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黄昏,落日鲜红,火堆架起来,白烟扶摇直上,史莺莺信口念道:“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杜长风挺意外的看了她一眼,史莺莺颇有些得意,“怎么,以为我没念过书?”
杜长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往火堆里添了根柴。
史莺莺不解,“天不冷,为什么咱们要生火?”
“……”
“是因为要生火做饭吗?咱们带的是馒头和酱牛肉,不用加热也能吃。”
“……”
“杜长风,你说句话啊!”
“……”
“其实那天在沙漠里,你想丢下我,自己走的对不对?”
杜长风缓缓抬起头来,“……没有。”
“都不敢看我,做贼心虚,”史莺莺哼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要是我没中暑,哪怕我把嗓子叫哑了,你都不会出来的。”
杜长风看了她一会,“你中暑是装的?”
“谁装谁是小狗,”史莺莺斜眼睨他,“本姑娘开的是酒楼,阅人无数,你这点花花肠子我能不知道?说实话,我真怕自己醒过来后,你彻底不见了,还算好,你的良心没被狗吃掉。”她顿了一下,声音低下来,“杜长风,咱们这一路也算是同甘共苦,相依为命,你对我就没一丁点想法?”
杜长风手里抓着根树枝在沙地上划拉着,正要说话,被史莺莺大喝一声,“想清楚再说!”
“我想得很清楚,”杜长风抬眼看她,一脸认真的说,“没有。”
史莺莺知道是这个结果,一点也不意外,抱着双腿,脑袋搁在膝盖上,哀哀的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我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不过我觉得,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后一句话给了她莫名的信心,她振作起来,亮晶晶的眼眸盯着杜长风,“记住我今天的话,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杜长风说,“我记住了,不过你会失望的。”
“不会,我有信心。”史莺莺呵呵一笑,看着落日坠进了地平线,“杜长风,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咱们要生火?”
“因为这里的天黑得快,胡狼要出现了。”
“胡,胡狼?”史莺莺心一跳:“是狼吗?”
“嗯,在沙漠和草原里游荡的一种狼。”
“我听说狼喜欢扎着堆的,一来就是一群,咱们不会这么走运吧?”她故作镇静,干巴巴的笑着。
史莺莺在他面前向来是彪悍的,难得有显弱的时侯,他不觉好笑,故意逗她,“那可说不定,胡狼那种东西鬼得很,它悄没声息到了你身边,你都没发觉。”
史莺莺再胆大也是个姑娘,第一次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过夜,对她而言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加上还有……狼。
广袤的大地一望远边,远处是起伏的沙丘,近处是一片草地,暮色沉下来,天那样高,地那样广,沙丘成了黑糊糊的影子,她四下里看着,总觉得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杜长风打开包袱,把馒头递给她,“吃吧,就算遇上胡狼,也得吃饱肚子才有力气跑。”
史莺莺二话不说,接过来大口吃起来,干巴巴的馒头,她三两下就咽下了肚子,伸手再要。
杜长风说,“你悠着点吃,小心噎着。”m.χIùmЬ.CǒM
话音刚落,史莺莺伸着脖子打了个嗝,然后那嗝声便再也停不下来了,她捂着嘴,惊慌的四下里望,象只惶然的小兔子。
“放心大胆的打吧,胡狼不是靠听声音,是靠鼻子闻,它要在附近,老早就闻到你的味道了。”他把水壶递过去,“喝点水吧。”
史莺莺把自己捂得正难受,听到他这样说,松开手,痛快的嗝了几声,见杜长风怪异的眼神,不好意思的笑,“舒服多了。”
她喝了几口水,“你认得方向吧,咱们可千万别在这里迷路了,沙漠里迷了路就走不出去了。”
“不会,明天早点启程,中午能赶到千叶城,到了那里,换了马匹,再赶一程子路就到地方了。”杜长风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四仰八叉躺在地上,望着墨蓝色的天空出神。
史莺莺慢慢止住了嗝,学他的样子躺下来,伸了个大大有懒腰,“真舒服。”
天那样高,星子那样亮,颗颗亮晶晶,象黑丝绒上镶满了明珠似的。
两个人都不说话,安静的躺着,天高地阔,雄浑静穆,仿佛时间静止下来,人缈小得似一颗尘埃,躺在时光的长河里,并不知道下一刻,会被带到哪里去。
冷月,孤沙,无边的荒凉,却让史莺莺有一种地当床,天为被的豪迈,她长长吁了一口气,慢慢阖上了眼皮。听到杜长风清晰的声音传过来,“莺莺,明日到了千叶城,你就留下吧。”
史莺莺蓦地睁开眼:“为什么?”
“千叶城是西北的大城,繁华热闹,你留下来,一定有用武之地。”
史莺莺眨了眨眼睛,“我的用武之地就是你呀,你不在,我还折腾什么?”
“合着你是想折腾我?”
史莺莺笑得很欢快,“要不要在这里折腾一次?听说相当有野趣哟!”
杜长风脸都绿了,背过身不再理她。
史莺莺放声大笑,他一路对她提防,揩不到什么油,嘴巴上占点便宜也是好的。
躺着躺着,眼皮就重了,腿上不轻不得的挨了一下,“夜里凉,去车里睡。”
史莺莺听话的坐起来,“你去吗?”
杜长风黑着脸,“我要守着火堆。”
“那我也不去,”史莺莺重新躺下来,往他身边蹭了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在哪,我就在哪。”
杜长风哭笑不得,“你明明知道咱们成亲作不得数的……”
“谁说不作数,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媳妇儿,拜了天地,十里八乡的乡亲都来喝过喜酒的,”她冷了脸,“杜长风,别的事情我都可以不计效,可你要是不承认咱们的亲事,我可不依!”
她平素笑嘻嘻,难得沉脸,火光印在那张俏丽的脸上,柳眉倒竖,粉脸带煞,看得杜长风心里咯噔了一下,竟是不敢再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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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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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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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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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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