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吧,这是怎么回事?你是中午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还是现在长大有出息了?我辛辛苦苦种的菜,被你个混账小子,一下干到解放前!”
林则成瞧着自家孙子,气不打一处来。
“咳,爷爷,我是看你辛苦,觉得种菜没意思,打算给你换种花的。”
林宣硬着头皮解释道。
“你可住嘴,我没你这孙子?种花?我一个老头子种什么花?种菜多实际,能吃能送人的。”
林则成眉头一皱,没好气的说道。
“爷爷,林九九喜欢花。”
林宣觉得还是把憨妞儿搬出来比较有用。
“谁喜欢都没......等等,你说九九喜欢花?所以你把菜铲了,要种花?”
林则成摆摆手,本来想说天王老子喜欢都没用的话,说一半硬生生打住,转而疑惑的问了一句。
“额,是有这个打算,这不是怕您老不同意,所以只能先斩后奏,林九九喜欢花,我后面还打算和她一起开个花店。”
林宣认真的点点头。
“噢,这样啊,你早说嘛,早知道这样,我也不会骂你,没事,菜铲了就铲了吧,反正外面菜园里还种着不少菜。”
老爷子这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表情和语气,让林宣是一阵无语。
好家伙,这孙子怕不是从路上捡来的,和孙媳妇的区别对待也太明显了吧。
中堂外的竹椅上,林九九正安安静静的坐着,视线放在这爷孙俩身上,同时用妖力听着两人的对话。
这个坏家伙,拿她做挡箭牌。
她抿抿嘴,气鼓鼓的想着。
不过,林宣的爷爷,对她还真是挺好的!
“九九,来,你过来。”
林则成忽然对她招招手。
“噢,来了。”
林九九连忙应了一声,起身往两人那边走去。
待她走到跟前,林则成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问道:“九九,你喜欢什么花?”
“嗯,我喜欢天山雪莲。”
林九九不假思索的说道。
“......”
“.......”
林宣和林则成爷孙俩彼此互看一眼,老爷子的眼神中略微带着尴尬。
憨妞儿以前的真身雪豹,一直是生活在冰天雪地的高山上,而且地理位置似乎是正靠近天山的。
她这个回答,天山雪莲,极其符合生活的地域特征。
老爷子喊憨妞儿过来,原本是打算问问她喜欢什么花朵,然后投其所好,准备在院子里种一些。
但现在,这计划肯定得泡汤了,这什么天山雪莲,他是想种也种不了。
“咳,娃儿,有没有喜欢的别的常见的花。”
林则成咳嗽一声,还没有放弃,继续问道。
“牡丹花吧。”
林九九似乎也意识到她刚才的回答有些鲁莽了,这次说了一个比较普通的花名。
牡丹!
唐代所尚之花便是堪称“花中之王”的牡丹。
提到牡丹,提到唐朝,那必然少不了刘禹锡的那首流传千古的《赏牡丹》诗:【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憨妞儿这两个回答,倒也是符合国情。
“牡丹不错,有花开富贵的意思。”
林则成赞赏的说了一句。
“爷爷,那咱们就种一些牡丹花呗,现在刚好也是南方比较适合栽种牡丹花的时间。”
林宣见状,开口建议道。
“没问题,我们现在就去镇上的花鸟市场,买些牡丹花的种子。”
老爷子也是个急性子。
林九九见这爷孙俩一拍即合,自然没法提反对意见。
于是,一行人开着小轿车,往距离村子大概十几里远的镇子行驶而去。
“宣儿,你和林九九现在都在合庐市是吧?”
坐在车后排的林则成开口问了一个问题。
“对。”
“你们是都住在天誉壹号小区?”
老头子继续问道。
“是的。”
林宣回了一句,随即觉得不太对,老爷子这话问的有些含义在啊。
“这样啊,那不错不错。”
林则成嘴角露出一丝老道的笑意。
“......”
林九九透过后视镜看见老爷子的表情,俏脸上露出一丝红晕,扭头狠狠瞪了林宣一眼。
林宣察觉到她的这道眼神,无奈的耸了耸肩。
很快,小轿车开到了镇上,根据林则成的指挥,在街道上拐了几个街道后,一家花占地面积还算不小的花鸟市场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小镇上竟然还有这么大规模的花鸟市场,倒是挺难得的。
林宣心里想着。
一行三人,走进花鸟市场,迎面而来的便是一家家门口摆放这各式花盆与盆栽观赏树的店铺。
走进去没多远,可以听见阵阵鸟叫声与狗吠声。
花鸟市场,也是很多人选择买狗的地方,不过一般人不怎么会在这里买狗,因为很多花鸟市场上的狗是星期狗,还有各种鱼目混珠的,把串串当做纯血统的狗来买。
总之,就是各种陷阱,一般小白或者不懂的人,很容不易被骗。
林则成对这个花鸟市场似乎挺熟,也没怎么逛,直接推开了一家花店的店门。
“老范,老范在不在?”
林则成走进店里,直接喊了一句。
得,看来店主是老爷子认识的人。
“我在,老林头,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一个两鬓微微花白的老头,从一盆枝繁叶茂的发财树后面走出来。
“我今天是来光顾你生意的,你这里有牡丹花的幼株卖吗?”
林则成拍了一下被他叫做老范的老者的肩膀一下。
“牡丹花的幼株?我这可没有,南方一般很少有种牡丹花的。”
老范摇摇头,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他,“怎么的,你这是准备种花修身养性吗?”
“不是,是我身后的这个女娃儿,喜欢牡丹花,我打算在家里种一些。”
林则成指了指林九九。
“哟,老林头,恭喜恭喜啊,这抱曾孙的愿望估计快了吧!”
老范看见站在他身后的林宣和林九九,凑近一步悄声说道。
“嘿嘿嘿,知道你还不赶快给我想想办法,弄点牡丹花的幼株来。”
林则成闻言,轻轻的说了一句。
“行,老林头,我给你找找路子,这牡丹花的幼株包在我身上了。”
老范拍了拍胸口。
“还是你靠谱,那我等你好消息,下次来我家,我把家里珍藏的好酒拿出来,给你尝尝。”
林则成看在老范这么给力的份上,难得不顾肉疼的抛出一份谢礼。
“有你这句话,这事我必须搞定。”
老范言语激动,眼神都亮了几分。
“等你带二十棵牡丹花幼株来我家,肯定好酒好菜招待着。”
“一言为定。”
两个加起来快一百五十多岁的老者,互相拍了个巴掌。
“那先这样吧,天色也不早了,还得回去准备晚饭,就不多待了。”
林则成丢下一句话,推开店门。
“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老范瞧着走出店里的三人,叮嘱一声。
“爷爷,这老范大爷是?”
林宣好奇的问道。
“噢,他是我年轻时候,一起出去闯荡的老伙计,在你满一周岁的时候,还抱过你,不过你肯定已经不记得了。”
林则成告知了一下他的身份。
“是没什么印象。”
林宣回了一句。
既然是爷爷的老朋友,这以后开花店需要种植的幼株,可以从范大爷这边搞一条渠道嘛。
他脑海里冒出这么一个想法来。
正在他想着这件事的时候,林九九忽然停下来脚步。
她朝着一个方向看去。
“怎么啦?”
林宣一时没注意,撞到了她的后背,疑惑的问道。
“我们去买一只宠物吧,这也是列在一百件事情里面的。”
林九九沉默了一下后,看着他的眼睛,开口说道。
养宠物?!
林宣愣了一下,随即点头:“嗯,没问题,你想养就行。”
“好的,我们去那边看看。”
林九九指着她刚才所看的方向。
憨妞儿肯定是发现了什么。
“爷爷,我们去那边逛逛,九九准备买只宠物。”
林宣喊了一声走在前面的林则成。
“买宠物?这花鸟市场的宠物水深的很,你们两个先去,我回去找一下老范,他对这里熟门熟路,让他给你们掌掌眼吧。”
林则成想了一下,说出这么一段话。
“行,爷爷,那我们先去,你一会儿和范大爷赶过来,就在那边。”
林宣指了下他们的左前方。
“好的。”
一行三人分道扬镳。
“憨妞儿,你是发现了什么吗?”
“没什么,就是听见似乎有人在偷狗。”
林九九语气淡淡的说道。
偷狗?
还有人在花鸟市场偷狗的嘛!
胆子挺大。
“而且偷的好像是只哈士奇!”
林九九又加了一句。
啥?偷哈士奇,这是要偷回家帮忙拆家的嘛。
林宣倒是没想到。琇書網
“喏,到了,就在前面。”
在他一脸懵圈的时候,林九九朝着前面巷子里一家大门紧闭的店铺努努嘴。
“门是关着的,偷狗的在里面?”
林宣问了一句。
“对,在里面,正在和二哈吵架。”
“......”
这偷狗的估计脑子不好,难道不知道哈士奇是吵架没输过的存在嘛。
“店里只有一只二哈在里面?”
“不,还有好几只哈士奇的幼崽在,这也是我过来看看的原因。”
林九九摇摇头,脸上带着一丝气愤。
嚯,这估计是来谋财的,不是偷狗下饭馆的。
现在哈士奇的市场价也不低,一只也在一千块左右,要是品种卖相好一点的,都得一千五往上跑。
“你过去敲门吓吓这个偷狗的吧,他好像准备对大哈士奇动手了,我在这里帮你掠阵。”
林九九催促他一句。
她现在也知道在身份证没有拿到手前,要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和警察打交道。
“好的,我这就过去看看。”
林宣示意林九九站在原地别动。
“嗯嗯。”
他朝着这家宠物店走去的步伐加快,嘴里还大声的喊着:“店主,在不在,我昨天来看过几只哈士奇,觉得不错,想要买一只。”
两秒钟后,他已经来到宠物店门前,先是大力拍了拍紧闭的卷闸门,于此同时耳朵贴在门上听里面的动静。
店里面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以及一阵阵的狗叫声,很快,伴随着一道好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里面的脚步声消失。
这偷狗的,应该是打碎窗户玻璃跑了。
现在的人,赚钱的门路这么多,怎么非要来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林宣感慨一句,正准备离开,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道声音:“先生你好,刚才有点急事出去了一趟,你是要买宠物吗?”
他循声看去,一个戴着眼镜大概在二十五左右的男子,怀里抱着一只折耳猫,走到他跟前。
“额,我就是随便看看,刚好听见你关着门的店铺里有动静,便敲门看看是不是出了事,结果刚好你回来了。”
林宣一脸平静的说道。
“店里面有动静?那估计是狗狗跑出来了吧。”
这个男店主闻言愣了一下,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钥匙。
“先生,帮个忙。”
他将怀里的折耳猫递给林宣。
得,挺自来熟。
林宣嘴角一抽,还是接过了折耳猫。
男店主将钥匙插进卷闸门,然后用力一抬,卷闸门升了上去。
借着阳光,他朝店里面一看,有些傻眼。
店里面可谓是一片狼藉,不少桌椅翻倒,狗粮撒了一地,一只成年哈士奇正站在狗粮当中,很是随意的吃着狗粮。
靠近店铺里面的一块玻璃已经被砸坏,碎玻璃碴很不均匀的掉落在地面上。
店铺的拆家级场景,显然不是哈士奇干出来的事,这是遭了贼啊!
男店主第一时间掏出手机报了警。
将大致情况和警方说了一遍后,他挂掉电话,转而对林宣谢道:“先生,多谢多谢,如果不是你敲门把贼吓跑,我这损失可就大了。这样吧,你要是也是个喜欢宠物的人,我店里的这些宠物,你随便选一个吧。”
“举手之劳,举手之劳,你太客气了,我也不知道里面有贼。”
林宣客气了一下。
这时候,林九九走进宠物店,来到他身边,小声的说道:“傻木头,你也别客气了,就要一只小哈士奇吧,我想养一只。”
“......”
得,憨妞儿还真是不客气。
“先生,你真不选?”
男店主还是继续问了一句。
“咳,行吧,我女朋友想要养一只小哈士奇,不知道可不可以?”
林宣咳嗽一声。
“没问题,你选吧。”
男店主倒也是挺痛快。
.....
五分钟,林九九怀里抱着一只小哈士奇走出宠物店。
“憨妞儿,你怎么想起来养哈士奇啊?你不是不喜欢这傻狗嘛。”
林宣瞧着她脑袋枕在她胸口的二哈,略微有些羡慕。
“之前有人不是说过关于哈士奇的一段言论嘛,我想起来了,就想养了呗。”
林九九瞅了他一眼,嘴角掀起好看的弧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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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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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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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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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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