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泽到村里买粮食菜肉的时候,村里的好些人就知道河边的庄子上又住了人了。
虽然看到过秦戕的人少,但是禁不住村里人闲来无事串门闲聊啊。
因为前面住那庄子的人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外室,又被正妻给打没了孩子卖了,所以在被看到秦戕容貌的人一宣传,大家都觉得这回来的这个肯定又是城里哪家老爷的外室。
就在昨天陆战北骑马接了宁泽放学一起进了庄子后,村里的闲话就传得更多了。
大多数人都相信秦戕是陆战北的外室,而且说出口的话也尽不是什么好话。
不过,有些心思纯良的人也不这么想。
谁家的外室还会带着一个小孩儿的?还给银子让那孩子念书!
说起这个,村里还有几个人觉得那小孩儿看着有些眼熟,可就是一时想不起来。
不过也不是自己家的事儿,谁也没有将这个事儿放在心上,马上就要收粮食了,谁有那闲工夫管别人家的事儿。
若是哪天又有正房来抓外室的话,恐怕这些人还是有空来围观的。
宁泽的新伙伴孟元林家是孟家村的地主,在这孟家村算是殷实人家了。
他是家里的小儿子,上面有一个哥哥,直到姐姐,他排行老三。
昨日放学回去后,他爹问他今日有学到了些什么,他如实回答了之后又说起今天新交的小伙伴。
“爹,宁泽比我还大两岁呢,现在才开始来上学堂。”
他爹孟永鑫在脑子里过了宁泽这个名字一遍,发现这不是村里的孩子啊。
便问他儿子,“外面村里又有来读书的了?”
孟元林摇摇头,“不是,宁泽是新搬来那个庄子上的。”
同样听了村子里传言的孟永鑫皱眉,有些不情愿小儿子与那种人接触。
“你怎么认识他的?”
孟元林不知道他爹心里想的那些,只管老实回答他爹问的话。
“他今天来上学,夫人让他挨着我坐的就认识了啊?我跟你说啊爹,宁泽都十岁了从前都没有上过学的,还没有爹娘,很可怜!”
孟元林心想,他今年才七岁,在春天的时候他爹就让他去书院上学了,宁泽都十岁了今天才来读书,而且他又没有爹娘了,在他看来就是很可怜。
他想到若是他没有了爹娘,再也吃不到娘亲做得烧肉了,那该是多可怜啊,所以他觉得宁泽真是特别特别可怜了。
孟永鑫还不知道他在小儿子心中竟然还比不上烧肉,所以孟元林逃过了一顿狠打。
孟永鑫听了他小儿子的话对秦戕的形象改观了一些,至少他觉得村里那些人说的应该不是事实。
如今他想的却是,那孩子的穿着一看就不像是读不起书的啊,怎么会还跟他儿子一样在启蒙班里?
以那孩子的年纪看来,确实不可能是那个小哥儿的孩子,或许是侄儿之类的吧!
那孩子的亲生爹娘不在了,所以才跟着小叔叔过活。
那小哥儿看起来也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做了别人的外室了还不忘要让小侄儿念书,看来应该也是心地不错的。
他这给人做外室说不定也是生活所迫,一个小哥儿又拖着一个半大的孩子确实也不好过活。
想来以前他们家中也是不富裕,否则谁家十岁的男丁会不送去书院的!
就算是他们这些乡下人,只要是有点儿余钱的都是想让儿孙能够认个字,不至于做睁眼瞎。
看来都是穷苦人家出来的,都是可怜人!
况且,那小哥儿那容貌也是个祸害,这跟了人有人为他当着外面的那些不三不四也算是福气。
不然,就凭他的容貌,若是没人护着,还不定会出什么事儿呢!
昨日他也见到了那个年轻公子,当时他在村头的晒谷场上纳凉,那人打马从那里经过,他正好看了一眼。
那人,那马,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家能养出来。
那年轻公子通身气派,又长得丰神俊朗,村里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看了都脸红得说不出话,眼睛都看直了。
那小哥儿跟了这么一个人也不算是辱没了他,希望他不要是上一个那种结局。
如此想着孟永鑫拍拍小儿子的头,一副慈父模样叮嘱他,“既然你也觉得宁泽可怜,你可不要欺负他,他和他叔叔初来我们村肯定什么都还不熟悉,你多跟他讲讲。他读书的时候有不明白的,你教他啊!”
孟元林乖巧的点头,“他一个字都不会,也不会写字,今天我还教他写了我的名字。”
孟元林说起他教宁泽写他的名字的时候语气立马就变了,特别骄傲。xǐυmь.℃òm
看到小儿子这样,孟永鑫作为父亲也是骄傲的,他慈爱的摸着小儿子的头笑得欣慰。
一直在认真背书的孟家老大,孟元斌一看小弟那昂着头的骄傲小模样,他与坐在旁边听他背书的二妹相视一笑。
眼中都是对弟弟的宠爱!
骄傲过后的孟元林又想起来要纠正他爹说错了的地方,“宁泽说他是跟他师父一起住在庄子上的,不是小叔叔。”
孟永鑫一愣,怎么是师父?
一个年轻小哥儿,一个半大男孩儿,竟然不是他先前想的叔侄关系!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两人定是都不容易。
不然也不会一个做了外室,一个拜了小哥儿为师!
“宁泽说,还有他陆叔也跟他们住一起的。”
这个人孟永鑫就知道了,肯定就是傍晚看到的那个年轻公子了。
“刚才放学的时候那个人还来接宁泽呢!那马好大好威风啊!宁泽被他陆叔抱着坐在马上,看起来好威风啊!爹,我也想骑大马!”
从小儿子的话里孟永鑫听出了不少情况,第一,那个年轻贵公子姓陆。第二,那公子对宁泽不错。
如此看来,那小哥儿如今应该还是得宠的!就是不知道往后会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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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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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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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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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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