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小城市,即使这是个不大的城市,可面对节日的来临,似乎家家户户都陷入在融洽的和睦中,大街小巷张灯结彩。尽管南方很多地很少下雪,可是这个冬天,依然还是让人感到丝丝凉意。
一间普通而温馨的小房间内,相对外面的繁华热闹,房间里却很很是安静,挂着的白炽灯充满房间的任何角落。
我坐在寂静的房间,相对外面的寒冷,房间还是让我感受到几分暖意,我那些针线,仔细的编织着我想送给人的一份礼物。虽然双手冻的有些通红,可我觉得这是让我最辛福的事情了。
我心里盘算一定要在今天晚上编织好。
咚咚咚——
房门被敲响了,我已经猜到是谁了,但依然地,我慌乱把编织没有完成的围巾,毛线,铁针,慌慌张张一股脑的放在床上,又连忙用被子盖好。
做好这一切,我才站起身,然后朝门口走过去,打开门,果然的,我看到了一位熟悉的身影。
她一袭明黄淡雅长裙,墨发侧披如瀑,素颜清雅面庞淡淡然笑。她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她是我如今的好闺蜜,夙漓!
相对于一年前的她,如今夙漓除了睿智外,多了几分女人的妩媚动人,她站在门口,带着几分好奇的目光打量了我全身上下。
“渝涵,你怎么半天都不开门啊,不会屋里藏人了吧?”她眨巴了一下眼睛,故作很好奇的微笑道。
我白了她一眼,没好气道:“进来吧,屋子就那么大,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我转过身走到桌子前在水瓶里给她倒了一杯温水,自己坐在了床上。
她双手捧着水杯,打量着不大的屋子,然后俏皮的撅了撅嘴,说道:“渝涵,要不你搬到我那边去住吧。那边挺宽敞的!刚好也可以陪我,无聊的时候还可以说说话。”
“那不是打搅到你们两位了?”我微笑道:“我可不想当电灯泡。”
“你是说凌潇啊。”夙漓皱着眉头,然后又叹息一声:“他生活可过的滋润的很呢,整天那么多美女陪着。你也不去看看,成天就扎女人堆里,我看,他迟早会死在那一群妖言惑众的女人手里。”
说这话的时候,我明显听出了一起酸醋味道,看着夙漓气愤的样子,我又点好笑,问道:“那……你们现在怎么样了?他难道就再也没对你主动过?”
打从半年前凌潇追了夙漓一次,夙漓拒绝后,凌潇就再也没动静,而且他们俩的关系就好像成了小冤家,彼此都有点离不开谁,但又偏偏看到彼此后,都拌嘴,故意气对方。为此凌潇还做起了一个相当符合他个性的生意。
开了一间名叫‘寒夜归人’的酒吧,在这个时候,整个小城市也没有多少这种行业,不过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尤其是凌潇那张俊美的轮廓,笑起来右脸的小酒窝和痞笑,将成熟和青涩都挥洒的淋漓尽致。
那酒吧虽然门面偏僻,但生意很好,关键去的基本都是女性,凌潇说话幽默,长相帅气,一般他在柜台边,总是围着一大群各种各样的美女,他说话总能把他们逗乐。
而不得不说,在凌潇的蛊惑带领下,白寒和血刃也经常被他强硬拖在酒吧当‘人体展览’,因为实在不好拒绝,加上凌潇信誓旦旦说他们俩去玩的开销全免。
他肯定是很乐意,三位帅哥在酒吧柜台,其他那些小地方那里还有生意。并且凌潇会看相驱邪,说的特准,所以他的小酒吧,从晚上六点开门,就基本是人满为患。我去过几次,凌潇叫我随便玩,单单是对我说几句话,我都能感受那些女人似乎想杀了我一样。而我也不喜欢那种气氛,因此很少过去。
不过我知道,夙漓当初生病,私底下凌潇很担心,常常两边跑,而明面上又喜欢相互气对方。两个人总是说不上几句话就开始相互鄙视了。
“别提了。”夙漓无奈的叹息:“他现在多潇洒,你是没看到,左拥右抱的,开个酒吧还看相,你说看相的时候,摸着人家的手至于半天都不松开吗?一看到我就把人家搂着,还带着挑衅的目光看着我,你知道她目光那意思是什么吗?那分明就是在对我说,看吧看吧。本少爷有的是女人喜欢。”
“他那是故意气你的,其实他很在意你,你生病那次,人家可是天天两边跑,而且还亲自给你煲汤呢。”其实相对于他们俩,我还挺羡慕的,起码可以拌嘴,开玩笑。
可我和他,却总是无言以对。
起码我知道,他们俩已经彼此都离不开彼此了,我相信,他们俩不管其中那一个突然失踪了,另外一个一定会满世界的寻找。
“好了好了,别说他了。”夙漓眼睛一亮,对我说道:“我们俩去逛街吧,人家现在可还在楼下等着我们呢。”
“你还是跟你家凌大少爷去逛街吧,我真的不想当电灯泡。”我连忙摇头。
“他也在喔!”夙漓神秘兮兮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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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他?”我不解。
“你就不要跟我打哑谜了,你知道我说的是白寒,我们来的时候,人家在你的楼下站着,我看他是想上来又不好意思,我觉得你们俩还真的挺有意思的。你说,你们俩都曾经为了彼此把命都能丢,可怎么就是不能说说话呢。”
我脸色微红,想了想还没编织好的围巾,摇了摇头说道:“算了,你们去玩吧。”
“真的不去!?”夙漓反问,我有点了点头后,她才叹息一声:“那好吧,外面也挺冷的。你身体弱,呆在屋里也好。”
夙漓出房门后,我打开窗户,寒风凛冽。我往下看,就看到小区外面的铁门边,凌潇插着口袋斜靠在墙壁上,还有他,静静地站在那里。
随后,我又把脑袋缩了回来,嘴角莫名的温馨笑了,重新拿起盖在被子里的针线,静静地编织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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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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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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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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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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