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郎瞥向他爹,冷冷道:“我没认这门亲事。”
沈兴义干笑两声,“嗨”一声,声音震天响:“我瞅着你对她挺好,明儿还要等她一起去干什么,还有什么不认的?”
“我不会等她。”沈大郎冷冷应了一句,扒拉了几下,将空碗放在桌子上,转身就回了自己的屋子。
他会等她上山?给自己找麻烦吗?
明儿天一亮他就上山,扎在山里打一天猎。
打定主意的沈大郎第二天被雨声吵醒后,点了油灯抓了本书坐在桌前看。
沈兴义绑好牛车后推开门就嚷嚷:“外头下大雨了,爹送你去县里。”
沈大郎听着外头的雨声,拧了眉头,瞥了眼他爹,道:“吃了早饭再去。”
沈兴义嘀咕着:“往日不都是去镇上吃吗,怎么今儿又要老子做早饭了。”
他中气十足的嘀咕声被沈大郎听了个一清二楚。
沈大郎拨了灯芯,就着亮光背着手里的文章,
沈大郎记性好,文章读一两遍就能记住。他爹做饭的速度更快,在他背第三篇时,一碗剩饭粥就放在他面前了。
吃完早饭,沈兴义边穿蓑衣边催沈大郎。
沈大郎抓着书侧过身子坐着,应道:“等我把这本书背下来再去。”
瞅着他手里厚厚的一本书,又想到他今儿一直拖着不去县里,沈兴义脑中灵光一闪,整个猛地扑到桌子上,双眼瞪得像铜铃一般:“你不会……”
沈大郎抓着书的手指发紧,抬了眼皮盯着他爹,就见他爹大喊:“你不会跟先生吵架了吧?”
他手一松,嫌弃地瞅了他爹一眼,应道:“怎么会。”
“怎么不会?以前你一下雨就巴不得大半夜去县里找先生教导你,可你今儿一会儿要吃早饭一会要背书,这不明摆着不想去县里读书?”
说着,沈兴义跳到地上,胳膊在半空挥舞地呼呼作响:“哎哟儿子啊,你爹我等这一天可等得太久了!咱不读书,你回来继承我卖肉的大业!”
一想到往后他儿子守肉摊子,他可以去县城喝花酒,沈兴义高兴得嗓门越来越大:“咱不读书一年少说能攒二十两银子,过几年就给你把陈家丫头娶回来。”
说到这儿,沈兴义高兴地弯腰凑到沈大郎跟前,双手握拳挨在一起,两只大拇指对着上下动了动,笑得一脸意味深长:“到时候你再生几个儿子……
啊?哈哈!”
沈大郎:“……”
沈兴义哥俩好地拍拍沈大郎的肩膀:“还是要子承父业呀!”
书被“啪”一下合上,沈大郎站起身,对他爹道:“走吧。”
沈兴义的笑容戛然而止。
……
陈小桑是被外面的声音吵醒的。
想到昨天发生的事儿,她“骨碌”着爬起来,匆匆把外衣穿上就跑到外头。
到堂屋,她瞅见十几个人忙活不停时愣住了。
靠她近的大娘拧了一把她留有口水印的小脸,笑呵呵道:“小桑养得真好看。”
旁边几个媳妇纷纷扭头看过来,在她脸上摸来摸去。
“哟,睡觉流口水了吧?瞅瞅这印子。”
陈小桑一路往前挤,直到抱住她娘的腿才安心。
“小丫头害羞了。”
“哈哈,脸皮真薄。”
四周的人哄笑着,弄得小桑疑惑不已。
李氏搂住小桑,笑着对众人道:“小丫头从小被拘在家里,怕生,你们别见怪。”
“瞧嫂子你说的,小桑长得招人疼得很,我们哪儿舍得跟她见怪呀。”不知是谁应了一句,其它人纷纷附和,一个个都用稀奇的目光瞅着陈小桑。
陈小桑可算了解唐僧进盘丝洞的感觉了,又往李氏身边缩了下,偷偷问李氏:“娘,你们在做什么呀?”
李氏指指满屋子的粮食,应道:“你爹一早就去各家说了,让他们有多的麦子就卖给咱家,这些都是她们送过来的。”
麦子是要交夏税的,瞅瞅日子也差不多要到买粮食的时候了。陈老汉昨晚跟李氏商量,用粮铺收价跟村里人买,买的省钱了,村里人也不用跑一趟镇上。
陈小桑瞅着她两个嫂子都在用一个上大下小的木器量粮食,舀一下差不多是一升。
瞅着四周放满的箩筐,陈小桑觉得不行:“这样量好慢呀。”
屋子里的女人就哈哈大笑:“我们都是这么交税粮的,不这么量还得怎么量?”
陈小桑指着升子道:“用秤呀,秤一升有多重,再秤一箩筐,去掉箩筐的重量就知道有多少升粮食了嘛。”
“那哪儿算得清楚,还是升子简单。”一个婆子不以为然地应道。
村里人一辈子在地里刨食,哪儿会算数呀。就是拿粮食去镇上粮铺卖,也是提前用升子量好,心里有谱了,等粮铺称了一对,没出入就卖了。
陈小桑拍拍自己的胸口,“我帮你们算呀,我算得可好了。”
屋子里众人听得“哈哈”大笑,有人指着陈小桑就道:“我们大人都算不清楚,你个六岁的娃娃还能算清楚了?那我们不是白吃这么多年饭了?”
陈小桑不服气:“我很会算的,我爹去镇上换粮食都是我算。”
“那你爹可真心大。”
“宝来媳妇,可没你们这么宠孩子的,卖东西让她算,错了一点就亏大发了。咱们挣钱点不容易,别糟蹋了。”
李氏笑着应道:“哪儿能让孩子自己算呀,宝来会算好的,也就是让她玩一玩。”
这才对嘛。
众人心里舒坦了,就又盯着大树媳妇和二树媳妇手里的动作,生怕错过一下。
李氏抱着不高兴的小桑从人群挤出来,去厨房帮她洗漱,点了她的鼻尖,“还不高兴呢?”
陈小桑疑惑:“为什么她们不愿意用斤算呀,很方便的。”
李氏耐心解释:“用升子是祖辈传下来的,大家都会,也安心。秤可没多少人认识,她们算不明白,怕自己吃亏。”
这个很简单呀,只要会乘除就会算了。
想到这儿,陈小桑一顿,只得挠挠头,这儿没有乘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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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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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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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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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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