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没有邀请宋壬,正如当年宋壬与赵凤凰结婚,没有邀请金一。宋壬从电视新闻里看到金一的婚讯,他认真地看着新闻,主持人满面喜色,兴奋讲解,像是在举办自己的婚礼。画面上一溜豪车开到省城星级酒店门口,婚礼红地毯上洒满白色玫瑰花瓣,穿上白色西装、系着银色蝴蝶结的金一,帅气逼人,一扫不苟言笑的尊容,笑意蔓延到腮边。胳膊挽住的新娘,清丽端庄,她紧紧依偎着金一,五官神色依稀有林幽兰的踪影,宋壬豁然开朗,当下明白金一的选择,他真心嫉妒,这家伙果然是艳福不浅呢。今非昔比。关掉电视,宋壬瘫在沙发上,仰天抽烟,遥望墙上金一的芭蕉仕女图,只有半张脸,气韵清雅的仕女,神似林幽兰,被宋壬一眼看中,自己收藏。林幽兰是他心底永远的痛,无关乎爱与不爱。对于如青,他对她充满着更为深情的羞愧与负罪感。他听到如青车祸的噩耗时,如万箭穿心,原以为他不那么爱她,不那么在乎她,听到她的死讯,他的心竟然有撕裂般的钝痛,比赵凤凰的死带来的还剧烈,剧烈到他一头栽倒地上昏厥。他这一生,本想玩世不恭,潇洒走一回,就因了这假意的玩世不恭,自私的潇洒,他辜负了赵凤凰,辜负了樊如青。
以他的能力,他本可以不辜负,如果他好好待赵凤凰,她也不必伤心欲绝,铤而走险;如果当时他给如青一个希望,她也不会这么极端地去寻死。只是这世间,原本就没有如果——一切生死似乎冥冥中注定。最难过的就是林幽兰了,失踪的林幽兰去向成谜,她活着吗?不知道。她死了吗?也不知道。偏生这样的不明不白,让人时时刻刻惦念不休。吴来喜,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金融风暴一来,省城的民间小贷公司倒闭不少,老板跑路,跳楼自杀,携款潜逃,隔三岔五的噩耗传来。吴来喜属于哪一种,没人清楚,也无人理会,债主们找不到人,都当他死了。对于欠下巨债的老板,死,或许是最好的解脱,起码不再惶惶不可终日了。只可惜了如青的女儿,被人贩子拐跑的女儿,至今下落不明。如青的如意馆被转让出去成了重庆小面馆,金一将如青安葬在她父母旁的空地上,方便日后扫墓。当年樊钟梨费尽心思为金一父母看好的风水宝地,没料到用在他自己及女儿身上。忆及往事,自认坚强的宋壬,也不免掉下几行清泪,樊家镇上的同班同学:林幽兰、樊如青、赵凤凰,和他都有过亲密的男女关系,他爱过她们,也恨过她们,可他还是怀念她们。
他这样胡思乱想着,睡意昏沉,醒来时,窗外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无声无息飘落,扯絮似的愈来愈大。遥远的天边,昔日青翠的连绵山峰,也披上皑皑白雪,当真是莫道世人容易老,青山也有白头时。偶有零星的鞭炮声在楼下炸响,明天是大年三十呢,宋壬骤然记起。大团圆的日子,他该回家陪陪父母与女儿们了,生活好了,过年的氛围愈加不如以往。可日子还是得过下去,生活的本质就是这样,令人身不由己。宋壬翻身起来,披上羽绒服,拉开房门,冲进白茫茫的世界。杨爱墨在车祸中,侥幸捡回性命,少了只胳膊成了独臂杨,头部受到重击,得了健忘症,性情大变。
他的儿子接手墨兰庄,遣散了年轻漂亮的茶艺师,留下两个相貌平平的中年女人,守护着老爷子喝茶、写字的平庸老年生活。
在苏富比国际拍卖会上,一对罕见的文武玉扳指孤品拍出近亿元的天价,引起收藏界的巨大轰动。据不愿公开的藏宝人说,文武扳指曾是皇家调兵的信物,后来成为两个大家族的深厚情谊信物,两家祖辈曾有誓言传承给后代,双方后代族人,如果是男女就结为夫妻,如果都是女性或男性就结拜为姐妹或兄弟,以家传扳指为信物。这则猛料仅止与拍卖界,金一、宋壬都没关注到。丧失记忆的杨爱墨更是今日不记昨日事的糊涂老头,那枚玉扳指,他或许不曾记得,或许被视为不祥之物,自此绝口不提。多年以后,金一携了李香兰到墨兰庄所占据的文化古街游玩,这条街被当地政府打造成有名的文化古镇,吸引不少外地游客。整条仿古街上,亭台楼榭,招牌晃动纷繁。xiumb.com
金一牵手李香兰行走在人潮中,他仰头张望,瞅见墨兰庄的锦绣招牌,在半空中随风翻飞,有种莫名的亲切感,遂拉起李香兰的手阔步迈进去。杨爱墨已沦为白发苍苍的平庸老者,老年斑与皱纹爬满脸庞,与昔日清瘦儒雅的形象相差甚远。人老瞌睡多,他伏在一张花梨木的案几上酣睡,店内只有一名中年妇人,在窗前角落,专心绣十字绣。
“请问,这里能喝茶吗?”金一凑近中年妇女,低声询问,生怕惊动了她。
“哦,有工夫茶,两位随便坐。”中年妇女见有客到来,放下绣了一半的十字绣架,口齿伶俐地回应。金一双手背后,漫步室内,四壁空荡,挂画的痕迹犹在,酸枝的博古架上空无一物,看得出昔日满满当当的辉煌。他转过身,身后墙上,偌大的白墙,只挂一张墨汁饱满的隶书:别时容易。用楠木装裱,在射灯探照下,黑白分明,映出饱满的忧伤。他走近看印章落款,是张海潮。金一心头震动,脚步迟缓,寻了靠窗的位置悄然坐下,暗自诧异:这里的老板也认识鼎鼎有名的张海潮?杨爱墨睡醒了,睁眼见到李香兰,似曾相识的面容,他揉揉眼睛,确信是自己老眼昏花。
李香兰好奇地东张西望,随意撩着额前头发,拇指上的玉扳指,翠绿水润,煞是晃眼。杨爱墨持久地窥视着李香兰和她手上的玉扳指,苦苦思索着,好像在哪儿见过?老来多健忘,他想不起,暗笑自己,唯不忘相思,他咕哝道。随即懒散起身,跨出墨兰庄的门槛。过些时日,墨兰庄将转让出售,不复存在了。金一瞅着杨爱墨蹒跚离去的背影,竭力回想,记不得,分明是看错人了。
他摇摇头,“来一泡铁观音。”回到现世,扬手招呼。杨爱墨的身影渐行渐远,混入人群,转瞬不见。与此同时,北方郊外的一座开满紫藤花的院落内,张海潮与林幽兰相互偎依着看日落而息。
“我后半生的命是你给我续上的。”林幽兰对张海潮心怀感恩,当年的盲眼老者预测她只能活到三十岁,她曾深信不疑。“不,是你自己,你来到了北方,你的生地,你的生机之地,你的重生之地,你性格里的坚强意志让你不屈从命运女神的安排,成为驾驭命运的人,你该感谢你自己。”张海潮爱抚地宽慰她,他是文扳指的家族传人。
那夜,林幽兰被不明歹徒一刀刺空,他毅然决定带她离开省城,来到他的故乡长居,已近数载。
群山之巅,日暮西沉,暮色里的林幽兰穿着第一次见张海潮的那身素雅旗袍,美丽依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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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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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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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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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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