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兰半信半疑,不过这首歌挺好听,会唱也挺好。
于是从这天开始,负责巡山的人,就开始唱这首。
寨子里很枯燥,他们十八峰寨平时要干活,所以娱乐时间很少。
有了这首歌,大家也觉得有趣,也喜欢唱。
有时候互相比赛,看谁唱的好听。
有的人比较欢脱,居然一边唱一边跳,颇为搞笑。
大雪封山那一日,柳依依烤着火盆,眼神不断向火盆里的烤红薯,“还没好吗?又香又甜的味道,我都流口水了!”
柳承志小朋友也蹲在火盆边上,咽咽口水,“娘,说要等等!”
正在做针线活的孙氏,看到女儿儿子都非常想吃烤红薯,放下手里的针线,走了过来,扒开上面的炭火,翻出来外面烤黑的红薯。
清理掉外面的灰,扒开外面的皮儿,金黄色的红薯瓤露了出来。
香甜软糯,喷香扑鼻。
孙氏掰开给女儿一半,给儿子一半,“只能吃这些了,不能多吃,待会还要吃晚饭!”
“知道了,娘亲!”柳承志脆声说,迫不及待吃了一口,被烫得呲牙咧嘴,但舍不得吐出来。
柳依依用小勺子给娘亲一些红薯,“娘,你也吃,可香了。”
孙氏张开嘴巴,就着女儿递过来的勺子,吃掉勺子里的红薯,“嗯,好吃。”
吃在嘴里,甜在心里。
就在这时候,小兰从外面急匆匆跑过来,“小姐,不好了,前面来了一个黑衣人,居然跟大当家的打起来了。”
“啊?”柳依依,孙氏都是一愣,“谁啊?是来找麻烦的吗?”
小兰摇头,“不晓得,反正跟大当家的已经打了半个时辰,现在还未分胜负。我听说之后,就急匆匆过来报信。小姐,咱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听到这话,柳依依点了点头,“好,要去看看。娘,你在后院跟弟弟等我消息。”
柳依依站起来,小兰迅速地从架子上拿下来披风斗篷,给柳依依穿上。
孙氏虽然也很好奇,但她去不合适,而且还带着孩子,更加不方便,“依依,那你过去看看,你别吃亏了,也别让你爹爹吃亏。”
“知道了,娘亲。”柳依依回答,脚步匆匆。
很快到了前院,柳黑熊正拿着金刀对上一个拿着双刀的年轻人。柳依依看到两人的打斗,虽然很激烈,一般人看不出来胜负,但柳依依有经验,此时已经确定,这个黑衣人不是爹爹的对手。
既然如此,柳依依就不担心柳黑熊了。
大约一刻钟之后,黑衣男子手里的双刀已经掉落在地,而他的脖子上架着一把大刀。
那把刀正是柳黑熊的金刀!
柳黑熊看向黑衣年轻男子,颇为欣赏,“现在你心服口服了吧?”
“服了!”黑衣年轻男子回答,从地上捡起来自己的两把刀。
“那你愿意留下来吗?如果不愿意,我也不会勉强。”柳黑熊问道,他这个人本来就不会强人所难。
乖女儿说了,要以德服人!
齐恒之看向黑衣男子,“冰松,你之前不也看不惯李锁子的所作所为吗?柳大当家的,跟李锁子不一样。你无家可归,就留在寨子里。我们以后不抢劫,因为我们已经想到了其他挣钱的营生。”
柳依依绕过去,这才看清黑衣男子的长相,顿时目瞪口呆。
剑眉星目,表情冷峻,左脸有个三寸的疤痕,更添几分神秘莫测的气质。琇書網
这不是沈冰竹吗?
黑衣年轻男子,此时也看到了柳依依,只是稍微有些惊讶,觉得这个小姑娘长得真好看,而且胆子大,居然不怕他。
柳依依对沈冰竹的了解颇深,这个人眼神,不是柳依依熟悉的。
穿越清朝的时候,从康熙到大阿哥,太子等阿哥们长相都很相似,就跟阿哥连连看一样。现在看到一个长相跟沈冰竹相似,但眼神不对的人,柳依依并不敢贸然相认。
“天王盖地虎?”
黑衣男子皱眉,不明所以地看向柳依依,“你要跟我对对子吗?”
“呃呃······”柳依依犹豫,这么简单的话对不上来,只有两个可能,这不是沈冰竹,或者沈冰竹现在还没恢复记忆,“不是,我说着玩的。我叫柳依依,你叫什么?”
齐恒之替黑衣男子回答:“这就是原来锁子寨的四当家沈冰松?”
原本有些失落的柳依依,在听到齐恒之介绍黑衣男子的名字之时,顿时精神一直,眼神灼灼,看向黑衣男子,“你叫沈冰松?那你家是不是还有人叫沈冰竹啊?”
“哼!”黑衣男子原本平静的表情,在听到“沈冰竹”这三个字的时候,顿时怒气冲冲,“没有!”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否定,那就是有了!
同名同姓的虽然多,但柳依依觉得,同名同姓再加上长得像的兄弟,并不多,她很快就找到沈冰竹了。
柳黑熊见沈冰松对他女儿很不客气,就算他愿意招揽武功高强的人,但也不乐意有人怠慢他的女儿,“沈冰松,这是我女儿,你说话客气点。
还是那句话,愿意留在十八峰寨,你就留,但必须遵守我十八寨的规矩。如果你不愿意留在这边,我给你盘缠,现在就可以下山了,咱们也算是好聚好散,不解仇怨。”
齐恒之紧张,不愿意让沈冰松离开,可是这个四弟,为人耿直,不会说话,一张口就得罪人。
柳依依还想通过沈冰松寻找沈冰竹的下落呢,当然不能让沈冰松就这样轻易离开。就算离开,也要想办法让他说出来沈冰竹的下落。
“爹,四叔是跟我闹着玩的。”柳依依连忙求情,“四叔,二叔现在已经加入我们。你为什么不愿意加入我们呢?我觉得我们比李锁子那些人好多了,值得你加入。”
四叔?
黑衣男子看向个子只有他大腿高的女娃娃,从这个女娃娃身上感受到巨大转变,自来熟。
天大地大,没有他的容身之处,要不然也不会流落在此,落草为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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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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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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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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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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