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天静静地坐在茅屋顶上,抬头望着天空,一片月光撒下来,照在那张稍显清秀的脸上,一丝难以用言语描述的笑容清晰可见,似暗自偷笑,又似妖魅邪笑……
“明天就是青风镇三年一次的仙门选徒大会。”
“我一定要加入一个仙门,实现我的仙人梦。”
“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了,不容易啊!”
黎天默默地收起笑容,细细回想,三个月前自己还是一位名牌大学生,只是因为一次的大型流星雨事件,自己就这样偶然的穿越了。m.χIùmЬ.CǒM
穿越就穿越吧,可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灵魂却是跟一具死尸契合在一起,来了个新鲜版的死尸复生。
也幸好这具死尸刚刚死没有多久,还是在深山野林,所以倒也没有人知道。
就这样,黎天顶着一个新的身份行走在这个世界。
他花了三天时间才把这个世界所有东西都了解了个遍。
这个世界类似神州故乡的古代时期,但唯一不同的就是这里的人可以修仙,就是靠修炼就能成为神仙。
至于什么是修炼,黎天现在也不知道。
不过这已经让黎天大为兴奋,小时候从电影里看到那些飞天遁地的仙人,想不到在这里竟然成真。
“小蛋子,小蛋子……”
就在黎天陷入美妙的幻想时,一道非常不协调的声音从脚下方传来。
听到这个声音,他顿时从幻想中清醒过来,立即咆哮道,“叫什么小蛋子,小蛋子你妹!”
“叫我天哥,天哥懂不懂?!”
太监般的名字让他从茅屋顶上跳了下来,张手一把便扯过这个喊自己小蛋子的少年,头顶上去死死的盯着他。
这是一位长的非常帅气,像神州归国四子级别的少年,是这个原身体小蛋子的死党好兄弟,名叫秦一。
秦一被黎天这么顶着,连忙憨厚的道歉,有些小结巴道,“小蛋……天……哥。”
小蛋天哥……
黎天嘴角抽搐了几下,若不是看到这张归国四子般的脸,怕影响他日后的发展,黎天早就毒打他一顿。
黎天耸耸肩,无奈的轻轻拍了拍秦一的衣服,眼珠一转,微笑道,“事情办的怎么样?”
秦一还嘀咕着黎天的新名字,听到问声,连忙从怀中取几件东西来,很认真道,“衣服带来了。”
说着他还小心翼翼的捧着,生怕弄脏了。
黎天一瞧,眼睛就乐了,哪管三七二十一,连忙拿过一件,冒着星光,边看边偷笑,“做得好啊,我早说这方法可以。”
“那个……天哥,这样不太好吧?”秦一见这人粗鲁的行为,心疼的盯着,眉头一皱,露出了丝丝犹豫,欲言又止。
“这有什么,凭你的实力,以后好处多的是,不说什么,明天就是你盛大登场的时候。”
黎天看都没有看一眼秦一,继续拿过剩下的那几件衣服,对比着自己穿的,嘴巴突然咒骂起来,“这才叫衣服啊,看看,我身上这件像什么?简直就像是街边要饭的。”
“咱们不要做乞丐,你看看青风镇上那些乞丐,能有什么出息?”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打扮美颜这种东西,在哪里都吃香,所谓是条狗穿上了衣服,那也是条素质的狗,而不是蠢狗。”
秦一听着黎天的唠叨,逐渐笑了起来,他这个兄弟,自从上次在小深山林回来之后,整个人就变了,尤其是爱唠叨,刚开始还有点不适应,但久了之后却发现他说的实在有道理。
虽然尽给人出一些奇怪的主意,但做起来却很有效果。
这不,这次的馊主意,又是黎天出的。
不然像秦一这种贫穷的山村少年,哪能拿拥有这种华丽无比的锦裘衣服,这辈子摸都没有摸过。
那这衣服怎么来的,自然是黎天让秦一弄来的。
他叫秦一去镇上的一些富人门前摆摊,也不用做什么,就在他们门前卖瓜,咱村什么都不多,瓜最多。
当然了,卖瓜也不是随意卖,还得故意买,一般富人门前可没什么人经过,不过让黎天这么一招呼,村里的小孩也跟着去了,这买瓜的托自然就有了。
有了托,便能吸引那些穿着华丽衣服的夫人小姐过来看看。
不是黎天吹嘘,凭借秦一的颜值,对这些夫人小姐简直就是秒杀。
帅气的脸庞,忧郁的眼神,白皙的皮肤,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无一不显示着,秦一,就是绝世美男。
果然,诸夫人小姐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十三四岁的小白脸,不,是美少年。
争相斗艳的挑逗着秦白脸,秦白脸红着脸,更加不敢说话,这些夫人小姐就更加大胆起来,拉拉扯扯,最后领着这美少年去换了几件新衣服。
这不,新衣服都到了黎天手里。
“天哥,要不我们还回去吧?”秦一到现在依然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贵夫小姐要给自己送东西,“阿婆说不要随便拿人家东西。”
“阿婆说的没有错,是不要拿人家东西。”黎天嘿嘿一笑,拿着衣服给秦一量身,道,“但这是人家送的,送可不是拿。”
听着这些歪理,秦一也知道黎天是不可能还回去的了,但他也没有说什么,只要黎天开心,那就行。
“走,先去搞点好吃的,再回去给你装扮装扮。”
黎天拿起衣服,吆喝着秦一,两人就这样朝着街上去。
黎天给秦一和自己各留了一件衣服,然后剩下的都拿去换了米和肉。
……
回到这破破烂烂的小茅屋,屋门前有位驼背的老人。
见老人正艰难的一步一步往屋里走进去,可能是因为常年营养不良,老人的身体看起来十分消瘦。
“阿婆!”秦一见了,心急,便冲了过去,搀扶着老人,眼里尽是心疼。
黎天眼眸一动,抱着米和肉也快快跑过去,扶着阿婆,轻轻接过阿婆手中那只装着三个泛黄色馒头的盆子,有些心酸。
两人搀扶着阿婆进屋坐下后,黎天赶紧让秦一去煮饭,自己就切肉炒菜。
凭他神州厨艺,仅小半刻钟,便将几道香菜做了出来。
“肉……?”
阿婆是一位十分慈祥的老人,当初小蛋子就是阿婆捡回来养大的,因为十分爱上树掏鸟蛋,所以叫他小蛋子,跟秦一同岁。
“阿婆,今儿和小一去卖瓜,挣了不少银子。”
阿婆慢慢的抬头,望着黎天,浑浊的眼神露出一丝丝难明之意。
秦一连忙点头,“是啊,小蛋子都把瓜卖给那些有钱人。”
黎天嘴巴抽了抽,却没有反驳。
阿婆放下手中的盆子,嘴巴微微颤动,有几个字传出来,“好……好……”
饱饭过后,黎天和秦一又跑到茅屋顶上,此时两人都意犹未尽。
“有肉吃真好。”黎天叼着一根小木枝,翘着二郎腿,半躺望着天。
秦一也学着黎天的样子,但怎么都觉得没有黎天的姿势舒服。
“天哥,明天真的去参加什么仙门选徒大会吗?”
良久,秦一才开口问道。
肚足饱饭的黎天眯着眼,笑道,“怎么不去?不去哪有肉吃?我们不能当乞丐,要当就当神仙。”
“神仙……”秦一喃喃自语,“可是……我不想离开阿婆。”
黎天瞳孔一缩,笑容褪去,闭上眼睛。
“小一!”
“嗯?”
“阿婆的身体你知道吧?”
秦一没有回答,但是红着眼睛,默默地点了点头。
“你也知道的,咱们现在根本没有钱给阿婆治病。”
说到这里,黎天坐了起来,神情异常认真,根本不像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能拥有的表情。
“我听说仙门选徒,只要能入选,就能得到一笔非常可观的钱财。”
黎天转过头来,望向秦一,语气严肃认真。
“只有去参加仙门选徒,我们才有机会改变自己,改变命运。”
“好!”
秦一重重的点头。
两兄弟就这样躺在茅屋顶上,各有心思,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
黎天老早便起床洗刷,而秦一也已经忙好早饭。
吃过早饭后,黎天立即兴致冲冲的帮秦一打扮起来。
“天哥……不要这样吧……”
秦一非常不适应,但纠不过黎天。也正是因为有黎天,在他结合两个世界的理解装扮下,秦一的这次打扮,才足以惊艳这个世界。
不说那飘逸的刘海,修剪的眉毛,白皙如雪的肌肤配合那双淡淡桃红的嘴唇,隐隐见有丝丝纯意,更添几分帅气。
最帅的就是那双眼睛,黎天可是按照二十一世纪的美妆给他打扮的,加上秦一的呆萌,又似魅又似妖,简直不是真实的存在。
整个人看起来,恍如一个梦幻少年。
黎天望着,差点都没有忍住,还以为是绝世美女降临,实在是太帅了,中性美发挥到极致那种。
“完美——”
黎天领着这名一件绝世作品,向阿婆道别,随后收拾行李出门。
此行只是去参加大会,等大会结束,还是要回来看看阿婆。
秦一虽然依依不舍,但是为了那一笔钱财,他不得不狠下心来。
从村里去青风镇上也有不远的路程,按照往常都要两到三个时辰才能到达,不过这一次却花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
因为秦一坐上了黎天不知从哪里弄来的一辆马车。
“天哥……你不会去做贼了吧?”躺在马车里,秦一四处张望,胆小的问道。
“做什么贼?隔壁村的老马王是我丈人,跟他弄一辆马车算得了什么,小事一桩。”黎天闭着眼睛,神情不屑。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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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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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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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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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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