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往日的习惯,风玲肯定会对还能坚持在麦伊城住下去的人充满了好奇心,但今日却是对此不闻不问,只是回到掌柜的为她安排的最好的房间里,失魂落魄地坐下。
小柚见她如此,很是心疼,轻轻挪到她身边,轻声问着:“殿下,可好。”
风玲也不理人,也不说话,只是背对着小柚,静静坐着。明眼人看得出来,她在发抖。
“殿下!”小柚想上前,却又害怕触及到风玲的心伤。是啊,毕竟是皇族之人,这样的事情对她来说,太过险恶了,是超出认知的恶。
风玲毫无预警,突然回身,抱住了小柚的腰。这一动作把小柚弄懵了,伸不伸手都别扭,也不敢动。过了片刻,她决定还是回抱住风玲,安抚因为低声抽泣而浑身颤抖的风玲。
足足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两人什么也不说,就这么静静待着。房间里甚至静到只能听到风玲的抽泣声。
风玲再起身,双目也是泛着红。小柚递上帕子,本打算上手给她擦擦眼泪,倒是被她反手抢过来,自己拭去泪痕。那手劲儿好像是恨上自己的双目,要把眼睛上的皮擦掉。
“殿下,轻点儿,眼睛都红了。”小柚看着只剩心疼。
风玲也不在意,擦干眼泪,将帕子随手一扔。而后抬头对小柚说:“我势必要抓住李荡,要他为那些死去的人陪葬。”
正说着,两人就被楼下的吵闹声吸引了。不是说所有的客人都被清走了吗/为何还会有人出现?
“这位客官,您的房费,本店会十倍赔给您的,您就搬走吧。”掌柜的很是为难。
“掌柜的,帐不是这么算的。在下是来麦伊城进货的,您这家店可是之前朋友推荐在下而来的。既然如此,在下现在就要搬走,那所有的事情都要从头而来。浪费的时间和精力,如何赔偿?这些都可以成为赚钱的成本。您是掌管客栈之人,也是个商人,这其中道理不会不懂吧。”回应之人无一间断,一通表达。
风玲默默为掌柜的拘了一把辛酸泪。这人一听就很精明,简直就是无商不奸地典范!
掌柜的已经知道风玲的身份,当然不敢随便松口,不过,也离不开小柚的“叮嘱”。可是,眼前这位爷也不是个好惹的,看起来在商界也是有一定地位的。公主是公主,可总归高高在上,过了这段时间,她是要离开的。自己却是祖祖辈辈生活在麦伊城。万一以后生意没得做,又该如何是好?
概括来说,左右为难。说好听点,就是神仙打架,他就是那个受伤的百姓。
风玲到底是“苦出身”,从前在大学中作为“钱钱社”的社长,即便是很爱钱,社员在计算经费时出现了纰漏,只要不影响社团运转,她也不会迁怒别人,更不会因为自己的心情影响其他人。所以,她大概能猜出掌柜的那种左右为难的心情。
于是,她下楼了。但是,她永远也不知道,今日的决定让她日后尝到了何为患得患失。纠结难定。
“我说这位小哥呀,别为难人嘛,你说,陪你多少,我替掌柜的赔给你,如何?”风玲努力从刚才悲伤的情绪中走出。毕竟是外人,暴露情绪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反而还很危险。
对方见下来的是一戴面纱的盈盈女流,虽然不见其貌,可举手投足之间透出一股不容人违抗的威严,他不自觉的将身上的戾气收敛了些。要说他也是见过风浪的人,说实话,对方的所谓“威严”还不足以让他怕,却无意中令他愿意让步。若非要细究原因,他总觉得威严二字用在对方身上过于沉重,又没有合适的词去形容。
“恐怕你赔不起。”也是不甘示弱。
风玲心想,嗯,这个异世界还有我赔不起的东西,应该只有人命。这人口气不小啊~
“怎么?想要我赔条命给你还是你想要掌柜的命?”风玲开启了腹黑模式。在她眼中,对方就是个长相普通的商人,对付他不需要太大的精力,发发威也就吓跑了。
对方没想到这位女子不按套路出牌,怎么说着说着就要拼命了。这回他算是涨见识了。
小柚护主的自然反应是,啥?自家殿下要和人拼命?瞬间就挡在小柚和对方中间,大有“你敢动她试试”的威胁之态。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就是传说中的剑拔弩张吗?谁都不让谁。
到最后,风玲是站累了,关键是这种无声的沉默特别尴尬。她伸手拨了一下小柚。小柚稍稍挪开些空隙。风玲继续眯着眼睛,说:“小柚,五百两黄金的银票拿来。”
这下轮到小柚懵了。这什么情况?自家殿下准备让步了?她也只是心里想想,剩下的就是听主子吩咐了。她从袖筒中掏出五百两黄金的银票递给风玲。
风玲递给对面那个商人,说:“小哥,别僵持了。诺,五百两黄金,应该够了吧。差不多买下整座客栈了。刚才那话是逗你的。”她转身就要回房间,突然想到了什么,问:“说了这么半天,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哥们,尊姓大名啊?”
那人似乎还在呆愣的状态中,本能地回应:“苏鸿祁。”
“好名字啊,鸿鹄之志,祁连不灭。”风玲自诩不是个文化人,这两句只不过是在藏书阁看过的,有印象罢了,“我叫风玲,包下客栈的就是我。小柚,累了。”
“好,殿下,走,休息。”小柚对自家主子突然抛出真名没有什么惊讶,就顺着她。随后,两人上楼,关门休息。只留那个商人和掌柜的在客栈大堂中凌乱。
直到此时,这位商人才反应过来。风玲?殿下?她不就是传说中启明国最受宠的公主,天狼国上任“朱雀神女”吗?
随后,他自嘲一笑。怪不得直接就拼命了。敢情除去命赔不起,她什么都能赔得起。自己算是人生初次有眼无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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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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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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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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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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