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如实说出自认为的问题所在。
“这个东西,虽然会成为达官显贵或者有钱人的挣抢对象,但是一人一床,就足够啦,就算有多余的钱财,一个府中的人,一人平均三床,也不过二三十床,并且买过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买,我们要想继续赚钱,就只能发展新的用户,不存在忠实的顾客,更不存在忠实到,不远千里来帮我们解决这个不起眼的绊脚石。”
“沈公子怕是误会我了。”
面对沈默针针见血的问题,沈晚晚淡淡的回应了一句。
沈默:“……”
这下他越发不懂沈晚晚了。
“我说的金都官府,可不单单止城里的那些达官显贵。”沈晚晚解释着。
“大少奶奶指的是什么?”沈默想要看看沈晚晚的野心到底有多大,一个女子,敢大大方方的出来做生意,已是难得,这么敢想,沈晚晚还是古往今来第一人。
“我指的是能够管理十万铁骑的达官显贵。”
十万铁骑!
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沈默,也被沈晚晚的野心给吓到了。
“……这和十万铁骑又有什么关系?”好一会,沈默才反应过来,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听听沈晚晚那么说的原因。
眼前那个姑娘,总是能给自己带来一些出其不意的惊喜以及惊讶,不过他喜欢。
已经很久没有体过这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因为我要让那个东西成为军需用品,而且是最重要的军需用品。”沈晚晚肯定道。
这个远大的抱负,她自然是没有那个能力实现,但是沈默可以呀。
沈家做了这么多年生意,应该认识几个人。
把这个东西介绍给该人认识的人,还是有机会的。
“这个……”沈默震惊的同时又懊恼他自己,为什么他就没有想到。
“东晋为什么要养十万铁骑,当然是为了抵抗外来的侵略,确保东晋百姓可以安稳度日,那些铁骑常年驻扎在外,风吹日晒也就算了,好歹可以忍忍,但是冬天呢,大雪纷飞的时候呢?朝廷最多可以保证粮草,其他的,就算有心也无力,所以东晋的十万铁骑,有很大一部分的士兵,都是没熬过冬季而离开的,他们的报效国家的满腔热血,最后败给的竟然是恶劣的环境,而不是敌人,当然,西昌同样一部分的士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沈晚晚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时代的经济,所以知道行军打仗最缺少的是被褥。
“被褥那种东西,实在供不应求,不是朝廷不愿意,而是有心无力。”沈默虽然不知道沈晚晚为何知道的,但是他不否认沈晚晚说的是事情。
绫罗绸缎是现在最好的布料,也是供应最多的布料,同时也是达官显贵最喜欢的,但是它却不适合作为战士每晚必须的被褥。
市面上那些便宜的麻布芦苇,根本就不能抵御边关的寒冷。
即便士兵们不嫌弃家禽羽毛的味道,但是包裹羽毛的面料如果不好的话,那些羽毛还没让战士们熬过冬天,羽毛就已经完全不见了。
“所以我们才要做出战士们最需要的东西,让边关战士们,可以安稳渡过每一个冬天,只要我们做出来了,还怕朝廷不要嘛。”沈晚晚一开始打算做的就是军需品。
只是苦于没有人交流,今日一提,沈默都这般认可自己的提议,想必东晋的军需品,比她想象的还要棘手的多。
“只要做出来了,朝廷自然会要,而且是源源不断的要,因为只有保证了战士们的性命,我们东晋抵御外敌,才有胜利的希望。”沈默也赞同的开口着。
这一刻安全没有了震惊,有的只是,又能赚钱,又能挽救边关战士性命的信念。
沈晚晚身为一个女子,有经商的头脑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但她居然还有一颗胸怀天下的心。
“可是战士们需要转战但不同的地方,那么大的被子,十几万床,想要转移它,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朝廷应该不会把人力浪费在这个上面。”
已经有一个粮草部队了,在弄一个专门运送被子的,那岂不是……
从未开口的齐怀仁,冷不防的开口道。
他虽然说出的是担心,但是那也代表,他觉得沈晚晚那个提议可行,只是这其中有一些困难需要克服。
“爹爹,晚晚没有见过真正的部队是什么样的,所以不太清楚部队的基本运作,只知道有专门运输粮草的,不知道,剩下的军需用品,部队都是怎么解决的?”
沈晚晚知道齐怀仁同意了她的提议,并且也开始为这件事出谋划策,虽然不确定齐怀仁知不知道关于行军打仗的事,但姜是老的辣,问一问,总归没错的。
“只有运输粮草的,不过粮草中包含幄帐,以及你说的棉被也就是我们每晚入睡需要的衾,只是衾比较小,可以就地取材,携带是比较方便的,但是你这么大一个棉被,行军打仗使,运送粮草的,带个十来床或许不是问题,但是带一个部队需要的,那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所以,即便朝廷给边关战士,买了御寒棉被,战士们也带不走的。”
“战士们若是只守一处边关,只到一个地方大仗也就算了,可东南西北,那么多方向,谁都不知道敌人到底从哪里进攻,又何时进攻,所以带那么多人需要的棉被,是及其浪费兵力,而又不讨好的一件事,朝廷不会允许的。”
齐怀仁说的也对,打仗的时候,战士们不是在奋勇杀敌,就是在节节退败,不管那个结果,专门弄一个运送被子的部队是真的不现实。wWW.ΧìǔΜЬ.CǒΜ
“那如果让战士们自己带呢?”沈晚晚提议着。
“晚晚,你什么意思?为父不太明白?”齐怀仁疑惑的看着沈晚晚。
“晚晚的意思是说,我们卖给朝廷,用来给战士们打仗用的被子,让每一个战士自己带着,不用劳烦任何人,这样以来,战士们走到哪,被子就到哪,不需要等某个部队送,用的时候,就直接用。”
沈晚晚大胆的提议着。
“不……不可能,战士们行军打仗就已经够累了,在带一床那么大的被子,朝廷不会那么做的。”齐怀仁直接否认沈晚晚那个提议。
“如果我们能制造出方便携带的呢?”沈晚晚再次提议着。
众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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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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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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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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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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