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羞,羞,羞,林宣哥哥和姐姐亲嘴嘴!”
忽然,旁边不远处,传来一阵孩童清脆的声音。
林宣和林九九,同时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在距离他们大概十米远的地方,站在两个小屁孩,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看起来在七八岁左右。
这两个小屁孩,正在看着他们,用手指划着各自的脸庞,意思很明显,羞羞脸。
“去去去,一边玩儿去。”
林宣连连摆手,脸上一阵尴尬。
“噢,我和大家说去喽!”
小男孩很是调皮的丢下一句话,拉起身边小女孩的手,麻溜的跑了,边跑嘴里还在喊着:“林宣哥哥和姐姐亲嘴嘴......”
这他喵的小屁孩!
人小鬼大的。
林宣咂咂嘴,无奈的摇摇头。
林九九见刚才的亲嘴场景,竟然被小孩子看见了,而且这两个小孩子似乎还准备广而告之,让她又羞又怒。
她又不能去欺负小孩子,所以只能拿林宣来出气。
“都怪你,都怪你,丢死人了!”
她俏脸上满是红晕,上前一步直接拧住他的耳朵,微微用力一提,领着他往家的方向走去,“你个登徒子,让你使坏,让你使坏,赶紧回家,丢人!”
林宣理亏在先,也不好说什么,只能保持沉默往家走,偶尔嘴里还是会发出一阵“嘶嘶”的吸气声。
等两人回到家后,林则成已经睡下,应该是没听见村子里发生野猪进村的事情。
“你也赶紧回屋休息去,整天一肚子坏水!”
林九九拧着林宣的耳朵,直到到他的房门前,才松开手。
“好好好,我这就去休息。”
林宣揉了揉长时间被拧着有些发热的耳朵,一副如获大赦的表情。
他推开房门走进屋里,在即将关上房门的时候,他看了眼林九九的嘴唇,故意用她能听见的音量嘟囔一句:“憨妞儿的嘴唇真软,真甜!”
然后“啪”的一声将门关上。
站在门外的林九九,看着她面前紧闭的房门,轻咬樱唇,恨恨的跺了下脚,气呼呼的说出一句【登徒子】。
等回到房间后,她躺在床上,抬手摸了摸嘴唇,回想起之前两人亲吻的场景。
人类之所以喜欢亲吻的原因她还是没想明白,但也许和兴奋都关系吧。
毕竟,刚才林宣在吮吸她的嘴唇时,她心中有股异样产生,有着一丝兴奋和大脑的恍惚。
她翻了一下身,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还是决定再查查。
不然,她心里始终觉得不得劲。
没多久,借着手机屏幕的亮光,林九九的俏脸上的红晕越发明显,秋水似的明眸上满是不可思议。
“呼......”
她长舒一口气,放下手机,用略微冰凉的手贴了贴滚烫的脸颊。
亲吻居然还分这么多种!
而且,竟然还有湿吻这种看似很夸张的方式!
这突如其来的知识,让她羞涩不已。
隔壁的林宣,此刻也躺在床上,他也在回忆着刚才两人接吻的画面,脸上满是笑容。
他喵的!
他保持了二十三年的初吻总算是在今晚被结束啦,而且,还是给了以后的媳妇儿,他的心里此刻就只有一个字。
那就是【美】!
那就是love!
两人都在各自的思绪中,逐渐进入梦乡中。
第二天早上,林宣起了个大早,等他洗漱完毕后,他瞧向了林九九的房门。
“憨妞儿,起床啦!”
喊了一声后,他静静的等待片刻后,林九九披散着长发开了门。
“是要去田青山是吧,我这就去洗漱!”
林九九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将凹凸有致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说着便要往外走去。
“不急着洗漱,看看,这是什么?!”
林宣变戏法似的,身后拿出一把木梳和一面圆镜出来,在她面前晃了晃。
“.....木梳啊。”
林九九瞅着他,抿抿嘴。
这家伙,有时候也和小孩子似的。
“嘿嘿嘿,我是来给憨妞儿梳头发的,知道你早上起床头发总是乱糟糟的。”
林宣瞧着她有些乱的银色长发说道。
“怎么?你嫌弃我啊?”
林九九白了他一眼。
“来,憨妞儿,你看我眼神,能看见啥?”
林宣没有接她这句话,而是指了指他的眼睛,一脸认真的问道。
“没看见啥,也没有眼角的污秽之物,脸洗的挺干净的。”
林九九瞅了他一眼,老老实实的说道。
“......不对,你看见的是爱,而且是满满的爱,你早起头发散乱的样子,散发的是一种慵懒的美,格外的好看,何谈嫌弃二字,你赶紧坐下,让我给你把头发梳好。”
林宣摇摇头,大清早就来肉麻情话。
“行行行,我坐下,你可别说这些言辞,让你爷爷听见不合适。”
林九九将他拉进屋子,然后关上门,示意他说话注意。
“没事,爷爷他都是过来人,这些小风小浪的,算个啥。”
林宣摆摆手,让她不用多虑。
“呸,目无尊长。”
林九九说的给了他一个脑瓜崩。
“......”
得,憨妞儿这是彻底让一个手镯给收买了呀。
将镜子放在桌上,林宣让林九九坐在椅子上,开始给她梳头。
给长发女生梳头发,只要掌握一个字就行,那就是慢。
慢工出好活,快并不是好事。
林宣先是握住憨妞儿银色长发的中段位置,用谭木匠的牛角梳慢慢的先给她梳发尾。
女生的头发,一般会在发尾处存在打结的情况。
特别是在给长发女生梳头的时候,你如果不握住上半部分的头发,还速度快的直接梳下去。
那恭喜你,轻一点,你收获的可能是女生的哭闹,重一点的,直接铁直男,你不爱我,分手的尴尬。
不过,很快,林宣发现憨妞儿的头发,并没有发尾打结的这个问题。
她的银色长发柔顺无比,一梳到头,没有丝毫受阻的情况出现。
这样的发质,估计是所有女生都梦寐以求的吧!
“憨妞儿,我给你扎个鞭子呗。”
林宣给她梳好头发后,心血来潮的说道。
“你会扎头发?”
林九九扭头,疑惑的看向他。
“扎个简单的双麻花辫,我还是会的。”
林宣笑着说了一句。
“行,你扎吧。”
“好嘞。”
林宣将林九九头上所有的银色长发一分为二,把两侧的头发扎成低马尾的样子,紧接着,花了十五分钟,分别将低马尾编成麻花辫。
“来,再把这鸭舌帽戴上,你看一下。”
他将放在桌子上的鸭舌帽戴在她的头上。
林九九闻言,看向镜子里,打量片刻后,满意的点点头:“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
“那是自然,这双麻花辫,配帽子,再搭你这宽松的卫衣,是非常潮流的搭配。”
林宣颇为得意的说道。
他之前在一本今年的时尚杂志上看到过,关于秋季的穿搭知识中,有关于这一方面的介绍。
双麻花辫的扎发很文艺感,简单又时尚,搭配宽松的卫衣十分的有休闲感,整体会呈现一种特别的慵懒风。
“什么时候,你能把唐朝女生的发式给学会了,那才是牛!”
林九九见他有些傲娇,不由的开口说道。
“......”
唐朝的女生发式,那可是精细的活。
通过电视剧和小说里的描述,唐代女子在服装发式的创新上给人以极高的艺术享受,尤其是对发型的偏爱和重视可以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什么随云髻、白合髻、垂挂髻等,太复杂,但是也非常好看。
“哎,话说憨妞儿,你怎么不扎唐朝的发式啊?”
林宣好奇的问了一句。
“太麻烦了,再说,没什么饰品的话,也不好看。”
林九九解释了一句。
“憨妞儿,我特别想看看你穿唐装和扎唐朝流行发髻的模样,肯定特别好看!等回合庐市后,我带你去拍一套这样的写真吧!”
林宣脑海里冒出来这么一个想法。
“好呀,我也挺怀念那时的装扮。”
林九九同意的点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回忆之色。
“好嘞,你去洗漱吧,吃完早饭咱们去田青山。”
“等下,看在你大清早给我梳头的份上,给你一个奖励。”
林九九喊住正准备开门出去的林宣。
奖励?
林宣先是一愣,随即想到什么,心中狂喜。
“你先闭上眼睛。”
林九九见一脸兴奋回到她面前的林宣,开口说道。
“噢,好的!”
他立刻闭上眼睛。
嚯,果然,憨妞儿莫不是要亲他。
难道是尝到了亲吻的甜头不成!
他心里这样想着。
片刻后,他猜想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嘴唇上没有任何东西触碰,反倒是,他觉得他的手腕上,似乎带了个什么东西。
这怎么不按剧本来啊!
“好啦,你睁开眼。”
林九九的声音传来。
他连忙睁开双眼,往左手的手腕处瞧去,只见一根黑色的用来扎头发的皮筋,正安安稳稳的待在他的手腕上。
这是?
林宣一时没反应过来。
片刻后,他嘴角露出笑容。
现在很多年轻的情侣在谈恋爱的时候,女生会给男生一个小皮筋戴在手腕上面,代表这个男生已经名草有主,请其他的异形自动自觉保持距离,不要靠近。
男生戴小皮筋,已经演变成男生有女朋友的标志。
憨妞儿给他戴上扎头发的皮筋,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是在宣誓主权:你以后就是我的人啦。
林九九见林宣在看着她,连忙避开他的视线,语气略带慌张的说道:“你别多想,就是为了让你以后方便给我扎头发罢了。”
丢下这句话后,她小跑几步打开房门,一个人下楼去了。
她之所以给林宣戴上皮筋,正是因为她在网上看到关于小皮筋蕴含的意义。
小皮筋就像一个戒指一样,如果你给了男生的话,就代表着你会对他一心一意,当然他也要对你一心一意。
你要用这个小皮筋,牢牢的套住他,让他永远陪在自己身边。
她不会像林宣那样明目张胆的表达情感,便想到用这种委婉的方式去表达她对他的感情。
林宣低头摸了下手腕处的小皮筋,觉得今天早上的生活格外美好!
......
在吃早饭的时候,林则成瞧见林宣手腕上戴着的皮筋,开口问道:“宣儿,你戴着个皮筋做什么?”
老一辈人,自然不明白现在流行的文化。
“噢,是给九九扎头发用的,她有时候会不小心的丢皮筋,我就备了一个,以防万一。”
林宣给老爷子解释了一下,眼神却看向坐在对面的林九九。
林九九敏锐的察觉到他的目光,连忙将头低了低,“呼呼”的喝着粥。
“嗯,你小子不错,挺细心的。”
林则成满意的看了眼自家孙子,然后对林九九说道:“九九,宣儿是个好孩子,我这辈子,对他最大的希望,就是以后娶个好媳妇,好好过日子,他以后要是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你直接和我说,我一定严加管教。”
“咳......”
林宣被粥呛了一下,咳嗽一声。
爷爷,你这前半句还在夸人,后半句怎么就急转直下。
“噢噢,好的,我会的。”
林九九倒也是不客气,连连点头答应下来。
“嗯嗯,九九长得这么好看,我家宣儿也长得不赖,这以后生的娃,肯定漂亮的紧啊!”
林则成摸了摸下巴的胡子,自言自语的说着。
“噗.......”
“噗.......”
这一下,林宣和林九九齐齐喷出一口粥来
“爷爷,我们吃饱了,还有些事要去办。”
林宣觉得这早饭吃的着实有些烫嘴,还是先溜为妙。
“是的,我们还有事。”
林九九闻言,也站起身,和他慌张的逃了。
“哎,现在孩子,一提到生孩子,和要他们似的。”琇書蛧
林则成瞧着两人的背影摇摇头。
出了院子后,两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现在生啥孩子?”
“我不要生孩子!”
他们看了彼此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
两人闻言先是一愣,随即脸上挂满笑容。
“去田青山,干正事啦!”
林宣刮了一下憨妞儿的鼻子。
“嗯嗯,出发!”
林九九应了一声。
租来的小轿车继续租着,载着两人来到田青山山脚下。
将车熄火,林宣下车打开后备箱,将从谯城买回来的装满药材的布袋拎出来。
“憨妞儿,咱们第一次见面的田青山,又回来了!”
他看着面前的田青山,思绪满满。
“走吧,去看看土地爷可还好!”
林九九拿着装有植物种子的纸盒,背着她的白色小挎包,瞅了他一眼。
“上山。”
“上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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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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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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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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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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