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迷离,更是辨不清东南西北。迷迷糊糊中听到了高跟鞋的声音,一步一步清晰的向着他走来。
然后在下一秒挽住了他的胳膊,柔软的触感,第一反应是云漪。
北离墨的心软了一下,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头雄狮,其实有时候狮子和猫一样都是猫科动物,只要有人顺一顺毛,他们也就平息了。
努力的睁开眼睛,还没来得及细看,就听到了黎音焦急的声音,“离墨哥哥,你没有事吧?怎么喝了这么多?”
黎音架起北离墨的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她本来就比较瘦弱,脚上又穿着踩不稳的高跟鞋,加上北离墨喝醉了身体没有力气,几乎是整个人压在她身上,黎音差一点一个趔趄就扑倒在地。
不过幸好,北离墨在意识到来人是黎音的时候,瞬间恢复了自己的意志,硬是僵硬的站在了原地。
嘴角不禁扯起了一抹苦笑,那个女人已经铁石心肠到看到自己受伤也不理会的地步,怎么可能因为他喝醉了就千里迢迢的来找他。
自己还真是天真。
黎音堪堪站住身体,转过头看到北离墨笑得冰冷,不由得寒毛直竖,准备,再度动手,将男人架在自己身上,“离墨哥哥,你喝多了,我送你去酒店。”
黎音如意算盘可是打得啪啪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再加上酒精加持,肯定会情迷意乱,等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北离墨不想认都没办法。
可是,北离墨对于黎音是打心眼里面的排斥,就算他酒醉人事不醒,闻到他身上那种浓烈的香水味道,对她都没有任何的欲望。
狠狠的推开来扶着自己的女人,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着。
黎音的计划还没有开始实现就已经落空,气的直跺脚。结果还一不小心就跺断了高跟鞋,脚上一疼,剧烈的疼痛差点让她休克过去。
等缓解过来以后一看,北离墨已经沿着巷口出去,走到那边公路上,她害怕北离墨出事就不敢上前去扶,所以只有掏出电话叫北离墨的助理。
虽然她不能占到实际的便宜,但是也不能让别的女人趁虚而入,必须得有一个人管住这个酒鬼。
程正本来就因为总裁失踪了,急得像是热锅上面的蚂蚁,一收到黎音的电话,风驰电掣的就赶了过来。
把醉醺醺的北离墨接走的同时,不忘叫了辆车把黎音给送回去。
北离墨喝醉酒以后防范意识也很强,因为刚刚发生过黎音的插曲,所以他拒绝任何人的触碰,就连程正触碰他的时候,他也是下意识的一甩胳膊一个1米8几的大男人差点被他掀翻在地。
程正勉强站好,努力让北离墨认清自己,“北总,我是你的助理程正。”
北离墨听到熟悉的声音,这才勉强睁开眼睛,确定对方是程正以后,这才将自己的胳膊搭在了程正的肩膀上。
然后北离墨就陷入了酒之后的沉睡,睡梦中,他又梦见了那个黑发白裙的女人。
时间似乎又回到了他们初遇的那一年,云漪拘谨的躺在他身下的大床上,长发如瀑一般散开,因为害怕身体哆嗦着。
那个时候的北离墨看着他是带着鄙夷的,尽管在这样有色眼睛下,他仍然不能否认,这个女人长得是真漂亮,眼睛大得像是杏仁,肤如凝脂,脂粉不施,五官都比那些浓妆艳抹的人来的要精致许多。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那个女人的,或许就在那个时候吧。他进入那个女人的身体的同时,那个女人也进入了他的心。
这些梦一直断断续续,像是片断一样的呈现。又拉锯到他们后来五年前遇到的那次,云漪在雨夜中,莫名其妙的上了他的车,黑暗的车厢之中,那个女人的眼睛亮得像星辰,身上若有若无的淡淡气息,撩得他一阵火起。
时间线不停的推进,然后就是云漪和他共处一个屋檐下。穿着围裙,贤妻良母做饭的样子,头发松松垮垮的系在脑后。在无数个早晨,他睁开眼睛,都希望那个女人和阳光一起同在。
脑袋感觉一阵疼痛,风云骤变,眼前就都是那个女人冷淡的眉眼……疏离的目光……
北离墨甚至能够清晰的听到云漪对他的咆哮,“北离墨,我们到此为止吧!”
“北离墨,我一点都不喜欢你,以前没有,现在更没有!”
“我会从你家离开,请你不要再纠缠我!”
……
无数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是恶魔的吼叫。
北离墨头痛欲裂,酒精的加持下,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快要燃起来,不由得伸手握住自己的太阳穴。
程正这个时候就非常贤惠地用湿毛巾给北离墨擦额头,结果莫名其妙的受到北离墨的阻拦,小心翼翼的想把北离墨的手拿下去,结果手指反手被北离墨给抓住。
“云漪!”声音急促而悲愤。
北离墨力气很大,程正感觉自己的指头都要被捏断了,忍不住求饶,“北总,你放开我,我是程正啊。”
北离墨一个激灵,猛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面前苦瓜脸的男人以后,手指慢慢的松开,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讽刺的微笑——
“原来是梦啊。”
他还以为她在,天真的以为她会来照顾他。Χiυmъ.cοΜ
北离墨的眼睛又重新闭上,程正趁机赶紧给北离墨把脸擦完。去卫生间把盆子里面的水倒掉,毛巾挂上,回来的时候,北离墨又开始胡言乱语。
“云漪!你告诉我为什么!”
“云漪!你凭什么要回去?”
“我究竟哪里不好?”
……
一声接着一声,声音高亢而激昂。
程正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来爱情这个东西,无论是多么理智的人碰上了,都会变成一个疯子,没有想到,就连冰山冷面著称的北离墨都不能幸免。
这些日子他也亲眼看到了,因为云漪小姐北离墨完全要被折磨疯了,平时那么一个冷血冷性的男人,却因为自己爱而不得的女人,烂醉如泥。
咬了咬牙,拿出手机,拨通了云漪的电话。
这个时候已经临近午夜,平时云漪早就睡了,可是今天不知道怎么的脑子异常清醒,睁着眼睛,毫无困意。
忽然就听到电话响了起来,心中不禁一动,伸手接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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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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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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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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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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