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她拜了秦戕为师,也是到了那时候她才知道她是有多么幸运。
是老天爷不收她,这才让她有幸遇上了师父,拜入仙云宗。
当真是柳暗花明,绝处逢生。
等她有了能够亲手报仇的本事,她再回来手刃仇人。
因为新收的小徒弟,这宿州城市去不得了,几人索性就直接转道往江南去。
本来因为秦戕要收唐苓蕴这事儿,陆战北心里就憋了醋意,又因为这样陆战北就更加看不顺眼唐苓蕴了。
哼!宁泽那小崽子就不说了,才十一二岁,对他还构不成威胁。
先是有了王坤那崽子,后又有这个狐狸精,陆战北觉得他不仅要防着外面来挖墙脚的,还得放着身边这两个。
王坤本来长得也就那样儿,又黑又瘦,想来也入不了长生的眼,可哪知道他竟然长开了!
哼!也是个狐狸精。
至于这唐苓蕴,长得就是个狐媚子像。
陆战北吃醋了,那必须要秦戕亲自哄才行。
至于是怎么哄?
陆二爷表示,当然是要让我高兴了。
至于陆二爷如何才能高兴?
这个很简单,亲亲抱抱,拔萝卜。
也是在陆战北对着秦戕各种死皮赖脸这几天,唐苓蕴这才知道当初她要陆战北把最后那个土匪留给她,陆战北却没有同意的原因。
宁泽他们虽然一开始不喜欢唐苓蕴,也不想要她做他们的师妹,但是师父都收了人了,他们做弟子的也就只好接受了。
经过两天的相处,他们觉得其实这个师妹也挺不错的。
至少在知道的身世之后,他们都是同情她的,也怜惜她。
特别是王坤,他对师妹无意间表现出来大家闺秀气质是深深的佩服和羡慕。
自己跟师妹比起来,真是云泥之别。
虽然他也并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好,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到美好的事物,总是觉得舒心的。
师妹举手投足之间表现出来的都是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闺秀气质,这一点是他怎么也学不来的。
从宿州到江南,一路走水路,差不多也得两个月。
在船上整日无事,正好有时间可以教小师妹练功。
所以,除了秦戕和陆战北每日到船头钓鱼看风景外,宁泽和王坤都挺忙。
也正是因为这样,陆战北对宁泽他们的态度又好了一些。
整日与心上人亲亲密密,腻腻歪歪。
这一幕,自然也落入了船上其他人的眼。
羡慕嫉妒的都有,也有那起了别的心思的人。
越是往南走天气越好,过往上下船的人也渐渐都是南方的人。
南方出佳人,也出风流韵事。
秦戕与陆战北的关系,在众多人眼中,都以为秦戕是陆战北的玩物。Χiυmъ.cοΜ
不仅是因为秦戕的容貌,还因为在天启朝,小哥儿的地位底下,想要为人正妻,恐怕也只有在农家。
而陆战北一看就是风流公子,像他那种,家里怎么可能会给他娶一个小哥儿?
秦戕这种颜色,就是在美人儿众多的江南,那也是属于绝色的。
也不知道是哪家倌楼里出来的,他们怎么就没有听过。
不过看秦戕举手投足流露出来的姿态,也不像是那种地方出来的。
莫不是那种专门训练条教人的地方出来的?
有不少人打起了秦戕的主意,想要去跟陆战北商量商量。
不过在发现陆战北对他们多看秦戕几眼就要瞪人后,好些自诩风流人物的也就歇了这个念头。
君子不夺人所好嘛!
当然,也有那不开眼非得去试一试陆战北长枪的人。
在一个午后,陆战北将几个上前来与他商量的纨绔狠揍一顿又全踹下河去后,终于歇了船上其他人的心思。
陆战北的脸色也终于由阴转晴了,只是,一步都不肯再离开秦戕身边,随时都要看着人。
秦戕嘲讽他,“往后你还不是要被自己给酸死!”
“哼!我愿意!”
千金难买陆二爷的心头好!
这一天,船靠在了宣州的大码头上,船主说会停留到傍晚。
离上回下船透气也有十来天了,这回又是大城,秦戕几人决定去宣州城逛逛。
唐苓蕴是南方人,一路上跟秦戕他们介绍不少南方的景色和风俗人情。
今天也不例外,几人在街上一走一路逛,唐苓蕴落后秦戕和陆战北两人一步,在他们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就会主动讲解。
自从有了这个徒弟以后,秦戕觉得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都有人现场讲解,当真是比他们从前只知道瞎看要有意思。
唐苓蕴虽然是个大家闺秀,但好歹她是南方人,又跟着唐知府走过几个地方,平日里还喜欢听一些新鲜事,所以她对这些还是清楚的比较多。
不管怎么说,之前比这几个从没有来过南方的北方人要清楚熟悉。
不得不说,这一路走来,真是越走越繁荣,街上的建筑也跟南方人一样,比起北方来更加温婉柔和。
而且,随处可见杨柳扶风的女子小哥儿在街上行走,耳边也是软哝细语。
当真是温柔乡。
难怪都说江南好,是个男人都想来这温香软玉中走一趟。
这一行人男俊女俏,倒是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
“长生,这也逛了半天了,要不咱们找个茶楼坐下来喝茶听书?”
陆战北倒是一直记得秦戕爱听说书这个爱好,这宣州可不是一般小城,这里的说书先生说不定有新鲜故事呢。
秦戕也觉得差不多了,便点头答应。
再往前面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家不错的茶楼,站在门口都能听见里面一位四十岁上下的先生正在讲故事。
秦戕听了两句,好像说的是他。
陆战北和宁泽王坤也不约而同的看向秦戕,好像说的就是他们师父。
秦戕抬脚往里面走,这说的是他,自然要进去听听才行。
他如今的名气有这么大了吗?竟然都传到南边来了!
他倒要听听他到底是怎么出名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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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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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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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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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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