花落在了他的鼻尖。m.χIùmЬ.CǒM
林静闲疑惑地伸手将雪花从鼻尖刮下,放在手心中定睛看了一会儿。
雪花立马化成一滴水平摊在他掌中。
下一刻!
秋分时节,老天爷作怪,苍穹下竟然飘起了鹅毛大雪。
一个麻衫老人从衙署里慌慌张张跑了出来,越过门槛时差点被绊了一脚。
看得林静闲一阵着急。
麻衫老人在满人的大街上乱跑,踉踉跄跄,身上衣衫破碎不堪,风言风语着。
沿行的人们都像躲避瘟疫一般躲着他,自觉往后退几步。
那日,麻衫老人没有走出青鹊街,临了还摔了一个屁股蹲,望着满天飞雪。
麻衫老人眼中充满泪水,癫狂道:“瑞雪丰年,六时吉祥!”
林静闲身躯一震,为之动容。
从此以后,青鹊街多了一个乞丐,整天嚷嚷着:“闺女,回家...”
一到大冬天下雪后,乞丐不但因天寒无衣而感到悲伤,反而特别欢喜。
乞丐口齿不清地嘟囔着:“大雪后,地里就不闹荒了,闺女也不愁饿得慌要进城了...”
林静闲来到老人差点绊脚的门槛处,捡起一件干净长衫,像是没有穿过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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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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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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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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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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