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是瞬间做出的决定,但要带什么走,却费了她一点时间。
那几口大箱子里的东西是她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以前蓝霁华说会用大马车送她回去,她想像着自己带着这些宝贝,衣锦还乡的盛况,可现在,期待成了泡影,没有什么马车护卫,只有孤单只影的自己了。
短刀是要带的,左右腰各插一把,最好绑腿里也插一把,防身的家什伙不怕多。上次蓝霁华给的那小袋金币没花几个,还剩了许多,应该够她回去的盘缠了。那些香露都是她辛苦在外头买回来的,带不了那么多,小小的一部分总是要的,回到东越她还是姑娘,每天都要把自己擦得香喷喷的。
还要带什么呢?所有的箱子都打开来,头埋在里头,一顿乱翻,翻出一个木头小人,是蓝霁华给她雕的,清秀的少年穿着南原的服饰,一脸不服输的神情,这是她刚来的时侯的样了,蓝霁华是个手巧的皇帝,雕得还挺像。
犹豫了一会,她把木头小人装进了包袱,转身看到桌上的葫芦丝,是阿云苏送给她的,想着万一没钱了,还能吹个小曲挣两个子,算是谋生的工具,再说,这是阿云苏的一片心意,她应该要收下。
再把桌上的两碟点心包好,塞在包袱里,也就差不多了。
临走前,她特意把床铺整齐,代表自己不再回来的决心,然后把包袱往肩上一挎,挺起胸膛,奔向未知的旅途。
走的时侯,天还没有大亮,天地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当中,尉迟不易没什么可怕的,反正是蓝霁华叫她走的,她不怕护卫禁军的盘查,可当一队护卫禁军过来的时侯,她还是下意识的避开了。
出宫门的时侯,守卫认得她,态度很客气:“不易公子这么早出宫有何事?”
她含糊的答了句,“去见个朋友。”
守卫并没有多问,便放她出去了。
尉迟不易从前出过几次宫,但没有一次象今天这么心情复杂,她回头留恋的看了一眼,南原没有什么季节变化,她不记得自已来了多久,反正时间不短,这一走,便再不会回来,她心里很有些唏嘘,不管蓝霁华怎么对她,她心里还是把他当成朋友的,最好的那种,所以昨天才会那么心寒,她不光是愤怒,还伤心。
并不是逃亡,所以也不匆忙,出了宫,太阳才慢慢升起来,她找了家卖早饭的铺子,坐下来吃了一顿热乎乎的早饭,吃饱喝足,不急着出城,她出处逛逛,到南原这么久,出宫的次数屈指可数,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去过,她想再走走看看。风雨桥连着的大广场,她还想再去一次,她喜欢那里的氛围,热闹,欢快,自由,无拘无束的唱歌跳舞,杂耍,青年男女,老人和孩子,盘坐在树根上,悠闲自得。
她认得路,慢慢从风雨桥走过去,偌大的广场上象往日一样热闹非凡,她早早换了一些零钱,不会象上次那样傻乎乎丢出一个金币做赏钱,毕竟那是她回东越的盘缠,得省着点花。
听到低沉的笛子声,就知道是在耍蛇,她远远避开,被吓了几次,她现在对蛇的恐惧越加厉害了。
她看了耍刀,耍猴,耍象,耍鹦鹉……又看了一会歌舞,累了就坐在菩提树下打瞌睡,睡醒了,翻出点心来吃两块,举起羊皮水囊喝几口水,蓝天白云,艳阳高照,不时传来欢歌笑语,她咂巴了一下嘴,觉得很舒坦,比在宫里舒坦百倍。
这个点了,大概都知道她已经走了吧,她只是个小人物,除了那几只孔雀,不会有人舍不得她,或许阿云苏会舍不得,她们已经是那样好的朋友。
坐起了揉了揉眼睛,看到不远处有人在跳舞,三个姑娘,三个男人,其中有一个跳得不是很好,动作总比别人慢一些,反而吸引到大家的目光。
尉迟不易倒挺佩服他的勇气的,一个男人,跳得不好,还敢在大庭广众下出丑,勇气可嘉,再仔细一看,那男人长得比南原人稍白一些,模样儿有点眼熟。
尉迟不易怕自己因为思乡产生错觉,揉揉眼睛再看,怎么看怎么象自己的三哥。
三哥不是她嫡亲的哥哥,也是尉迟家族的旁支,在一众兄弟里排行第三,所以尉迟不易叫他三哥,他们一起接受过刺客的训练,那时侯,尉迟不易只是侯补人员,三哥却是赫然榜上有名的,他身手不错,人也机智,族长对他寄予了很高的厚望,后来,三哥被派来南原做任务,很长时间,家里都没有收到他的消息,不知道是死了,还是被抓了,还是迷路了,反正就象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自此杳无音讯了。家里哀哀戚戚了一段时间,也就淡了,象三哥这样出来就没回去的,并不少,见得多了,大家都习惯了。琇書蛧
可是三哥怎么在南原,还跳起舞来了?
她悄悄走过去一些,躲在一棵大树后面,仔细观察三哥,看了一会,还真让她看出一点眉目来,三对男女是跳对舞,与三哥跳对舞的姑娘黑是黑了点,但长得漂亮,浓眉大眼,跳舞的时侯,顾盼生辉,那双眼睛极为灵动。
三哥从头到尾只盯着她看,那姑娘的目光也总缠绕在三哥脸上,饶是尉迟不易这种不太开窍的,也看出他们之间的暧昧来。三哥和那姑娘互相喜欢着,只有看心爱的人,眼神才那么温柔和专注吧。
她耐着性子等在树后面,一直等到曲终人散,三哥果然和那个姑娘一道走了。
尉迟不易挎着包袱远远跟在后面,她本来想弄顶帽子戴在头上掩饰一下自己的脸,转念一想,她扮成男装,三哥便是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遂放心大胆的跟近了些。
刚从风雨桥过去,就听到一队士兵骑着马从街市上呼啸而过,“陛下有令,闭城门!陛下有令,闭城门!”
尉迟不易翻白眼撇嘴,闭个城门也这么大张旗鼓,嚣张给谁看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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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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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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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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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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