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园里,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那人穿着拖地的白色长袍,轻盈若仙,乌黑的头发散在白袍上,用一根紫色的发带松松束着,他有一双极漂亮的眼睛,眸光仿若流水,清彻流转,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他站在姹紫嫣红的花丛里,可再鲜艳的花朵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他明明淡雅,脱俗,那飞扬的眼角却又媚态横生,让人雌雄别辩。
白千帆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近,喃喃自语,“我见过你。”
在梦里,她真的见过他,骑在一只梅花鹿上,在林中穿梭,她还记得阳光从树梢洒落下来,金色的光跳跃在他肩上。他眉目含笑,对她说,欢迎你回来。
醒过来后,她一直记得这个梦,却不知为何,没有向任何人说起,她以为自己梦见的是一位仙人,没想到在这个时侯,这个地方,见到了。
那人大概听到她的话,弯唇一笑,简直是百媚生,白千帆觉得自己的心快速的跳动起来,砰砰,砰砰……
“原来你记得我。”
白千帆听着自己的心跳声,问他,“你是仙人么?”
“不,我是凡人。”
“那我为什么可以在梦里见到你?”
“因为你的心至善至纯。”
白千帆不明白,傻呆呆的看着他。
那人却说,“保持初心吧,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你将成为第一个打败我的人。不要恨,不要怨,凡事有因果,坚持就能得到你想要的。”说完,他从另一头走了。
他走路的姿态很优美,白袍在晨风里轻荡,象波浪翻滚,白千帆只眨了几下眼,他就莫名不见了,明明那是一条笔直的路,可那人在半道上凭空消失了。
白千帆想了半天,最后断定他就是一位仙人,她回忆着他的话,似懂非懂,反正就是要她做个好人吧,可她本来就是好人啊。
豹仔慢吞吞到了她身边,嘴里叨着一个竹篮,白千帆笑着接过来,摸了摸它的头,“真乖。刚才我看到仙人了呢。”
点点在她身上蹭了蹭,有些雀跃的要跟她进花丛里去,白千帆制止它,“不行,你就站在这里不许动,你一进去,花全毁了。”
她语气只要稍稍不对,豹仔都听得出来,老老实实的呆在那里,看白千帆蹲在花丛里剪花枝。
等白千帆拎着满满一篮花回到平乐殿的时侯,看到蓝文宇站在台阶下,正看着她。
男人身姿挺拔,一双狭长的凤眼,衬出眼眸的深邃,嘴角微勾,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白千帆总觉得他那笑有点不正经,容易让人浮想连篇。好几次他们一起上街,总有姑娘被蓝文宇那笑容弄得失了魂似的,跟着他们走了好远。
为此,她警告他收敛他那招牌似的笑容,不要引起别人的误会,他却认为是她在吃醋,得瑟得不行,然后保证以后只对她一个人笑,弄得白千帆哭笑不得,再三解释,笑没问题,只是不要笑得那样骚包就行。蓝文宇不听,固执的认为她就是在吃醋。白千帆觉得,有时侯蓝文宇就象个被纵坏的孩子,有点拿他没办法。
“怎么来得这么早?”她问。
蓝文宇接过她手里的花篮,趁白千帆不注意,轻轻踢了豹仔一脚,把它踢远了些。
“不是约好了今天要出去吗?”
白千帆笑了,“那也不需要这么早啊。”
“如果我说,是想早点看到你,你会不会很高兴?”
白千帆嗔道:“油腔滑舌。”
蓝文宇捂着胸口,扮出很委屈的样子,“人家说的明明是真心话。”
说要出去,其实一直到黄昏,他们才出宫门,因为这个时侯,日头偏西,没那么热了,晚霞红彤彤尽染,天色很晚才会暗下去,连灯都不必点,南原人有吃夜市的习惯,白天街道上安安静静,到了傍晚,所有的铺面都开了门,摆摊的小贩都涌向街头,人潮拥挤,车水马龙,是最热闹的时侯。
白千帆喜欢慢慢走着逛,所以脸上戴了面纱,既便是这样,仍有很多目光投向他们,因为骚包的蓝将军又用他那种暧昧的笑容到处勾搭姑娘了。
白千帆知道他没有恶意,只是纯粹的好玩,南原民风开放,每年有关求偶的节日大大小小有好几个,这里的男人似乎都善于勾搭姑娘,看向姑娘的目光显得格外的深情,可一转头,那深情的目光又对着另一个姑娘去了。m.χIùmЬ.CǒM
白千帆没理他,怕自己一开口,蓝将军又要自我感觉良好的以为她在吃醋。
他们穿过大街,往巷子里走,那里有一家老字号的粥店,每天只有这个时间才开张,熬的香米粥也不多,去得晚就没了。白千帆只吃过一次,就喜欢上了,那香糯清甜的味道让她觉得很亲切,就象……小时侯,妈妈亲手熬的粥。
她不记得小时侯有没有喝过蓝柳清亲手熬的粥,如果有,一定就是这个味道。
老旧的巷子很长,青石板的路面,墙边长着青苔,行人不多也不少,蓝文宇不时抬手,虚虚的替白千帆挡住迎面而来的人。
突然,他放慢了脚步,眸光闪烁,嘴角牵起一丝淡淡笑意。
白千帆却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是不是你又招桃花了,总觉得有人在跟着咱们?”
蓝文宇有些诧异,他是习武之人,警觉自然比一般人强,可白千帆居然也能察觉到,这倒不简单。
他笑嘻嘻的道:“没办法,天生丽质难自弃,皮囊生得太好,也是件麻烦事呢。”
白千帆卟哧一笑,“这南原第一美人的称号应该落在蓝将军身上才对。”她扭头看了看,“不是说带点点出来遛一遛,在哪呢?”
“它一见你就撒娇,难缠死了,我让人带它在附近遛遛,回去的时侯再汇合吧。”
白千帆点了点头,她只是有些纳闷蓝文宇为什么非要带它出来,明明带点点出来是件麻烦事,不过有人管着,问题应该不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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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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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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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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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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