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深夜,寺庙后院的禅房内,僧人们都已入睡,唯独一间禅房,灯火明亮,身着灰色僧服的金一,正在条案前俯身抄写《金刚经》。《金刚经》他早已倒背如流,凝神写完后,放下毛笔伸展四肢,在罗汉床上盘腿冥想。
随后,他走下榻来,踱步到窗边,抬头仰望夜空。一钩弯月高悬在深蓝如墨的天穹,像妩媚女子的美目,静静瞅着他。他将手探进领口,取出悬挂脖间、用咖啡色线编织成金刚结的一个吊坠,这是一枚翠绿的翡翠扳指,在月光下,折射出清冷的寒辉。他将大拇指伸进去套住,在脸颊边来回摩挲滋养它。山上的夜晚,孤虫鸣叫,野鸟飞行。
时光倒流,1987年的仲夏夜,距离松山寺五公里外,有一座名为樊家镇的小镇,紧挨着镇子有一大片水田,栽满水稻,一座砖瓦结构的独脚房,孤零零地矗立在稻田边。房内,林幽兰穿着白色的确良绿点碎花连身裙,躺在摇椅上兀自晃悠,及腰的黑发披散一侧,屋顶上,昏暗的电灯泡发出微弱的光,有无数小蛾与蚊子扑过去,演绎着它们的人生大戏。桌上为人民服务图案的搪瓷杯里,插了满杯洁白芬芳的栀子花,暗香浮动,满室生香。林幽兰有气无力地摇着芭蕉蒲扇,就着这股腻人的甜香,迷迷糊糊进入梦境。
在梦里,她是一位古代的小姐,正在小桥流水间漫步,一阵悠扬的笛声传来,她循声而去,在开满杏花的树林里,一位英俊的少年横坐在杏花树下吹笛,纷纷扬扬的杏花雨点般撒落在他肩头,他浑然不觉,果真是个杏花春雨里,吹笛到天明。林幽兰远远看着少年的眉眼甚是面善,走近一瞧,咦,这不就是同班的男生金一嘛。金一!她按捺着欢喜,招呼他。少年抬起头,面容俊朗,笑容羞涩,正是金一呢,他不出声。
“金一,你怎么不理我哦?”她咬住手指头,靠近他。他如痴如醉,一言不发。金一,金一,你混蛋,咋个不说话呢?林幽兰发怒了,她摇晃着金一的肩膀,醒了,睁眼一望,空空如也,原是南柯一梦。
啊,他怎么不和我说话呢。林幽兰回想着梦境,又是失望又是欢喜。她心里喜欢金一,嘴上不愿承认。金一是她的高中同桌,她几次三番撩拨他,故意用力踩他脚背,可他偏咬牙忍痛,明知是她,也不和她正面交锋,宁可在男生们的哄笑中,一拐一拐落荒而逃。害她白费心机,憋了满肚不快。
“好烦哦,天这么热!”刚洗完澡,裙子又黏糊贴在身上,极不舒服,林幽兰用力扇动蒲扇,想侧身而眠,可睡意全消。她爬起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甚为无聊,看桌上花开得正好,她扯出栀子花枝,拔掉绿叶,找来发夹,对着台镜,别在耳旁,左顾右盼,还是不开心。这金呆子,就是一块茅房的石头,又臭又硬。林幽兰猛地摔下镜子反扣在桌上,气呼呼返身躺到椅上,强迫自己入睡。一股凉风从窗外吹来,撩起栀子的花香,林幽兰深深呼吸着,心头的不快,因了这香风逐渐消散。该睡觉了,她双手枕在脑后,微闭双眼。
“幽兰,幽兰!”是班上出名的无赖、丑人多作怪的宋壬,他的公鸭嗓,谁也学不来。他在窗前,压低嗓门呼喊着林幽兰。她听到,装作没听见,懒洋洋地不愿起来。在众多追求的男生里,就数这个宋壬脸皮厚,一会邀她上山散步,一会要带她赶场,林幽兰从没给过他好脸色,可这人是愈败愈战,愈挫愈勇。她讨厌他,可又摆脱不了他。
“呱、呱、呱。”宋壬鼻子比狗还灵,他嗅到栀子花香,晓得林幽兰在家,便学着青蛙的叫声,反正他有的是耐心。
不依不饶的蛙鸣,在夜色里,煞是响亮刺耳,林幽兰坐不住了,挺身起来,推窗探头低声责怪:“你烦不烦呀,有啥子事,赶明儿说不成?”
“告诉你个特大新闻,金一和人打架呢,嘻嘻嘻,这小子,竟然敢和樊家镇的头号街娃朱大头扯筋打架。”宋壬仰着黝黑的大平头,幸灾乐祸地哈哈怪笑。
“啊?”林幽兰一跃而起,敞开大门,“走,快走!带我去!”她焦灼地喊着,头上的栀子花掉在地上,也不知。宋壬想着她是爱看热闹,忙屁颠屁颠跑在前面带路。高空繁星点点,月牙弯弯,两人小跑着到樊家镇的街尾,远远就闻喧哗一片。在百年老店的糕点铺,一群乌合之众正围在柜台前卖力围观。
林幽兰不顾天热人多汗臭,费力挤到人堆前,金一正被光着上身的平头壮汉死压在地上,脸涨得通红,脖上青筋直冒,鼻涕口水混花一脸,林幽兰见他这般狼狈不堪,勇气陡增,使出全身力气拨开众人,扬起手掌就扇到壮汉脸上,耳光响亮,人群哗然。宋壬在旁看得真切分明,暗中叫苦:这林幽兰平素文弱娇柔,怎么也有这股泼辣劲,她打的可是镇上有名的无赖朱大头,这祸闯大了,闯大祸了。他连忙用衣袖挡住半张脸,思谋着要脱身溜走,眼角瞥见平头壮汉朱大头愤怒的凶光射向林幽兰,在疯狂的呼喊中,壮汉甩动硕大的头颅,丢开金一,准备挥拳打向林幽兰。“快跑,幽兰,快跑,金一!”宋壬良心发现,高声尖叫,冲出人流。金一趁机爬起,一拳撂倒朱大头,拉住林幽兰的手就跑!
三人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一路狂奔,身后传来朱大头虚张声势不甘心的咆哮:“狗日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三人死命向前奔跑,约莫半小时,樊家镇被远远抛在身后。林幽兰撑不住了,摔倒在地上搓揉着小腿叫苦:“哎呀,跑不动了,我脚抽筋了。”
金一蹲下身关切地询问救他于危难中的女英雄:“是不是很痛,我来背你?”宋壬正停住脚步,歪靠树身喘气。“喂,你就别逞英雄了,刚还癞皮狗样瘫在地上呢,要背,也是我来背。”宋壬见金一讨好林幽兰,走来一掌推开他。金一没提防,差点儿跌倒,但忍住没说话。
“你干吗这样对人?”林幽兰没好气地呵斥宋壬。谁欺负金一,她就跟谁急。宋壬见林幽兰态度不友好,忙收声住嘴。
金一咧嘴喊痛,林幽兰忙转身关切询问:“他打你打得很厉害?干吗惹这些流氓呢?”宋壬听得冒火:凭什么老子对你那么好,你却对他龟儿子好。但敢怒不敢言。“哦,没事。”金一强撑着弯下身,不敢多说一句,怕流露出对她的喜欢,惹宋壬不快。“啊,这是哪儿呀?”林幽兰望向四周黑漆漆一片,全是鬼影般的树影,偶有虫鸣鸟叫,不由心中惧怕,颤声发话。“嗨,有我们两位大侠在,林女侠就不必多虑了,既来之则安之,今夜就此安营扎寨住下就是了。”宋壬使出看家搞笑本领,耍起川剧中的腔调。
“咦,那边有灯,应该有人住!”金一眼尖,指向半山腰上晃动着星星点点灯火的建筑物。“哦,我晓得了,那是一座老庙。逢初一、十五,我妈就爱来上香吃素。”宋壬将手挡在额前,作探马状,察看情况。
“哇,那敢情好,我们今晚可暂住寺庙一晚啰。”林幽兰转忧为喜。
“遵命!那就让小的开路,随我前往寺庙。”宋壬耍了一个花架子走在前头,林幽兰在中间,由金一断后,三人踩着羊肠山路向寺庙奔去。果真是座古老寺庙。宋壬双手叩响门环,金一在旁帮腔,扯开嗓门大吼:“师父开门,师父开门。”寺庙内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有人起身,点灯,走路。
大门开了,手持蜡烛,穿着僧袍的僧人,打量着三位不速之客。
“师父好,我们是樊家镇上的人,今晚想借宿一宿,空性大和尚在吗?”宋壬拉住小师父,诚恳请求。“大和尚有事外出,外面风大,先随我进来。”僧人见宋壬说出住持的名字,神色缓和,带领三人进入寺庙。
“你们先在这里歇息一会儿,墙角有水池,可先洗脸净手。”年轻的僧人将蜡烛放在桌上,飘然离去。林幽兰来到宽阔的四方殿内,借着微光,见到殿里牌匾上书“药王殿”三字。她先拧开水管洗脸,宋壬和金一跟来,庙内清净无比,使人心生肃穆。
“只有一间空房,不知女施主怎么安排呢?”三人站在天井内正出神,僧人过来,面无表情地冲宋壬说。
“没关系,反正都快半夜了,我们不睡了,凑合着聊天打发时间,就不叨扰师父了。”宋壬接过蜡烛,双手抱拳称谢。
僧人无语,算是默认了。穿过竹林,来到后院客房,僧人合掌离去。房中一张床,四根条凳,一张桌子,简单简陋。金一虽寡言少语,但行动敏捷,他抢先拎起条凳,拼在一起:“宋壬,咱们躺这,床给女生用好不?”
宋壬咧嘴牵强大笑:“嗨,就你小子会在女生面前讨巧!”金一听不出是夸他还是讽他,他无暇顾及,和朱大头的一场体力格斗,再加上慌乱奔跑,此刻已是筋疲力尽了。
“我背疼得要命,好累,先睡了。”金一爬上板凳床,侧身而卧,林幽兰走到床前放下蚊帐和衣而眠。宋壬吹灭蜡烛,与金一背靠背。“金一,你今晚怎么和那人打架了呢?”林幽兰的疑问在黑暗中甚是响亮。她第一次动手打人,还是打一个大男人,想想就后怕,毫无睡意。
“我本排队买糕点,前面女子插队,我说了下她,她不服气,推我自个儿绊倒在地,撒泼喊她男友过来……唉,唯女人和小人难养矣。”金一瓮声道出原委。“哇,就这样,你就觉得女人难养?女人还是老虎呢!何况还是漂亮的女人呢,肯定是你看上人家,故意戏弄人家呢。”宋壬听得拍腿狂笑,肥硕的身躯抖动不停,板凳也跟着遭殃,吱吱乱响。
林幽兰躲在被窝里捂嘴窃笑。金一平时说话就有口吃的毛病,遇上急事,更是半天说不清楚,他嘿嘿憨笑数声,掩饰尴尬。宋壬估计到事态严重:“幽兰,你惹祸了,你扇耳光的人,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无赖地痞,樊家镇第二霸。”
“我不怕,他仗势欺人,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有什么错!”林幽兰闻言,内心惧怕,嘴上逞强。
“你以为你是武功高强的侠女?这樊家镇虽小,啥鸟没有?一天不打人,不是樊家人!你晓得不?朱大头又是刚从监狱出来的狠角色,在樊家镇,他天生就是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流氓!”宋壬现实得多,他不无担忧地提醒林幽兰。“是得提防点儿,幽兰,宋壬的话有道理。有我在,就,就不,不怕,有我。”金一感念林幽兰危难中的相助,拍着胸脯保证。“你们信不信命?听说这寺庙里头住着个瞎眼的老师父摸骨算命很准,就是脾气古怪,幽兰,你是美女,你出马求他,肯定会答应!”宋壬处处不忘拍马屁。“你不是说人家是瞎眼师父吗?又看不到人。”林幽兰不满他这夸人的方式。xiumb.com
“咳,这种事,怎么能让女生出面呢,明儿我去买点好吃的甜食,孝敬他老人家,至于他算不算命,摸不摸骨就随缘呗!”金一想得周全。
“就是嘛。”林幽兰觉得金一是嘴拙心慧。
“好,那就看你小子表现了,睡觉,睡觉。”宋壬最烦金一在林幽兰面前表现出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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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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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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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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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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