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天,真他娘的热。”一个护卫伸手抹去额头上的汗水,抱怨道,同时伸手扯了扯被汗水粘在胸口上的衣服。
护卫的话引起共鸣,不少人都七嘴八舌的开始说起来。
“是啊,这种天气出来跑商队,受罪。”
“那不然呢,不出来跑商队,家里的老婆孩子就没吃喝,唉......”
“出来跑商队,虽然赚的钱多,但是危险也大。”
“是啊,但是又不甘心给那些商贾巨富当护卫,妈的,受气。”
“哎,你们谁去给领头人说一说,休息一下再赶路吧,这个日当正午的,谁都扛不住啊!”
“我去吧,我和领头的还是比较熟。”
一个护卫双腿一夹马腹,胯下体格高大健壮的马匹快步向前,很快就朝商队最前方跑去。
这个时候,一个护卫注意到青年,同时也看了一眼青年座下的瘦弱老马,询问道:“罗里,看你年纪轻轻的,有二十五岁没?”
青年正是罗里。
他从边境战场上一路向北飞,直到飞到塞瓦斯城外,才停下来步入城中,休息了一夜后,他买了一匹老马,又购置了一些简单的服饰,买了一柄下品长刀,换做一副战士装扮。
然后加入朝北方行进的商队中,一路向北。
他也想一口气往北方飞得越远越好,虽然那样速度更快,但是同时也更招摇。
而且他也不知道特瓦罗伊皇族知道他杀了奥古斯丁后,会不会派更多的超级强者来追捕他,如果有大斗士或者圣级强者追捕,以他的飞行速度,绝对会被发现。
所以越低调,越好。
罗里朝那护卫看了一眼,笑着说道:“二十岁。”
“二十岁?”那护卫瞪眼。
其他护卫也感到惊诧,“二十岁就跑商队?”
他们跑商队的,大多都是三十岁以上的年纪,到了他们这个年纪,早就过了一腔热血的时代,但是同时也不甘心受别人的气。
所以很多都来跑商队。
跑商队,不但赚的钱更多,还不用受气。
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来跑商队,是他们不能理解的。
罗里前面,一个护卫听到罗里的年纪,故意放缓马匹的速度,等到和罗里并排了后,才说道:“罗里,你知不知道,跑商队很危险?一不小心可能就会丢掉性命。”
“知道,我就是出来历练,所以才选择加入商队的。”罗里笑着回应。
跑商队很危险,毕竟要在各个城市之间来回跑,路上会遇见许多杀人不眨眼,抢钱抢货物抢女人的劫匪。
如果双方能谈得拢,自然皆大欢喜,谈不拢,一言不合,血溅五步的情况也很常见。
他们作为商队的护卫,拿了商队的钱财,自然要保护商队成员的安全。
所以和劫匪发生厮杀时,他们护卫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历练?”那护卫惊讶了一下,随后神色恢复如常,“不错呀,小兄弟有前途。”
其他听见的护卫也是稍稍惊讶了一下。
年纪轻轻就能知道出来历练,看来心态还是不错。
此时他们对罗里的态度也好了许多。
那护卫看了一眼罗里胯下的瘦弱老马,那老马步履孱弱,行走间似乎都能看见四条腿在打颤,似乎随时都会倒下一般。
“噗嗤”一声,那护卫忍不住笑了,“你出来历练,为什么不买一匹上好的坐骑?”
上好的坐骑,在关键时候可以保命。
在护卫看来,罗里年纪轻轻的就出来历练,未来成就肯定会比他们更高,既然历练,又知道危险,为什么不好好买一匹坐骑呢?
罗里看了一眼老马,脸上露出无奈神色,苦笑道:“我买了这柄刀后,剩余的钱不够买好一点的坐骑,只能将这马给买下来,等到了下一座城拿到报酬后,再换一匹稍微好一点的吧!”
上好的马匹很贵,罗里也能买,只是他为了更低调一些,所以才买了这匹老马。
但是谁知道,这老马会孱弱成这样。
“看来,这小伙子的家境也不是很好。”那护卫心中如此想着,对罗里的好感度顿时又提升了不少。
这时,那跑到前面去的护卫骑着马跑了回来,有些开心的说道:“兄弟们,领头的说了,过了前面那座山后,就找一处阴凉的地方歇一歇,大家再坚持一下。”
众人闻言,原本有些疲累的神态顿时消散,个个都打起了精神。
夏天的正午是最热的时候,整个大地就像是被放在火炉上烘烤一样。
所有护卫聚精会神,也不再交谈,小心戒备着。
此时在那座山上,密林间,一个满脸大胡子,金色寸发的汉子缩身在一株大树后,眯着双眼,透过密林间的缝隙望着远处的商队。
他的身后,一株株大树后隐约能看见不少人影,细数过去,约莫有数百人。
大胡子收回目光,看向身侧不远处躲在树后的一个褐发男子,轻声问道:“你确定你们布劳家族那个小姐,就在商队中?”
褐发男子闻声看了过来,同样轻声回应,“就在里面,随行的还有她的老仆人。”
大胡子点点头,“五万金币,帮你们解决那个女人,这是我们之前说好的吧?”
褐发男子皱了皱眉,“放心,我家主人既然答应你了,那就一个铜板都少不了你的。”
“行,不过,我先玩弄一番,再弄死她,这个没问题吧?”大胡子试探性的问道,那目标女子的画像他看过,是一个一顶一的大美人。wWW.ΧìǔΜЬ.CǒΜ
此时他一想到那女子的模样,心中就烧得慌,再一幻想玩弄那女子的场景,胸膛中的一团邪淫之火就好似要喷发出来一样。
控制不住。
褐发男子闻言,整张脸瞬间就垮了下来,眼神变得冰冷,“如果你不想和你身后的这些兄弟下地狱,你大可以这样做。”
他奉命来监督解决家族中的那个女子。
虽然他的主人要杀那女人,但是让那女人受到凌辱死去,是他主人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这是在凌辱他们布劳家族。
大胡子撇了撇嘴,“既然这样,那就直接杀了。真是可惜了,这么美的一个妞儿。”
他有些舍不得,还有些心痛。
玩弄不了这样的美人,简直就是莫大的损失。
忽然,他眼睛一亮,双眸中闪过一团淫光,心中暗道:“死了应该也可以玩弄的吧!只是少了一些乐趣。嗯,就这么定了,不过,得保留全尸才行。”
“等会儿我的人帮你解决那些护卫,你的人就去将商队中的其他人全杀掉,一个不留。货物就归你们了,等解决了这件事情后,说好的报酬会自然送到你的手上。”褐发男子的声音在大胡子的耳边响起。
大胡子看着离这边越来越近的商队,目光在那些马车上打量着,应付似的点了点头,他现在脑海中已经在幻想怎么玩弄那个女子的尸体了,根本就不在意褐发男子说的内容。
褐发男子见状,心中冷笑,“等解决了露西娅小姐,你们这些人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卸磨杀驴,这样的道理他主人还是懂的。
再说了,杀露西娅这件事,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事情,怎么可能让其他人知道呢!
这些劫匪,只是晚死几天而已。
商队缓缓前行,很快就来到山体前。
官道顺着山体朝北方延申,两侧是高四十多米的峭壁。
这种地方,很容易受到强盗劫匪的埋伏。
不过商队中的大多数人在这条路上走了很多次,知道这个地方没有劫匪存在,所以也并不怎么担心。
但是处于习惯,许多护卫都是小心翼翼的在山体密林中打量着,只是那山林中的灌木太密集,根本就发现不了什么。
就在商队最后一辆马车进入到被峭壁夹在中间的官道上后,忽然。
轰隆隆~
地面震动,峭壁上的碎石随着震动不停哗哗哗的掉下来,砸在马车上朝四周弹开,有些砸在马匹身上,惊得不少马匹四蹄乱踩,顿时嘶鸣声不断响起。
“有埋伏,往后退。”不知道是谁一声大喝,声音响彻在众人耳朵中。
整个商队立即后队变前队,准备开始往外退。
轰隆声继续响起,护卫们惊慌失措的打量着两侧。
“这里以前没有强盗势力的,怎么现在有了?什么时候建立的?”
“不知道,赶紧撤,注意保护马车。”
“他娘的,这群土匪太不仁义了。”
“......”
各种喝骂声响起,此起彼伏。
就在这时,无数巨石顺着峭壁滚落朝商队砸下来。
罗里朝那些巨石看去,大的目测有上千斤,小的也是数百斤。
这么多,又是这么大的石头砸下来,即使是高级强者,触不及防下被砸中,即使不死也绝对会身受重伤。
看来这帮劫匪,是打算全灭了他们这支商队。
一般来说,很少有劫匪会把商队全灭的情况发生,大多数都会先威慑,缴一部分钱财,然后放行。
毕竟抢过路商队也是一门生意,细水长流才能延绵不绝。
如果每一次都将抢的商队灭杀,次数多了,就没有商队敢走了,那劫匪也就失去了收入来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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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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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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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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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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