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郑三荒唐史>第10章 母亲和二哥的“高光时刻”
  我从二舅那回家后不长时间,陆陆续续地就开始收秋了。全村能动的人、畜、车都开始运行起来,整个世界好像一下子就躁动了起来。因此,家里除了母亲以外,所有人都开始紧锣密鼓地忙活起来。

  之前有介绍过,母亲小时候家庭条件很不错,她几乎没有参加过任何体力劳动。家道中落以后,则是没过多久就嫁了出去。要说在三义村的这些年,母亲也有过干活儿的经历,但因为太“招眼”,后来被父亲特批,不用她再参加任何体力劳动,只在家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就行。即便是如此简单,我们也经常不能按时吃饭。几乎每次干完活儿回来父亲都要搭把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大家更快地吃上饭。

  我想还是把母亲仅有的一次下地干活儿的经历简单交待一下比较好,那样将有助于您更好地了解母亲的性格和“大家闺秀”的劳动方式。

  那应该是大哥结婚后分开单过的第一个夏天,彼时的我还在读书,二哥还不务正业,都帮不上什么大忙。因此,家里在劳动力数量上明显捉襟见肘。父亲是个急脾气,地里的农活儿干得稍慢一些就会大发雷霆。那段时间,父亲中午几乎都不回家吃饭,一般都是母亲做好后给他单独送过去。因此,但凡是大家一起下地,必然是没白天没黑夜地忙活,丝毫不敢有半点松懈。哪怕是在家里,每天也都是被压抑的气氛所笼罩着。每个人都是战战兢兢地不敢多说话,生怕一不小心说错话会惹怒父亲,进而招致他的一顿责骂。

  一起生活那么多年的母亲自然是很清楚父亲的性格,她不敢劝更知道劝也没用。夫妻一场,母亲当然舍不得自己的男人这么没日没夜地辛苦劳作。她深知,长此以往,即便是铁人也有累坏的那一天。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母亲最终下定决心,力所能及地去帮父亲分担一些农活儿。虽然太重的体力劳动肯定干不来,但诸如拔苗、除草等轻巧活计,她自信应该还是可以胜任的。

  这天早饭后,父亲才刚走没一会儿,母亲就在二哥的指引下悄悄地来到苞米地。那是她第一次来到自家的土地,如果没有二哥的指引,我想母亲肯定是找不到具体位置的。

  只见,母亲把从家里带来的小板凳平稳地放在两垄地之间,自己则小心翼翼地坐在上面,东一下、西一下地开始忙活起来,干一会儿就需要起身挪动一下地方。就这样一直干到太阳升得老高,她也没有挪动出多远的距离。

  正午的太阳最是毒辣,仿佛故意和辛勤劳作的人们过不去似的。但凡在外面露出一丁点皮肤,它准会通过强光的恣意照射,让你产生针扎般的灼痛感。可能是担心这还不能够彻底让你变得焦躁起来,它往往还会通过闷热的空气,给你再蒸上一个足以让人大汗淋漓的桑拿浴。xiumb.com

  对于这种情况,大家伙都是苦不堪言,几乎从没干过农活儿的母亲却早有准备。就在其他人都被这该死的天气折磨得通体汗涔涔的而满腔怒火时,母亲不知在什么时候竟早已默默地支起了遮阳伞。很有可能是在太阳刚一露头的刹那,就被母亲敏锐地捕捉到,并随之立即做出应对措施。只是大家当时都在忙于自己手里的活计,谁都没有注意到而已。

  我家的苞米地紧挨着别人家的农田,所以对方在地里干活儿时很容易就会看到我们这边发生的一切。母亲的劳作方式着实惊掉了邻人的下巴,怕是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都不曾出现过这样的“庄稼人”。因此,母亲的“光辉事迹”很自然地就成为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后经大家口口相传,没过多久,此事就被邻居的皮球婶儿知道了。也许她是因为没能在现场亲眼见证这一奇观而感到遗憾,某天在我家吃晚饭时,皮球婶儿竟特意跑过来打听情况,想听一下当事人的现身说法。父亲沉默寡言,平时都专注于农务,很少和左邻右舍扯闲篇。那天他也是第一次从皮球婶儿的口中得知母亲的“轶事”,真是又气、又乐、又羞、又愧。自此以后,无论家里活计多忙、人手多不充足,父亲也再没有让母亲去地里帮过忙。

  依稀记得,父亲当时还给仅有这一次下地干活儿经历的母亲做出一个总结:狗戴犄角——整羊(洋)事!

  今年收秋的任务依然繁重。自从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老百姓的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大家恨不能把这一身力气都摔在土地上,毕竟种出来的庄稼几乎全都是自己的,多劳多得嘛!为了不耽误自家的活计,同时也不至于荒废公家派发的任务,父亲安排我和二哥俩轮流看青。

  大白天的一般不会有人偷东西,所以我们哥俩几乎都不去果园,而是专注于自家地里的农活儿;吃完晚饭则立即前往果园。为了方便,我还特意在园中临时搭建起一个小的茅草屋,晚上就直接睡在那里。

  这天又轮到二哥去果园值夜,闲来无事的我临时决定去找他玩一会儿。要说平时我是真不愿意和二哥一起玩的,之所以现在去找他,不过是为了吃几个苹果而已。

  我打老远就看见茅草屋附近燃起一堆篝火,隐隐约约还听到一群人在那里叽叽喳喳地有说有笑。慎重起见,我悄悄地揍到近前以便看清楚情况!原来是村里一些年龄差不多的青年(大部分都是女孩),正围着火堆闲聊。地上堆放着很多好吃的东西,苹果自然是不可缺少的,其中还有烧熟的花生、地瓜等。生活在农村,略微耍点手段,这些东西都还是很容易搞到手的。

  “老二,俺家格格将来嫁给你当媳妇怎么样?”背对着我的位置,一个体格壮硕、嗓音粗哑的姑娘直眉竖眼地盯着二哥戏谑道。

  “拉倒吧!我就算是找不到媳妇也不能要她。”二哥半真半假、半开玩笑地回答道,“一看见那对小黄眼珠我就烦得慌。这要是真把她弄回家,那我这辈子还不毁了?”透过火光,我分明看得出他此时满脸笑意。

  “呸!这话说的,就好像我多稀罕你似的。”紧挨着二哥身边坐的叶格格嗔怪道,“你也不瞅瞅自己那比武大郎高不了多少的身材,还看不上我。”边说着,她边挥起拳头轻轻地捶打了二哥一下。

  “老二嘴里就没有一句实话。说是不喜欢,却天天叫人家格格来。走的时候还一个门地往人家兜里塞苹果,咱们啥时候有过这种待遇?”另一个姑娘开玩笑道。

  “是呗!打是亲骂是爱,我看他们俩肯定早就搞上了。”赵蛮子也附和道。

  “要我说也是,没准这俩人都已经亲过嘴了。”胖姑娘越发无所顾忌地开起二哥和叶格格的玩笑。

  这帮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调侃二哥和叶格格。可他们俩好像根本就不在乎那帮人怎么说,只是假意地回怼了几句,倒好像很享受大家的“栽赃陷害”似的。也许真如这帮人所说的那样——他们俩早就搞上了!

  之前就有介绍过,由于我家的经济条件有限,这么多孩子都是弟弟妹妹捡哥哥姐姐剩下的衣服凑合穿。一件大姐不要的花棉袄,我硬是穿了十多年,直到自己外出打工时才丢掉,那还是因为破得实在不成样子。二哥自然也捡过旧衣服穿,但相较于别的兄弟姐妹,他则是最吃香的。他几乎很少穿剩下的,并且几乎每年总能缠着父母为其置办一身新行头。因为常年不务正业,逃避重体力劳动,所以二哥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干净整洁、紧趁利落。除了个头略矮一点,二哥堪称同龄人中的“美男子”。加之他嘴巴又甜、能说会道的,所以特别讨人喜欢,尤其是女孩。

  叶格格住在村东,祖上曾是富甲一方的大户,据说是满洲正黄旗人。家里估计也是为了纪念祖上的荣光,所以才会给她起了“格格”这么个贵气十足的名字。她阿玛则经常吹嘘:以前我们家那可是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整个古城镇都是我们的封地,当年我们的老祖宗跑马圈地,马踩过的地方,所有土地就全归我们家。老头儿的话是真是假我也不清楚,但你最好不要当着他的面提出质疑,否则他一定会拉着你去找别人证实的,激动时把他家的祖宗牌位请出来也是有可能的!

  后来,在叶格格的爷爷辈出了败家子。听说她三爷是十里八乡出名的浮浪子弟。一次豪赌中,他竟然把万贯家财输得一干二净,仅剩下三间佣人临时居住的厢房。叶格格的三爷自知罪孽深重,当天晚上就吞了大烟膏,一命呜呼、驾鹤西游去了。自此,叶家算是彻底破败了,比普通百姓家尚且不如。

  了解到二哥和叶格格的这一情况,我赶忙跑回家跟父母汇报。当然,不该说的话我只字未提,只是着重介绍二哥和叶格格之间可能存在的、某种超友谊的关系。至于二人之间你侬我侬、打情骂俏的一段,则压根就没有跟父母提起。我倒不是怕被二哥扣上“告密者”的帽子,主要是那些桥段自己实在难以启齿。

  听完我的报告,父母并没有生气。相反,竟不住地夸赞自己的二儿子脑瓜子灵活,懂得自由恋爱,不像我们其它兄弟姐妹,都得他们老两口子操心。父母显然是忽略了一点,其实他们的二女儿也是自由恋爱的。而且,二姐还采取了比二哥更加激进的方式——不顾家人的反对,直接和“富农崽子”私奔了!

  自小二哥的脑袋瓜子就比我们其他兄弟姐妹的活泛,而且他还能说会道的,所以一直以来都最得父母恩宠。可以这么说,同样是当儿子的,二哥体力活儿几乎没有做过,好吃的东西却几乎没有落下过。每每惹了祸的他,也总会通过顾“左右”而言“其它”的方法,巧妙地躲过父亲的毒打;当然,或许父亲压根就不舍得打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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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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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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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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