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十来分钟,齐遇放下手中筷子,细心的问着沈晚晚。
“夕山镇,去夕山镇干什么?”沈晚晚怎么觉得齐遇想一出是一出。
出门之前不是说买衣服的吗,一顿饭的时间,他又要去夕山镇。
“去买衣服呀。”
“就到上柳村呀。”
沈晚晚比齐遇还理所当然。
“上柳村的不好看,我要去夕山镇。”齐遇强硬道。
一听到这个语气,沈晚晚就知道齐遇又要开始耍无赖了。
“齐遇。”沈晚晚的语气也一贯的“强硬”起来。
“不行,我要去,我就要去。”以往沈晚晚那般“强硬”的时候,齐遇本能的就会软下去,但是这一次,不仅没有,反而更加噬无忌惮。
“不行,不能去。”沈晚晚也越发的坚持。
“我就要去。”齐遇彻底生气的时候,就是不看沈晚晚,沈晚晚把他摸的透透的。
“齐遇。”沈晚晚对着齐遇的后脑勺叫道。
齐遇动是动了,不过却是更加的远离沈晚晚。
沈晚晚知道齐遇是什么意思。
可是就算这样,她也不能顺从齐遇。
硬的不行,那她就来软的。
齐遇总得吃一样。
“齐遇,你是忘记你上次在夕山镇走丢的事情吗?”沈晚晚尽可能的压低自己的声线。
闻言,齐遇头也不回的道:“这次你看好我不就可以了吗。”
沈晚晚:“……!”
齐遇什么意思?
合着上次他走丢,是因为她没看好他!
意识到这个问题,沈晚晚可真是哭笑不得。
上次,上次明明是齐遇自己,是他自己要独自一人去买糖葫芦的。
她有制止的好吧。
“你这么大个人了,连我都看不好吗?”没等沈晚晚为自己“平反”,齐遇反倒转过身质问着沈晚晚。
沈晚晚:“……”
“腿长你身上,是我能控制的吗?”
“那你只看我,不看别人不就行了。”齐遇控诉着。
“我哪有看别人。”沈晚晚真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上次就是你非要买狗呀,你这次不买狗不就好了。”齐遇把所有问题都推到狗身上。
齐遇不提狗还好,一提狗,沈晚晚才发现,她上次买了一只狗都没带走。
“你说是不是?”齐遇反问着沈晚晚。
“齐遇,你这是在推卸责任你知道吗?”
“那你的意思就是我的错,所以我就不应该出齐家门,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齐遇责备的语气中又透着些赌气的成份。
在加上,那一脸可怜兮兮的表情。
那模样别提让人有多心疼了,看的沈晚晚瞬间都觉得是自己错了,全都是她的错的那种错。
“我不是那个意思。”沈晚晚的声线,随即就软了下来。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
沈晚晚倒是真的想为自己狡辩一下,但是话到嘴边,她又说不出来了。
试了好一会,都不行,沈晚晚只能无奈松口:“好,去,去夕山镇。”
“嗯。”
一听到沈晚晚松口,齐遇立马就眉开眼笑的。
那速度快的,沈晚晚真觉得齐遇脸上有什么控制表情的机关,不然一个人变脸,怎么可以变的这么快。
难怪齐遇今天这么早就出门,连早餐都要在外面吃,原来早有准备。
这人,心眼咋那么多。
尤其是在吃喝玩乐上。
按着齐遇的要求,两人坐着马车来到了夕山镇。
还和以前一样,沈晚晚给了马夫一些钱,让他安顿好马,依旧他自己的午餐,然后沈晚晚才带走齐遇。
这一次,沈晚晚依旧紧紧的牵着齐遇的手,而且她发誓,马上不管买什么都不在松开齐遇的手。
沿着主街道,他们寻找卖衣服的地方。
一路走下来,沈晚晚才算真正的体会到,高家垄断夕山镇是什么意思。
衣食住行,但凡在主街道上,门店稍微大一点的,都是高家的生意。
什么高家米庄,高家酒庄,高家布庄,以及高家酒楼,
衣食住行,高家占完了。
更恐怖的是,但凡高家开的门店,几乎都没有任何竞争对手。
这种情况也就是在古代,这要是搁在上辈子,工商局也不会让他这么嚣张。
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物价局,如果没有的话,以高家这么垄断,那价钱得是什么样。
眼瞅着一条街都要走完了,也没有其他买衣服的店面,沈晚晚就抬脚走进了高家的布庄。
一进门就迎上店员的招呼,沈晚晚对此还有些好感,跟着店员继续往里面走,可没走到两步,店里就骚动起来。
沈晚晚还没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原本接待她和齐遇的店员,丢下她和齐遇,直冲门口方向。xǐυmь.℃òm
沈晚晚疑惑的回头,就看着两个和她差不多大小的女子在众人的拥簇下走进了店里。
听着她们的交谈,沈晚晚大概知道了那两个女子的身份。
一个小嘴巴巴说不停的是高家的小姐,也就这家店铺的少主人,而那个默默听着的,是李达大致仕所属的李家大小姐。
在这夕山镇,做生意的高家,告老还乡的李家,以及县令马家,完全形成了三足鼎立的现象,任谁都无法撼动这三家的地位。
由于就高家一家经商,所以即便高家再有钱,在其它两家人面前,身份也是低一头的。
高家的大小姐,这般讨好李家大小姐,也是情有可原的。
沈晚晚理清楚这一切,便看起了自己的衣服。
好在这个店足够大,大到几乎可以分东西,沈晚晚刻意选了离那两位大小姐,比较远的地方。
除了两位大小姐看到那边面料比较昂贵以外,沈晚晚更不想多生事端。
高家小姐还好,毕竟是做生意的,又是自己家,对顾客自然不会说什么,但李家小姐,那就不一定,要是不小心发生什么摩擦,那就不好说了,再者,沈晚晚并没忘记,她和李家大娘子之间的矛盾。
对于李家人,她能躲则躲。
“齐遇,这一件怎么样?”除了父亲,沈晚晚还是第一次同异性一起逛街买衣服。
齐遇看了一眼沈晚晚指的那套衣服,肯定道:“好看。”
回答的那么快,沈晚晚都有些怀疑是不是真的好看了。
“那这件呢?”
“好看。”
“这件呢?”
“好看。”
简单的实验了一下,从齐遇嘴里得到的答案都是好看两个字。
这下沈晚晚算是知道了齐遇的审美。
“你是不是认为这里的衣服都好看?”沈晚晚如实说出自己的认知。
“嗯,只要是你穿,我觉得都好看。”齐遇点点头。
闻言,沈晚晚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么天真的齐遇,让人真的无法抵抗。
“每一件都好看,那我也不能都买呀。”
“你要是喜欢,那我们就都买。”齐遇并不觉得那是一件能够让人纠结的事。
沈晚晚:“……”
沈晚晚真的没想到,她相公心里居然还住着一个霸道总裁。
习惯性的捧着齐遇的脸,乐呵呵的道:“你可真我的……”
“哼。”
沈晚晚话还没说完,身后就传来一声冷哼。
沈晚晚本能的回头,就看到一个妙龄女子,一脸不可一世的睥睨着他们,随即开口道:“现在的乡下人,都这么大言不惭了!”
沈晚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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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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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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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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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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