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大多数人的一见钟情本质上其实都是见色起意,大多数人第一眼爱上的啥那副好皮囊——如果仅仅看外表的话,那么苺谷悠司可以说是超越了这世界上几乎99.9%的人,对他的外表一见钟情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大仓烨子身为一个拥有正常审美观的女性,当然也在苺谷悠司的狙击范围里。
她在那一瞬间,隔着屏幕就被苺谷悠司的眼神给彻底击中,指尖都因为那种像是心脏被击中的感受而微微发麻,心跳声如擂鼓,响地她的耳膜能清晰地听见这道声音。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受控制了,大仓烨子继续在词条里看关于苺谷悠司的信息,其中不乏无死角的高清生图,苺谷悠司是极少数的无修死亡角度生图都能美貌爆棚的人——所以很自然,大仓烨子越看越觉得喜欢。
最后大仓烨子打开了《IDOL101》,决定一夜补完这个节目。
在深夜之中,客厅一片漆黑,只有大屏电视发出不自然的蓝光,照亮了窝在沙发上带着诡异笑容、面泛红晕的粉发少女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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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风尚》趁热打铁,第二天横滨和东京的市LED大屏上就挂上了苺谷悠司的单人照片。
照片上的少年穿着整整齐齐的黑色西装,整个人矜贵傲慢,漫不经心地握住枪抬起眼睛看过来时,又像是被某种危险至极的野兽给叮住了,一瞬间只会让人头皮发麻心脏狂跳。
这段时间,出现了很多看广告牌看的发呆好久的纯路人,而在盯着广告牌看完之后,这些纯路人中对很大一部分直接被宣传照片给提纯成了粉丝。
不得不说,有些人真的就是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动,就算是睡觉也能吸引源源不断的粉丝——而苺谷悠司就是典型。
他天生就该是偶像。
《潮流风尚》的官方似乎也没想到热度会这么高,杂志原本的发售日期定在半个月后,但是看目前这个情况,官方十分懂得灵活变通,当即就把杂志的发售时间提前到了一周后。
官方有种预感——这也许会成为《潮流风尚》创刊以来销量最高的一次。
苺谷悠司并不知道《潮流风尚》在想些什么,他只是秉承着工作时的敬业态度,在配合《潮流风尚》的宣传工作,比如转发推特什么的。
倒是北岛俊一比他更加兴奋,拿着一瓶速效救心丸在他面前喋喋不休:“太强了!太强了!太强了!”
北岛俊一宛如一个只会说“太强了”的复读机。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牛的——你的流量全是实打实能转换成商业价值的,”北岛俊一满面红光,“一点水分都没有!”
“我之前还以为那是总公司那边帮你造势,没想到居然都是真的粉丝,”北岛俊一憋了半天,只憋出了一个词来,“太牛逼了悠司!”
苺谷悠司毫无灵魂地笑了两声。
可笑,港口黑手党那边怎么可能帮他造势?他那时只是个出来执行任务的普普通通底层人员,森鸥外这个追求最优解的人怎么可能在尚且看不到回报的他身上砸那么多钱?
所以他能出道,真的是全靠鸡血的庞大粉丝群。难得的是粉丝们都有一种“哥哥只有我了”和“你不投我不投悠司何时能出头”的虐粉心态,自然而然地就开始打鸡血砸钱——最后把苺谷悠司生生推到了C位出道的第一名上。
所以才会出现他的热度和流量半点水分都没有,粉丝全是愿意真金白银砸钱的人,也是各大甲方最喜欢的那种热度高没水分的艺人。
北岛俊一的心情终于能够平复一点,他吃了一粒速效救心丸,酝酿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节目组那边有消息了,专辑的十二首歌准备好了,再加上节目里原创的那几首歌,你们有二十首歌得练习。”
“好,我知道了。”苺谷悠司点点头,二十首歌的练习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总比要每天被中原中也一对一加练要轻松一点吧?
“你有数就行,THRONE的集体练习室在东京那边,你这段时间可能都得住在那里了。”北岛俊一继续说,“我看那边的意思,你们训练完了应该就会开全国巡演,二十首歌刚好够开演唱会的要求。”
苺谷悠司惊讶了:“这么快?”
“这是这种选秀的常规操作,以前不也有选秀节目啥要开全国巡演吗?结果一出道就没水花了,热度太低,当然开不起来。”北岛俊一好笑地出声,“但是你们不一样啊——准确的说,悠司,是你不一样。就算其他人没什么粉丝来看,就单你一个人的粉丝,也够节目组回本租场馆的钱了,而且他们会实实在在地大赚一笔。”
北岛俊一再次补充:“你也会大赚一笔。”
“演唱会吗……”苺谷悠司抬起眼睛看向天花板,缓缓眨了眨眼睛,金色的眼瞳在灯光下流光溢彩。
他不知不觉就在黑手党的路上越走越偏,在偶像这条路上倒是越走越顺遂。
平心而论,如果撇开私生活会被下班时间被窥探这一点的话,苺谷悠司其实觉得偶像是个相当不错的职业。
他到今天还记得在出道夜的那天,场馆全都坐满了人,所有人在他出现的那一瞬间开始沸腾、大声尖叫、呼喊他的名字,那一刻所有人的眼里心里都是他,每个人的眼睛都因为他而闪闪发光。
这种感觉说不清,但苺谷悠司原本平静而毫无波澜的心因为这样的场面而微微加速了。大概所有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场面吧?
上万人为你欢呼、因为你而高兴难过,好像你就是他们的全世界。
苺谷悠司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他渐渐能从这份工作中找到一点隐秘的乐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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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风尚》杂志发售的那天,苺谷悠司人已经去东京的集体练习室了。
节目组的总公司单独给THRONE拨出了一层的练习室,住处则是公司统一安排在某个高档小区里的单人公寓,每人一间。www.xiumb.com
安排的这两个月的练习时间并不是完完全全的无曝光空白期,期间THRONE男团会上好几个打歌节目,来提前为演唱会造势,吸引更多人来看。
虽然粉丝不管歌好不好听都会来看演唱会,但如果歌能做的好听的话,不少路人也有可能会买张门票来看看——不过也有可能连粉丝都抢不到票,节目组对这一点有着毫无由来的自信心。
大概是苺谷悠司给了他们勇气吧。
《潮流风尚》的杂志是在上午九点整发售的,这时还是苺谷悠司和他的队友们练习的时间,等到中午十一点休息时,他们才有机会拿到手机。
苺谷悠司已经忘了今天是杂志发售了,他完全没去看销量数据,反而他的队友比较关心这件事。
“我靠!”队友发出一声不太文雅的声音,语气十分夸张,“悠司你的粉丝太强了——”
“怎么了怎么了?”别的队友凑过来去看另一个人的收据,在看清上面的文字后也没忍住爆了粗口,“靠,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潮流风尚》的官方似乎也被这样的数据给惊吓到了,不到十点就又发了一条推特安抚粉丝。
并不是杂志本身出了什么问题,而是粉丝愤怒于没有买到杂志,而涌到官博底下激情开麦,希望杂志可以加印。
草莓冰沙应该很好吃:官方是不是太看不起我们了?线上十万本杂志一秒就没,我卡着点都没有抢到!加印加印加印,懂?
悠司就是坠吊的:我也没抢到!!!可恶啊我还做了脚本抢都没抢到,抢到的人是八爪鱼吗???
苺谷悠司现任老母亲:十万本看不起谁呢?立刻加印ok?希望官方不要不识抬举,不然我就跪下来求你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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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滨某书店的老板现在正缩在柜台后面瑟瑟发抖。
就在五分钟前,他的书店里来了一位客人——这位客人是个粉发少女,但穿着军警的制服,看起来就很不好惹。
大仓烨子在看完《IDOL101》后,荣升成为苺谷悠司的死忠粉丝,推特账号现在完全变成了追星号,发的全都是苺谷悠司的相关内容。
而就算她是猎犬的副队,也抢不到杂志,让大仓烨子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无能狂怒”。
但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实体书店这种东西,《潮流风尚》作为老牌杂志,并不会轻视线下的实体铺货,会提前给各大书店一批实体杂志。
所以大仓烨子就直奔书店过来买杂志了。
而她前脚踏进书店,后脚书店里突然就又来了另一批不速之客——领头的两人分别是缠着绷带的黑发少年和戴帽子的橘发少年,两个人表情冷淡,气氛剑拔弩张。他们还一句话没说,跟在身后的大批黑衣人就一齐涌进了书店里。
其他客人全都被吓得立刻离开了,整个书店里只剩下大仓烨子和这群一看就是黑手党的不速之客,老板差点没给吓晕。
大仓烨子暗暗警惕——这群黑手党来书店干嘛?这年头保护费还要收书店的吗?还是说……他们准备干点别的坏事?
总之,要是这群黑手党打算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做点什么,那大仓烨子是不会看着不管的。
然后,她就看着这些黑手党纷纷冲到摆放杂志的柜台前,人手拿了好几本印着苺谷悠司封面的《潮流风尚》。不到一分钟那些杂志就被抢购一空,连仓库里的杂志他们也没有放过。
而这些人居然没有拿了就走,而是老老实实地在收银台排队付钱。
大仓烨子神色缓和了下来。
哦,原来是跟她一样来买苺谷悠司的杂志的啊,那没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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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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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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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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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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