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蔡澜旅行食记>我喜欢的酱菜
  你可以讨厌韩国“KIMCHI”(朝鲜泡菜)的味道,但不得不承认它是很有个性,爱与憎分明,而且影响世界。当今食物研究者都知道它很有营养,对身体有益,而且能杀菌和预防疾病,当“非典”传染全球时,韩国人没事。

  很好笑的是,你去到韩国的中国餐馆,桌上也要奉送一碟“KIMCHI”,他们不可一日无此君。越战时,韩国兵被派去建筑桥梁,有一次运输机被打落,所载的泡菜尽毁,没有泡菜吃,韩国兵就不开工了。

  “KIMCHI”一直没有汉字,当今韩国很靠中国游客的收入,觉得不为之取个中文名不可,就叫它为“辛奇”。辛字念“SIN”,怎么叫也叫不出一个“KIM”来,不知是什么理由命名。我自己很久以前就叫它为“金渍”,韩国人姓金的也多,自认很有道理。

  我最爱吃韩国泡菜,当然不限于白菜、萝卜、青瓜等等,什么蔬菜都可以酱之,也不一定是辣的,也有干湿之分,浸在水中的泡菜种类极多,吃完菜就喝汁当汤。

  榨菜是用大头菜腌制的,爽爽脆脆,带点辣,受世界各国人民喜爱,因为产自四川,干脆就叫它为四川菜。台湾人也做,他们的不那么咸,加了点糖,也很美味。我家里做的,把台湾四川菜去掉皮,只取其心最软的部分切成丝,再和浸软后拆散的江珧柱一块用油炒了,放入冰箱,随时可食,是一道极美味的小菜,送粥送饭皆宜。

  粤人喜用青红萝卜来煲牛汤,我家煮时下几片四川菜下去,便能把味道吊起。我爱吃的上海油豆腐粉丝,加点四川菜,印象尤深。

  酱菜的原料,一定是由生产过剩时利用的,萝卜就是一个例子。走到日本乡下,就看到农夫们搭起了一个木架,用来晒用盐腌制的萝卜,就那么简单。

  复杂一点就把萝卜放进木桶中,加盐之后,用一大块石头压在木桶盖上,泡渍一两星期就变成他们每一顿饭必有的萝卜酱菜(TAKUWAN)。

  说到最美味,还是一种将萝卜插到酒糟之中的,叫为“BETTARATSUKE”,甜而不腻,清爽得很,单单用这一味来下酒,我就满足了。

  洋人最爱吃的酱橄榄,我并不十分欣赏,只爱嚼一嚼它——就是喝“DRYMARTINI”(干马丁尼)时,杯中放的那类带核又巨大的。在欧洲或希腊旅行时,总在餐桌上看到一碟,青绿的、青黑的,还有红的,等菜上桌。无聊时才吃它一两粒,每次吃完都后悔,觉得难以下咽。

  德国人泡的包心菜“SAUERKRAUT”(酸菜,泡菜;德国泡菜的一种)也同样难吃,但是那么大的一只咸猪手,非有一点菜来送不可,加了芥末,也还是吃得下的。

  热狗里面没有酱青瓜就不成样了。青瓜用盐水泡过,发酵之后酸酸的,也不是一种什么美味的东西。

  我家自制的泡菜,最拿手的还是大芥菜。去掉所有老瓣,只取其心,切成块状,用盐揉之去水,置于玻璃瓶里,加大蒜瓣、糖和一点辣椒,最后淋上鱼露,泡它一天就可以拿来吃。到了天气冷,芥菜肥时,我家的厨房就不断有鱼露芥菜。送友人,也没有不称好的,记得许鞍华试过,相信她至今也难忘吧。

  潮州人的咸酸菜也是一绝,就那么送粥也行,做菜时可用猪肚来熬。所有粗糙的海鲜,如魔鬼鱼、鲨鱼和海鳗等,与咸酸菜一煮,除掉腥味,非常好吃。

  到了北京,我最爱吃的酱菜是芥末墩,这种菜一吃攻鼻,眼泪就流出来。当今普通的馆子做的,都难于下咽,你要吃的话,可到北京香港赛马会的面吧去,他们做的芥末墩一试就上瘾了。我试把这道黄色的泡菜移植到家里,以韩国辣酱泡成红色,用日本山葵渍至碧绿,红黄绿三色,芥末一样,但各种味道不同。

  印度人的酱芒果,叫“CHUTNEY”,酸死人、辣死人、咸死人,但是非常开胃。到了印度餐厅,看到最先上桌的酱芒果,必吃一点。当今这种文化已影响到英国,还有前殖民地的诸国,“CHUTNEY”这名词已变成了所有腌制成一塌糊涂的酱料,包括果酱。

  我家的另一道菜,是用雪里蕻,买一大把回来,浸水。将之横切成细丝备用,另一面下油,爆大量的蒜头,再下泡过的虾米,加糖炒至闻到香味,这时就可以把雪里蕻放进去一块炒了。见太干,可添一点泡虾米的水,炒了又炒,就可上桌,也是我最爱的。

  身为南洋人,当然喜欢东南亚的泡菜。做得最精彩的泡茶是印度尼西亚的“ACHARACHAR”,原料有青瓜、菠萝、葛和青红辣椒,用椰油、椰浆泡之,加糖和盐,吃时下大量的花生碎。这碟甜酸苦辣俱全的泡菜,百食不厌。各位去旅行,不妨试之,包管吃上瘾。

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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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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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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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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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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