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容麟和墨容澉不同,做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储君,猜疑几乎是他的本能,朝中真正令他信赖的只有一个人——贾澜清,贾澜清恰巧是杨承海大学士的关门弟子,虽然现在才十岁,却是不可多得的神童天才,他从三岁起便跟在太子身边伴读,四岁过目不忘,五岁知五经,六岁作诗,七岁作文,太子遇到朝务上的难事,也常与他商讨,并能从他那里得到独到的见解。十岁的贾澜清已有功名在身,被太子拜为常卿,由他扶佐杨承海再好不过。
至于兵权,墨容麟很放心,皇帝召白长简回京,大概也是存了这个意思,虎符交由护国大将军白长简,又有骁骑大将军韩通坐阵,城外驻营有杜长风,这三位,一位是皇后的哥哥,一位是跟了皇帝二十几年的亲信,还有一位的媳妇儿是皇后的闺友,关系非同寻常,有他们看着,没人敢起乱子。
宫里有宁九宁大人,他是御军总教头,掌管宫里侍卫营,禁军,皇城锦军,以铁面无私著称,称得上人见人怕,狗见了都绕道,连皇帝管不住的鬼见愁公主墨容清扬也有些怵他。墨容麟离宫最不放心的就是墨容清扬,特意吩咐宁九多看着她点,帝后都不在,墨容清扬没有了后台,大概会更服管教一些。
墨容麟并没有隐瞒自己去南原的目的,他要把南原并进东越的版图。被托付重任的这几位虽然感到震惊,诧异于他的大胆,却也并不觉得意外,他们都知道南原和东越之间扯不清理还乱的关系,如今帝后离京,确实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只是太子亲自前往,大家不太赞同,毕竟身份尊贵,非同小可,况且太子不是皇帝,他没有打仗的经验,万一有个闪失,他们岂有脸面见皇帝。
太子给了他们三个理由,第一,他是储君,却没挣过半点功勋,对他来说这是个机会。第二,南原没有军队,不堪一击,并不需要真正开战,他只要去南原皇宫走一趟,令南原皇帝称臣即可。第三,朝中的政务和军务他都已经安排妥善,他快去快回,不会有什么问题。
大家还是好言相劝,毕竟太子从未离过宫,万一有个好歹,谁负得起责任?
太子没了耐心,冰冷的目光扫视了一圈,令在场的人不寒而粟,不过才十六岁的年纪,却仿佛比皇帝更具威严,大家终于意识到,这位储君比他的父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决定的事,不容任何人反对。
几位扶佐大臣对视了一眼,知道拦不住太子,且方方面面皆做了妥善安排,只好由着他去了。
这一天,墨容麟等得太久,简直有些迫不及待,为了赶时间,他一切从简,只带贴身侍卫宁十七出门,乔装成富家公子,一路扬鞭策马,朝西奔驰而去,宁九另安排了十名暗卫一路护送。wWW.ΧìǔΜЬ.CǒΜ
宁十七是个沉默的人,墨容麟也少言寡语,一路上,除了必要的问话,两个人几乎不怎么交流,这是他们日常的相处模式,在一起十来年,相互之间太熟悉太默契,一个眼神彼此就能心领神会。
墨容麟从跨出宫门的那一步起,心里只装着一件事,那就是赶路,日夜兼程,披星戴月的赶路,沿途的风景和热闹,他视而不见,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到了深夜才投宿歇息。他知道,从临安到蒙达的路程更近一些,况且皇帝比他先行一步,所以他要马不停蹄的赶路,要在皇帝凯旋归来之前把事办妥。到了那个时侯,一切都已成定局,父皇或许会责怪,母后或许会伤心,但都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淡,而对于他来说,那意味着某种新生。
宁十七打心眼里佩服太子,锦衣玉食长大的皇家贵胄,第一次出远门却能这般吃苦,有时侯没赶到打尖的地方,在邋遢的破庙里歇一晚,他眉头也不皱一下,错过了饭店,吃两个干硬的冷馒头也不嫌弃,他沉默得象一块石头,可宁十七看得出来,那块石头里仿佛有炙热的岩桨在不停翻滚,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喷泄而出。
他知道这些年,太子暗地里阻扰尉迟家的后人去南原找女帝报仇,他以为太子那么做是为了皇后,可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尽管太子一路沉默寡言,神情显得相当平静,却总在不经意间流出来一种迫不及待。宁十七忍不住猜测,南原之行对太子来说必是十分重要,重要到要放下一切,亲自跑一趟。
——
今天对南原来说是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小太子洗三,百姓们纷纷涌上街头,载歌载舞,为小太子送上最诚心的祝福。洗三是南原的一种风俗,婴儿落地四十五天接受洗三,其一洗头,其二洗手,其三洗脚,是为三洗,受过洗三礼的婴儿将受到佛祖的庇护,平安健康的长大。
洗三在南原还有一个别称叫鬼门关,所以洗三也叫过鬼门关,从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全家人都把心吊了起来,精心的呵护着,日日念经祈求佛祖保偌能顺利通过洗三,因为常有婴儿没熬到洗三的日子就夭折了,有些甚至就是在洗三当日夭折的,但神奇的是,只要过了洗三,孩子便能平安长大。
这个现象没法子解释,因为这是诅咒!
蓝霁华没把这些事告诉尉迟不易,不想让她担心受怕,自己却不轻松,一瞬不瞬的盯着小太子,一直到洗三仪式结束,他心里的大石终于落了地。
庆祝的宴席一直闹到半夜才散,尉迟不易抱着小太子,蓝霁华则揽着他们母子,一家三口慢慢走在如水的月光下,夜风习习,花影摇曳,香气扑鼻,让人惬意,一切都那么美,象梦境一般。
蓝霁华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有心爱的娇妻,有稚嫩的爱子,他的人生已经圆满,再也没有遗憾。可是心里总有隐约的不安,好象这一切太顺利了,顺利得他觉得有什么东西被忽略了。
回到正殿,蓝霁华看到康岩龙悄悄朝他打了个眼色,他心一沉,知道肯定有事发生。
等尉迟不易带孩子去睡觉,他把康岩龙叫到书房,问,“什么事?”
康岩龙垂着手,神情略有些惶然,“陛下,刚收到了消息,东越大军已经越过边境,正朝打昆城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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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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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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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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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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