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年间赵国把中山、林胡、娄烦三个夷族国家按在地上反复摩擦,扩地上千里。赵武灵王已经把中山压缩到灵寿一线的几座城池,其灭亡只在旦夕之间。林胡和娄烦则被驱逐出阴山和河套。赵国一时拥有步兵二十万、骑兵三十万,威震天下。
同时赵武灵王清查封君的土地和奴隶,将封君们私藏的人口和奴隶全部没收,充实到雁门和云中郡。而林胡和娄烦人,一部分留下来成为了赵国人,一部分人则迁往阴山以北和当地的其他民族,逐渐融合形成了中原王朝的百年梦魇——匈奴。
楚国在北线吃瘪后,趁着越王无疆兵败被杀、诸子争位,大肆进攻越国。越国被灭,残存势力龟缩至今天福建一代,再无作为。楚国因此得以控制整个淮河和长江中下游,总算是回了一口血。
秦国在结束三年内乱之后,一边舔舐伤口一边慢慢找趁人之危的韩魏两国算账。白起和芈戎率军和韩魏打了几次小规模战役,逐渐夺回了函谷关外的土地。
韩国和魏国两国本想趁着秦国病,要了它的命。没想到碰上白起和芈戎这两个硬茬子,一时间被揍得满地找牙。不但没捡到便宜还被夺走不少土地。
而齐国则在一边闷声种地,表面上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安分守己。实际上国力越发充实,兵精粮足、蓄势待发,只等着一个恰当的时机就西进并吞天下。
不过在此之前,田地依旧需要解决一个问题——骑兵匮乏。齐国目前组织起十来万骑兵已经是极限。与赵国和秦国都有着较大差距。
骑兵军团的组建有两个问题,一个是骑手。由于没有马鞍和马镫的帮助,所以培养一个合格的骑手需要从小开始。而此时田地也不敢随便就把这两个黑科技放出来——太容易复制了。不到最后时刻,坚决不能动用。
所以目前齐国的骑兵除了一些家境富裕的士族家庭,大部分都是燕地的牧民和胡人。这些人数量毕竟有限。
此外就是马匹。骑兵在古代绝对是一个烧钱的兵种,其费用是维持一个精锐重步兵的五倍。当然,这是指中原王朝豢养的职业骑兵。游牧民族骑兵所需的费用则基本等于零。
其中最烧钱的就是战马。马不等于战马,战马必须是经过挑选的健壮马匹,而且是母马或者煽过公马。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基本上就相当于你得养一群人,然后还得在里面挑一米六五以上的女人,或者一米七五以上的男人。剩下的都不能用,只能去拉车或者耕田。
一个骑兵又不能只有一匹马,战时一个骑兵需要有至少两匹马替换,平时则还要多备一两匹,以备不时之需。毕竟马不是机器,是会生病、受伤、死亡的。
此外马匹在战争中的损耗也是极为惊人的,甚至比人的伤亡率还高。这样算下来十五万骑兵至少得准备上百万的马匹作为后备。这个数量已经超过了齐国此时控制的牧场的承受上限。所以田地早就盯上了东胡和箕子朝鲜。
虽说如此,在时机到来前田地也只能先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冬至之后,玻璃窗户的后宫厅堂中,田地一家在一起吃着饭。每个人都跪坐在自己的桌案前吃着自己的饭食。外面已经是一片枯黄,每个人的菜碟里却都有青翠的蔬菜佐食。主食是花卷和小米粥。
天气渐渐变得凉了,大家身上都穿着崭新的夹袄。这夹袄可以根据棉花填充量来调节厚度,倒是比皮草轻便、透气多了。此时棉花已经普及开来,成为了寻常百姓也能支付的起的御寒物品。这一切看似平常的生活场景,其实都是田地变法前所有人都无法想象的。
环顾四周,田地面南坐在厅堂正中最上手。太子妃赵纯熙带着四岁的嫡长子田鼎坐在右边下垂手,太子嫔羽楚带着五岁的长子田法成坐在左边下垂手。钟剑心前几年也被正是封为太子嫔,坐在赵纯熙下手。
为了维持各宫的感情,田地特意安排每日进食大家都凑在一块。只是晚上安歇各自回宫。赵纯熙和羽楚喂着各自的孩子吃饭。这几年田地又填了三个女儿,田英、田秀、田漪。田婴、田秀是钟剑心所生,田漪是羽楚所生。她们年纪还小并未列席,各自由乳母在自己宫内喂食。
却见田鼎吃了几口突然不吃了,奶声奶气的哭闹道:“我不吃……我要吃点心……”
一个婢女刚要转头去厨房拿,就被田地喝止道:“忘了当初怎么对成儿的了么?谁也不许动!鼎儿已经四岁了,也该立立规矩了,要么吃要么饿着。”ωωω.χΙυΜЬ.Cǒm
带孩子吃饭是一件很闹心的事情,想必见识过的都会颇有感触。四岁的小孩正是撒泼打滚的时候,鼎儿被田地这么一说当即哭闹起来,伸手把桌子上的饭菜都打翻了。纯熙也颇感无奈的用眼神向田地求助。
PS:
1、阴山紧挨着今天呼和浩特北部,大致与黄河河套地区在一条直线上。这里是草原与农耕文明之间难得的天险,所以中原强大时常常依凭这里抵御游牧民族的入侵。而且这里水草丰美,也是中原赖以放牧马匹的牧场。自然,也会被游牧民族所垂涎。
这里的归属自战国时代开始就基本上标志着这某一历史时期,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谁占据着优势。所以“不教胡马度阴山”这句诗其实是十分契合现实军事斗争的。
赵武灵王会在今天呼和浩特附近设置云中郡,并迁徙人口填充也就不足为奇了。
2、骑兵的马使用母马或者煽过的公马,是因为雄性动物发情期时极难控制。这个养过猫狗的应该知道。而且母马其实比公马还要好,因为在行军时马奶可以作为口粮和饮水,又不用额外增加行军负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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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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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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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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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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