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陈小桑沈大郎>第327章 互夸
  瞅着她认错态度良好,他又有了一些安慰。

  至少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往后会慢慢改正。

  沈大郎继续挖着竹笋,对陈小桑道:“无论是谁对你说这些话,都是不对的,你要告诉我。”

  沈大郎一点都不信她这么纯真的丫头会自己想到那些话。

  所以他断定,是有人对她说这些,她什么都不懂,只会学来对他说。

  这人是在对小孩子耍流氓。

  若是让他知道是谁,他一定狠狠收拾那人一顿!

  “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跟你爹和哥哥们说。”

  陈小桑歪了脑袋,“哼”一声:“我才不跟他们说这些,我只跟大郎哥说。”

  沈大郎半晌说不出来话。

  一想到他三个月不在村里,还不知那人得跟她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他就很担忧。

  还好小丫头听话,后头果真没再说那些乱七八糟的话,他倒是长长松了口气。

  跟锄头比起来,石头很不好用。

  沈大郎抓着石头划拉好一会儿,才能划拉出一些土起来。

  陈小桑看不下去,找了个小石头,在旁边”嘿咻嘿咻“帮他刨坑。

  沈大郎把她往旁边拨:“你去一边歇着。”

  陈小桑不乐意:“你一个人挖土太慢了,我帮你就会快很多呀。”

  事实证明加她一个并没有快很多。

  她力气小,划拉四五下才抵得上沈大郎划拉一下的土。

  等他们扒拉出四棵笋子时,天已经快黑了。

  沈大郎拍拍手里的土,将笋子沿着箩筐的边缘放好,就要带着陈小桑走。

  打眼一瞧,陈小桑原本白嫩的脸上全是土。

  他忍不住,揪起她的胳膊在脸上胡噜两下,显出原本的皮肤脸色了,才满意地带着她下山。

  正是大家从田地里回来的时候。

  扛着锄头铁锹的村里人瞅见他们两个脏兮兮的样儿,便逗起陈小桑:“你把衣服弄脏了,回家你娘得打骂你了。”

  陈小桑得意地仰了脖子:“我娘最疼我了,才舍不得打我呢!”

  逗她的人乐了:“不打你,得说你了。”

  陈小桑就道:“我娘说我就说我嘛,又不是别人说我。”

  众人一听,都不知道该羡慕谁了。

  有人瞅见沈大郎背篓里的笋子,以为塞得满满的背篓里全是笋子,很羡慕问沈大郎:”能给叔家两棵笋子不?叔好这一口。”

  不等沈大郎回答,陈小桑就道:“我们的笋子要拿去卖的,叔想吃我们便宜卖给叔呀。”

  一听说要花钱,男人就舍不得了。

  他便道:“你们在哪儿挖的,我自己挖去。”

  沈大郎倒是不在意,将山上有竹林的地方指给他。

  那人心动了,旁边的人赶忙劝住他:“别傻了,山上有狼,你可别为了几颗笋子把命搭进去。”

  “大郎一个十三岁的孩子都能进山找笋子,我还能不如他?”

  其它人毫不给他面子:“他能挑着一担子水跑,你能成不?”

  “别的不说,他会跑啊。”

  “不止呐,他还会射箭,你瞅瞅他背上的箭。”

  众人说着说着就把话题歪了。

  陈小桑听得津津有味,偶尔插一句嘴:“大郎哥还打得过野猪,力气很大的。”

  众人想到沈大郎之前扛着野猪在村里走的事儿,一个个夸得更起劲儿了。

  沈大郎嘛,一点都不高兴。

  他们不说陈小桑,他怎么找得出那个对她耍流氓的男人?

  他将话题往陈小桑身上引:“我力气大,眼神没小桑好,她会找东西。”

  果然,那些人又调侃起陈小桑来了。

  “小桑这双眼睛哟,又大又水灵,村里就没人比得上。”

  “谁说的,二树媳妇眼睛不是跟她挺像的吗?”

  “哪儿啊,是她像二树媳妇……”

  眼见着他们话题要歪了,沈大郎又蹦出一句:“郑先生夸她聪明,读书比男娃娃还好。”

  陈小桑高兴得问沈大郎:“郑先生跟你夸我啦?”

  沈大郎“嗯”了声。

  郑先生不只一次跟他念叨,可惜了她是个丫头,算是夸吧。

  “小桑要是不聪明,老陈家也不能把她送去读书呐。”

  “说起来我大儿子也聪明,就是我没本事啊,挣不着钱,没法送他读书去。”

  “得了吧,你儿子还没我大孙子聪明。”

  几人就拌起嘴来。

  从村学建起来,村里人看着去读书的孩子慢慢会写字,会背文章后,慢慢改了观念。

  现在只要有点家底的人家,都想把孩子送去读几年书。

  好歹跟小桑一样学会算数,往后托关系给在镇上找个账房先生的活儿。

  当了账房先生就舒坦了,每个月有工钱,不用一辈子在地里刨食。

  对于村里人来说,这就是人上人了。

  因着去年大家挣了一笔,开春有不少人家把孩子送去村学。

  这不,没送孩子去村学的人家倒是显得没能耐了。

  有人不拌嘴,跟沈大郎商量:“大郎啊,你跟我们孩子也差不多大,都是一块儿玩的发小,感情也好,你跟你爹说说,少收点束脩,让我们的孩子也去读书呗。”

  “我孩子比大郎还小三岁,是大郎看着长大的,你跟你爹好好说说吧。”

  陈小桑惊住了。

  沈大郎不是打猎就是在读书,最近还总是跟她爹一起下地,什么时候跟村里孩子一起玩儿过了?

  不只是陈小桑惊住了,沈大郎也惊呆了。

  他自认自己十三岁,还没资格看着别的孩子长大。

  他也不揪出那个坏人了,带着陈小桑匆匆离开。

  留下一群村里人看得直摇头:“这个大郎,真是不爱跟咱说话。”

  有人帮着说话:“他一个读书人,跟你能说上啥话。”

  “哎,要是村里的束脩便宜些,我孩子也能去读两年书。”

  “咱们村学束脩算便宜的,你们是没去别的村学打听过。我老丈人村子也有个村学,一年光束脩,就得三两银子!”

  众人听得倒抽一口凉气。

  三两银子!

  他们一天忙活到头也落不下这么多银子呀。

  “这么一看,咱村学真是收钱少了。”

  “可不是吗,我一说咱们村学的束脩,我老丈人村子好几户殷实的人家都说要把孩子送到咱们村学来呐。”

  众人便不说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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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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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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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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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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