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秦戕并不想要,这样的陆战北确实是太烦人,太粘腻了。
每天十二个时辰,一步都不离开他的身边。
还一直在他耳边唠唠叨叨,滴滴咕咕,真的烦人。
怎么赶都赶不走的那种!
“咱们女儿喜不喜欢粉色?黄色呢?这个玫红色也好看。
看我做的这个摇篮怎么样?长生你看看呀!
这样摇会不会有些幅度太大,会不会把她翻出来呀?
不行,我还得再改一改。
长生,你说这个拨浪鼓咱们女儿会喜欢吗?
要不然我在这上边儿再刻个小花儿,小姑娘都喜欢这些的。
哎呀,我还要在咱们院子里边儿做一个秋千,再在上边儿弄上那种开花的爬藤,绕着秋千爬上一圈儿。
等以后咱们小闺女儿坐上去,在上边儿轻轻地摇着,微风吹过,花儿也香人也美。
长生,你说好不好?”
前头的那些,秦戕都不想理会他。
每天都要这么问,耳朵都听出茧来了。
这小崽子才多大?有他指甲盖儿大吗?
这人就想的那么多,这么远,还都开始准备上了。
还有好几个月呢,每天这样弄下去,恐怕仙云宗都装不下。
不仅是他,几个徒弟也跟走火入魔一样。
王坤家那小崽子,那时候也没见他这样啊。
咋的,他的小师妹比他那亲生的还亲?
果然是儿子生多了闺女就特别招人吗?
确实是,羡慕我里边儿这些小辈儿里,生的大多都是儿子,也就万醒他们家有个小闺女儿,那也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只是,当时那个盛况秦戕没有看到。
如今,仙云宗的老祖宗要有小闺女儿了,那还不是更让人兴奋,激动呀。
不过,陆战北说的秋千,这个建议秦戕倒是觉得还可以。
小的用不上,他们家霆儿现在就能用上。
他这做爹的也是不称职,而这个做父亲的更不怎么样。
这么多天都没有想着为儿子做个秋千,做个玩具什么的。
结果现在到是为小的想起来,这区别待遇也太过了吧。
幸好是他们霆儿一心都扑在小妹妹上,并没有想这么多,也没有人在他耳边提过,不然他可不就得多心了吗?
陆夫人看着自家儿子那傻模样,除了眼睛疼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初她生孩子的时候,老爷也没像这二儿子这样啊!
老大也不像这样,也就是他了,尽做些丢人的事儿。
这丢人玩意,疼爱儿女确实没错,但是像他家儿子这么傻的,她还真是头一回见。
老爷说的对,他们家善之的性子,不象老爷也不像她,不知道是随的谁。
他们家霆儿以后千万别像他的傻爹一样,可得稳重一些才好。
陆战北得了媳妇儿的点头,立马风风火火的开始做起秋千来。
不仅如此,还去把后山院子里种的灵花也搬了几株过来,就种在那秋千的边儿上,再把爬藤精心修理之后缠在秋千之上。
还真没看出来,这人竟然还能做出这么精细的活儿来,可是让他刮目相看。
果然,从前是没有那个人让他愿意做这些,现在这个人出现了。
秦戕忍不住打趣陆战北,“若是个小子呢?”
陆战北闻言,脸上的笑容当即便垮了下来,呆愣愣的看着媳妇儿。
他想象,若是真的跟他媳妇儿说的,是个小子的话,那他那个秋千做来干什么?
做了个寂寞吗?
同时,陆战北还觉得,他这些天的忙碌完全都没有意义。
然后他猛然摇头,一脸坚定的说道:“不会的,不会的,肯定是个小闺女。
咱们闺女儿肯定喜欢粉色的,喜欢红色的,喜欢带花儿的秋千。”
秦戕也不跟他争辩,不好在再打击他。
就他刚才又愣又委屈的那个模样,秦戕怕再多说两句,他要哭出来。
这三十几岁的大男人,再委屈巴巴抽抽咽咽,那场面太辣眼睛了。
秦戕只得笑着点头,“说不定就真的如了你的愿。”
若真是个小闺女儿那就更好了,不管是什么,都是他的孩子,他都爱。
按照这人先前说的,肯定不会就这么一个了,总会有小闺女儿的。
想起娇娇软软白白糯糯的小闺女,秦戕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尽显柔情。
这样的秦戕,看在陆战北的眼中,让他心头跳得狂燥。
他媳妇儿什么模样都是美的,美得勾人,勾得他心慌意乱,根本无法控制自己。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也由不得他多想。
陆夫人早就已经私下叮嘱过他,现在他媳妇儿可是跟往常不同,他可不能乱来。
不用陆夫人说得多清楚,陆战北也明白。
说实话,他确实馋,这才多久?两个月都不到呢!
他都还没有解馋,本来还想着回到仙云宗之后带着媳妇儿闭个关的。
不用太长,一两个月就行。
结果倒好,别说一两个月了,一天儿半天儿的都不行了。
现在这样,就是回到了两人成亲之前的样子。
陆二爷还觉得,这还不如成亲之前呢。
只能看,只能抱,别的什么都不敢做。
可是恨得他抓心挠肝儿。
为了可可爱爱的小闺女,陆二爷痛定思痛,决定还是忍了。xǐυmь.℃òm
不过就是几个月罢了,那么多年他都过来了,这几个月他还忍不了吗?
他陆二爷豁出去了!
闺女儿呀,以后你可要好生孝顺老子我。
看看,你这还没出来呢,你老子我就为你牺牲了多少?
只是,陆二爷却没有想过,没有尝过味儿的时候,自然能够忍得了。
但是,这都吃过了,知道那滋味儿有多美妙可口,又哪里是那么容易忍得了的。
不管怎么样,这日子也只能一天一天的过。
每到晚上,陆二爷都得掰着手指头数一遍日子,每回这数日子的时候就是他最难过的时候。
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饕餮盛宴,美味佳肴,摆在面前,色香味俱全,喷香扑鼻,但是却只能看只能闻,不能吃进肚子里。
就连尝尝味儿都是奢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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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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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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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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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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