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丹阳兵也毫不逊色,汤佐刚刚站在城楼上,他们便一个接一个的爬上了城墙,直接跳上了城楼,纷纷抽出了自己带着的佩刀,和汤佐紧紧的贴在一起。
此时天色微明,城楼上除了能够听见呼呼作响的旗帜外,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而站在城楼上,向沛城一面眺望,整个沛城死一般的寂静,曹兵估计还都在沉睡当中吧。
“快,下去打开城门。”汤佐轻声对身边的士兵丹阳兵吩咐道。
他身先士卒,一个箭步便跳到了城楼的阶梯边上,顺着阶梯便快速的下了城楼,身后十名丹阳兵紧紧跟随。
刚下城楼,汤佐便看到城门的门洞内十几个曹兵东倒西歪的,大多都靠着墙壁睡着了,他二话不说,挥起手中的长刀,直接朝一个曹兵的脑袋砍去。
手起刀落,一个曹兵身首异处,鲜血从腔子里喷涌而出,溅了一地。
十名丹阳兵也迅速提着刀斩杀正在睡梦中的曹兵,不一会儿功夫,便和汤佐一起,将城门口的曹兵杀的一干二净,不费吹灰之力。
随后,十名丹阳兵打开了城门,汤佐从城门的门缝里挤了出来,冲着不远处躲在小树林的士兵招了招手。
一直等候在小树林里的两千多士兵,看到沛城的城门被打开了,纷纷跳上了马背,朝着沛城便冲了过去。
汤佐在城门口等待着,从士兵手中接过他的座骑,翻身便跳上了马背,对身后的士兵大声喊道:“将士们!随我一起冲进去,杀光那些狗日的曹兵,烧光曹兵的粮草,给惨死在曹军手下的徐州百姓报仇!”
“报仇!报仇!报仇!”
三千丹阳兵义愤填膺,异口同声的呐喊着,跟随在汤佐的身后,直接冲进了沛城。
沛城内的曹兵正在酣睡,突然听到传来的呐喊声,以及杂乱的马蹄声,慌忙从梦中惊醒,可他们刚一睁眼,便看到一道寒光朝自己砍来,连叫都没有来得及叫出来,便身首异处了。
汤佐指挥三千丹阳兵在城中分散开来,从他们进来的北门一直向南门杀去,不管见到谁,都一律斩杀,并且放火烧掉城中的一切。
一时间,沛城火光冲天,半个沛城被火光映照的如同白昼,如同天降的丹阳兵在城内任意肆虐,从城北向城南一路血洗。
汤佐骑着战马,挥着手中的长刀,冲在最前面,身后跟着大约五十名丹阳兵,其余的则全部散在沛城的各个角落里,搜索着城内的每一个曹兵。
他驰骋在城中的主干道上,朝着沛县的县衙杀去,一路上逢人便杀,惊慌失措的曹兵毫无还手之力。
眼看就要抵达沛县的县衙了,汤佐赫然看到,十几名曹兵护卫着一个衣衫不整的汉子从县衙里冲了出来。
汤佐眼前一亮,料想那汉子应该就是乐进,心中大喜,立刻对身后的丹阳兵喊道:“前面那个人必是曹军大将乐进,随我一起杀过去,砍掉乐进的脑袋!”
声音一落,汤佐等人纷纷快马加鞭,朝着县衙门口便冲了过去。
聚集在那里的十几个曹兵,看到汤佐带着人冲了过来,都大吃一惊,十个曹兵自愿留下来,负责阻挡汤佐等人,却让剩下的那几个曹兵护着那汉子向城南逃去。
汤佐马快,第一个冲了过来,借助马匹的冲击力,直接将一个曹兵给撞的飞了出去,与此同时,他也举起手中的长刀,朝着曹兵便是一阵猛砍,直接砍死了两个曹兵,直接冲过了曹兵的防线,对被保护的那个汉子穷追不舍。
紧随在汤佐身后的丹阳兵很快杀到,三下五除二的便将挡路的曹兵给杀光了,又紧随着汤佐向前冲去。
“哪里逃!”汤佐骑着战马,快速的追了上来,首先砍死了两个曹兵,然后一刀朝着那个汉子砍了过去。
那汉子急忙跳到了一边,躲过了汤佐的攻击。
三个曹兵迅速的聚集在了那汉子的身边,对那汉子叫道:“公子快走,我们在这里挡着!”
“不!我不走,我怎么可以临阵脱逃呢!”那汉子还算有些骨气,拒绝了逃跑。他紧握着手中的长剑,用凶恶的眼神望着汤佐。wWW.ΧìǔΜЬ.CǒΜ
汤佐调转了马头,一双冷眼虎视眈眈的望着那汉子,此时离的近了,他看的也仔细了。这汉子大约十六七岁,皮肤白皙,身体消瘦,一脸的稚嫩,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刀口上舔血、在战场上驰骋的人。而且,年纪明显有些偏小了。咋滴,很明显不是乐进。
但看到这些曹兵都拼了性命的保护这个年轻人,可见这年轻人的身份必定不一般。
于是,他用刀指着那个年轻人,喝道:“有我在这里,你休想逃出这里。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我看你还有些骨气,临死之前,我允许你报上姓名,也免得成为死在我刀下的无名亡魂!”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本公子姓曹,名昂。”年轻人没有一点惧意,朗声回答道。
“曹昂?”汤佐听到这个名字,不免有些惊讶,因为曹昂可是曹操的儿子。
突然,汤佐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的让人毛骨悚然。
“你笑什么?”曹昂不解的问道。
“我是在高兴。虽然没有碰到乐进,但是若将你抓了回去,也是大功一件,并且还可以用你来要挟曹操。”汤佐一脸坏笑的说道。
此时,丹阳兵纷纷赶到,将曹昂等人全部围了起来,三个曹兵顿时一阵紧张,而曹昂却面无惧色。
汤佐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提着一把血淋淋的长刀,径直朝曹昂走去,对刚刚赶到的丹阳兵道:“你们围成一个圈,别让人跑了,我要亲手宰了这几个人!”
丹阳兵得到了命令,立刻围成了一个圈。
看到汤佐一步步的逼近,三个曹兵为了保护曹昂,纷纷站在曹昂的前面,一起挥刀向汤佐砍去。
汤佐一脸的狰狞,利用自己矫健的身手,躲过了三个曹兵的攻击,同时手中长刀瞬间出手,但见寒光在三个曹兵面前一闪,冰冷的刀锋便接连划破三个曹兵的喉咙,三个曹兵急忙用双手捂住喉咙,却怎么也止不住鼓鼓向外冒出的鲜血,最后倒在地上,浑身抽搐,流血而死。
看到汤佐如此身手,曹昂一脸的铁青,紧握着手中的长剑,“呀”的一声大喝,便朝汤佐砍去。
汤佐用刀巧妙的挑飞了曹昂手中的长剑,长臂一伸,一只大手直接抓住了曹昂胸前的衣襟,身子向后一转,便转到了曹昂的身后,用粗壮的胳膊牢牢的勒住了曹昂的脖子,任他怎么挣扎,都无法解脱。
看到三个曹兵被汤佐一刀秒杀,而曹昂又被他一招制伏,丹阳兵们纷纷在一旁欢呼。
汤佐嘴角上露出了一抹微笑,对曹昂道:“曹公子,你放心,我是不会杀你的,我还要把你带回去做人质,用来要挟曹操呢。”
曹昂眉头紧皱,勉强蠕动嘴唇,吃力的说道:“我技不如人,落在你的手上,也无话可说。只是,我是绝对不会让你的计划得逞的!”
话音一落,曹昂突然把嘴巴张的大大的,将一条腥红的舌头伸了出来,上下牙齿一起使劲,忍着巨大的疼痛,直接将他的舌头咬掉了,弄得满嘴鲜血,并将咬掉的舌头直接吐到了地上。
汤佐吃了一惊,没想到曹昂的性格如此刚烈,宁愿咬舌自尽,也不愿意被他俘虏。
他松开了曹昂,将他一拳打倒在地上,看着满嘴鲜血的曹昂正用一种幽怨的眼神望着自己,他不禁佩服起曹昂的勇气来。
毕竟咬舌自尽是需要有超人一等的意志力,才能做出来的动作。
因为,舌头上的痛觉神经是最丰富的,同身体其他部分的痛比起来,咬舌头更痛,这是人大脑本能的判断。
汤佐冷静的望着倒在地上的曹昂,喝问道:“你真的不怕死?”
曹昂喘着粗气,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怒火,抓起地上的积雪,便朝汤佐身上砸去。
汤佐不躲不避,任凭积雪砸在自己披着的铁甲上,紧紧的皱着眉头,冷冷的道:“既然你想死,我就成全你!”
话音一落,汤佐向前跨了一步,举起手中带着粘稠血液的长刀,朝着曹昂的脖子便挥砍了过去。
曹昂见汤佐朝自己砍来,并没有进行躲闪,而是坦然面对,轻轻的闭上了眼睛,任凭汤佐来杀自己。
汤佐手起刀落,曹昂身首异处,一颗鲜血淋淋的人头滚到了汤佐的脚边。
“大公子!”突然,从汤佐的背后传来了一声歇斯底里的巨吼,声音如雷。
他急忙转过脸,看到从城南的街道上,急速驶来了十余名骑兵,为首一人身披铁甲,头戴铁盔,手持一杆铁枪,面容冷峻,留着八字胡须,从深邃的双眸中射出道道精光,一番凶神恶煞的样子,朝着汤佐这里横冲了过来。
直觉告诉汤佐,这个为首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曹军大将乐进。他二话不说,从地上抓起曹昂的人头,系在了腰间,快步跑向了战马,身子向上一跃,便跳上了马背,迎着曹军的骑兵便冲了过去。你说老曹大儿子这么勇敢,浪费生命干嘛?对未来没有规划。傻乎乎的一咬舌头肯定会让他爸伤痛欲绝。凭借老曹的复仇心,以后终归有大难的。
想你的芬芳,想你的脸庞,想念你的娇艳芬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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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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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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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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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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