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蔡澜旅行食记>爆肚冯金生
  到一个城市,去吃其他地区或国家的菜,除非做得非常出色,否则是浪费时间。有什么理由不试当地佳肴,了解那个地方的文化呢?

  去了北京,我当然光顾卤煮、豆汁、烤鸭和涮羊肉了。

  最初去的是“满福楼”,靠近故宫,地方环境皆幽美,每人一锅地涮,也较适合香港人的胃口。近来经常为了公事到北京,认识了一位很靠得住的朋友洪亮。他介绍的“情忆草原”前些时候写过,这回重访北京,还是请他推荐羊肉,希望把做得最好的羊肉店都试遍。既做一比较,又过足我这个“羊痴”的瘾。

  去的一家叫“爆肚□金生隆”的,门口用亚克力做了一个大招牌,很怪。中间那个□只剩下旁边两点,不知是什么意思。大字下面有一小行,写着“创于光绪十九年”。这是家百年老店,又有洪亮的推荐,错不了的。

  进口处还有一大排的火锅,十多个,铜制的,古朴得很。另有一大桶炭,随时添加,再生了一大壶的水。

  走了进去,地方不算大,干干净净。看墙上挂着四张大照片。第一张是此店的创办人冯天杰(1874—1949)。第二张是第二代传人冯金生(1917—1998),第三代冯国明,生于1947年。第四张照片是第四代传人,也就是当今的掌柜冯梦涛,生于1964年。

  说曹操,曹操就到,冯梦涛本人出现了——长得高大,戴眼镜,蓄八字胡,斯斯文文,衣着整齐,扮相甚佳,像是一个历史剧人物,活生生跳了出来。

  笑嘻嘻地回答我的问题:“店里那块漆金的招牌,冯字也是用块红纸遮住,当年我父亲没去注册,给人抢先,反而不能照用。外面那块风吹雨打,红纸不管用,也只有使出这一招了。哈哈哈。”

  爆肚是北京典型的小吃,当年高官上朝,先来一碗医肚。所谓爆,是我们广东人说的白灼。

  羊有四肚,第一叫“羊葫芦”,墙上的说明坦白地写着“硬货”二字。第二肚的“羊食信”也是。第三“羊蘑菇头”老嫩适中。第四的“羊散丹”就脆嫩。

  爆肚的吃法,依老派,更有十三种。冯梦涛拿出四碟不同部位的给我们试,前三碟较硬,但咬呀咬,就嚼出甜味来。我最爱吃的也是最软脆的“羊散丹”。

  蘸的酱料是店里的特别配方,以芝麻酱为主。老实说,我还是觉得吃羊肉羊肚,最好原汁原味,不够咸的话,加点韭菜花磨碎的蓉,或来两三条盐腌的野生沙葱就行。

  看到挂着的木头竖匾,刻着清人的杂咏:“入汤顷刻便微温,作料齐全酒一樽,齿钝未能都嚼烂,囫囵下咽果生吞。”

  店里卖的酒是二锅头,由冯梦涛叫人订制后送来,其他渠道的货一概不收,所以喝得特别放心和开心。连酱油也有专人去厂家取货,再便宜的也不要,绝对保证是从生产厂中拿来。冯梦涛在日本住过六年,对原料配料的挑选严谨,也多多少少受到一点影响。

  送酒的还有摆满桌子的泡菜,有糖醋蒜头、锅渣、芝麻酱黄瓜等等,心里美萝卜丝的甜度拌得刚好。

  这时又上牛肚,有四碟,分别为牛百叶、牛厚头、牛肚仁和牛百叶尖等。

  还以为再也吃不下时,主要的涮羊肉才开始。一看那铜锅,壁很厚,底很深,这么一来传热的速度才又快又稳定。冯梦涛解释:“这是我们订制的。‘文革’之后周围的老百姓都纷纷把家里的老火锅拿来卖给我们,都派不上用场。”

  这多可惜!要是收集拿到香港来当古董卖,可发达了。

  羊肉都是手切的,冯梦涛说:“我们店里切得特别厚,有些客人还吃不惯呢。”

  涮羊肉,我看到冰冻后刨成一圈圈的就倒胃。肉不是手切,又不够厚的话,怎行?

  一只羊,最靠近颈项的叫“羊上脑”。有三成肥,很嫩。羊背外面的叫“大三叉”,最肥,有五成肥肉。羊背里面的叫“羊里脊”,很嫩,但全瘦。更深一层的叫“羊筋肉”,也是五成肥。大腿前节叫“一头沉”,嫩。大腿里面的叫“羊腱子”,全瘦,但脆嫩。靠近尾巴的是“羊磨裆”,只有二成肥。整只羊最高级的是靠近腹部,或一条条形状的“黄瓜条”了。琇書蛧

  现在坚持把肚和肉分得那么清楚的也只有“冯金生”了,有的店只是一碟碟,吃什么部位都不知道。

  我欣赏涮羊肉,不喜一片片涮,而是用筷子夹了一大团肉,放进锅中,是不是可以吃了,全凭个人的感觉,从不问人:“熟了没有?熟了没有?”

  这家人的羊,肉虽切得厚,但软熟无比,香味扑鼻,吃了要肚胀才知道停筷。这一顿,过瘾之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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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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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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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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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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