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骑着马,在这条道上快速奔跑着。
自从我有了汗血宝马,也经常驰骋在道路之上。
现在我的骑术还是相当不错,带着几个人一直前进。
“驾!”
“驾!”
“驾!”
......
一行人穿梭在森林之中,惊飞周围不少小鸟。
还有一些小动物,在我们经过的时候,都被惊吓四处逃窜。
马蹄落在地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
一路疾驰来到峡谷,我拉住战马,让它停下来。
朝着前面看去,很是安静,说明那些人还没有来到这里。
他们可是有千多人,要想经过这里,肯定是会有大的动静。
不说别的,这么多人,肯定是要说话。
那得多吵闹?我们要想以两百人对付上千人,不好好想一个计策,肯定是不行。
现在这里,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其实,我还有一个小心思,那就是收复这帮人。
有了这么多人,加上一些伤亡,我们至少还能增添几百人。
在经过我们的训练,那战斗力起码也要差不多翻倍。
以后不管什么时候跟兽人族开战,我们的资本只会增多。
战马肯定不会站着不动,都是动来动去。
我骑在马背上,朝着四周查看,前面不远处就是一个很好的埋伏点。
四周的树木不是很大,很高,但是,藏着我们的人,绰绰有余。
就在这会,探子前来汇报。
那些人已经朝着这个方向在前进,人也比之前多了一点,千多人。
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这可是大部队。
我们要想吃下他们,还是有些费劲。
如果我们不吃下他们,他们同样会来到我们城池,早晚都是有一战。
现在我们把战场放在峡谷,对我们是非常的有利。
这种绝佳的机会,肯定是不会错过。
留下一人在这里,把战马都拴在树木上。
让它们在这里吃草,我带着三个士兵爬上山顶上。
“国主,我们上去就行,你在下面休息会。”
其中一个士兵上前,对着我说。
他是怕我累着,我冲着他微微一笑。
“一起上去看看,这点不累,你们都不怕累,我作为国主更加不应该怕累才行。”
我伸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着,示意他们跟上。
我走在最前面,手中拿着一根枝条。
像这种地方,树枝上,肯定是会有蜘蛛网。
在荒岛森林中,经常行走的我,早已习惯。
果不其然,没走多远,差一点被蜘蛛网给敷在脸上。
对我们是没有什么伤害,但是,弄在脸上,有种黏黏的感觉,很是不舒服。
枝条在前面拍打着,不少蜘蛛网,裹在枝条上。
包裹厚厚一层,稍微用枝条触碰其他树枝或者树叶,都会粘上。m.χIùmЬ.CǒM
现在的敌人,离这里还远,我们的时间足够。
按照我的想法,还要在峡谷里面挖陷阱。
只是怕时间不足,这个想法暂时抛去。
毕竟挖陷阱是需要时间,我让那个探子继续前去打探消息。
现在已经接近下午,太阳已经开始下山。
探子领命而去。
我站在山顶上,已经看到我们的人,在朝着峡谷靠近。
站得高还是看得远,都是在急行。
远远看去,峡谷的那头,还没有看见敌人出现。
朝着前面继续查看,发现一个好地方。
“你去告诉柳勇,让他埋伏在这两个地方。”
我用手指着两个地方,对一个士兵说。
他们相当于是传令兵,都是一些比较机灵的小伙子。
“多准备一些石头。”
“得令。”
传令兵下山,我身边还有两个传令兵。
我继续走在山岭上,这条山岭不是那么好走。
大树很少,就是石头比较多,这上面就像是石山一样。
“国主,小心点,走慢点。”
其中一个士兵,像是担心我摔着一样。
我哪里有那么脆弱,要知道我们流落荒岛那么久。
比这个更加难走的山路,石山路,我们都经过太多。
“没事,你们自己当心。”
“这峡谷是真的很美,可惜,可惜...”
我摇头地说着。
“国主,可惜什么啊?”
他们像是不懂我说的是指什么,询问着。
“这里的风景那么美好,可惜就要血染此处。”
这座荒岛,比之前那座荒岛要美上太多太多。
也许是跟这座荒岛上淡水资源丰富有关。
之前那座荒岛,连一点淡水都没有,没有淡水支撑,树木根本长不好。
更别说风景美了,只是少数地方的风景还不错。
这峡谷真是一个好地方,要是我们人足够。
我真是想在这里修筑一个城防,派上几十人,或者百多人。
依靠地势,都能在这里坚守一段时间。
真是一个好地方,哪怕是从上面往下面看。
依旧能看出这片峡谷的宏伟,两边大都是地势险要。
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感觉,这个地方真的太好修筑城防。
当做埋伏之地,都感觉有些浪费。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我们在山岭上,都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
还是没有看见敌人前来,倒是看见我们的探子,有一个前来回报。
都快走到峡谷的尽头,发现这边是没有地方爬上山岭。
那是因为这是一处断崖,我站在边上,眺望着前方。
到处都是草坪,丘陵,小山地。
没有一处,有我现在所站的位置高。
站在上面,视线是真的很好。
让我想起一句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前方我所能看到的地方,好多都能看见。
稍微大点的动物,都能看见。
这不,在草坪之处,有几头野牛正在吃草。
它们不远处,有几头鬣狗悄然靠近。
是准备猎杀野牛,要想全都杀死,是不可能的。
倒是有希望能杀死一头野牛。
这些鬣狗真是可恶,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鬣狗。
我死死地盯着这些鬣狗,等我们收拾掉那些前来的敌人。
一定会寻找机会,把这些鬣狗给干掉。
当我的目光再次扫视周围,还是没有看见那些人前来。
就在这会,探子再次前来。
“报...”
“说。”
“敌方已经驻扎。”
我听着探子的回报,眉头紧皱,他们这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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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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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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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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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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