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首富从90年代捡漏开始>第119章 孩他娘,去挖酒
  “孩他娘,去挖酒!”

  “另外,再弄两个菜来!”

  马毅放下筷子,看着桌上的家常菜,认为仅凭这一道菜不足以招待,更不足以体现自己待客的热情,所以吩咐郭氏去准备酒菜。

  “老马,别忙活了。”

  “郭夫人,快来吃着。”

  周阳连忙劝阻,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偏偏老马的小儿子认识自己,这才不至于被扫地出门。

  对于女人去准备好酒好菜的行为,周阳当然是阻止,老马家里的条件也都有目共睹,正屋的墙壁有手臂一般粗细的裂缝,米仓干瘪瘪的,又能有什么好酒好菜呢。

  “小兄弟,我马毅家条件虽然不行,各种小吃食不曾有,但有酒喝。”

  “还不曾告诉你,我马毅以前是干什么的。”

  “干什么的?”

  周阳和薛大海都已经摒弃前嫌,纷纷坐到桌子上,耐心听起来。

  马毅骄傲道:“不瞒你说,我爸爸是高坪市的酒贩子。”

  “我家有一个老酒窖,接近百年历史了,当中封着不少好酒,都是我爸爸当年留下来的,这就拿来招待你!”

  马毅家虽然穷,房子也破破烂烂,但却有着酒贩子这一层身份,这一门手艺,到他身上仍旧在传承。

  “酿酒的?”

  马毅点头,放下筷子,拉开话闸道:“这酿酒可是个技术活。”

  “想要酿成一壶好酒可并不容易。”

  他这话刚刚说完,郭氏从门外进来,怀里抱着一个小水缸般大小的陶瓷坛子。

  女人把坛子放到地上,拍了拍手道:“老马,五年前的高粱酒。”

  马毅观望酒坛一番,摇头道:“这酒不行,去拿下层的,埋在泥土最深层的小罐酒。”

  “可是……”

  郭氏有些迟疑。

  自己男人所说的酒在何处他当然知道,自家酒窖中窖藏的酒不少,都是准备今年年末售卖的,而更好的酒则窖藏在更深处,留作自己家逢大事情喝,一般来讲,这些酒是不会轻易取出的。

  地下的小罐酒,动辄都是十年,十五年的窖藏酒,是当年爸爸亲手埋下去的,这种酒,喝一罐,少一罐。

  “去拿,喝了可以再酿!”

  “那行,你们等等。”女人折返出门,去找符合马毅标准的酒。

  周阳只觉得一阵舒爽,浓郁的香气沁人心脾,像是香烟的烟丝划过喉咙一般舒适。

  这还是未曾开罐地情况,四周的水渍散发出的味道,还并非内部的味道,罐内的酒香,还要更令人心旷神怡。

  “马同志,你太见外了,这等好久,不应该打开啊!”薛大海看着那一缸,两眼直愣愣。

  对于好这口的人来说,这东西简直比钱还要金贵,比女人还有诱惑。

  “五年的高粱酒,喝一口,那不得上天?”

  周阳虽然也好这口,但前世和狐朋狗友进酒店喝得都是习酒,1573之类的白酒,对这种所谓的“高粱酒”并不是很了解。

  “这酒很好吗?”

  马毅也不迟疑,打开盖子,给周阳和薛大海一人满了一杯,同时道:“这酒不算好。”

  “是我酿的酒,待会拿来的小坛子是我爸当年所酿,他的技术比我好。”

  “想酿一口好酒,首先靠的就是技术,酿酒是一种文化传承,不同于其他,这门技艺是酿造者通过长期的操作积累出的经验。因此需要拥有精湛的技术,要有熟练的技术,懂得酿造工艺,并精益求精,才能出好酒、多出酒。”

  “另外就是水质,在外观上要求无色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凡是呈现微黄、混浊、悬浮的小颗粒的水,必须经过处理才能使用;在口味上要求味净微甘、具有清爽气味,不能够有异杂味,这样的水质才是符合标准的,雪山水最好,天然泉水也不错。”

  “还有粮食。”

  “它直接决定酒的口感和风味,粮食的选择必须符合五无标准:无污染、无杂质、无虫蛀、无霉变、无添加。”

  “一般都要选择颗粒饱满的壳类粮食,而且,存放时间久一点为好。生料是发酵的话,需要将壳类粮食粉碎,而且越细越好。”

  “熟料发酵的话就需要将壳类粮食蒸煮开花煮熟透,粮食里的淀粉暴露出来才能进行发酵。”

  “最后,好的酒曲,对于火候的把控,蒸馏时间的控制,去混浊的手法,等等细节都决定了一批酒的好坏。”

  周阳沉默。

  怎么感觉马毅也跟念课文似的?

  经常给别人上课,现在轮到别人给自己上课,这才领会到其中心态。

  周阳端起面前的小酒杯,轻轻咂了一口,在舌尖回味。m.xiumb.com

  “感觉没比茅台好多少啊?”

  周阳弄不明白气其中诧异,干脆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像喝雪碧一样爽快。

  “感情深,我先一口闷。”

  马毅笑着给周阳倒上第二杯。

  这杯子不大,但也能装一两酒,足够寻常人三口喝的。

  薛大海劝道:“周阳,别喝那么急,容易醉。”

  周阳却是丝毫不担心。

  90年的白酒,能提纯到多少度啊?

  这种粮食酒,我一个人喝一斤不成问题吧?

  54度的茅台我都能整半斤呢。

  人家武松当年喝了那么多碗,还能打老虎。

  “没事,这酒喝起来跟喝水似的。”

  薛大海也端起酒杯细细品了一口,回味无穷,同时道:“周阳,这高粱酒不同于其它酒,喝起来的确没什么感觉,起效极慢,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是烂醉的状态了。”

  “你今晚要是喝醉了,明天怎么办正事?”

  周阳也意识到这一点,问道:“马毅,你这酒里没勾兑酒精吧?”

  “你这话什么意思?”

  周阳打哈哈,把第二杯喝完。

  没有酒精,那不怕,喝完好睡觉。

  这玩意醉起人来是厉害,可第二天酒醒了以后,就会精神抖擞,像是吃了舒筋健腰丸一样。

  周阳接连喝了十杯,不喝了。

  后续郭氏又端来两只更小的坛子,坛口都用红布密封着,坛子表面还有泥土。

  分别是十年和十五年的窖藏酒。

  马毅给二人换上好酒。

  “来周阳,这是十年窖藏。”

  马毅倒满三杯,小心翼翼放下坛子。

  “她妈,我记得,家里还有一坛二十年的窖藏吧。”

  女人瞪眼:“那玩意只有一瓶啊,我们结婚都没舍得喝……”

  马毅斩钉截铁:“拿出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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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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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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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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