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你一巴掌,你试试疼不疼?”糜贞揉了揉疼痛的脸庞,瞪了糜强一眼。
糜强讪笑道:“大小姐还有心思和老奴说笑,这就证明大小姐并没有觉得疼。”
“屁话,不疼才怪呢。管家,你说我刚才的表现咋样?”
“在老奴看来,大小姐的表现是这个!”糜强伸出了大拇指。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吓住汤佐?”糜贞不太确定的道。
糜强道:“大小姐,从第一次开始,你每次都变现的非常完美,吓得那些什么世家公子、王公贵族,统统知难而退。这次你表现的比以前好上一千倍,一万倍,还把主人也给惊动了,那个什么汤佐,肯定不会再打小姐的主意……”
“那倒未必,你不了解汤佐,他和别人不一样。别人见到我,不是垂涎我的美色,就是贪图我们家的财产……可是唯独他例外,初次见面的时候,他明明知道我是徐州首富的妹妹,竟然还那样对我!想想就来气!”
糜强察言观色,从糜贞的话语中不难听出来,糜贞似乎对汤佐还持有几分肯定。他试探性的问道:“大小姐,你是不是动心了?”
糜贞心中一怔,脸上立刻露出了一丝绯红,她急忙举起绣拳,朝糜强身上挥去,娇嗔道:“让你再胡说!我堂堂一个千金小姐,怎么会对他动心呢?再敢乱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糜强急忙捂住嘴巴,连声说道:“小姐恕罪,小姐恕罪,老奴不再乱说便是,还请小姐昂老奴留着这张嘴吧,吃饭喝水,还都要靠它呢……”
糜贞听后,噗哧笑了起来,“你就知道逗我开心……”
糜强是糜府的管家,也兼职做糜府的护院。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糜贞的奶爸。
糜竺的父亲英年早逝,那时糜竺才十五岁,糜芳十三岁,而糜贞却还没有满月。糜竺是糜家的长子嫡孙,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糜家的家业。
但糜家的家业实在太大,少不更事的糜竺无法驾驭,是管家糜强一直在暗中指点。糜贞年幼,需要有人照顾,糜强甘愿放弃管家身份,悉心陪护在糜贞身边,并用自己老婆的奶来喂养糜贞,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她拉扯大。
可以说,那些年,糜强是整个糜家的支柱。在生意上,糜竺有什么不懂的,就会主动来请教糜强,一直到糜竺自己能够**经营属于糜家的商业帝国时,糜强才功成身退,安心的当起了管家。
但是就在三年前,徐州牧陶谦的公子陶应在机缘巧合之下,看上了糜贞,经打听,才知道糜贞是糜竺之妹,便非要迎娶糜贞。
当时糜竺考虑到陶谦的关系,便想让糜贞嫁给陶应。可谁知,糜贞不肯嫁。但糜竺也不好得罪陶应,只好这么托着。后来实在拖不下去了,糜竺这才又来找糜贞商量,劝糜贞嫁给陶应。
但是糜贞誓死不嫁,还险些自尽。
糜强知道这些事情后,便悄悄的给糜贞出了个主意,让糜贞假装同意,之后在与陶应见面时,表现的疯癫一些,痴狂一些。
糜贞按照糜强说的计策做了,果然吓退了陶应,从此以后,任何来上门提亲的人,糜贞都用这种方法将其吓退。久而久之,竟然没有人来上门提亲了,一提到糜贞,几乎所有未娶的公子都吓得面如土色。
有利必有弊,糜贞虽然用计吓退了自己不想嫁的人,但是自己想嫁的时候,却又没有人来娶了,弄的她现在还一直待字闺中。
几天前,糜竺从彭城运粮回来,在她面前多次提及新任彭城相汤佐,并说的天花乱坠,糜贞自然能够听出哥哥的意思。而且她自己也春心萌动,便想偷偷的去一看究竟,同时也想出了一套考验汤佐的策略。
汤佐当然不知道糜贞是在故意考验自己,他的灵魂是从现代来的,什么样的女子没见过,像糜贞这样的性格,他司空见惯了。所以,糜贞表现出来的异人之举,非但丝毫没有吓退汤佐,反而令汤佐觉得这是糜贞的率真了。
糜贞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心里像是闯进了一只小鹿一样,七上八下的,她对糜强说道:“管家,你快去听听,大哥都和汤佐谈些什么!”
“喏!”
糜强出了房间,吩咐女婢好生伺候糜贞,便朝糜府大厅走去。他一边走,一边笑,心中暗暗的想道:“大小姐是我一手带大的,她有什么心思,我还能不清楚吗?不过,倒是便宜汤佐这个臭小子了……”
糜府大厅。
汤佐被糜竺请进了糜府的大厅,分宾主坐下,糜竺随即吩咐家丁泡上一壶府中最好的茶,用来款待汤佐。
“汤大人远道而来,子仲有失远迎,实在是罪过罪过,还请大人见谅。”糜竺首先开口道。
汤佐笑道:“糜大人客气了,赏赐糜大人资助汤某五千金的事情,我还没有来得及感谢呢,这次来的匆忙,也没有带什么礼物,说抱歉的应该是我才对。”
“大人,这些都是一些小事,不提也罢。我听说,我派人送去的那批黄金,在半路上被劫走了?”
汤佐点了点头,神情变得有些凝重,缓缓的说道:“黄金被劫,随行护卫的人也全都被残忍的杀死了,就连令弟也身受重伤。除此之外,糜大小姐也被贼人掳走,幸亏我出兵及时,昼夜不停的追击,这才找到贼寇巢穴,将其一网打尽,斩了贼首阙宣,这才将糜大小姐成功救出。”
听到这些,糜竺变得紧张起来,忙问道:“糜芳他没事吧?”
“暂时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只是伤势未愈,无法行动,所以我让人在彭城好生照顾他,直到他痊愈,再将他送回来。”
“大人想的很周到,只是这样一来,太过叨扰汤大人了!”糜竺客气的道。
汤佐摆手道:“什么叨扰不叨扰的,糜大人要是再这样说话,那张某可就生气了!”
“哈哈哈……大人性格爽朗,和我也很投缘……不知道汤大人年方几何?”
“今年刚好二十四岁。”
“我今年三十三岁,痴长你九岁,我可否称呼你一声贤弟?”
“如蒙糜大人不嫌弃,尽管称呼便是!”
“贤弟……除你之外,家中可还有其他人吗?”
“父母早亡,家中目前只我一人。”
“可曾婚配否?”
“尚未婚配!贤兄问这些干什么?”
“哦,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想多了解一下贤弟而已。”糜竺没有坦言,但他心中却早已经将汤佐看作了妹夫。
之所以他不没有当面点明,就是怕汤佐不同意,或者自己的妹妹不同意,那自己的面子上,也过不去。
所以,他必须小心翼翼的探听点口风,再回头跟妹妹商量商量,看看妹妹对汤佐印象如何!否则的话,他还要煞费一番苦心来撮合他们两个才行。
“主人,请用茶!”糜强端着一壶新茶从门外走来,先给汤佐端了一碗,这才走到糜竺面前。
糜竺端起一杯茶,对汤佐道:“贤弟,愚兄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汤佐笑着回应道:“贤兄请!”
他端着那杯茶放到了嘴边,闻到了一股茶香,他喝了一小口,稍微一品,便知这茶是上等的好茶,当即一饮而尽。
“贤弟,这茶怎么样?”糜竺望着汤佐似在品茶,便随口问道。
“味醇、色秀、香馨、汤清,乃茶中上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茶当来自柴桑庐山一带,不知是也不是?”琇書網
汤佐既然敢来拜访糜竺,就一定会做足功课,必须清楚糜竺喜欢什么,他才能投其所好。
据陈登介绍,糜竺博学广记,却尤爱茶道,喜欢品天下香茗。府中更是珍藏着从庐山一带求购而来的香茶,其茶茶汤清淡,宛若碧玉,味道醇香,是茶中极品。
所以,汤佐便大胆的猜测了出来。
糜竺听后,大吃一惊,忙问道:“贤弟只品了一杯,就能道出茶的来源,实在是神人也!莫非,贤弟也喜欢茶道?”
汤佐道:“略懂一二!”
糜竺当即和汤佐聊起了茶道,汤佐随机应变,却把话题转移到茶种上面,对糜竺大说特说他所知道的十大名茶来,什么龙井、铁观音、碧螺春、君山银针、黄山毛峰等等,听的糜竺是一愣一愣的。
这个时候,十大名茶还都没有屁影,糜竺虽然喜欢喝茶,可茶叶却没有具体细分,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叫法。糜竺所了解的,自然就比不上来自后世的汤佐多了。
两个人越聊越投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糜竺仍意犹未尽,还想再多听汤佐对茶叶的认知。
汤佐讲的口干舌燥,糜竺听的仔细,两个原本生疏的人,却因为茶叶,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
若非汤佐及时止住,只怕糜竺还不打算让他停下来。再讲下去,只怕汤佐也有些吃不消了,他能说的,都说了,差点就要被糜竺给挖空了。
糜竺对汤佐刮目相看,见天色已晚,便对汤佐道:“今日听贤弟这么一说,令我茅塞顿开,原来天下名茶如此之多,我却一个不知,实在惭愧惭愧。如今天色已晚,贤弟初来郯城,在这里无依无靠,不如暂住府中,若有什么其他事情,明日再去办不迟。晚饭后,我还想再多多请教贤弟一二,还望贤弟不吝赐教。”
汤佐倒吸了一口气,忙道:“贤兄,实不相瞒,我来郯城,并非为了游玩,除了专程拜访贤兄以外,还要去拜访一下陈珪,不知贤兄是否知道陈珪住在城中何处?”
“这会儿天色已晚,只怕陈大人不会见客了吧?我家中房舍多不胜数,不如先在这里休息一晚,明日我派人先送去拜帖,贤弟再去不迟……”
“这个……”
“别这个那个了,就这样定了。今日你我一见如故,难得有此机会,定要痛饮几杯,不醉不归。”
话音一落,糜竺便吩咐糜强安排酒宴,准备盛情款待汤佐。
我想你的芬芳,想你的脸庞,想念你的焦艳芬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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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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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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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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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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