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若不是做衣服来不及了,沈晚晚是不愿意进这种成品衣店的。
眼看正午了,沈晚晚找了一家路边小吃坐下了,从这里回到上柳村最快也要两个时辰,她不吃午餐到是忍得住,但是齐遇就不行了。
好在上柳村没什么特大酒楼,齐遇一个大少爷也吃惯了路边摊,吃饭的事情好解决。
“我们去哪里吃。”然而这一次齐遇并没有让沈晚晚如愿。
看着齐遇手指的地方,沈晚晚哭笑不得。
原来在上柳村齐遇之所以会将就,是因为条件有限,一旦到了更繁华的地方,齐遇大少爷的本性,就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们就到这里吃。”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毛病可不能惯他,不然他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我不要,我要去那里吃。”齐遇耍着小脾气
“齐遇。”沈晚晚愠怒着。
“我们有钱。”齐遇一针见血道。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沈晚晚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和齐遇解释。
“那是什么?”齐遇也完全不理解沈晚晚。
“不过就是吃饭,哪里都一样。”
“哪里都一样,为什么不能到那里吃。”齐遇说着已经起身走向高家酒楼。
“齐遇。”
沈晚晚反应过来,抬手就要制止齐遇,奈何还是晚一步。
上一次齐遇走丢,沈晚晚到现在还心有余悸,便只能抬脚跟上去。
沈晚晚没想到齐遇傻傻的,居然还挺会享受,不仅要来最好的酒楼,还在二楼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
一个靠近窗边,可以俯瞰整条主路。
这位置称它为雅座都不过分。
不过这个时代应该不分吧。
然而下一秒,店小二的一句话就让沈晚晚的幻想破灭。
这里不仅分雅座,而且每个座位的收费也不同,就像上辈子有些会所里,每个房间收费标准不同不说,还有最低消费。
而她们现在坐的这个位置,是酒楼最好的雅座,最低消费也是最高的。
这高家做生意的理念也快超前了吧。
难怪高家能成为夕山镇首富,能黑白通吃,原来他还是有些真材实料的。
“齐遇,我们换个位置。”沈晚晚让店小二等一下的时候,下一秒就和齐遇商量起来。
“不要,我有钱。”齐遇嘴上任性的同时,手也没闲着。
拿出阿沐给他的钱袋子,伸手拿了二两银子就放到店小二手里。
“多了。”
沈晚晚的第一反应就是吃亏,伸手就从店小二手中拿回一两。
这才开始点菜。
介于齐遇刚刚的表现,沈晚晚根本就没让齐遇看菜单,点了几个齐遇平时爱吃的菜,就让店小二离开了。
“你别担心,我们有钱。”齐遇的目光从主街移回。
“嗯,我知道。”沈晚晚有气无力的回应了一句。
她该怎么让齐遇知道,就齐家那点钱,在夕山镇算得了什么?
看着齐遇那副无所谓的模样,沈晚晚心都在滴血。
看来以后,她要努力了,努力赚很多钱,这样才能保证齐遇以后的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多出了服务费的原因,他们这一桌上菜的速度特别快,沈晚晚一心想让齐遇学着节省一点,根本没注意齐遇时不时盯着主街的目光。
直到楼下人群涌动,沈晚晚这才从心事中回过神,下意识的朝人群中看去,就看到好几辆比高家还要豪华的马车,井然有序的停在高家酒楼门口,尤其是马车旁那一排排站的笔直的家丁。
那动作标准的,一看就是受过专业训练。
谁呀,谁有那么大的排场?
在这弹丸之地,边陲之边。
沈晚晚本来没什么好奇心的,再加上上辈子她什么场面没见过,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目光不自觉就被吸引,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令沈晚晚更没有想到的,拥有这么大的排场的人,居然会是一个女人。
由于二楼,距离门口又有点远,沈晚晚看不清那女人到底是和模样,但是这么远的距离都能感受她身上散发着让人不能直视和敬而远之的气场,沈晚晚就敢断定,她不是普通人,至少不是高家这样的暴发户。Χiυmъ.cοΜ
一身贵气,与身俱来。
那是普通人练一辈子都到达不了的高度。
比起她,沈晚晚更被那个唯一近她身的女子给吸引。
明明做着伺候人的事,但是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清冷和孤傲,和她主人的贵气,简直相得益彰。
这么契合的主仆,怕是找不到第二对。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沈晚晚居然在那个女子身上,找到了苏映的影子。
她那模样和自己第一次见苏映的模样,简直太像了。
如果苏映运气好的话,进入的也应该是那样的府邸,而不是齐家。
伺候的也该是那样大富大贵的人,而不是在大房院里,当个保镖,还兼做杂活的那种。
这样一对比,可真是委屈了苏映。
等她能自己赚钱了,她一定要给苏映涨工资。
“齐遇看到了吗?那才叫有钱。”知道那两个人走进酒楼,沈晚晚这才移回自己的目光。
沈晚晚夸别人,齐遇难得赞同的点点头。
这是沈晚晚意料之外的,但沈晚晚却抓住了这个好机会。
“既然你知道了什么叫有钱,那你就应该知道,我们和她比起来,连小康都算不上,所以以后,不可以再随便说我们有钱这句话,也不可以随便来这种地方。”
“什么叫小康?”
沈晚晚:“……”
这是重点吗?
重点不应该是后面那句!
即便知道齐遇的脑回路不同于常人,沈晚晚也被气的一口淤血堵在喉咙不上不下。
“小康就是比平常人家有钱那么一点点,就稍稍有钱那么一点点,比如,我们就比上柳村买烧鸡的那个大爷家,有钱那么一点点。”
“卖烧鸡?不应该是卖酒的柳家吗?”齐遇一脸天真的提出自己的质疑。
沈晚晚:“……”
齐遇居然还有点金钱概念。
“对,也比柳家有钱那么一点点。”
“哦。”齐遇说着便转过头,不在和沈晚晚继续那个话题。
“哦”是什么意思?
懂了还是没懂?
自己刚刚那番话,到底有没有作用?
沈晚晚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更没有注意到齐遇和对面窗户后面那人的眼神交流。
居然亲自前来查看。
看来东晋朝堂,那些人坐的依旧不稳!
毕竟是抢来的东西,夜夜难寐也正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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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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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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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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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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