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友,抢夺在下修行之地,理由都不找一个,欺人太甚。”
天空,不朽天宫遮天蔽日,阴影笼罩整个山谷。
下方,李三道正与一名赤发持剑仙人身影交错。
虎魄刀划破空气,杀意勃发,衬托的李三道如同修罗恶鬼。
剑仙手持赤红色长剑,剑身如同流淌的鲜血构成,妖异恐怖。
每次交错,都仿佛有一股力量试图将他血液抽出身体。
“血腥屠戮...。”见敌人不回答,剑仙一声爆喝,长剑之上血光大盛,不朽天宫笼罩范围化作无边血海。
而李三道,他感觉自己体内鲜血随时可能成为这血海的一部分。
“呵...,太乙金仙果然厉害,我这个小小的金仙,终归差点意思。
不过...”仰天嘶吼,李三道口中露出两颗獠牙,眼珠刹那变成赤红色。
“老子可是僵尸,用血液对付僵尸,你怕是疯了吧。”
身影刹那拔高无数倍,化身劫匪的李三道终于露出炼炁以外的能力。
僵尸之躯配上佛门无量,李三道如同饕餮,血河化作漩涡,被他源源不断吞进腹中。
几个呼吸,整片血河被他吞噬一空,原地只留下不可置信的赤发道人。
“该死,我说区区一个金仙怎么敢打我洞府主意,原来在这里等我呢。”
回过味,赤发道人面色无比难看,手中宝剑更是暗淡几分。
刚刚的血河是他灵宝血河剑的能力,血河被人吞噬,血河剑遭到重创,本源不知多久才能恢复。
“不行,这家伙还有底牌,我未必是他对手,得赶紧离开这。”
恋恋不舍看一眼自己修行多年的洞府,赤发道人咬咬牙,将李三道音容笑貌牢牢印在脑海,下一秒,人就化作血芒逃跑。
“跑的了吗?
这可是地仙界,杀人不灭口,谁知道你有没有亲朋好友。”
玄黄色光芒从不朽天宫四周垂落,血光撞在上面。
光膜荡起如水波纹,赤色光芒变回原形。
不等赤发道人对光芒发起攻击,李三道化身闪电,将赤发道人牢牢挡住。
“抱歉,你的洞府我看上了,归我。”
虎魄刀狠狠刺入对方胸口,伴随着爆发的暗紫色能量,赤发道人从身体到元神,全部化为飞灰。
落地捡起血红色长剑,刚刚接触,李三道顿时感觉全身血液不受控制涌向握剑的手掌。
“嚯,一把剑都这么有个性,不愧能和虎魄刀硬碰硬,有点意思。”
气贯全身,平复不受控制的血气,李三道这才直起身,仔细打量这把剑。
这把剑,是他得到的第一把真正意义上的灵宝,只不过目前李三道自己还不知道罢了。
将炁尝试着灌输进去,宝剑没有任何反应,就好像烧火棍。
“切,还是自己炼制的法宝武器用着得心应手,外来的真不行,还得研究,将其炼化。”
不满嘟囔着,掌心黑雾就已经将血红色长剑完全吞噬。
不得不说,这把剑虽然有点邪性,但李三道还真挺喜欢它的外形。
尤其是剑身,就像新鲜血液塑型而成,仿佛宝剑形状玻璃容器装满鲜血,晶莹剔透,还挺好看。
抬手收回不朽天宫,李三道打量起周围环境。
这地方要说漂亮,还真说不上,大地,植物,都仿佛被血液完全浸染,入眼一片血红色。
不过,谁让老李是僵尸,对这色彩不但不反感,反而很享受这种颜色。
最主要,路过这里那会儿,他就本能觉得这里适合自己修炼。
李三道并没参加伏妖篇剧情,见识到如来实力,也没觉得自己差多少的他找个地方就开始闭关。
一边研究异能紫气,一边累积法力,突破境界。
孙悟空成佛百年,他从真仙突破到金仙的程度。
地球太无聊,这货就根据气息,没事跑到了地仙界。
挺有意思的世界,地球就是地仙界天空的某颗星辰。
宇宙不在无边无垠,只要速度够快,法力足够,人就可以接触到宇宙边缘,混沌之地。
要说遗憾,让他遗憾的就是自己穿越过来的有点晚。
经历过封神大劫,真正的洪荒早已经破碎,地球正是诸圣利用洪荒碎片炼制给人类生存。
凡人无知,自己生活的环境变了,自己还不知情,说起来也是可笑。
最早的人类由女娲而生,就生活在洪荒大地。
然而,经历无数量劫,盘古大神开辟的这片洪荒早已经破败不堪。
封神大劫,四圣破诛仙,破万仙。
经此两战,本源受损的洪荒哪里还经得起圣人之战,支离破碎。
大的几块被圣人保留下来,化成四大州,至于那些小的,则化为无数岛屿与天空星辰。
地球,正是专门为人类准备的星球之一。
当然,信息准不准确李三道不清楚,毕竟消息来源是一只真仙级别的妖怪。
挥手打开洞府大门,走过一段甬道,里面豁然开朗。
不像山洞,仿佛一个小世界,虽然这个小世界的颜色仍然显得很单调。
各种各样红色植物就在山体内小世界,没有阳光,植物却长得郁郁葱葱。
走出一段距离,李三道听到哗哗的水声。
声音很大,是瀑布落下的声音。
顺着声音过去,一个血红色瀑布映入眼帘。
很奇怪,上方落下的红色液体落进水池就没有接着流走,水池水位也没有上升,就像水池底部有条暗河,正好与瀑布落下的水量相同。
瀑布下方不远处,有一块血红色的玉石,很大,上面摆放着蒲团。
旁边,还有一些石桌石凳,少量生活物品。
很显然,赤发道人,也就是那个剑仙是个真正的修行者,并不注重生活细节。
走进洞府开始,李三道就感觉自己体内的炁变的活跃。
好在他道心坚定,没做出火急火燎就跑去修炼的事情。
将小世界打量一圈,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有个十几平方公里。
对于地仙界来说,这里很小。
对于一个山洞来说,这里又很大,而且带有自动照明效果。
参观完自己新家,他这才重新回到瀑布下面。
走到某处石桌旁,打量起几个瓶瓶罐罐。
拿起一个巴掌大小的葫芦,打开盖子,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
不过,对于血的味道,他倒是不反感。
晃动两下,听到里面声音,李三道将葫芦倒过来。
随着动作,一颗指肚大小的丹药随之落到他掌心。
“艹,这颜色,我也是服了。”
血红,血红,血红,植物,大地,河水,葫芦,丹药,玉石。
入眼一切全都是血红色,还带着血腥味,这让他不免在心里吐槽:“这环境,自己是僵尸还能适应,那家伙到底怎么适应这里环境的?”
闻了闻丹药,感觉到一阵神清气爽,他就知道这是好玩意。xǐυmь.℃òm
不过,不知道药效,他也没心情尝试。
好歹能穿梭诸天,还不至于找到一颗仙丹不知道功能就往嘴里扔。
将一堆东西收入黑暗空间,李三道取出餐具,打算给自己闭关之前来上最后一餐。
这一次,他要一口气突破到自己当前境界的极限,然后用强大的元神参悟异能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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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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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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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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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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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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