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只要一想到自己还有深仇大恨未报,他心中就隐隐不甘,甚至如割如剜,痛得他只能清醒神智。前往大殷国的路尚未一眼望及尽头,他明白,一切不能够操之过急,于是,他打算暂停脚步,稍做休息。
命人拴马树下,整理仪仗后,南逸轩让这一支三十多人的队伍分成两股,一股在周围巡逻,一股则是砍柴打猎,毕竟他们走了这么久,也的确是饥肠辘辘了。
天月手速极快,刀法利落,已经将半路打好的一只野兔剥皮抽筋,用料腌制,再放在火上慢慢熏烤,一边摇着烤架,一边烘着热酒,在火光衬托之下,他那张冷冽如冰的俊脸,只专注于这酒肉,似乎没有一点心思杂念。
与之不同的是,南逸轩倒显得心事重重,愁眉不展,一见天月还是这么闷不吭声,他只好问了一句,“天月,你还记得去大殷国的路怎么走的吧?”
这时,天月手上动作突然一滞,愣怔抬头那一刻,他不解所解道:“嗯,自然是记得,以往随同殿下曾前往大殷国送过几回贺礼,怎么会不记得路呢?只是,殿下怎么突然这么问呢?”他面带狐疑,仅仅只是因为好奇。
奈何,南逸轩早已不是以往那个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了,如今傲骨已折,风光不再,他的身上,只有几分孑然落魄而已。
“没事,就是问问,如果我猜得没错,前面应该就是上河镇了吧?”南逸轩幽幽一叹,愁绪更浓。
他将那一壶热酒拿在手上,轻轻摇晃,方觉烫手,可他偏偏还不撒开,只紧紧攥住瓶口,一双阴鸷森冷的眼眸,也恍似中邪一般可怕起来,吓得天月突然“噌——”地一下起身,二话不说,就将他手上的酒瓶夺走,又急得大斥道:“殿下!属下知道你这几日心情不好,可你也不该这么折磨自己啊!”
这一声铿锵如剑,瞬间刺中南逸轩的心扉深处,令其浑身一震,差点麻痹大意,接着付之一声苦笑,他失落着:“哈哈!慌什么?”
将手一放,他偷偷瞥了一眼,才知道自己一时冲动,竟把手烫出了几个红萢。忍了忍,他一本正经的别过脸去,再不言语。
心中郁闷的天月,只能小心翼翼的劝慰说,“殿下,你想想太子妃,再想想皇后娘娘,她们如今无人庇佑,正是需要殿下的时候,倘若殿下一再心思动摇,又该如何做大事呢?”然后,他抱拳在前,恭敬行礼,“恕属下多嘴,前面就是上河镇,那镇上土匪横行,殿下应该留个心眼才是。”
“土匪?”南逸轩目光不爽的扫了一下,摧发出了一分鄙夷不屑,“不就是几个土匪吗,至于让你如此心惊胆颤?天月,这可一点也不像你啊!”
他笑着说着,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权当是耳边清风惊过罢了。
不料天月脸色一变,莫名躁动不已,“可是殿下!之前我们就和一伙女土匪交过手,在她们手上也吃过亏,要是这一次还碰到她们,岂不是败露咱们的行踪了吗?不如……不如殿下先随一队人马绕过上河镇,属下再带人跟上。”
只是话音刚落,本就不喜的南逸轩突然面目一沉,眼神肃然犀利,他冷哼道:“你说的,可是那个擅长用毒的女土匪头子?”这时候,他忽而想起一些陈年往事,似乎就在几年前,他的的确确碰到过一个棘手的女人,而那个女人的狠辣手法,还和羽然卿有些相似,只不过,那个女人更加阴险,更加难缠罢了,可这又岂能轻易阻挠了他?
可笑!
不以为然的他,只是淡淡一笑,“天月,你就放宽心吧!都过了几年了,她们怎么可能还在这里呢?”
“可是……”天月涨着满脸通红,还在犹豫不决呢,“可是殿下,咱们就这么三十几个人,能顺利穿过上河镇吗?更何况,前往大殷国一事如此隐秘,可不能够被旁人察觉。”
“嗯,这一点我自然清楚。”南逸轩低着眼眸,多了几分惆怅和乱绪。他伸手从袖口一探,拿出了仔细保护的信物,也就是羽墨梦交给他的琥珀玉挂,而这琥珀玉挂,是他身上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了。
就是这浑身色润如腻的宝贝东西,会在未来的某一日,让他重新夺回属于他的一切。
母妃,梦儿,你们就在大朔国好好等着我,我一定会去接你们回来。
此刻……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阵细细碎碎的急促脚步,像是有人疾跑而过,惊得南逸轩和天月顿时警惕起来,两双锐眸直接投向方才的一个角落,只是借着月色认真一看,那里竟然是空无一人?
心中猛然一阵咯噔的南逸轩,敏锐察觉出了古怪,便低声道:“天月,你有没有看清是什么人?”话罢,他赶紧将那琥珀玉挂收好,再方寸不乱的取出佩刀,置于身前,以便应付。
而天月左看右看,虽然觉得心有不安,但也只能是猜疑,“像是野狗,但又像是人,动作太快了,属下一时看不清,不过殿下还是小心为妙。”
“嗯。”南逸轩微微点头,眼生暗火,灼热无比。他想着:在这荒无人烟的破地方,除了一些野畜生,还能是什么?如果是人,又哪里能跑得了那么快呢?但愿,这是他们多心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远处,一颗老松树底下,沈清欢带着娇兰还有其余十六个女门徒全都藏匿在了这些密茂草丛里,现在月色稀疏,云浪翻涌,将这附近遮掩得是诡异十足,光是静静待着,就能把人吓得魂都飞了,更何况她们今晚还是为了偷袭呢。
娇兰拨开一簇枝丫,眼神鬼鬼祟祟的盯着南逸轩那张俊容,一时间,像是被勾魂夺魄一般迷住心神,还贪心起来,“哇……大姐,这男人,这男人长得可真是好看啊!我觉得,比起柳公子,他还多了一分贵气呢。”
就在娇兰饶有兴趣的打量帅哥的时候,沈清欢瞬间两眼一瞪,犀利斥道:“闭嘴!”将声音压低几分,她又一本正经道:“再好看又如何?我今日可是为了他方才手上那块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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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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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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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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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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